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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城·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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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也不该让这个梦想断送在自己的手上,“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可是霍思的学费呢?”柳森额头渗出了冷汗,他一直用车到山前必有路来鼓励自己,可是山已经横在眼前了,路在哪儿呢?一分钱,真要难倒他这个英雄汉?他的救命稻草在哪儿?但愿小崔不虚此行,柳森还是把一线希望寄托在小崔身上。此时的小崔正在跟客户做着唇枪舌战。
  正在指挥搬运的男主人一见小崔,脸立刻拉下来:“你怎么来了?”
  小崔有点儿挑衅地:“你说呢?你以为电话不接,就再也找不到你了?”
  男主人恐吓道:“你要是不走,我就报警。”
  小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把钱给我,我立马就走。”
  女主人愤愤地:“就你们装的这房子,没法住。”
  “你要是不愿意住,我住,正愁着没地方住呢。”小崔可不怕她说这话,这房子还没法住,太狂了吧?除了那点儿不是毛病的毛病,已经做了四五年装修的小崔,真是觉得这套房子是他做过的最完美的一套。
  “你耍无赖,是不是?”
  “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小崔跟在男主人屁股后:“我说大哥,就一万元钱的事儿,您要是不给,从今天开始,您到哪儿我就到哪儿。”
  “我报警。”
  “报吧,我咨询过了,警察就是让咱们协商解决,或者起诉。但我肯定不起诉,干嘛把钱让律师和法院挣去呀?”
  “你打算怎的?”女主人觉得这个小崔还真不好对付,他要是真走哪儿跟哪儿,还真麻烦。
  “要钱。”小崔说的干脆。
  “那你们耽误的工期怎么说?”男主人问。
  “可以酌情扣。”
  “酌情?那我的意思就是尾款不给了,一个是工期延误了,还有楼梯装的不合适。”男主人还想打赖。
  “不给也行,新房让我住半年吧。”小崔说完坐在了刚刚摆好的沙发上,还做出很舒服很享受的样子。20出头的小崔,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龄,他只知道,干活拿钱,没什么好说的,更何况,柳森那么需要钱,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当年要不是柳森把他从一堆民工中“拣”回去,他现在还是跟他那帮老乡一样,过着居无定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现在柳森遇到了难处,他理当挺身而出,总跟在柳森身边,小崔知道,霍思就是柳森的命,霍思的事儿,在柳森来讲,就是天大的事儿,开学就迫在眉睫了,柳森要是筹不到这笔学费,以后还怎么在霍思面前混,小崔下定了决心,说什么也要把这笔钱要回来,不能耽误霍思上学。
《城·事》十(4)
仲夏的黄昏,有风吹过,也是热乎乎的,霍思走在绿树成荫的路上,悬垂的柳丝不时触到她的脸颊,霍思并不避开,她喜欢这种痒痒的感觉,就好像柳森温柔地捋起她的长发,发丝掠过脸颊的感觉,想到这,霍思的脸上漾着暖暖的笑意,可是一想到学费,想到柳森辛苦的奔波,笑容渐渐化做了惆怅,看着柳森每天那么辛苦,还要装做满不在乎的样子,她心疼,若不是为了她,柳森哪舍得放下自己的画笔,去干这么粗糙的活?那么有气质的森哥哥,整天跟砖瓦灰沙打交道,还要受客户的气,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霍思望着晚霞夕照,思绪有些飘忽,其实,她知道,如果她愿意,柳森完全可以不这么辛苦,她也可以不必每天走这么远的路来酒店弹琴,李明达不止一次地表示过,愿意给她任何的资助,只要她接受。想起李明达、李杉父女,霍思心里涌动着一股莫名的感伤,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滋味,有钱固然好,可钱好象没给他们父女带来什么幸福快乐。昨天晚上,李杉还在电话里跟她哭诉了半天,说什么活着没意思,霍思当时就不该救她,她现在就没有今天这么痛苦了。霍思真是不明白,人跟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难道都是钱惹的祸?她跟柳森因为没钱,日子似乎总在动荡中,可是李明达和李杉呢?他们的痛苦源于哪儿又止于哪儿呢?
