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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苟日-第15部分

小说: 苟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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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你走了,我也不干了。”
  刘大芒比我大两岁,高一届,他中考考了全区第三,进了高中部的强化班。再过两年,狗尾巴草已经很少了,可是他的嘴里仍旧叼着狗尾巴草,他说他不想读书了,于是背上两个登山包,离开了这个小城。很久以后我再见到他时他开了一辆路虎,副驾驶上坐着一个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的姑娘。
  “你老婆?”我问他。
  “情人。牛逼吧?”他笑笑,递给我一根烟,“黄鹤楼的,这款特难搞到,特牛逼。”
  我不抽烟,但还是接住,放在了钱包里,直到烟卷碎了,烟丝漏了出来。
  那天他说自己很久没回来,说要请我喝酒,问我喝什么,我说啤酒就哈尔滨,白酒就二锅头。他说要什么下酒菜,我说:“把你的情人带着,我看着就行,你那情人秀色可餐,比什么山珍海味都下酒。”
  刘大芒每两口酒吸一口烟,酒味和烟气把曾经驰骋过土堆熏得蜡黄,土堆上野草丛生,野树林立,旧房子里空无一人,久久不拆,像块望夫石一样伫立在林立的高楼之间。
  “你这么多年去哪儿了?”我问他。
  “除了六合,别的地方都去了。”他说。
  “打算回来了?”
  “没有,木槿要是在六合,我就回来,她要是去别的地方,我就跟着去。”
  “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对她有意思?”
  “真情是藏在心里的,就像爱家,爱国,平常时候谁都看不出来,等真正家国破碎的时候,那股感情才能迸发出来。”
  “你现在看起来混得很可以啊,怎么不追她?”
  “我就想远远看着她,连话都不想跟她说。哎,语言这东西,太浅陋了,深沉的东西会被语言说得浅薄。”
  我努力回忆刘大芒和木槿同屏出现的片段,真的从来没见过刘大芒的目光在木槿身上停留哪怕一秒。
  当时我们酒意刚起,落叶飘零,秋蝉咿呀,整体气氛大致积极向上。我看得到刘大芒的眸子里有木槿的影子,但不完全是木槿,应该说是木槿应当有的模样。
  刘大芒的情人坐在草地上,她直条条白花花的大腿上躺着刘大芒深情的眼睛、硕大的头颅以及银线出没的黑发。
  风起了,土堆下的人渐渐散了。
  刘大芒没在六合待太久,便去了上海,在奉贤区买了套房子,住在距离木槿不远处,始终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有见过她。
  我在刘大芒进高中后一年也进了高中,第一次当然也是最后一次和木槿在一个班。
  班里的学生不论男女,不论原本成绩好坏,只要坐在木槿旁边,成绩都会下降,运气好的会下降个一两名,运气差的能降到年级倒数。
  我学习向来不够刻苦,不知进取,不求甚解,得过且过,我洋洋自得地称自己有五柳先生的风骨。但每次考试我都发挥超群,总是在班里名列前茅。
  木槿跟我说:“还不是得靠我,坐我周围的成绩都下降了,所以你自然水涨船高了。”
  我答谢她的方式是每天放学都从五块钱的零花钱里拿出三块五毛钱买个鸡腿给她,每次吃红烧肉和肘子都把肥瘦相间的肉留给她。
  我的高中数学老师教书十年,带过上千个学生。她说学数学不能死学,要活学活用,举一反三。
  我从小就擅长举一反三,我看到白衣袖,总能想到白臂膊,想到白乳。房、白大腿,想到白床单,想到一些当时不能描写的故事。
  数学老师说我的眼睛里有灵气、才气、还有邪气,这三种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旦我改邪归正,我就泯然众人,我要是想横行天下,那我绝对当不了好人。
  我觉得她说的话可信,因为我听我奶奶说,我出生那天,天雷滚滚,农历六月,天降大雪,天闷无风,天地之间透着一股怪异。我在木槿之前出生,木槿雪白漂亮,是个良家闺女,我头顶犄角,面容愁苦,横眉冷对千夫指。我奶奶见我生相奇异,断定我绝对是独角兽转世,专行灾祸,长大后绝对不是好东西。
  我自己也深有体会,我最有才气的时候,邪气最盛,灵气也最盛,坏事做尽,文章写尽。
  高考前两周,我听说这段时间没有考试,学校让我们专心复习,备战高考。第一天下午五点钟,数学老师捧了一摞卷子过来,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卷子上写着“夯滚训练五十六”。我自觉受骗,情绪激动,眼睛通红,嘴唇煞白,脚发抖,手出汗,我觉得有一股清泉从心间流来,要从指尖泻出。我提笔疾书,崭新雪白透着油墨香气的试卷上多了几百个飘逸凌乱的0。5中性笔写的瘦金体字,文章标题《陈情表》。文章久远,具体内容我想不起来了,但中心思想我忘不了,大概是“我不想考试,考试没用,我要专心复习,我不考试。”
  我一直觉得自己的瘦金体颇有宋徽宗的风采,可是谁看都说丑,然后白眼看我,一点儿黑睛都没给我。
  数学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全高三的数学老师都在,还有几个语文老师,他们议论纷纷,我总觉得他们在说我傻逼、牛逼、牛逼、傻逼之类的话。
  “这个是你写的?”数学老师说。
  “是我写的。”我说。
  “你现场写的?”
