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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苟日-第23部分

小说: 苟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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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白薇在农贸市场里晃荡了半个多小时,除了买菜的、卖肉的、卖鸡的、卖鸭的、卖鱼的,什么都没看到。
  我的正前方有个面容和善的买菜大妈,我问她:“姐姐,这里有卖树苗的地方不?”
  大妈说:“卖什么的?”
  “卖树苗的地方。”
  “我这儿就有蒜,我家的蒜好,便宜而且味道倍儿正。”大妈说得激情昂扬。
  “我说,卖树苗的地方。”
  大妈听清楚了,摇头摆手,一脸冷漠:“没有,这里都没有。出去右拐,直走,花卉市场有卖。”
  我们出门右拐,直走,走了一个小时,一直没见到花卉市场的影子。
  阳光越来越烈了,秋老虎毫不留情地把动植物的水分给蒸发干净,留下它们干枯泛黄的躯壳,让幸存者吊唁。
  “怎么会找不到的啊。”我说。
  白薇看着谷歌地图,表情犹豫,我估计定位不是很准确。
  我们没有办法,只好打了一辆出租车,被司机宰了十块钱,在身后三百米的转弯处找到了花卉市场。
  不管怎么说,树苗是买到了。红枫上有一两片叶子,都没有变红,枝干很细,根须茂盛,像苍耳子金发碧眼的三无男友的腿毛,长而浓密。
  我从前也幻想过自己如果有一腿如此长而浓密的腿毛,这样我冬天不用穿秋裤,夏天不用害怕被太阳晒得黑白分明。我觉得浓密的腿毛是成熟男性的标志,腿毛裸。露在外面,随时随地耀武扬威。
  我对刘大芒说:“我觉得一个真正的男人一定要有腿毛,而且腿毛得枝繁叶茂,上面还要有群莺乱飞。”
  刘大芒叼着狗尾巴草,眉头紧锁,眼睛半睁,表情严肃。他吐出狗尾巴草,严肃认真地跟我说道:“一个真正的男人,这辈子得做过这六件事,第一,打架,第二,喝酒,第三,挨刀子,第四,死心塌地地爱过一个女人,第五,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过,第六,无所畏惧地直视死亡,死的时候不能屎尿横流。”
  后来我找刘大芒喝酒的时候,问他:“你这六件事办了几件?”
  刘大芒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望向天边的金宁广场,望向天边的紫晶城,默默抽了根烟,眼睛微眯,嘴角微翘,似乎相当自豪,他说:“就差个死了。”
  我至今也就打过架,也就喝过酒,至于死心塌地地爱过一个女人,我觉得我应该是办到了,可是竹芯跟我说,我对她根本不是全心全意,算不得死心塌地。至于第五条,我不知道,没有女人跟我说她死心塌地地爱过我。所以说,我勉强办到了两件半,如果按照男人平均寿命是七十岁的话,这个速度发展下去,我估计这辈子是成不了真正的男人了。
  我和白薇拎着树苗回学校,天色渐渐暗了,太阳又红了,树叶片片落下,杂草漫山遍野地枯黄,风干燥而又肆虐,这样天气很容易让人伤感。我认识的诗人里,除了李商隐这样的自大狂会说“我言秋日胜春朝”,没有别人能在这个时节傻逼兮兮地穷开心了。
  “在这儿种下?”白薇问我。
  “嗯,就是这儿。”我说。
  旁边网球场上两个像是学妹的小姑娘在打球,她们一个穿短裤,一个穿短裙,短裙里面竟然还有白色的安全裤,让我极为扫兴。
  “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的,你不打网球的啊?”白薇问我。
  “我虽然不打网球,但我喜欢看美女啊,网球场上的姑娘多漂亮啊。”我指着那两个唇红齿白,面容桃花的小姑娘说,“你看这腿,再看这裙摆微扬,多漂亮啊。”
  拉长了的阳光穿过网球场,透过几棵繁茂的大树,歪歪扭扭地照在了白薇脸上,白薇的半边脸金光闪闪。
  “你们男人都是傻逼。”白薇说。
  

