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鲜嫩:神秘老公晚上见-第5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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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那里是倪裳姐弟俩的老家。
那个小镇,环境优美,美丽富饶,只要那个倪裳和倪乐在那里踏踏实实,安心度日,足可以后半生无忧。
倪裳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这段时间,井瞬也终于全盘将井家接手。
他其实是很聪明很有能力的一个人,喜欢当纨绔,是因为纨绔比较自由。
如今他不想当纨绔,想当商场新贵了,一边学,一边做,倒也做的有模有样。
再加上简时初和萧衍派去的人从旁协助,许多事情事半功倍,井家不管是家里,还是公司,都被他处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当初井瞬提出的要求是,接手所有井家的动产和不动产,但是不管是井老爷子住的井家老宅,还是井靖海住的井家别墅,井瞬都没接手,仍旧让井老爷子和井靖海住着。
没收回那两处房产,一来是因为他并不恨井老爷子和井靖海,不想让两个人这么大年纪了还流离失所。
二来是他很厌恶那两栋房子,即便要到手里,他也一天都不想住。
他还是喜欢他初哥家附近的这栋别墅,面积大,风景好,最关键是离他初哥、衍哥都比较近。
以后他们哥儿三都有了孩子,一群孩子在一起玩儿,彼此间都是玩伴,多有爱?
井家那阴森森的老宅,和四处泛着铜臭味的别墅,他多看一眼都嫌恶心,白送他,他都不要。
秋雨曦知道,虽然井瞬是个人人在背后说起,都要说句可怜的私生子,可井瞬并不恨井老爷子和井靖海。
因为,井瞬的母亲在世时,往井瞬心里灌输的,一直是美好和爱,从没给井瞬灌输过仇恨。
秋雨曦不知道,井瞬的母亲是真的不恨井靖海,还是怕儿子活在仇恨和痛苦中,故意说不恨。
但她知道,她感激井瞬的母亲,觉得井瞬的母亲是个勇敢睿智的女人。
她感激井瞬的母亲,把井瞬教导成今天的模样。
她喜欢这样的井瞬。
爱比恨容易。
恨让人丑陋,让人痛苦。
她爱井瞬。
她不想让他有丝毫痛苦。
所以,现在的她绝口不谈那个没有机会出生的孩子,每天如往常一样,嘻嘻哈哈,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固然悲痛,为了不让身边的人伤心难过,也只能将那份悲痛,深埋心底。
她相信,以后,她的孩子,还会回来找他们的。
毕竟,她和井瞬,是那么那么的爱他。
倪裳的事情解决了,井家的事情也收尾了,苏倾澜得知井瞬和秋雨曦要去法国度假,就和井瞬商量着,和他一起去。
井瞬带秋雨曦度假,他带时喜喜去度蜜月。
井瞬一脸嫌弃:“我们夫妻俩度假,你去跟着做什么电灯泡?”
苏倾澜勾肩搭背:“别臭美了!我还嫌弃你当我和喜喜的电灯泡呢!我就是去你的庄园看一眼,要是喜欢的话,我也给喜喜弄一个,看完之后,我们就去别处了,谁稀罕一直和你在一起?”
井瞬啧啧:“我弄葡萄酒庄园你也弄,同行是冤家你知道吗?你想和我当冤家?”
“瞧你这点出息!”苏倾澜啐他,“以你我现在的身价来说,区区一个葡萄酒庄园,那不就是讨老婆欢心的一个玩意儿吗?你还指着它给你挣钱,让你养家糊口?”
井瞬上下打量他,“行啊,苏二少爷,这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后的口气是不一样了!财大气粗啊!”
”那必须的!”苏倾澜不和他客气:“咱也是有老婆的人了,不努力点怎么行?你别说这些有的没的,你就直接说,你什么时候走,带不带我和喜喜?”
“带,肯定带,”井瞬说:“有你在还多个打手,万一我失手把谁给打的不行了,还有人能给我去顶罪,多美的事儿,干嘛不带?”
“滚!”苏倾澜怼他一下,“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我现在是有老婆的人了,再也不会替人顶罪了,你就省省吧。”
井瞬夸张的喊了声疼,笑着说:“我后天就走,你来得及吗?”
“来得及,”苏倾澜说:“我这边没什么事儿了,你说走,咱随时能走。”
“那个算计了你的腾冲实业呢?”井瞬问:“收拾干净了吗?”
