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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9部分

佣兵的战争-第1129部分

小说: 佣兵的战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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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往前跑出了好几百米,高扬对着几个守在一个房子后面的士兵道:“你们有看到一个大块头跑过去了吗?”

一个上点岁数的人指了指方向,大声道:“你说的是尤里吗?看见了,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喊他他也不理,想拦都来不及。”

打仗是件很严肃的事情,自己的负责防守的阵地,只要没接到命令,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撤,撤了就是违抗军令,擅自离开阵地被敌人从缺口进来怎么办,在敌人即将进攻的时候,守在这里的人肯定拦不住暴怒的壮汉。

高扬停了下来,大声道:“他的狗被敌人炸死了。”

“白雪公主被炸死了?真见鬼,真见鬼!”

高扬点了下头,道:“你是这里的头儿吗?知道敌人的迫击炮位置吗?”

“前方全都是敌人占据的,大约一公里,我没发现敌人的迫击炮在哪儿,但是听声音,好像是在那一带,尤里也是往那边跑了。”

“明白,再见。”

简短的问了问,高扬伸了伸手,四个人继续向前跑去。

“发现他了!在哪里!”

菲尼克斯喊了起来,她指向了一个位置,高扬看过去之后,发现那个壮汉从前方折了回来,开始向旁边的跑。

离开了城郊的村落,肯定就是农田了,而农田有个问题就是很开阔,视野特别好,要是种满了玉米之类的高作物还好,现在地里大部分都是低矮的麦子或者干脆撂荒了,块头极大的壮汉在农田里特别显眼。

“直线距离大约八百米,他想干吗,他在和敌人的防线平行跑动,法克!这个该死的蠢货,他死定了!”

高扬急促的说了几声后,就见那壮汉再次一个转向,直冲着敌人的阵地就过去了。

敌人当然是看不见的,在两军僵持的战场地带,是狙击手的乐园,为什么所有人都得在屋后或者沟渠里待着,因为大摇大摆的活动会成为靶子啊。

已经靠近敌人的防线了,看着到处都是灌木果树还有农田,可是致命的威胁就藏身在其中。

高扬犹豫了一下,道:“那个大块头现在还没死,这里应该没有狙击手,我们跟过去,靠近一些看看,散开,保持警惕,有危险就往回撤。”

说完后,高扬一挥手,四个人继续往前追。

在跑动的时候,高扬注意观察了一下,经过一个来月的训练,莉莉娅总算已经脱离了上战场就是送死的白丁阶段,现在她至少懂的伏低身子,以小之字形路线向前穿插,而且过程中还知道一直观察。

至于菲尼克斯,那不用说了,她可是老兵,除了性别不同之外,她和任何一个合格的老兵没有任何区别,就连长头发也扎在了帽子里,尽量不让自己显得和其他人有何特别之处。

往前又快速跑了几百米,高扬再次看到了那壮汉的身影,他似乎在寻找什么,左突右冲的。

“没有敌人?这非常不正常,为什么他还没死?”

壮汉已经到了敌人的阵地上了,这个时候还没人朝着壮汉开枪,实在是不正常。

终于,事情开始变得正常了。

有人开火了,那个壮汉抱着机枪,继续跑了起来,虽然枪声连续响起,但那个壮汉又跑又跳的,竟然一直没被击中。

“敌人在他右侧!”

高扬大喊了一声,这时菲尼克丝立刻道:“是否提供支援!”

“支援!”

距离还远,高扬的自动步枪射程不够,而在接到高扬的指令,菲尼克斯立即开火了。

她趴在地上,伸手调整了一下瞄准镜后,迅速开了一枪,紧接着,调整了一下之后,开了第二枪。

“命中。”

一个能快速提供支援的狙击手,不错。

狙击手和狙击手也不一样的,有人狙击手就能提供掩护,有的狙击手就擅长潜伏很久开出致命一枪,但是让他快速奔跑几百米之后架起枪就打却是不行,每个人和每个人擅长的东西不一样,习惯也不一样的。

而菲尼克斯呢,是高扬喜欢的那种狙击手,也是撒旦需要的那种狙击手。

菲尼克斯连续的快速射击,当然射速比不上高扬,因为她用的是旋转后拉式的步枪,但是对于使用旋转后拉步枪,还是远程射击,菲尼克斯的速度确实不慢,而且命中率非常高。

那个壮汉也在端着机枪开火,他是边跑边打的,把机枪夹在腋下,跑动中平端着机枪扫射,这样要是也能打中,那就见鬼了。

如果格罗廖夫是机枪艺术家,这壮汉就连学徒都算不上,充其量算是幼稚园刚刚会走路的孩子,就是机枪幼儿园小班水平。

至于莉莉娅,她还没完成瞄准呢,一枪都还没开。

“发现目标了吗?瞄准,就按我教你的,开火,哎呀,别着急,别急别急,放慢呼吸,调整一下心态,平静些,瞄准你的目标,跑动的敌人对你来说难度太大,找静止不动的目标。”

