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6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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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剩一件灰色的破夹衣裹在身上,遮住了一身结实的肌肉。那是他十二年的训练所得,无数次逼近死亡,让他的筋肉骨骼呈现最佳的状态。肌肉虬结起来时,一道一道,仿佛用上好的铁筋拧出来的。他能用一只手捏住飞檐,藏身在阴影中一日一夜,在出师的那一日。他在家族的老人们面前挥刀纵劈,纯靠膂力将两指厚的锻钢条悄无声息地分作两半,换得满屋有力的掌声。
但现在这些都成了往事,他缠着麻布的右臂吊在身侧,麻木迟钝,几乎没有知觉了。那是他握刀的手,他再也不能挥刀。
那是旅店的老板找了几个人打断的,因为他已经连续半个月交不出房钱了。老板大概知道他有些功夫,趁着他去厨房里偷东西吃,埋伏了几个人。踢翻了他扑上来就打。他没有想到生意人也会那么狠,疏忽了,他也是太饿了,因为没有钱,也不敢出门弄东西吃。于是十二年训练所得的敏锐听觉和嗅觉都迟钝了,那些人从背后扑倒他的时候,他还不明白他们想干什么,只是扔出手里攥着的两个馒头表示投降。他以为这样就可以了。直到他被打得奄奄一息,几个人制住他,一个人扳直了他的胳膊。另一个人狞笑着操起一根门闩,他才惊恐地意识到他将会失去什么。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雪地里,身上的一切都没有了。包括那柄藏在鞋底里用来防身的薄刀。
但他甚至有些庆幸,幸亏那个老板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骨子里有几分狠毒而已,如果是他的敌人们,他大概已经被抛尸在荒野里任野狗咬噬了。
他深深地呼吸着冰冷的空气,心想也许他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危险随时会降临,但是那样他就再也见不到那个颠倒众生的女人了,一旦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就又得像无家的野狗那样。
那个女人就在前面那个挂着红色灯笼的大宅里,她的名字叫做苏小玉。她是个伎女,北方人总是喜欢这样给头牌伎女起名,佟小瑛、白小金、于小鱼、宋小慧……名字美好得像一场梦,引得客人遐想连篇。但他喜欢苏小玉是因为她的咳嗽声,在她第一声咳嗽从窗外传来时,他的心里一跳,无声地痛了一下,然后苏小玉抱着月琴掀开帘子走了进来,眉间眼角都是忧伤。
按照苏小玉的说法,妈妈原本叮嘱她说这些客人都带着兵器,看起来面目不善,让她千万当心伺候,她就揣测他是个满脸横肉的狰狞男人,但是掀开帘子的一瞬,她的心颤了一下。分明满屋子都是客人,她也没有见过他,可她偏能从人群里认出他来。因为他上下打量她的眼神满是好奇,还带着一点年轻人萌动的情欲,却又有些害羞。他并没有满脸的横肉,他是个润泽如白玉一样的少年,眼瞳干净,鼻子微翘,双手按在膝盖上,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上下打量了苏小玉之后,刻意地别过头去和同伴们说话,不再理睬她。
“我爱上你大概就是那一瞬间,觉得你这么一个人,不会像别人那样对我凶狠。”苏小玉在他给她梳头的时候淡淡地说。
那天晚上他们格外热烈,仿佛第二天就是生离死别。
缠绵之后,苏小玉细心地和他说话,说自己被卖到伎院之前的事,连家里有几口人,弟弟是父母的宝贝总是欺负她,逢年过节父母总是悄悄把好吃的塞给弟弟这些私事都说了。她那些天身子不好,总是咳嗽,觉得今年的秋天格外冷,想着自己的年纪又大了,就这样把一生耗在一张不知多少男人睡过的床上,禁不住无声地流下泪来。在他成长起来的地方,女人是绝少流泪的,他不免有点手忙脚乱,拥着她赤倮的身体答应以后会回来看她,攒了钱会赎她出去。他确实也想回来看苏小玉,因为苏小玉像是他的情人,又像是他的姐姐,让他格外地安心。回想过去十二年的艰苦,好些次他觉得自己要死了,想要有个这样的女人在身边抚摸他的额头关心他。为他流眼泪,现在这个女人忽然来了,让他觉得不经意间找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其实以前也有个女人关心他,为他流过眼泪。但那个女人是他注定得不到的,每每看着她,心里就像是有一个窟窿,空空地痛,需要被填满。现在苏小玉填满了那个窟窿。但是赎身这件事就很难了。
有一个晚上他喝了太多的酒,跟苏小玉吹嘘起刀法来,他说杀死都统大人的时候,一刀斩开对方的护颈铁甲,把他的头砍了下来……这些话不知道苏小玉是否真的相信,可是被一个嫉恨她的伎女听到了,那个女人偷偷报告了官府,据说还模仿起那天夜里他对苏小玉说的话。