  “现场写的。”
  “写了多长时间?”
  “十分钟。”
  数学老师没有再问我,看着我的卷子,嘴角微微上翘,然后用红水钢笔在我的卷子上画了一个“90”。
  “只给你九十,扣的十分是没写的题目分。”数学老师说,“高考前你都不用考试了,专心复习吧。”
  我从来没想过一篇文章可以换来免考金牌。也因此我相信了有些文人真的该杀,不然吐吐墨水写写文章就能影响社会发展,破坏社会稳定,成大祸害。
  我倒坐在课桌旁的椅子上,裆部朝着靠背,脸朝着教室外面,目光聚焦在教学楼前方十二年树龄的樱花树上。樱花早就落了,花季再晚的晚樱也是樱花,花期短暂,一边绽放,一边凋零,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死亡,我在它们的身上第一次感受到“向死而生”,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短暂而又脆弱。我喝着一块钱一条的雀巢速溶咖啡,看着生死不过朝夕的樱花,我会陷入思考。我会想我们在八百年为春,八百年为秋的大椿面前,是不是也如同樱花,眨眼功夫便花开花落,眨眼功夫便过轮回。一年四季变幻,对于地球本身来说是不是也就像喝完酒去厕所呕吐清爽之后,继续喝酒,继续循环往复。我回头看到木槿,看到我的同桌,看到其他憨态可掬的同学,似乎能看到他们几十年后的模样。有些人提着小牛皮的公文包坐在公配的糖葫芦上,四处奔波,有些人坐在青石板上喝酒抠脚抽烟吹牛,有些人天妒英才,英年早逝,还有些人老而不死,苟活于世……
  世事无常,世事如常,多年以后我在山间静坐,遇到一个小和尚,他唇红齿白,他活泼可爱,他问我是否在修行,我说活着不就是修行吗?他往我笑笑,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小和尚

  小和尚手中有佛珠,心里有佛祖,除了未见过世面,别的无可挑剔。
  我当时内心平静,静的比山中安静的老林,林中安静的老树,树下安静的老水还要静,无风无雨,无忧亦无虑。
  小和尚的脸粉嫩透着光,他的脸离我的胡渣约莫二十几个公分,像个气球,我的胡渣像是针刺,似乎再近一些就能把气球扎爆,泄了气,飞到九霄云外。
  小和尚念经,专心致志。我听着他念经,听得专心致志。
  “你懂你在念什么吗?”我问他。
  “不懂。”小和尚说,“你懂吗?”
  “我比你更不懂。”我说。
  小和尚有点失望,停止了念经,看着石阶上来回爬行的蚂蚁,用竹签玩弄起来。
  “你们佛法允许杀生吗?”
  “不允许。”
  “你玩弄它们,它们要花时间被你玩弄,它们短暂的生命在流逝,是不是说,你在慢慢地剥夺它们的生命?”
  小和尚睁大了眼睛,呆若木鸡,竹签再也没有动过。树下的老水被林中的清风吹起涟漪,不知名的鸟在枝头叫唤,不知名的鱼在水里游荡。
  小和尚突然问我:“爱是什么?”
  我说:“你们佛家不是有告诉你们爱是什么吗?”