菲尼克斯在啪啪的打枪,莉莉娅手慢脚乱的开不了枪,崔勃在一旁急哄哄的教她,结果莉莉娅更加紧张了。

至于那个壮汉,他非但没有逃走,反而迎着敌人过去了。

敌人的防线上人其实也不多,最多就是一个班的样子,那壮汉的机枪虽然根本不顶事儿,可是有菲尼克斯在一边儿精确的支援,他竟然还没死。

“我那个法克啊!他冲着敌人去了,他是真想为那条狗陪葬吗。”

高扬都无语了,可就在这时,他知道那壮汉为什么往前冲了,因为有两辆卡车在那边。

矢车菊迫击炮太重,不能像普通的迫击炮那样分解后几个人扛了就走,所以把矢车菊迫击炮装在卡车上拉着走是最常见的。

可问题是,一般来说迫击炮组都是有步兵保护的,那壮汉这么冲,可就是往敌人的人堆里扎啊。

第2101章 猛虎

救不了该死之人,可是不该死的人也就是死不了。

那壮汉的行动,让高扬想起了一个成语,叫虎入羊群。

还不是狼入羊群,就是一头斑斓猛虎直刷刷的扑进了羊群,然后羊群就开始四散奔逃。

“这不合理。”

正在射击的菲尼克斯突然冒出了一句后停止了射击,高扬紧跟着道:“是的,这很不正常。”

“混久了,真的是什么事都能碰见啊。”

崔勃感慨的说了一声后,苦笑道:“这种场景,真的,我连做梦都梦不到,偶尔我会幻想自己像个战神下凡一样冲进敌人的人群里,把敌人吓得一哄而散,但那是冷兵器的战斗,你们明白我什么意思吧?就是回到古代当个大将军,无敌的那种,但是现在这种情况让我想我都懒得去想,太不现实了。”

那壮汉直冲向了敌人的卡车,卡车停在路上,以卡车为中心,附近总得有三四十人吧,大部分是步兵,少部分是操作迫击炮的炮手,可是那些炮手也背着枪的,但是,看到单枪匹马杀过来的壮汉,那些人只是象征性的举枪射击了一下后,他们竟然就撤了。

一个失去了理智抱着机枪瞎打的愣头青,竟然就把足足一个排的人给冲散了,这种事儿,可不是经常能遇到的。

不过这种事儿却不是没可能发生的,1918年,一战的时候,有个叫阿尔文·约克的美国人用一把步枪,干掉了德军的一个机枪组之后,用一把M1911A1手枪俘虏了132个德国士兵。

华夏和印度打仗的时候,华夏三个炊事兵听到了附近有枪声主动参战,结果俘虏了一个营长外加几十口子士兵。

所以,那个壮汉干出来的事儿其实并不算特别特别的罕见,至少是有先例的,如果把心理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因素加入考虑的话,战场上发生什么都有可能,但奇迹之所以是奇迹,就是因为发生的太少了,而一个人赶着三四十个,跟撵鸡似的追着他们跑,终究还得算是奇迹的。

只可惜那壮汉机枪用的实在是烂,烂到家了,端着枪开火边跑边打,就只见一群人跑,却一个都不倒。

“俘虏他们,笨蛋!俘虏他们!让他们放下枪俘虏他们!”

高扬开始冲过去了,他边跑边喊,可是那壮汉又是开枪,又是撒腿追着人猛跑,哪里能听的见啊。

跑的人就跟没头苍蝇似的跑,几十口人早就一哄而散了,那壮汉说他死心眼是一点儿都没错,就追着两个人死命的跑,枪是哒哒的响,一会儿响一声,一会儿响一声,可就是追不上也打不死。

终于,两个并肩逃命的人终于分开跑了,两人肯定也顾不上说话,就是一个往左一个往右。

高扬看着那壮汉停了下来,举枪朝着其中一个就是扣着扳机猛扫,终于,在他停下来之后,那机枪终于有了点儿准头,把其中一个给打倒在了地上。

人是打死了一个,机枪弹链也打光了,那壮汉脖子上还绕着一个弹链呢,但他已经没了装弹链的兴趣,把机枪一扔,迈开大长腿就朝另一个追了过去。

壮汉和那个逃跑的绕着圈子跑,高扬直线冲了过去,举起枪来打算一枪撂倒那个逃跑的步兵,但是看着那壮汉和逃走的士兵之间距离越来越近,犹豫了一下,却是没有开枪,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隐蔽了下来,举枪瞄着那个正在逃窜的士兵。

高扬也不开枪,就看着那壮汉终于追上了正在逃窜的人,伸出大手猛然往前一推,把那个逃命的士兵推了个大跟头。

就像大卡车不容易刹住车一样,那壮汉又往前冲出一段,好不容易停下脚之后,才又返了回来,直接一伸手把正在努力爬起来的士兵捞了起来,右手攥成拳头就要打。

“别杀我!求求你别杀我,我不想死啊。”

那个被抓住的士兵也就二十来岁,对于民兵来说,年龄跨度非常大,从十几岁到六七十岁的人都能见到,可是对于正府军来说,就是正常的服役年龄,基本上就是十大几二十来岁的样子。

壮汉揪着那个士兵看上去还小,一脸惊恐的表情在哭喊着,那壮汉举起了拳头,却是没能落下去,只是瞪着自己手里的人,举着拳头气哼哼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放下他!拿回你的机枪,带他赶快回去,法克!你这笨蛋,还不走等死啊!”