  好多事情,霍思都想不明白,她索性也就不去想了,手指触摸到钢琴的那一刻,霍思会忘记尘世中的所有,任由行云流水般的乐曲,从她的十指间流泻而出,她知道,远处的李明达,正在静静地聆听她的琴声。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来听霍思的琴声,已经成了李明达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内容,他喜欢坐在这样一个角落,要一杯柠檬水,任飘忽的琴声萦绕耳际,有时听着听着,他会有一丝恍惚,不知身在何处,有时竟会把那个纤纤细细、柔柔弱弱的女孩儿,当成――――,李明达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老到经常要靠回忆过日子,他最近总是想起李杉的妈妈,而一想起李杉的妈妈,他就要禁不住来这里。
  霍思修长的手指在钢琴的键盘上就像在跳舞一般,身体随着音乐有节奏的摆动,飘逸的长发也飘来荡去,让他看得入迷。不知不觉中,霍思已经演奏完最后一首曲子,她站起身优雅地朝听众鞠躬,微笑,她的一举手一投足,怎么就那么像李杉死去的妈妈,当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这种想法就不可遏制地在他心中汹涌,以至女儿李杉说他看霍思的眼神不对,李明达嘴角漾起一抹微笑,觉得女儿真是抬举他,都快年到半百的人了,眼神还能会说话吗?他知道女儿的心思,尽管不希望自己管着她,但也不希望他对她的爱与别人分享,所以就不断地提醒他,揶揄他,潜台词就是别打霍思的主意,你没戏。女儿真还是孩子,并不真正懂老爸的心思,到了他这个年纪,当然知道什么有戏什么没戏。
  服务生送去一大束玫瑰,接过玫瑰的霍思,###的小脸掩映在娇艳的玫瑰花中,是那般的清澈和明媚,也带着点儿淡淡的忧伤,她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李明达禁不住这样想,他不止一次地叮嘱过她,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他,千万不要客气,可是她从来没找过他,对他的叮嘱也永远是香香淡淡的两个字:“谢谢。”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清水出芙蓉?
  除了来听霍思的钢琴,李明达已经很少光顾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了,他对这种地方厌了,烦了,甚至感到窒息。他现在变得更喜欢鲜花绿草、清风明月了,跟客户见面,他喜欢在高尔夫球场,或者跑马场,是那种离自然很近的地方。他甚至都不怎么想见客户,商场上的角逐,谈判的机锋相较,都令他厌倦,能回避就回避,能在电话里搞定的事情,他尽量不跟对方见面,这种状态持续了有多长时间了?他不知道。
  霍思从他身边走过,一如既往地和他微笑、点头,打招呼,似一缕清风,一道风景,让他的眼神不得不追随她。他知道,迎向她的,是那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不用看,他都知道,他们会有说有笑,相互依偎地离去。他真是羡慕他们啊。
  李明达神色黯然地回到家,头发染成橙色的李杉,嘴里叼着烟,倚在门框上,不满地看着李明达:“又去给霍思捧场了?”李明达看了看李杉,极其失望的表情,并不说话。李杉有些不忿地:“我说老爸,你至于吗?我告诉你,她可以做你女儿了。”李明达极度落寞地:“我要是有她这样个女儿就好了。”李杉挑衅地:“怎么?做我爸爸,你是不是感觉特没面子?”李明达一把夺过李杉手里的烟,捻灭:“你看你像什么样子?我―――我当时就不该救你。”
  李杉冷笑了一下:“不救我?那你哪有机会认识霍思呀?老爸,你得感谢我才是。”
  李杉说完,一扭身进了卧室。
  
《城·事》十一(1)
叶若黎总能从高大姐那儿获取很大的信心,高大姐可从来没像李丽师那样一听说她要做生意满脸的惊叹号,而是说,要像你这样的都开餐馆,我们就没活路了,言外之意就说她叶若黎一定行,这让叶若黎觉得开餐馆做生意也许真的没有那么难,真的像大姐说的那样,文化人不屑做小本生意,才给他们创造了生存空间。
  九月的北京,没有秋的凉意,骄阳似火,只是空气中少了潮湿的味道,阳光却显得更烈了。路边冷饮摊儿的大妈舒适地倚卧在树下躺椅上打盹,悠闲着,似乎并不关心自己的生意。放眼望去,整条街上没几个人,叶若黎也不知道自己是犯了哪门子的邪,非要大中午的出来找店面。
  叶若黎推着自行车,走到树阴底下,把自行车停在一边,从包里拿出一条奶白色的手绢,擦了擦额角上的汗珠,毛剑曾多次因为手绢取笑叶若黎,说都什么年代了,二十一世纪了,手绢再有几年肯定作古了,时髦的人包里放的都是面巾纸,你土不土啊?叶若黎总是低头微笑,她不知道毛剑还记不记得,他给她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一方丝质的奶白色的手绢,是柔软飘逸的那种,叶若黎说自己因此有了手绢情结。