  “我不明白。佛法太高深了,我的修行不够,理解不了。”小和尚低下头,话语里透着忧伤。
  大学时候我看过书上对爱的定义,我对竹芯说过,她不懂,我想,我可以对小和尚说。
  “能把一般性的情。欲和某些社会性质的观念结合在一起,这些社会性质的观念能指导而且提高人和其他动物所共有的性。欲,这种复合的情。欲才叫做‘爱’。”我说。
  小和尚摇摇头,还是不懂。
  “那么简单来说吧,玫瑰花很漂亮,你看到它你就开心,你看不到它你就伤心,那么你就是爱上了它。”我说。
  “我会因此爱上所有的玫瑰吗?”小和尚说。
  “不会,只有一朵玫瑰值得你去爱,它只对你有有灵魂,只对你有话语,而你只会为它悉心灌溉,你只会为了它去死。”
  “我不明白。师父告诉我要爱世间万物,要爱芸芸众生,只爱一朵玫瑰,是很狭隘的。”小和尚坐在石阶上,双手托着下巴,两肘撑在膝盖上,还是闷闷不乐。他还是不明白。
  “爱一人,爱一物,不管是内心还是身体都会有你爱她的反应,你见到她,内心就会澎湃,下。体就会充血,心跳就会加快。你爱一个人,她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是轻歌曼舞,哪怕口水鼻涕眼泪都是琼浆玉液,都是天降甘露。你跟她吃过饭,于是每次你吃饭的时候,你都会想她;你若看过她卧榻,每次睡觉的时候,你都会想她卧在你的旁边;如果你和她睡过,那你睡别的女人的时候,眼中见到的都是她的模样。你爱过她之后,你会觉得世上除她以外,再无别的值得去爱。”我说。
  “我还是觉得你说的爱太狭隘了。”小和尚说。
  “生活也是修行,修行就是吃喝拉撒睡,该吃的时候吃,该喝的时候喝,该拉的时候拉,该爱的时候爱。当你和她的爱结束之后,你就到了该不爱的时候,那你就该不爱了。之后你会发现,所有人所有物,其实都差不多,她身上有你所爱的,比如青丝长发,比如奶大臀圆,别人身上有,她有的天真无邪,纯真烂漫,别人身上也有。世间万物都差不多。你因此爱她,你也因此爱上世间万物,于是爱就不狭隘了。”我说。
  “那能做。爱吗?”小和尚问我。
  “你爱她,你的下。体会充血,会勃。起,就表示你到了该做。爱的时候。该做。爱的时候就做。爱,这也是一种修行。有人该吃饭的时候想拉屎,有人该做。爱的时候想工作,这些都是俗人。修行的人,该做。爱的时候就做。爱。”我说。
  “佛祖是不允许做。爱的。”小和尚说。
  “当你爱上世间万物的时候,你的下。体会永远站立,永远站立即是永不站立,那就是不做。爱的时候了。”
  小和尚的眼眸漆黑透亮,黑无止境的瞳孔里有风声雨声海浪声。
  “我明白了。”小和尚高兴极了。
  林中的风呼啸起来,树下的水面水波迭起,枝头的青鸟从水面掠过,嘴里叼出一条巴掌大的苍鱼,回到枝头肆意啄食起来。
  大学里每个考试周是最难捱的一段时间,所有人要为重点、及格奔走于图书馆和教室之间。平时不学的,抓紧时间预习,平时刻苦努力的,继续打拼,争取满分。
  我们学校巴掌大的地方,每一块土地资源都得保证百分百的利用率,教室有课时候上课,没课的时候给人用来上自习,没有明文规定,全都靠心照不宣,从五八年建校心照不宣到我毕业,当然也会继续心照不宣到世界灭亡。
  商陆天天上自习,他上自习时候除了教科书不看,什么类型的书都看,图书馆都被他翻了底朝天。当然他也不是什么书都看,有些没营养的书,比如鸡汤,比如毒鸡汤,他都不看,原因是当时很流行的一句话“道理全都懂,然而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他热衷于看文学,好懂的、难懂的、容易看的、难看的,他都能看完,他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全集看完,把《神曲》看完,把《百年孤独》看完,把《尤利西斯》看完,基本上再也没有什么书能打败他的理解能力和阅读技巧了。
  我天生有阅读障碍,我很难记住一个人的名字。我看《百年孤独》、《卡拉马佐夫兄弟》,甚至是中国人写的《丰乳肥臀》时候,都要用笔记本几下每个角色的名字,看书时对照笔记理清人物关系,实在大伤文气。可是尽管我用上笔记本,看完之后,我还是记不清书里到底谁做了什么事,也理不清主角配角各个人物之间关系。于是,我说再也不看这些人物繁多,人名难记的小说,我开始看诗歌。看了诗歌才发现,诗歌的题目可比小说的人名难记多了。于是我看哲学,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我只翻了十页,序言都没看完,就放弃了。我意识到艺术就是苦海,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于是我又开始看小说。小说才是平民文学,小说家才最了解我们这些普通人。
  我看完莫言的全集和钱钟书的全集时候,商陆已经开始攻读英文原著了。他阅读过程中从不查阅字典,一口气读完。他最开始读的是英文版的《罪与罚》,这本书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中文版我读过,晦涩难懂,我每次读三十页,开始踢椅子,敲桌子,然后合上书,回宿舍睡觉,三秒钟就能见到周公。商陆每次读二十页,全是英文,不查字典,读完才把标记下来的单词在字典里寻一遍,然后瞬间记住,从此再也不找。那本书六百多页厚,他大概一个多月能读完。我总觉得他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天上会降下祥瑞,地上会冒出人参树,书上长出人参果,然后,他的头发雪白,胡子老长,胡子和头发一样雪白,凭虚御风,羽化登仙。
  考试周的时候,所有人都一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模样,仿佛稍一不注意,就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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