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种子王-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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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星育种学徒,他所能查询以及购买到的资料,被限定在他的能量范围之内。因此,系统提供的资料大致内容,他很快就浏览了一遍。
最后,他终于选择了两种在异度空间已经被淘汰的资料。
《净口水植物的炼制》
兑换价格:200个单位晶源体
泡植物还未出现以前,异度世界人们所使用的一种非常有效的保护牙齿的漱口水。
在吃完食物之后,用它漱口,可以起到强化牙齿,清除口腔细菌,以及降低植物残渣对牙组织的腐蚀作用。长期漱口,可以缓慢促进牙组织的自愈能力。
《同化凝胶的淬炼方式》
兑换价格:150个单位晶源体
这是一种治疗原料的制作方式。步骤不算很难,原理和地球上牙医的治疗方式相同,同样是使用填充物,来填补蛀牙的空洞位置。
当然,这种治疗的操作方式,需要比较专业的技术。
虽然同样属于填充治疗,但是同化凝胶的一个特别之处,在于它在填充牙洞的一周时间内,本身的质地,能够快速朝牙齿的质地转变。
如果牙洞在咬合面上,那么凝胶的形状,也会随着牙齿之间的磨合,达到最佳的形态。
一周之后,被侵蚀的牙洞就被补齐,并不需要用到器械磨牙这种粗暴的手段。
这种同化凝胶的补牙方式,是异度世界人类在牙泡泡出现之前,最常使用的手段和方式。
但是,后来随着牙泡泡的普及,龋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这种修复方式,就逐渐很少人使用,被淘汰了。
这两份兑换资料结合在一起,正好能满足目前大部分龋齿患者的牙齿问题。
轻度的龋齿患者,可以每天吃完三餐之后,固定用净口水漱口。
而那些已经形成牙洞的患者,用同化凝胶填充牙洞,修复蛀牙。
不过,想要炼制这两种护牙植物,选择哪一种植物原料比较好呢?
对于这个问题,林曾无需一一尝试。
系统在他收集各类植物的时候,已经将大部分他收集到的植物资料记录下来。
经过筛选,系统给了他最适合的一种植物。
茶。
是的,正是市面上大部分人饮用的茶叶。
根据系统对地球原生茶叶的分析,它的叶片中,含有一种特殊的修复牙组织的元素。
无论是炮制净口水的植物,还是加工同化凝胶的植物,茶都是目前系统所记录植物中最佳的选择。
而且,如果没有意外,也许在炼制的过程中,还会收获一些特殊的属性。
如此常见的原材料,林曾应该很容易获得。
当然,炼制种子时,使用的原料,越新鲜,最终的炼制成功率也就越高。虽然每家每户都有现成的茶叶,但林曾却必须寻找新鲜叶片。
不知道在这江凤镇,是否能找到种植茶树的地方。
林曾回到现实世界,找江画询问关于茶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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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 江宅酒宴
在这个小村镇里,找到茶树,不是一个困难的事情。
村镇很早就习惯了自给自足。
每一种较为普通的食物,都能在镇子里找到制作的人家。而茶叶这种生活的必需品,必然也能找到茶农。
江凤镇擅长炒茶的人家,是江氏的一个旁支,他们祖辈依靠采茶炒茶为生,在不远处的青山上,就有他们的茶田。
他们和江画家,算是同族的远亲,此时也不是采茶时节,因此江画同他们打了一个招呼,就带着林曾在下午四点半的时候,上山采茶。
林曾只是需要茶叶的原料,因此,在江画的帮助下,他用了半个多小时,采到一簸箕的茶叶,足够林曾炼制两种种子。
“你说,你能调制一种特殊的茶水,能快速缓和牙疼针状?”江画手里,还拿着顺便从山上一起拔到的野蒜头,从采茶的茶道走下时候,好奇地询问林曾。
“是的。”林曾并没有过多解释,而是换一种说法告诉江画。
“谢谢你!”江画没有细问什么配方,而是高兴的点头谢道,“能让我妈畅快随心所欲地过一个好年,她一点会非常高兴,如果牙疼,吃什么都没有胃口。”
“你别跟我客气。”林曾手里挽着竹制的簸箕,里面的叶片,都是已经生长成的老叶,不能炒茶,但是用来炼制种子是绝对没有问题。
“需要我帮忙吗?”江画问道。
“不用。”林曾看着江画顺手从一棵宽叶树下,摘了好几片翠绿的有巴掌宽小臂长的叶片,“明天晚饭之前,我能够完成。这是什么叶子?”