  ☆、楚中天

  红枫已经种好了,落日的余晖洒在树苗顶部稀疏的两片叶子上,将叶子照成隐约的半透明状,仿佛云南的白玉,仿佛饴糖场里刚出炉的饴糖。透过叶子,白薇很漂亮,她莞尔一笑,一脸此生无悔的表情。
  她送我回宿舍。我说:“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被女人送回宿舍。”
  白薇说:“你拿我当女人吗?”
  我细细想来,觉得白薇言之有理。我确实没觉得白薇是个女人,她又高又壮,敢作敢当,文武双全,放在哪个年代,都该是一等一的豪杰。我似乎觉得身体只是一个躯壳,或者是一个介质,用来传递远古的思想和倔强的灵魂,而远古的思想和倔强的灵魂下达指令,所以躯壳才有了行动,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白薇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我们绕过网球场,走到制药厂的正门,从正门出去,能到玉皇里门口,玉皇里树很多,正值秋天,落叶无痕,深处传来一阵阵猫叫。
  我在学校里养过一只猫,它的身子绝大部分是白色的,靠近腰部有个黄毛拼成的心形。它很懒,懒到懒得怕人,懒到走路的时候两腿不肯用力,几乎全靠屁股向前挪动。它的屁股后面悬挂着两颗硕大无比的睾。丸,像椰树上的椰子,像球场里的保龄球。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林蛋大”,后来觉得这个名字过于粗俗,于是改叫它“楚中天”。
  中天喜欢睡觉,一睡二十个小时,睡累了就起来吃饭,然后跑到隔壁宿舍拉屎撒尿,我给它买了猫砂,但它从来不用,还是把隔壁宿舍当做厕所。
  我觉得中天有人的智慧,因为如果我家里有个小蹲坑,门外两米处有个豪华厕所,我也不会用小蹲坑,我也会去豪华厕所。
  中天看得懂文字,听得懂人话。我觉得它不是猫,就像我不觉得白薇是个女人一样。
  它天天看书,它花了一个学期,看完了我一学期没碰过的《刺法灸法学》,它花了一个星期看完了《精神病学》。我在床上看书,它躺在我床头,颜面朝天,四仰八叉。我看到《病理学》上写着“肿瘤是一种机体在各种因素的促进下,异常分裂分化,产生的一种新生物”它扰乱机体正常运行,破坏机体健康,抢夺机体能量,顺便让机体不堪入目。我看着中天,它跟我抢饭吃,晚上它清醒的时候就不让我睡觉,我整夜整夜失眠,我后来又黑又瘦。我觉得,中天也是个肿瘤。
  春光灿烂,花全都开了,女生们早早地就换好了短裤短裙,在校园里花枝招展,招蜂引蝶。这时候的女生无论长相甜美动人还是豪放气派,都有美丽的瞬间,这时候的男生不管是一表人才还是一脸猥琐全都是色狼。
  我对中天说:“哎,我们去遛弯,看看漂亮姑娘,顺便给你找个媳妇儿?现在阳春三月,该发情的动物都发情了,你也该找只母猫发情了。”
  中天看着我,它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它默然不语,轻快地出了宿舍门,然后一脸猥琐地回头跟我说:“喵。”其实它的意思是“你他妈快点,老子等不及了。”
  我从中院溜达到北院,百合花、牡丹花、迎春花、月季花、紫罗兰一般的女生们从我身边走过,她们的身影定格在我的脑海里。我记忆力一向不好,只对女生除外。我可以记得迎面走来的陌生女生长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踏什么鞋子,她的举手投足,她轻柔的呼吸声,甚至是她身上的味道,我能记得一年,两年,三年,甚至终生不忘。我记得我千杯不醉,万杯不倒的学姐身上有茉莉花香,我记得佩兰眼睛里有坚毅和执著,我记得白薇油光水滑,好似四川锦缎似的黑长头发,我至今都记得。
  北院里的女生最多,她们个个妩媚动人,个个让人心旷神怡,她们都有一颗公主般的心,但绝大部分都是保姆般的命。这是社会事实,经济决定政治地位,想要有公主般的地位,那就得有国王般的经济实力,想要有国王般的经济实力,那至少得像保姆一样勤劳。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不劳而获是可耻的,吃家里的棺材本是可耻的,所以那些小姑娘大部分当不了公主。她们不相信客观事实,不向命运妥协,她们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跟命运说“老娘,就是要当公主”。于是她们的身边有了男朋友,大多是我们学校自产自销,但也有不少是天大的男生。
  天大的男生在我们学校男生眼里都是悍匪,他们头发蓬乱,他们满脸青春痘,他们五大三粗,他们贼眉鼠眼,他们烧杀掳掠,他们在自己学校里看厌了男生,他们见着我们学校有点姿色的姑娘就充血站立。他们学理工科,他们自嘲自己是理工狗,他们被我们学校的姑娘亲切的称呼为“理工欧巴”,他们趁着我们学校女生落单,就一拥而上,然后抢回去当压寨夫人。我们联名起草过《反天大男生抢夺我校姑娘檄文》,最后失败了,因为天大男生看不懂我们写的东西,他们只看得懂勾股定理,只看得懂万有引力,可是这些东西我们看不懂,我们各自会的斗争方式完全不同,我们没办法解决这件事。
  赤松跟我说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天大男生,所以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伟大最对得起自己的一件事就是和天大男生们抢了一个天大的姑娘,那个姑娘就是琥珀。
