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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伐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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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刘宣三人却藏在半路之上,看看到底有什么情况。

刘宣与李旭升,李昭云三人藏在一处山腰之上,默默地趴在地上,紧紧盯着官道之上。

就在刘宣等人刚刚出了城门,还没走出二里地时,只见两个人骑着马鬼鬼祟祟在后面尾随,不到一盏茶功夫,黑夜还没有彻底到来,只见二十多人赶着骡车也慢悠悠的走出了县城。

看着这些人出了县城,沿着骡子蹄印,向李旭通追去,李昭云看着刘宣的目光中也带着几分崇敬,心中想道:“这位刘贤侄还真是精明能干,见微知著,如果不是他预料到不对,大伙儿早有了防备,只怕今日就要大祸临头了。”

刘宣皱了皱眉头,拍了拍李旭升的脑袋,开口说道:“一会儿敌人过来时,射骑马的两个人,有没有把握。”

李旭升摇了摇头,开口说道:“现在天色已晚,我们还在林子中,借不上月光,把握实在不大,我会尽量一试,到时候只能看看运气了。”

刘宣点了点头,轻轻的拔出腰刀,对李昭云说道:“李叔会不会武艺,能不能上阵杀敌。”

李昭云狠狠点了点头,开口答道:“老夫当过东厂百户,论起军阵上的功夫,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单打独斗,老夫自信还是有些手段的,一会儿你还是操心自己吧。”

刘宣指了指李旭升说道:“一会儿我和李叔下去杀敌,你找一处好地方,在山腰用冷箭杀伤敌人,其他的事不用管,如果我们有所闪失,你马上回去报信,让旭中大哥带上大伙儿骑上骡马逃命去吧。”

李旭升见刘宣说的悲凉,眼中带着几分湿润,狠狠点了点头说道:“刘大哥放心,这次我们一定能旗开得胜。”

刘宣摸了摸李旭升的脑袋,拿起牛尾刀,与李昭云二人慢慢摸到官道旁边,小心的埋伏下来。

因为走夜路,加上为了尽快的追上刘宣等人,刘屠户与老邓一行人也没有放出探子,乱哄哄的沿着官道朝前面追去。

古代因为营养食物的关系,大部分百姓都患有夜盲症,老邓这伙人也不例外,只有五六个人能够夜中视物,速度自然就慢了许多。

眼见敌人进入刘宣埋伏之地,突然一道冷箭射来,只见嗖的一声,在黑夜之中直接射中骑马之人。

前面骑马的两人,一个已经被李旭升射落马下,另一个马上有了防备,他立刻勒住了战马,举起藤牌将自己护住,其他的喽喽也纷纷躲在马车后面。

刘宣见李旭升射中敌人,心中也对李旭升的箭术佩服万分,他双脚奋力一蹬,向这伙强盗杀去。

那位骑马的盗贼,穿着大明军中常见的棉甲,正是城门口官军什长老邓。

刘宣体力强壮,一马当先的朝老邓杀来,两人距离很近,还不到十步,刘宣突然杀出,老邓还没有反应过来,刘宣已经杀到马下,一个骑兵,如果没有冲锋,被敌人杀到马下,就已经失去了大部分优势。

刘宣将头一低,弓下身来,用力挥动牛尾刀,用尽全身的力气斩在前马腿关节之上,虽然没有将战马马腿斩断,但是却留下了一道很深的伤口,战马长嘶一声,立马支持不住摔倒在地。

战马倒地,将老邓的双腿也压在马身下,直接压断了老邓的双腿,老邓大声呼号一声,双拳用力击打着地面,想要从马身下爬出来。

刘宣快步绕过马头,挥动牛尾刀用力朝老邓脖子一斩,虽然没有一下斩断老邓的头颅,还是斩断了老邓的气管血管。

老邓双手用力捂住伤口,然而鲜血不停地从指缝中留下,将老邓的衣襟染得血红,他的双眼狠狠地瞪着刘宣,心有不甘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刘宣拔出老邓腰间的雁翎刀,将自己的牛尾刀抛弃,牛尾刀本来就是民间所用的刀剑,在战阵之上,远没有雁翎刀,戚家刀这些军刀好用。

刘宣举起雁翎刀,也不管敌人人数多少,奋勇向骡车后的敌人杀去,就在这时,李昭云也冲了上来,李昭云虽然年纪已大,体力比不上刘宣,但是的确是本领不凡,不到片刻功夫,就砍倒两人。

这伙贼寇见先是李旭升冷箭射杀一人,接着刘宣勇猛无敌的斩杀了领头的老邓,马上李昭云也冲了上来,片刻间毫发无伤砍倒了两人,顿时惊慌意乱,不由自主的连连后退。

刘屠户见有兵败之象,当机立断斩杀了后退的一个喽喽,大声呼叫道:“今日斩杀敌人一名,赏银三两,小米一石,退后一步者斩,家中的妻小也要付出代价。”