  一群放学的学生从叶若黎身边走过,看着学生们远去的背影,叶若黎有一丝茫然和不舍,开学前她回了趟学校,陈敏很为难地告诉她,刘志伟气儿没消,一步都不让,叶若黎听出来陈敏的弦外之音,那就是她必须公开给刘志伟道歉,本也没抱什么希望的叶若黎就这样毅然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然后她去了教室,给她已经返校的学生们上了最后一堂课,她特意地选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作为她的主讲内容,“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夕阳满屋的教室,学生们并不知道这是他们叶老师的最后一堂课,还跟原来一样唧唧喳喳地跟她讨论着,叶若黎那一刻的难过,让她几乎难以自制,泪水一直在她的眼眶里打转,就要离开她原本以为要伫立终生的讲台,离开朝夕相处的学生们,离开她熟悉的校园,叶若黎那一刻的悲凉是没有人能体会的。
  自从有了开餐馆的想法,叶若黎其实一直都没闲着,毛剑一上班,她就溜出来找地方,李丽师办公楼附近,袁克机关边儿上,她都去看过,叶若黎这么想,反正餐馆开在一个熟人附近总比两眼一抹黑好,大不了先杀熟,但她是死活不敢把餐馆开在毛剑单位附近的,毛剑听说她要开餐馆,一百个反对,甚至说她是疯了,叶若黎说你就让我试试,我先小打小闹,毛剑立马横眉立目:“试试?那不得拿钱试吗?开个餐馆要那么容易,都开餐馆了,再说,到时候没利润,你那点积蓄再都赔了进去,怎么办?孩子上幼儿园了,这房子马上也要房改了,哪儿不需要钱啊?你拿什么开餐馆啊?”叶若黎想想也是,毛剑说的也有道理,可是她停薪留职也办了,眼下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总不能整天呆在家里,一家四口加上小莫五口,呆下去怎么得了啊,还不是坐吃山空?听毛剑这么一说,叶若黎心凉了半截,她要想开餐馆,别想打家里钱的主意,叶若黎便嘟哝了一句:“大不了我借。”毛剑一听叶若黎这么说,更火了:“我看你是真魔怔了,借,借完你不还啊?”叶若黎不服气地说:“你就不能给我点儿信心啊?”毛剑没好气:“信心?信心值多少钱……”
  不管毛剑怎么说,叶若黎一旦动了这方面的心思,还真就难改变,因为她吃定自己除了当老师,还就对做吃的有兴趣,工作如果能跟兴趣结合在一起,不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吗?除了高大姐那儿,叶若黎又去过不少在她看来规模不大但挺有特色的小馆子,以一个食客的方式,偷偷地做了市场调研,当然她去吃饭,多半就是要碗面条或者一个炒饭,最多再加一个小菜,可是菜单呢,她可要翻来覆去地看上五六遍,哪个菜名好,新鲜,她都悄悄地记在心里,有的餐馆的服务员见她一个人,菜单看半天,菜却一个不点,不免冷脸,或者给她推荐我们这儿的基围虾不错什么的,叶若黎只能是红着脸抱歉地笑笑,心里却是想,我要是真开成了,绝不让服务员这样给人推荐菜品和给人冷脸,要让服务员劝说顾客别把菜点多了,够吃就好,这样客人心里才舒服。遇到态度好的,叶若黎就会跟她们多聊上几句,比如见人家的餐具造型独特、精巧别致,她会由衷地说这个餐具真是漂亮,在哪儿买的?人嘛,谁不爱听好话,看叶若黎也不像竞争对手,所以一放松警惕,加上自豪,就把哪儿哪儿的餐具市场,全都告诉叶若黎了,并且怎么侃价,基本上成交价是要价的几折都告诉她。像进菜、肉、蛋、海鲜等原材料什么的,叶若黎干脆就直接去问高大姐,高大姐毫无保留地告诉她,还说你真要开是咋的?叶若黎说想试试,高大姐告诉她,这开餐馆,选对地方是最关键的,地方找对了,那就成功了一半,选址要么靠近居民区,要么靠近办公区,倒不定非要在闹市区,闹市区房租贵不说,还都是流动客人,没有回头客,你做的好不好,自己都不知道,都是一锤子买卖,没啥意思。叶若黎很愿意跟高大姐聊天,觉得高大姐说的话句句实在,没有大道理,全是自己摸爬滚打的经验,最要紧的是,叶若黎总能从高大姐那儿获取很大的信心,高大姐可从来没像李丽师那样一听说她要做生意满脸的惊叹号,而是说,要像你这样的都开餐馆,我们就没活路了,言外之意就说她叶若黎一定行,这让叶若黎觉得开餐馆做生意也许真的没有那么难,真的像大姐说的那样,文化人不屑做小本生意,才给他们创造了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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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十一(2)
其实,叶若黎找了这么多天,最中她意的是李丽师办公楼附近的一个小店,面积不大,加上后厨,不到100平方,能放个10来张四人桌,小店周围的环境也不错,左手是西饼店,右手是鲜花店,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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