  毕业多年,我收到赤松婚礼的请帖,但是和赤松结婚的不是琥珀。
  我们坐在一张桌子上喝酒吃肉,酒劲上来了,就可以畅聊海聊,问一些清醒的时候不合适开口的问题。
  我问他:“琥珀呢?你不是说要和她结婚,要和她去美利坚生很多娃的吗?”
  赤松说:“人不由己啊。”
  后来我知道,琥珀是陕西人,和赤松一样都是独生子女。现在一家一户只生一个娃,自己跑远了,父母就落单了。父母老了,多少会生病,远了来不及回去照顾。常言道“父母在,不远游”,琥珀和赤松一样,都不肯离家太远,所以赤松没去成美利坚,琥珀也没和赤松留在天津。
  我看了一眼赤松的老婆,身材高挑,长相静好,看起来是个好女人。
  “你怎么找到她这样的女人的?”我指着她的老婆问。
  “我也忘了,那天我酒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这就是命啊。”赤松跟我说,“哎,不说了,继续喝,继续喝。”
  学校里微风吹来,杨柳依依,鸟语花香。
  我看着这些如花儿般姣好的女生们,心情愉快。
  我问中天:“这些姑娘怎么样?漂亮不?”
  中天摇了摇尾巴,摸了摸胡须,一脸鄙夷,我知道它是在说:“我是猫,我只知道好看的母猫长什么样。我不是人类,我不懂人类的审美,就像我们都分不清哪条母鲢鱼长的好看一样。”
  我觉得中天思维严密,说话极有道理,于是我又问它:“我该去哪儿找一个杨柳依依的姑娘呢?”
  中天让我跟着它走,我便紧随其后。
  中天把我领到玉皇里,老人们锻炼身体的体育器材附近。这个地方三面都是楼房,剩下的一面是过道和花坛,花坛里没有花,全种上了冬青树,一年四季都绿着,象征着这里的老人个个老而不死。
  “到这儿来干什么?”我问它。
  “带你找杨柳依依的姑娘。”它说
  华北的春天过得快,春天的时间过得也很快,我在小卖部买了三瓶矿泉水,我两瓶,中天一瓶,全喝完了。春风从桃花堤吹过灵隐道,吹到玉皇里,吹到我沾了矿泉水珠的脸颊上,吹到中天黄白的短毛上,我闻到桃花马上要开了。
  没过多久,一个女生来到了我的身边。她穿的是宝石蓝色的纯棉圆领衫,五分裤,卷了一道,露出膝盖,没有化妆,脸上却有胭脂般的红润。她的头发油亮,她的眼睛蒙昧,她腰间有嫩肉,她的双腿又直又长。
  我问她:“你是谁?”
  她也问我:“你是谁?”
  我说:“我叫远志。”
  她说:“我叫竹芯。”
  后来春天过去了,我们从执手相看,到海誓山盟,到共赴巫山,最后到老死不相往来,再后来,春天又过去了。
  没过多久,学校对宿舍的检查严格起来,中天被当做无组织无纪律的野猫被通知要处理掉。
  我问辅导员:“你看得懂《刺法灸法学》和《精神病学》吗?你看得懂人世因果吗?”
  辅导员说:“我只知道学校不让动物。”
  我只好把中天送回了我南京的小屋里。
  之后我从天津去了上海,从上海回了南京,中天已经老了,它已经老得懒不动了,我在桌子上看书的时候,它卧在我旁边,斜着脸,看着我,似乎再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去找杨柳依依的竹芯吗?”
  我说:“我不知道。”
  它说:“我的胡须能感觉得到你们的缘分,虽然我也能感觉得到你们没有那么长久的缘分。”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说。
  中天没有回话,我扭头看它的时候,它已经睡着了,在我暖光的台灯下,呼噜连天。
  我打开窗帘,城市里高楼林立,从这里往南看能看到紫峰大厦,往北看能看到津湾双塔,往东看能看到东方明珠。似乎我的前半生在这几座大楼连成三角形里游荡,我出不去,别人也没能进来。
  

  ☆、十里桃花

  我回到宿舍,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宿舍里空无一人,我猜想,赤松要么在家里,要么和琥珀一起在回家的路上,石韦应该去隔壁宿舍玩游戏去了。石韦总是喜欢在别人电脑上玩游戏,尽管他有自己的电脑,电脑上有自己要玩的游戏。中国有句古话专门形容他这样的人,叫做“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别人的总是最好的,所以每次只要有人跟我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时候,我都觉得他不了解中国文化。
  我思考如果石韦和那个“新月异”结了婚,生了娃,衣食无忧,会不会还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我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可是,我没有那个机会,因为后来跟石韦结婚的那个姑娘不是“新月异”,那个姑娘好像是叫“苗俪”。
  他们是在桃花堤上认识的,当时春风十里桃花开,阳春三月杜鹃来。
  当时我在医院实习,每天忙得要死要活,但细想想,我什么所以然都没忙出来,我反思“我这段时间都在干些嘛呀?”
  我想坐在桌前反思自己,检讨自己,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出结果,可是我还没理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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