他知道这些话传到官府的耳朵里有多么可怕。
他想到那个咳嗽的女人可能会被连累,心里像是刀割般地痛,苏小玉没做错什么。只是他多嘴了,他还太年轻,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个女人,就想向她显示自己的强大。于是他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冲动地杀死了来抓他的捕快,还有那个告发他的伎女,然后他开始了逃亡。
他特意留下了自己杀人的印记,估计官府一定非常诧异于为什么他敢这样的动手大开杀戒,这看起来毫无道理,他想要官府将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那样苏小玉就不会有危险了。
但这一次他低估了官府的力量,他们的反应非常大,海捕文告下来,附近所有地方的官兵和捕快都收到了杀死他的命令。消息的传递只在一月之间。他无惧于绝大多数的官兵和捕快,因为他们追踪目标的办法他都学习过,但是这一次官府派出了最为厉害的捕快中的高手。
这位捕快是官府为数不多几个能人之一,只是因为太不合群,沉默寡言,所以一直没得到提升。但这个人的追踪本事确实了得。在三日之后这个人出现在他背后,两人交手的结果是这个人的刀刺穿了他的肋下,他却得以负伤逃离。他知道对手这一次有些大意了,没看得起他,因而用的是长刀,而非那柄可怕的带着锁链的短铁叉。
这个人完全是个疯子,他本不该存在在这世上。
想到这里他摸了摸自己的肋下,伤口已经麻木了,他不敢打开看,知道那里已经溃烂生蛆,发出难闻的臭味。他所能做的不过是立刻用烙铁烫焦了皮肉,他不能去找医生,这会暴露他的位置。他冒险折返回那座城市,如今这里是“灯下黑”,官府不会预料到他居然敢返回这座附近最大的城市,此外,他想再看看苏小玉,即便不能告诉她自己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好歹也可以疲倦地在她怀里躺一下,如今这世上他能够找到的依靠只剩下苏小玉了。
他知道这个念头极其地疯狂,捕快们只要把头转回这个“灯下黑”的城市,很容易通过苏小玉找到他。但他真的很想找一个温暖的女人怀抱,沉眠于她的幽香中,那个捕快高手击碎了他的侥幸心理,他觉得自己无法安然逃逸于官府的惩罚之外。最终只能是被杀,为什么不在死前抓住一点东西?
苏小玉欣喜地迎接满身尘土的他,她的笑容看起来像极了他的姐姐,抱住她的时候他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哽咽着说:“我爱你啊,我回来看你了。”
之后的半个月他每天都在苏小玉的房间里度过,渴求这个女人的身体和情话,那种渴望仿佛无底洞一样,却又永远虚掩窗户,准备随时飞身跃出。他只用一点颜料就改变了自己的容貌,伎馆的老板都没有发觉他是前些日子来过的那个年轻客人,还以为是什么乡下进城来做生意的豪客,乐得赚他的钱。那些天是他一生里最好的时光,每天早晨苏小玉轻轻地拍醒他,喂他喝粥,然后帮他换裹伤的纱布,弹月琴给他听,凝视他的眼睛无声地吻他的嘴唇,坐在他膝盖上低声地哼着歌,窗户缝里透进来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儿像是孩子般娇嫩。他几乎觉得自己要忘记关于官府和追杀的事了,两个人忘我地缠绵,直到捕快们最后来杀死他,之前的好时光,多一寸也是好的。
一切都停在他的钱耗尽的那天,那个胖女人阴着脸走进苏小玉的闺房里,惊得苏小玉的琴声都乱了。
他第一次意识到钱这东西在外面是那么有用,他于是学会了“床头金尽”这四个字,此刻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了,只剩下随身的那柄刀,那是他自己取铁打造的。胖女人嫌弃地看了那刀一眼,说,要是典当,客人你还是去找家当铺为好,我们这里不过是寻欢作乐的地方,方便的话还是让家里再寄点钱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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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四章互弈之局
他一边看着苏小玉默默地望着自己的脚尖,蹙着眉,眼角几乎流下泪来,一边看着胖女人脂粉簌簌下落的老脸,在心里说,我是个没有家的人啊,我的敌人却正在赶来杀我的路上。
苏小玉劝胖女人免了他欠的那些钱,又劝他先找个地方安顿一下,总有见面的时间,临走的时候,她悄悄把一枚金瓜子塞在他的手心里,柔软的嘴唇轻轻地在他唇上扫过,然后立刻被胖女人呵斥着回到了自己屋里。
那个吻让他暂时忘记了潦倒、伤痛和随时会到来的死亡,他再次感觉到了自己实实在在地拥有了一个女人,那么甜蜜。