高扬举枪警惕的观察着四周,大声的招呼那个壮汉,那壮汉放下了拳头,看到了高扬后,喘了几口气,才憨憨的道:“长官,您怎么来了。”

距离还有个几十米,所以必须用喊的,听到那壮汉的声音,高扬怒道:“别喊了!”

快步跑到了壮汉身前,高扬低声道:“笨蛋!不许喊我长官,更不许向我敬礼,要么你弄死他,要么赶快带他回去就当抓了个俘虏,还不走等死啊。”

壮汉低声道:“哦。”

“你哦什么哦!走啊!”

“哦。”

壮汉放下了拳头,左手捏着那个满脸惊恐的小兵,右手指着远处两门汽车拉着的迫击炮,道:“我要去毁了那两门炮才能回去。”

高扬吐了口气,低声道:“把车开回去多好,还能缴获两门炮呢,笨蛋!快快快,我们开车回去,还能跑快点儿。”

离着两门拉炮的卡车也就百十来米,高扬要跑过去的时候,却见那壮汉没动,于是他极其郁闷的道:“你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哦,可我不会开车。”

“你抓着的那个人会开啊!让他开车,看着他!他不肯你就捏死他,拿上你的机枪,快点儿!”

现在高扬拿个三万两万美元不当回事儿,可是他却受不了把枪乱扔,而且,虽然缴获两门迫击炮对他一点儿用都没有,可是呢,他却还是舍不得将其炸毁,即使拉回去不是自己的也得想办法带上,没办法,这就是职业病。

拿个被抓着的小兵立刻大喊道:“我会开车!我会开车,别杀我让我把车给你们开过去,我投降,我投降了!”

第2102章 工程师

高扬开了一辆卡车,壮汉和俘虏开上了一辆,喊上替他掩护的崔勃三人,就这么又回去了。

大战打起来了,但主要进攻方向根本不是高扬他们这里,所以炮击只是一次佯攻,牵扯防守方的注意力而已,本来这就是一次普通的炮火袭扰,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可是因为死了一条狗,却是变得不再正常。

当高扬他们回去的时候,所有人都很欢乐,很多人都在围着那个壮汉问东问西的,只有一个人例外。

巫师一脸阴沉的道:“你这样的士兵,应该被枪毙!”

但巫师冷冷的说完后,欢腾的人群立刻安静了下来。

治军要从严,违抗军令在战时就是可以枪毙,也应该枪毙,所以巫师的说法虽然不合情,但是绝对合理。

有个士兵小声道:“可是他那么勇敢,打死了好多敌人,还俘虏了一个,还缴获了两辆卡车和两门自动迫击炮,他应当受到嘉奖吧。”

巫师才不会和一个小兵讲太多,他只是朝着沃尔维克斯基沉声道:“枪毙他太重了,但是惩戒必不可少,他是你的兵,你来处理吧。”

巫师就像耐特一样死板,他认为违抗命令的军人一定要受到惩罚,不管是民兵还是正规军,所以他就这么做了。

本来很欢乐的气氛有些冷场,但是沃尔维克斯基却是讪讪的道:“对不起长官,我不能惩罚他,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士兵,他只是来伙房帮忙的,他是志愿者,帮忙的志愿者却不是士兵,所以我没有权力惩罚他。”

巫师脸一板,但随即却是长出了口气,笑道:“哦,不是士兵啊,既然不是士兵,那就没问题了,不是士兵就没有违抗军令的问题,没有违抗军令就应当受到奖励。”

那个壮汉点了点头,慢吞吞的道:“如果没事的话,那我想先做件事。”

分开了人群,那壮汉找了把工兵锹,走到了那条狗的尸体旁,蹲了下来,一脸悲伤的道:“你是我的朋友,可是你却死了,对不起,我不该喊你的,如果我不把你叫回来,那你就不会死了,对不起,白雪公主。”

郑重的道过了歉后,那壮汉两手捧起了狗,慢慢的走到了旁边,在一处空地上把狗放下来后,开始吭哧吭哧的挖坑。

高扬低声道:“这家伙可真有意思。”

说完后,高扬看着沃尔维克斯基道:“你刚才说他不是士兵?”

“不是,他想加入民兵的,可是他不太适合当战士,于是我就让他去伙房干些杂活儿,这样他就能吃上饱饭了。”

高扬点了点头,出神的看着那个壮汉在哪里挖坑,这时巫师道:“你们究竟干了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我以为他死定了。”

高扬挥了下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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