“收拾干净了,”苏倾澜带着点小得意说:“前天已经被我收购了!现在腾冲实业已经姓苏了!倪裳那个姑父,已经卷着铺盖,滚回老家了,看在他帮我娶了个好老婆,也为了给我和喜喜积福,我没赶尽杀绝,算是便宜他了。”
“做的好!”井瞬拍拍他的肩膀,“你这样做我赞成,咱们金尊玉贵,何必为了几只老鼠脏了自己的手,咱们过的好就行了,犯不上赶尽杀绝。”
所以,他也没冲方婉珠和井东薇、井北可赶尽杀绝。
他不想因为那些无所谓的人,脏了自己的手。
虽然他没特意去拜过神佛,但他信因果、信轮回。
只要别人不把他惹红了眼睛,他不愿意做任何不好的事。
他有家人,有妻子,以后还会有像小阿凌那样软萌可爱的小宝贝。
他希望他的手,一直干干净净的。
他不想用染了鲜血的手,去拥抱自己的宝贝。
那会让他觉得,玷污了宝宝身上的纯净。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204章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模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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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要感谢他的宝贝侄子阿凌。
每次看到他的宝贝侄子阿凌,他都会觉得,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最惹人疼惜的生物。
每次看到小家伙儿那软萌可爱的笑脸,他都希望自己的双手是一直干干净净的。
只有干净的人,才配拥抱那么干净的小宝贝。
苏倾澜对他的看法很赞同,点点头,“放心吧,道理我都懂,狗咬咱一口,咱把狗打跑就行了,犯不着回头咬狗一口不是?放心吧,我没事。”
“那必须的!”井瞬拍拍他的肩膀,灿烂的笑,“咱们哥儿几个联手,那绝对天下无敌啊!咱们能有什么事啊?”
现在井瞬说起这种话,心里满满的自豪感。
因为他现在再也不是吃干饭的废柴啦!
以后哪个兄弟有需要帮忙的事情,他也是要钱能出钱,要人能出人的成功人士了!
他刚刚和苏倾澜说的话,一点都不夸张。
凭他们几个兄弟联手起来的实力,整个帝国,绝对无人可以撼动!
而这里面,有他一份功劳。
这种满足和荣耀,是当一辈子纨绔都不可能得到的。
所以,人活世上,就是有失也有得。
虽然做了井家家主,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有大把空闲的时间,可以挥霍光阴了。
可是,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势力和尊荣。
他可以让自己的亲朋好友为自己自豪骄傲。
这就够了。
他喜欢以前的自己,也喜爱现在的自己。
就这样。
挺好。
就这样,苏倾澜和时喜喜,搭伙井瞬和秋雨曦,四个人一起结伴去了法国,看井瞬新买的葡萄酒庄园。
简时初怕叶清瓷眼馋,哄着她说:“等你生了宝宝,宝宝大一点,咱们也去。”
叶清瓷笑,“嗯,到时候带三个宝宝一起去,羡慕死他们。”
“就是,”简时初搂着她说:“咱们可是有三个萌宝的人了,谁能比得过咱们啊?看来看去,还是咱们最幸福!”
叶清瓷被他的贴心暖的不行。
以前没和她在一起时,明明是个一意孤行,唯我独尊,一发脾气,就到处扔东西的暴躁大少爷。
自从和她在一起之后,他一天比一天贴心细心,处处想着她。
自己男人这么好,给他生三个宝宝也不嫌多,再生几个都没问题!
一晃眼,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宝宝八个月了,该去医院做孕检了。
八个月的孕检,要做一次彩超。
简时初和叶清瓷都不想让小家伙儿去医院,就哄着小家伙儿,把他留在了时青柠那里。
早晨吃过早饭,简时初带着叶清瓷出门。
车上,叶清瓷忽然想到什么,歪头问他:“怎么你好长一段时间出门都不戴墨镜了?”
以前,简时初只要出门,肯定会戴墨镜。
因为他颜值太高,不戴墨镜回头率太高。
而简七爷脾气太差,回头率太高他也会炸,可怜那些保镖们就得挡着他,还得四处阻止路人拍照。
当然了,戴墨镜也很帅,回头率依然很高。
但是简时初习惯戴的是那种大幅的眼睛,能将脸遮去半个,看也看不清楚什么,简七爷就马马马虎虎的忍了。
可最近这段时间,叶清瓷发现,简时初只要陪她出门,肯定不戴墨镜。
她有些好奇,情不自禁就问出来了。
简时初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在,含含糊糊说:“忘了。”
“说谎!”叶清瓷伸出一根手指戳他的脸,“你一说谎,睫毛就打颤,肯定不是忘了!”
简时初咳嗽一声,“你不是不喜欢男人戴墨镜吗?你说男人戴墨镜不像好人。”
叶清瓷:“……我什么时候说的。”
简时初说:“上次你和喜喜聊天时说的。”
叶清瓷愣了一会儿,忍不住笑,“我是说有的男人戴墨镜不像好人,我又没说你,你戴墨镜很帅啊!”