离开了苏小玉的身边,他的健康状况极快地恶化,焦虑不安的情绪日夜折磨他,那个一直没有医治的伤口溃烂流脓,弯腰都会剧痛。
当掉佩刀的当日,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却不是买吃的和找大夫,他把其中一大半的钱交到了胖女人的手里,用于再见苏小玉一面,他的钱甚至不够过夜了,夜深离开的时候苏小玉泪如雨下,怎么说都不愿意松开他的手。
他没有想到这会是他的一生,十二年握刀的手废了,换得十几天的缠绵和一个女人的心。
女人的心值不值他的十二年?他不知道,不过心里还是很安慰的。
这些天他像个乞丐般蜷缩在小巷里,看着远处的那两盏红灯,那个伎院叫“群芳驿”,在秋色正浓的时候,他在那里遇见了苏小玉,而冬天来临的时候,那里已经是他的禁地,门口招揽客人的女孩不会允许他这种没钱潦倒的人踏入,他也不敢在人前放肆,鬼知道这条街上藏着多少捕快的耳目,他们最喜欢在烟花之地打探消息。他只能默默地眺望。想着二楼的窗后有一个人为他担忧,等待他的消息,明眸皓齿,眉目如画。夜深时因为寒冷而低声地咳嗽。那是他心里残存的最后一丝温暖。
他的眼泪无声地涌了出来。他本以为自己已经长成铁一样的男人,不会落泪了,可是他错了,十二年的苦练,没有把他的心练得坚硬。
他摸索着腰间。肮脏的腰带里藏着苏小玉为他求来的平安符,织锦的小袋子里面塞着一枚金瓜子,那是苏小玉悄悄塞在他手心里的。在最困顿的时候,他没有想过要花掉这枚金瓜子,因为他觉得这可能是他和苏小玉之间最后的记忆。他决心今夜离开这座城市了,再呆下去,对苏小玉和他自己都没有好处。
他深深吸了口雪风,想要在临走前再见她一面。他编好了一个谎言,说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若是有缘将来再见。这样他永远地消失在风雪里。苏小玉不会太担心。
每一次梦到这里,齐布琛都会流着泪醒来。
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能够见到她。
而她,也是他为什么走上现在这条路的重要原因。
“齐爷,王爷叫您呐,有事儿商议。”有人在门口低声唤道。
“知道了,我这就过去。”齐布琛答应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看了看桌上的台钟,现在丑时已过,正常情况下。敬亲王是不会在这个时候叫他的,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齐布琛起身飞快的穿上了衣服,来到了前厅,赫然看到敬亲王竟然坐在那里。陷入到了沉思当中。
齐布琛来到敬亲王的身边,侍立于一旁,并没有出声打扰敬亲王的思考。
过了足足有一刻钟,敬亲王才渐渐的回过神来。
“来了啊,老齐,坐吧。”敬亲王指了指一张椅子。
齐布琛向敬亲王行礼后。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老齐,你知道吗?林逸青又去拜李高阳的门递门生帖,这一次李高阳接受了。”敬亲王对齐布琛说道,“就在前几天,李高阳刚刚进园子觐见,回来后就改了主意,你说……”
“李高阳绝不是心甘情愿的接受林逸青这个弟子,他这么说,只有一个可能,便是圣母皇太后的授意。”齐布琛立刻回答道。
“她还真是为了他的前程,煞费苦心啊!”敬亲王冷笑了一声,“我现在倒是有些后悔编练健锐营了。”
“京军积弊颇深,是到了非变不可的时候了,林逸青深通西洋兵法,又有实战经验,编练健锐营,确是最合适不过。”齐布琛说道,“王爷最担心的,是健锐营的兵权,可能落入圣母皇太后手中。要预先防备的话,就是只要林逸青训练士卒,教习战法即可,不给其兵符,不使其有统兵之权便可,王爷不是已经定下了,让费扬塔珲出任健锐营统领的吗?”
“费扬塔珲殿试时败于林逸青之手,林逸青又颇善结交,我担心到时候费扬塔珲镇他不住,反而为其积威所劫。而林逸青一旦听命于两宫,健锐营便可能成为咱们的敌人。”敬亲王沉声道,“林逸青在萨摩时,最开始不过是兵学校教习,但到西乡隆盛起兵时,不但兵学校之新兵听令于他,西乡隆盛手下一干悍勇之将也全都唯其马首是瞻。有此前车之鉴,别到时候健锐营也是一般,从上到下全都听他的,那可完了。”
“此一时彼一时,大乾不比日本,且健锐营多为渤族,非日本兵学校之平民子弟可比,”齐布琛道,“王爷如果实在担心,莫如多要宗室子弟入营,同时控制营兵人数,限于五百人之内,等到林逸青训练完成,便以帮助其它各营训练为名,将士卒分别调入别营,不使其久在一处。这样既可得强军之实,又可除肘腋之患。”
“你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定了。”敬亲王连连点头,“咱们必须要有后手才行,这林逸青是个人才,他若象他的兄长一样和咱们一条心,那便再好不过,若是不和咱们一条心,那咱们便得用后手对付他,否则后患无穷。”
“王爷英明。”
从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