众喽喽见刘屠户凶神恶煞,又见奖赏非常丰厚,于是纷纷鼓起勇气,向刘宣二人冲来,刘宣与李昭云对视一眼,心中也有几分担忧,两人毕竟不是铁打的汉子,双拳难敌四手,伤亡只怕在所难免。

就在这时,只见李旭升已经跑下山来,李旭升张弓搭箭,连续拉弓射箭,接连射到两人,顿时令贼人的攻势一缓,李旭升将弓箭跨在身上,捡起一把腰刀,快步向贼人杀来。

刘宣见李旭升没有听他的话,反而杀下山来,心中有些埋怨,更多的却是欣慰,刘宣来不及多想,三人先后已经杀入盗贼群中。

这伙盗贼,一共二十多人,除了老邓手下的八个军丁外,还有胖掌柜手下的四个伙计,刘屠户手下的十来个青皮。

如今先后被刘宣,李昭云,李旭升三人已经杀伤六人,还死了为首的老邓,早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只是畏惧于刘屠户的凶狠,还有高额赏银的诱惑,才勉强支撑。

如今见刘宣三人仿佛下山猛虎,不怕死的朝着前面猛冲,早已经吓的心惊胆战。

刘宣仗着体力足出击早的优势,一马当先的冲入贼寇群中,砍断一根捅来的长矛,雁翎刀斜斜一拉,率先砍倒一人,接着李昭云父子也已经赶上,纷纷砍倒了各自的对手。

尤其是李旭升,虽然年纪幼小,但是身材已经很高大,力气也不小,更是不惧伤亡,表现出了少见的悍勇之气,脸上沾上了一大片鲜血,仿佛地狱中的恶鬼一般。

刘宣三人再次杀伤三人,刘屠户一方的士气再也不能维持,众多喽喽四散而逃,将身上的兵刃纷纷抛弃,刘屠户见事不可为,连忙骑上骡子,就要向县城逃去。

李旭升耳目聪明,远远地看见领头的刘屠户逃跑,连忙抛下腰刀,举起猎弓,搭上羽箭,朝刘屠户射去。

刘屠户刚骑上骡子,还没有走远,只听见嗖的一声,一枚羽箭已经从自己身上穿过,刘屠户脑袋一歪,立马从骡子上摔了下来。

就在刘宣三人杀散敌人之时,李旭中骑着战马,也已经赶来,见刘宣三人无事,李旭中也松了一口气。

四人合力打扫战场,除了缴获一套完好的棉甲之外,还缴获了十来两碎银子,两匹战马。

另外还有两套骡车,四匹骡子,雁翎刀三把,腰刀六把,长矛七八杆,各种杂刀十把,藤牌四面,就连这些死尸的衣服,刘宣也全部剥下,包裹起来,尤其是老邓与刘屠户,身上居然穿的丝绸锦缎,更是好东西了。

在回去的路上,四人还抓了两个俘虏,这些俘虏四散而逃,不辨方向,居然与刘宣四人碰上,自然不敢逃走,只好跪地投降。

李旭中捆了两人,与李旭通等人汇合,然后随便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扎营,众人打了胜仗,都十分高兴,美美的吃了一顿饱饭,安排好了放哨的人手,便各自睡去。

整个延长县之内,除了沿河两岸,到处都是沟壑,只有马头岭,狗头山,翠屏山三座大山,这三座大山树木茂盛,人烟稀少,距离县城也比较远,尤其是狗头山,位于山西交界之地,距离县城的距离足有一百二十里远。

刘宣等人要去的地方名叫马头岭,距离县城四十里,距离董家堡有二十多里,这里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常常有盗匪出没。

刘宣一行压着俘虏,赶着牲畜,直接向马头岭而去,一路之上路过的乡村,都不见一点人烟,看来早已经逃荒去了。

在如今的陕北,因为连年大旱,颗粒无收,百姓早已经没有了活路,在这种偏僻的乡村,如果困居一地,基本上都很难生存,结局也十分悲惨。

刘宣叹了一口气,古人所说的‘百里无人烟,千里无鸡鸣’到底是何种惨象,如今算是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了。

“现在还是崇祯元年,乱象刚刚开始,就已经如此悲惨,如果到了清朝顺治初年,陕北连续二十年征战,又会是何种景象呢。”

刘宣已经不敢再想了。

刘宣抬起了头,只见半道之上突然出现了一百多个饥民,这些饥民老弱众多,青壮却比较少见,在流民团伙中间,也算非常罕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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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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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流民团伙,都是同乡亲族,在长途跋涉,缺少粮食的情况之下,往往是青壮较多,也更容易存活。

这一伙流民,居然以老弱妇孺为多,说明应该刚刚离开家乡不久,老弱还没有大的损失。

在天启朝末年,陕北已经出现了流民潮,附近的山西巡抚耿如杞惧怕流民进入山西生乱,在山西各处渡口设立关卡,禁止流民进入山西,所以被逼无奈的流民只能在陕北流动,最后粮尽而死。