“粽子叶,年糕叶,用来蒸年糕,包粽子给食物带来一股清香之气,看到顺手采摘一点,年夜饭的时候,蒸米团子,蒸鱼都可以加入。”江画喜欢农田的个性,绝不仅仅是纸上谈兵,看得出从小在这个小镇子长大的江画,对山林田园的事务,很熟悉。对这些野生的植物,信手拈来,都能找到合适的食用方式。
带着一簸箕新鲜采摘的茶叶,回到江家老宅的时候,林曾把茶叶放回卧室,到老宅的餐厅,开始今天的晚餐。
据江画所说,这栋祖辈留下的老宅,虽然有数百年的历史,但在子孙代代传承的过程中,都进行了修缮和改建。
而在近几十年的时间,最大的变动,就是这栋历史悠久的老宅,也出现了许多现代电器和设备的踪迹。
自来水的管道,干净整洁的卫生间,拥有现代厨具和电器的厨房,以及卧室的空调和电视。
所以,这套老宅子并非死气沉沉的老建筑,而是一栋不断在变化中的住宅。
晚餐非常意外,是饭桌上多了好七八个林曾不认识的生人。
他们坐在主桌的位置上,笑眯眯地看着林曾和江画,连连点头,一副非常满意的模样。
“这是几位族叔和族公,过来看看你,大家一起吃个饭,算是一个小仪式。”江画微微侧头,给林曾介绍道。
“小画妹,坐下坐下!”一个蓄着现代人极为罕见的山羊胡子的老人,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大褂,和颜悦色地说道。
“不了不了,族公,我去厨房帮我妈端菜。”江画摇摇头,让林曾三人坐下,“林曾,你陪几位叔公说话,估计马上要开饭了。”
林曾点点头,说道:“你去忙,放心吧。”
这个场面,好在江画之前曾经给他透过底子。
算是江凤镇的传统,这里的闺女,在合适的时间,将未来的伴侣带回家中,父母会请来镇子里见多识广,德望稍高的长辈族人,一起吃顿酒宴。
这顿酒菜的材料,就是由男方送给女方家长的见面礼。
在吃喝闲谈中,这些长者,从言谈举止中,观察男方的为人品行。
原本江画帮林曾准备好了许多不错的食物。用蜜灵香薰衣草喂养的公鸡,以及品质良好的山货野味,还有一位老乡的佳酿美酒。
不过,后来这些东西,和林曾所准备的酒肉海鲜相比,品质差了许多,因此,今晚的酒宴,除了蜜灵香薰衣草鸡肉,其他都是用林曾送给江画父母的年礼制作。
林曾刚一落座,桌席上的年纪一大把的叔公们,就开始和他闲聊起来。
内容无外乎工作情况,家庭情况,近期规划,还不时讲些身边的闲人琐事,让林曾发表自己的观点。
林曾只记得江画的一句叮嘱。
“遵循本心就好,我的眼光还是很靠谱的。”
好吧,这句话算不算女友力十足?
林曾无论这些大龄叔公,询问的问题多么刁钻古怪,反正他按照江画所说,不过分遮掩,不拘谨慌张,神色坦然,实话实说。
大约闲聊的二十多分钟,艾萨克和红仔一句都不敢说,瞪着大眼睛,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
“上菜了!”
江爸爸一手端着一个盘子,笑得合不拢嘴,走出厨房,将菜肴摆放在圆桌上。
这个酒宴,江画和她父母是不上桌的。
第一道菜,是林德天送给林曾最大号青虾。
这一只接近半斤重的青虾一端上桌面,深处大山之处,平日海产并不丰富的江凤镇这些族叔公们,顿时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将大盘子堆得满满的通红大虾。
“哇,好大的虾!”一位留着平头短发,穿着一件黑色夹克衫,年龄在五六十岁的大叔,吃惊的叫出声来。
他这辈子也没有吃过这么大的虾!
太吓人了!
“这是海捕的青虾,”林曾为他们介绍道,“纯天然的野生捕捞,用特殊的技术保存,依然维持着刚刚出海时的鲜嫩脆爽的口感,远胜养殖的青虾,各位长辈请尝一尝。”
倒不是林曾喜欢自夸。
是什么场合说什么话。
按照江画所说,这酒宴上,林曾需要给自己的食材亮亮身份,虽然不能将普通食材夸上天,但将上等的食材,说透说明白,却是必须的。
东西越好,女方的父母面上越有光彩,而男方也越受人看中。
对年轻的江画来说,她对这种习俗并不感冒。
当时也没让林曾去筹备,而是自己帮他准备好了,对付长辈。
不过,没想到林曾自己的见面礼,完败她的准备。
在林曾的招呼下,桌上诸人纷纷动筷,那位山羊胡子的老叔公,还因为手微微颤抖,让筷子里的大海虾掉落在桌上,是旁边的人,帮他夹起来放在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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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三章 一群老吃货
这一盘大虾,惊艳四座,而江爸爸一起端上来的另一盘菜,就被大家忽略了。
唯一例外的是红仔。
他微微一动鼻尖,筷子迅速往那盘看似不太起眼的红烧猪蹄夹去。
一个一头尖尖的猪蹄尖,又称七里香,被夹到他自己的碗里,就着米饭,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大虾每人一只,这些江画的长辈叔伯公爷们,剥开虾壳,一口咬到略带些粉霞色的虾肉,顿时眼中一亮。
“鲜!太鲜了!”穿着黑夹克的大叔竖起大拇指,毫不吝惜夸奖,“前两年我去清河市威水区的海边鲜小酒楼吃饭,他们的活虾是从鱼排上现捞起来,虽然也是活蹦乱跳,但是滋味却相差老远。这么大一只海虾,却如此嫩脆,并且鲜甜浓厚,真是不错!”
