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种子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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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饭淘洗,糯米和稻米各半,水位略高出米粒。这样煮出的米饭,特别有嚼劲,喷香四溢。
五花肉切丁,少许油慢慢熬炸,满屋子的猪油香味飘散开,倒入切块的笋干,一包可口的酸菜,几勺子老干妈,不断翻炒,一会儿功夫,一大碗五花肉炒笋干,就出锅了。
仅仅就这一道菜,林曾就可以配着吃下两大碗米饭。
鲜虾剪去去长须,上盘大火清蒸,鲜美的滋味,紧紧锁在虾壳内,虾肉剔透,咬上去,爽脆鲜美。略微可惜的是,市面上这种白虾,基本都是养殖场人工养殖,少了一股天然野虾的清甜。
取四个鸡蛋,用筷子均匀打散,将清洗干净的海蛎倒入,微微搅拌。油锅烧热,混着海蛎的鸡蛋液在平底油锅中,自然摊成一块漂亮的蛋饼。海蛎煎蛋,特别的香味飘散在厨房里,让人胃口大开。
随意清炒了一盘蒜香的青菜,也不拘用哪种特定的叶菜。莲叶菜摘两朵,多叶木耳菜摘十来片,垂枝空心菜摘一把。新鲜的青菜,油亮清爽,既吃得美味,又吃得安心。
最后,林曾将猪后腿肉用沸水捞去血水。两条猪后腿肉分量十足,让卖猪肉的剁成块,装了沉甸甸的一袋。捞完的猪肉块,将林曾用的最大碗盆,盛的像山尖一样。
猪后腿肉,林曾最爱红烧。在干净的锅中,倒入一小勺花生油,小火将冰糖溶化,糖色浓郁,倒入猪后腿肉翻炒,等猪肉上色,淋入清水,随后加入肉桂香叶花椒,慢慢用中火熬煮。等熟的差不多了,倒入油炸豆腐泡。
这样,不仅红烧的后腿肉喷香美味,卤汁渗透进油炸豆腐泡中,豆腐泡也变得极为好吃,早上作为佐餐,配上稀饭,百吃不厌。
红烧猪后腿肉在锅里焖烧,电饭煲里的米饭散发出悠悠的米香,已经熟了。
林曾也懒得盛饭,直接将电饭煲的内胆搬出,放在饭桌上。抱着一口锅,舀一勺五花肉炒笋干的汤汁,浇进饭中,拌匀了。
一口米饭,一口笋干,一口海蛎煎蛋,剥一只大虾,细细咀嚼,各种滋味融合在一起,形成绝妙的味道。
在红烧猪后腿肉焖熟之后,林曾也将桌上饭菜吃了八成。起身将油炸豆腐泡倒入锅中,红烧猪后腿肉的卤汁,被吸收进油豆腐泡中,带着肉香和香料的浓郁,豆腐泡也变得特别入味。
等一桌饭菜吃完,锅里的红烧肉也熟透。取了一双干净的筷子,林曾加了夹了几块连着肥多瘦少的肉块,两个豆腐泡,回到桌边,继续有滋有味地啃起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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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收割野草
一顿非常满足的晚餐过后,林曾收拾好碗筷,拎着厨房的一个大水桶,浇进屋子里那些种植着爬藤植物的土壤里。
林曾在厨房准备了两个大水桶,洗菜刷碗剩下的水,没有浪费,全都作为浇花的用水。这种方式,在都市农家论坛上,也广为分享,还有一些菜友,直接将藤本植物种植在厨房,洗菜剩余的用水,直接倒进花盆里就好了。
做完这些,已经天色黑暗,时针将要指向九点。他回到二楼卧室,打开随身记事本,将今天已经完成的事件用红笔划去,还没有完成的事情,则抄写在明天的事件中。
明天首先要去附近的山上转悠一圈,收集足够多的树叶杂草,这些都是炼制青膜球的原材料。
网店的种植球销量,每日都在增长,所需的青膜球,也消耗甚大。甚至还有人网上联系,需要购买这种种植球,进行种苗的包装。
林曾自然没打算现在将青膜球卖给别人。虽然青膜球的原材料都来自于山林野草树叶,但他自己还不够使用。
用青膜球保护的植物种苗,保持着刚从地面挖出的新鲜和活力。加上育种师培育的种子生命力顽强,买回去只要马上种下,都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活率。
这一点,也是林曾种苗非常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谁都希望自己买到的植物种苗生机勃勃,而不是种不成的植物。
除了青膜球,还需要炼制几桶室内生长引导剂。
在自己家中,林曾种植爬藤植物,没有太多规划。而眼下所进行的办公室室内绿化,就不能像在这里这样,东一棵,西一棵,七零八落。
尤其是室内爬藤植物,通过生长引导剂,引导其长势,让它们的生长分布,更加美观整齐,更具有观赏价值。