简时初扭头看她:“是吗?”
“当然啊!”叶清瓷用力点头:“我们家七爷,不管怎样都很帅啊!颜值在这里呢,难道你不知道人家背地里称呼你帝国第一美男吗?别说戴墨镜,你就算是在脸上画个墨镜也依然很帅啊!”
“是吗?”简时初故作淡定的反问了一句,只是上翘的嘴角压都压不住。
“傻瓜!”叶清瓷笑着偎进他怀里,“你怎么也不问问我呢?你问我一句,我就告诉你了,你戴什么都帅!你也不用傻乎乎的明明喜欢戴着墨镜上街,偏忍着不戴了。”
“我问你,你就说实话?”简时初搂着他说:“你明明喜欢吃口味清淡的饭菜,可因为我喜欢吃口味重的,咱们家上桌的饭菜,大部分都是口味重的,你喜欢颜色粉嫩的床单窗帘布置摆设,我喜欢厚重的,咱们家的床单窗帘布置摆设,一直是素淡厚重的,你什么都为我想,我问你你肯定也不说实话。”
叶清瓷愣住了。
她做这些事时,根本就没用大脑思考,下意识就做了。
她并不觉得做这些事情会让自己为难。
让厨房做简时初喜欢吃的饭菜,只要简时初吃的开心,她就开心。
布置房间的时候,按照简时初的喜好,不管是床单窗帘,还是家具摆设,买之前,先想一想,是不是简时初喜欢的风格。
确定简时初会喜欢,她才会买回去,摆在房间里。
她不会考虑自己喜欢不喜欢,因为只要简时初喜欢了,她就开心了。
两个人的家,不就是要住的舒适又开心吗?
简时初开心了,她就开心了。
所以,她买可以让简时初开心的东西就行了。
她没想到,她随随便便做的事情,简时初却一件一件全都看在了心里。
这一刻,叶清瓷感动的甚至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
她的男人,到底得有多爱她,一个那样粗枝大叶,唯我独尊的傲娇大少爷,才会将这样一桩桩一件件的琐事,一样一样的记在心里?
叶清瓷情不自禁搂住他的脖子,轻轻吻了吻他的唇,眼中弥漫起淡淡的水汽,“简时初,你真好!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上了你,爱上了你,真的!”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205章 妈妈带阿凌一起去好不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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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时初亲亲她的眼睛,啼笑皆非:“难怪人家说女人是水做的,这点芝麻大的小事,就感动成这样了?真不知道你们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叶清瓷瞪他:“我们这叫感性!”
她眼中还含着水汽娇嗔的模样太诱人,引得简时初忍不住多亲了她几口。
说来奇怪,书上说,女人怀孕之后,会长斑、会水肿、会臃肿,可他老婆除了胸前的一对小兔子比以前更丰腴了之外,其他的,和没怀孕之前,看不出什么区别。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他老婆眼睛比以前更黑更亮更水灵了,皮肤比以前更白更嫩给软滑了。
不管是脸上还是身上,肌肤白腻如雪,触手柔滑,吹弹可破。
他觉得,他老婆肯定是个妖精,要不然怎么能这么漂亮呢?
既然是妖精,那他一定得守好了,牢牢将她箍在怀中,让她一辈子都待在他身边,哪里都去不了!
到了医院,时青柠给联系的那名医生,早已等候多时,给叶清瓷详细的做了整套的产前检查。
结果大部分当时就出来了,状况良好,只稍微有一丁点的贫血,让回去多吃点花生和红枣就行了,其他都在正常值之内,孩子发育也很好。
谢过医生,简时初小心翼翼扶着叶清瓷,离开医院,回到家中。
又过了一个月,叶清瓷怀孕九个月,肚子就大的十分惊人了。
简时初把公司的事情大部分都交给了萧影,非他不可的,就让几名助理乘车往他家里送,然后就是视频会议、视频谈话。
总之,他已经不再去公司,而是在家里寸步不离的守着叶清瓷,哪里都不去了。
叶清瓷现在的样子,太吓人了。
叶清瓷的肚子,大的简时初总是怀疑他老婆的肚皮会像被吹爆的汽球一样,忽然被撑破。
他老婆一走路,他就要战战兢兢的,总觉得他老婆要重心失衡,会摔倒在地上。
双胞胎,听着风光幸福,实际上辛苦只有孕妇知道。
哦。
孕妇的丈夫也天天看得到,所以辛苦极了。
自从过了孕八个月,简时初看到自己老婆走路一天比一天费劲。
到了九个月,他老婆上个二楼都要歇好几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