其他人也大口咀嚼着自己的大虾,对黑夹克大叔的话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而黑夹克大叔吃饭的速度很快,转眼之间,三下五除二,手中半斤重的青虾,就被他啃得一干二净,他举起筷子,目标对准了红烧猪蹄。
“林曾,我是江画爸爸的堂哥,也是江画的伯伯,这是红烧猪蹄吧?给我们说道说道这道菜的妙处。”
“红烧猪蹄,是普通的做法,但是猪肉很特别。这种猪肉来自华国偏远的西南一个极为偏僻的小山村。那里的山林里有一种特殊植物……”
林曾将刘山告诉他的故事,转述出来,这些江画的长辈,对这个带点传奇色彩的故事,听得津津有味,有些人听到半途,立刻忍不住下筷子夹起一块品尝。
“肉糯,特别香。”一个坐在林曾对面的圆脸老者尝了一口红烧猪蹄,立刻被它的滋味征服。刚才海捕大虾,在这盘外观普通的红烧猪蹄之下,顿时成了曾经的记忆。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这盘分量不少的红烧猪蹄,顿时被横扫一空。
两道硬菜下肚,在坐诸人,基本肚子已经有饱腹感了。
而江爸爸在此时,端上温好的酒水,给几位客人斟酒。
“来来来,都来尝一尝林曾带的酒酿。”
琥珀色的酒水,刚刚倒入杯中,一个话并不多的憨厚大叔,突然蹙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怎么,老酒鬼,闻到好东西了?”江爸爸的堂哥,黑皮夹的大叔笑着问道。
江爸爸端出的温酒,正是刘山寄给林曾的刘五爷家传酿酒配方,放入馨香酒瓶草之后的佳酿。
多种配方,美妙融合,比林曾单一的水果酒,米酒,滋味更佳悠远,静心细嗅,就算普通人的鼻子,也能发现其中不同之处。
更别提和普通酒厂出品的商品酒相比了。
这位在众人口中,被称为老酒鬼的憨厚中年人,正是江凤镇有名的爱酒之人。
他为了喝酒,甚至连娶妻生子都不愿意。
目前年纪四十多岁,但是依然是个老光棍,终日慢斟细酌,品酒为乐。
他的本名如何,大家都不太记得了。同辈之人,喊一句老酒鬼,而后辈则称呼他酒叔。
除了喝酒自得其乐之外,酒叔还是村子里酿酒作坊的主人。他酿造蒸馏的高度酒,丝毫不逊色于上市场上那些高端的美酒。
能让这个终日和美酒打交道的酒鬼,露出如此表情,大家立刻明白此酒不是凡品。
他将杯子放在鼻尖旁,深深呼吸,闻了又闻,始终舍不得下口。
黑夹克大叔却不管不顾,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哇,好酒好酒!林曾,你不错,叔看好你!”黑夹克大叔吃了两盘菜,喝了一杯酒之后,就对林曾充满好感,一副仿佛如果自己有个女儿,就顺手塞给他的眼神。
“呵呵,你们喝,你们喝,我再去端下酒菜。”江爸爸乐呵呵地说道。谁也不知道,他自己在厨房里,偷偷喝了两杯这种酒香醉人的美酒。还是牙疼的江妈妈,看到偷酒喝的江爸爸,不忿阻止,他才控制住了自己肚子里的酒虫。
话说江爸爸平日也并非无酒不欢之人,还能被这壶香酒,迷得差点忘了场合,偷喝干净,那货真价实的老酒鬼,可真是全身心都投入到自己手上一杯让人久久不愿放手的酒酿身上。
林曾看众人对刘山送他的美酒好评如潮,也非常高兴,为他们介绍道:“这壶酒,也是来自于那个小山村,那位善于饲养山羊的刘五爷,祖传一手酿酒好手艺,这种就是他酿造,名为泡药酒。因为它的许多原料,都来自山林里的野生药材。”
这个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