记好明天办事清单,林曾盘膝坐在床上,闭上眼睛,呼吸均匀。
育种师的修炼,除了在育种空间中绘制符文图纹,炼制种子之外,整理吸收记忆中的传承知识,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林曾在一日接着一日的静思中,将记忆中的传承知识,逐一吸收。他的水平,也越来越接近初级一星育种学徒。
第二天,天色还未大亮,林曾起床,收拾起进山的工具。
一把泛着白光的崭新镰刀,林曾还没用过几次,用来割草,再锋利不过了。
两个大塑料口袋,硬挺的材质,宽大的袋口,可以装下不少野草。
一个园艺手套,手心那面有一层保护胶,避免手被割伤。
几瓶矿泉水,一包绿豆糕,一包板栗饼,一袋五香牛肉干。这些零食,是林曾储存着,以备来不及做饭时,代餐食用。
林曾将东西放入育种空间。育种空间虽然可以放入这些杂物,但是林曾尽量少将和炼制种子无关的物品放进育种空间中。
小电驴昨夜充满电量,驾车驶出苗圃,向着远离城市的方向,加速开去。
他已经轻车熟路,目的地的山林,没有好看风景,也没做好走的山路,很少人到那里。
一路而去,路边时而是一片稻田,时而是几亩菜地,还有不大的溪流,古朴的石桥,越是远离城市,周围的景致越是天然朴素,越是别有一番滋味。
在一处山脚下,林曾还看到几十个蜂箱,错落有致的摆放在空地上,附近有许多高大的荔枝树,树上的荔枝接近成熟,红彤彤,一串串,看上去分外喜人。
林曾稳稳控制着车把,心中一动,暗下决定,等会儿回程,顺便路过,看看有没有新鲜的荔枝,买上十来斤。
出发大约半小时,偏离了水泥道路也有十分钟,林曾的电动车停在一处荒地。荒地在土路边上,已经被荒草和野藤覆盖。电驴在荒地旁的一块大石头边上停好,林曾取出育种空间里的大塑料袋和镰刀,戴好园艺手套,立马开始干起活来。
几次经验,林曾对这项活已经很是熟悉。手套保护手心,他就不用担心野草叶边的小刺割手。抓过一把野草,也不管品种,抬手一挥镰刀,锋利的刀口,划过野草的茎叶,转眼之间,一把青草就被割下。
一个塑料袋被塞得满满的,也不过是五分钟的时间。而林曾四周,一小片荒地,也被清理出来。
眼下正是草木旺盛的季节,等到秋季来临,杂草干枯,只剩下常绿树木,那时候收集原材料就麻烦许多。
这些年,家家户户都有电饭煲电磁炉,尤其是清河市这样东南沿海城市附近,几乎没有人再使用干柴烧灶。这些野草树枝,腐朽在山中,也无人理会。
如果是前几十年,山上这些杂草树枝,早就被利用的干干净净了。
装满两袋野草,林曾就躲到大石背后,将两袋野草送入育种空间。启动鼎炉,炼制青膜球。
林曾已经能很好的控制鼎炉,绘制完符文图纹后,林曾就带着空塑料袋离开育种空间,继续收割野草。
整整工作了一个上午,林曾也不记得收割了多少袋野草送入育种空间。
到目前为止,还有一半的野草还未送入鼎炉炼制。炼制完成的青膜球,已经有三十多个了。
夏天的日头越来越高,越来越烈,热辣辣的阳光晒在林曾背上,都能感觉烫呼呼。林曾手臂发软,绕是他自认为体力不错,精力充沛,此时也感觉体力不支,口干舌燥,想要坐下来好好休息。
他将最后一瓶矿泉水咕噜咕噜喝光,顿时觉得头脑清爽许多。不过,体力劳动一个上午,林曾只觉得腹中空空,饥饿难耐。
几块点心,似乎进入无底洞一般,吃光了也没填饱肚子。林曾知道,这是高强度的运动,消耗了大量的能量。
这片荒地,被林曾清理出一片好大的空地。
估算着这些野草,炼制的青膜球,已经足够林曾的网店使用一阵子了。林曾背靠岩石,将野草堆送入育种空间。
育种空间不大的面积瞬时之间,被野草堆占据。林曾收拾工具,准备离开荒野。他现在又饥饿又干渴,恨不得跑进冷气房里,灌下几瓶透心凉的冷饮,才叫爽快。
林曾加速小电驴,顺着原路,准备一路狂奔。他记得来时的路上,看到一家小杂货铺。
正驾车飞奔,林曾来到一片被山丘环绕的田地。正是那处养蜂的农田。周围还种植着高大的荔枝树。和之前不同,林曾看到蜂箱之中,有一个戴着白色头罩的身影,在一个蜂箱旁摆弄着蜂巢。
林曾心中一动,急忙停下电动车,他左右看了看,找到通往养蜂人那儿的小道。小道不宽,却是用水泥铺设,林曾开着电动车,顺着小路行使。
那个戴着白色防护罩的养蜂人,大约也是看见林曾驶来,往这边扭头看了看,然后又举起蜂巢,专注的盯着。
林曾没想到,沿路行使,却出现一片令人惊诧的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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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养蜂人