这一伙流民,见刘宣一行人数不多,只有七八个男丁,四个妇孺,但是却赶着二十多头大牲畜,牛马上驮着不少麻袋,看上去应该是粮食,顿时两眼放光,心生歹念,众多流民一拥而上,就要上前抢夺。

流民出来,除了乞讨之外,为了生存,常常沦为强盗,在面对弱小之时,更会如此。

面对蜂拥而上的流民,刘宣拦住了正要张弓搭箭的李旭升,开口说道:“流民为了活命,不得不如此,还是不要下狠手,留些余地吧。”

李旭升点了点头,与李家三兄弟纷纷射出羽箭,只见李旭升羽箭正中一位青壮的发簪,吓的这位流民趴倒在地,不住的嚎啕大哭起来。

这伙流民头领走进一看,只见刘宣三人身穿官军才有的甲胄,手中拿着都是军中利器,看穿戴不像官军,应该是非常凶狠的盗匪,顿时不敢上前。

李旭升三兄弟连续射出三轮羽箭,射中了三四位青壮,这伙流民见刘宣等人如此凶狠,顿时不敢造次,纷纷跪倒在地,祈求活命。

刘宣不想杀伤这些可怜之人,摆了摆手,赶着牲畜,就要向远处走去,这伙流民见刘宣心软,竟然不依不饶的跟在刘宣一行的后面。

刘宣等人行了五里,见这些流民还跟在后面,李旭升年少气盛,心中顿时有些恼怒,就要骑上战马,驱赶流民。

刘宣拉住李旭升的手,反而对着李昭云说道:“李叔,如今这陕北之地,恐怕马上就会有大乱之象,唐末黄巢之祸已近在眼前,这个时候,只有人多团结才能自保,仅仅依靠我们几人,又能闯出什么名堂来,不如将这伙流民招入麾下,以后再做打算。”

李昭云这几天对刘宣已经非常佩服,刘宣不仅勇武敢战,见识不凡,而且还有一颗仁心,对于这些饥民百姓也非常同情,再加上刘宣与他们一家一样的逃犯身份,李昭云已经存了招刘宣为女婿的打算。

李昭云见刘宣满脸真诚,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刘贤侄说的也很有道理,但是我们粮食不多,只有十八石,两千来斤,如果加上这一百多流民,只怕仅仅能够吃半个多月。”

“况且这些流民老弱居多,都是白吃粮食的无用之人,也确实有些不合算,现在饥民遍地,不如招上二十个青壮,这样更合算一些。”

刘宣摇了摇头说道:“李叔,我们现在人少,只有五个壮丁,余下的都是妇孺,如果只招青壮,恐怕马上就有头重脚轻,内外失衡的麻烦。”

“这一伙流民,应该是刚出来不久,流民之中的恶习还没有多少,基本上算是淳朴的百姓,再加上有亲人妇孺在旁,应该比较好控制,这种机会,还是比较少见的。”

“至于粮食,我们以后再想办法,如果先拉出了队伍,不管以后落草为匪,还是招安为官,都算是一条出路。”

李昭云见刘宣态度坚决,加上刘宣的讲话也有些道理,毕竟现在稍微明智的人,都知道陕北大乱在即,以后到底如何虽然不算清楚,但是手里面有队伍,总应该安全一些。1

“现在我们这些人中,以刘贤侄最精明能干,见识过人,做事富有远见,如果拉起队伍,必须要一个领头之人,这个领头之人,也一定要能力最强的刘贤侄担任,不过刘贤侄与我家非亲非故,将身家性命全部交给他也稍微有些不放心,看来金娘的婚事要马上提一提了。”

李昭云心中暗暗想了片刻,于是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决定招人起兵,我们这伙人,总要有一个头领,不然乱糟糟的都拿主意,只怕以后会有麻烦,刘贤侄精明果断,今日既然要拉出队伍,这个头领是非你莫属了。”

刘宣尽管也想当这个头领,但是现在这伙人中的主力却是李家父子,于是委婉的说道:“李叔经验丰富,德高望重,这个头领还是你当最好,指挥行动也比较方便。”

李昭云听出了刘宣的话外之音,严肃的对几个儿子说道:“今日大家选刘贤侄做头领,日后就要听从他的号令,如果不遵守号令,就练不成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如果没有严明的军纪,我们这支队伍也不会有什么前途。”

“如果你们兄弟三人日后违抗命令,尽管刘贤侄碍于情面不会追究,但是我虽然是你们的父亲,却绝不宽恕你们的罪过。”

见李旭中脸上欲言又止,看来有些不情愿,李昭云狠狠地瞪了李旭中一眼,开口说道:“这个头领,也不是容易干的,不仅要弄到粮食,还需要操练行伍,照顾老幼,更要战胜官军的追捕,旭中你要能做到面面俱到,这个头领就由你来干。”

李旭中嘴巴张了张,也不敢打这个包票,于是勉为其难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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