这条只能行驶一辆小车的水泥路,并非是一路笔直,蜿蜒之中,一栋隐没在树林中的小楼,展现在林曾眼前。林曾没想到,在这僻静的郊外,竟然还有这么一座令人惊艳的小楼。
这栋小楼,设计别致,三层楼高,高低错觉,青色瓷砖装饰,天台还能看到爬满青蔓的架子,看上去就是一座乡间优美的小别墅。
和林曾苗圃里那栋方方正正的两层红砖楼相比,这栋小楼就像一个优雅的淑女,而他那楼房,就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
小楼四周,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设计和打理。
林曾叫不出名的花儿,一丛丛,一簇簇,有的枝繁叶茂,有的旺盛绽放,娇艳美丽。一条鹅卵石的石子小路,穿行在花丛之中,形成了一个精巧甜美的小花园。
还有些林曾认识的果树和蔬菜,穿插种植在花丛中,融入花园的美景中。石子路旁,嫩绿嫩绿的意大利生菜,和紫红色的苋菜沿路种植,长势良好。一块岩石旁,一棵一人高的柠檬,已经挂着乒乓球大的青色果实。
林曾停下电动车,没有继续将他的小电驴开进石子路里。他欣赏着眼前这片花园的布置,心中忍不住赞叹花园主人的匠心独运。
他正想如何询问远处的养蜂人,怎样购买蜂蜜,突然一只体型颇大的金毛狗,从小楼旁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金毛犬性格温顺,它好奇地盯着林曾好一阵子,然后才迈着有节奏的步伐,朝林曾走近。
这只金毛犬,看上去对林曾充满了好奇感,它绕着林曾,走了几圈,鼻尖忍不住凑近林曾的电动车头,抽动鼻子,使劲嗅着。
远处的养蜂人似乎看到这边的动静,他放下手中的蜂巢,关好蜂箱,向林曾这边走来。林曾想了想,举手冲着养蜂人的方向挥了挥手臂。
金毛犬敏锐地注意到养蜂人的行为。它放弃对林曾的好奇心,向养蜂人小跑而去,步伐轻快跳跃。
快步走来的养蜂人,没有摘掉防护罩。从娇小的身形可以看出,是一位女性。她穿着碎花的棉质长袖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在炎热夏天里略显突兀,
林曾想到自己贸然进入对方的养蜂场,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在养蜂人距离他大约还有三十多米时,高声招呼道:“大姐,不好意思呀,我看到你这里有养蜜蜂,就过来看看有没有蜂蜜。”
养蜂人听到林曾的招呼,身形一顿,停住步伐。活泼的金毛犬已经跟在主人身边,它迈了几步,突然发现主人不知为何停下脚步,有些困惑地停了下来,扭头看着主人,轻轻“呜呜”几声。
养蜂大姐举手摘下头顶白色纱网,带着金毛犬,向林曾走来。
林曾巴眨着眼睛,顿时愣住。
他认识她。
这不是他在清一小见过的江老师江画吗?
她怎么在这里养蜜蜂?
林曾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一个娇弱女子,在码头扛沙包一样震惊。
江画皮肤白皙,五官清丽,略带几分稚气,体态轻盈娇小,林曾可以想象她在画室里手持画笔绘图,却不能想象这个姑娘竟然一个人在郊区养蜜蜂。
“别叫我大姐,我肯定比你小。”在林曾错愕的时间,江画已经带着金毛犬走到林曾面前。大概是林曾之前的称呼,让她有些羞恼,她瞪了瞪眼,有些好没气的说道。
“额,”林曾想到前一分钟,还以为这是一个中年大妈,顿时有些尴尬,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不好意思,我没想到是你。”
金毛犬仰着头,大脑袋来回转动,看看主人,又看看那个陌生人。
江画大概也觉得自己这身衣服,配上之前的行为,难免让人误会。她想了想,失笑自嘲道:“嗯,也不怪你,谁让我这一身土鳖的打扮呢,被当做大姐也是在所难免的,算起来,还是我占你便宜了。”
林曾听到江画的调侃,笑着接道:“我以为养蜜蜂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大伯大妈呢,没想到你这个清一小的美术老师,居然在这里经营副业呢!”
“哈哈,”江画摸了摸身边金毛犬的脑袋,扬起笑容,解释道,“可别说,我可是经验老道的养蜂人呢。我隔壁的邻居有一个养了几十年中蜂的老养蜂人,现在七十多岁了,还在养蜜蜂。我从小就对这个感兴趣,年年跟着,自然而然就会学了。”
林曾想到,之前在清一小,江画说自己会木工。看来,这个女孩的爱好,有些特别。他远远看那些蜂箱,蜂箱周围蜜蜂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