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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霸道小农民-第120部分

小说: 霸道小农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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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掉。

    别说是在以前,就算是现在,这么多的药花蜂蜜要全部喝掉,林宇也是有些心疼,毕竟就算他什么都没有,只要有这些蜂蜜,那也足够他这辈子衣食无忧,还能享受美好生活。

    但是一想到这些药花蜂蜜可能为他带来的好处,林宇还是坚守心里的决定,毫不动摇。

    按照林宇之前的设想,大量的黄金蜂蜜可以让蜂巢改变,这让他可以随身携带更多的黄金蜂蜜,而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小蜜蜂数量的增加了,林宇相信,小蜜蜂是可以增加的!

    别说是这一百多毫升了,就是一公升,一万毫升的药花蜂蜜,只要能够换来第二只小蜜蜂,那价值也绝对比十几个亿来得更大,毕竟小蜜蜂这东西,就是再多钱也买不到啊。

    苏晴又带着二老出去游山玩水了,而在解决龙天鹏之前,龙灵也是不露声色地前往龙氏药业做她的董事长,做着机器人一样的工作,别墅里,只剩下林宇。

    为了防止出现昏迷之类的情况,林宇没有随便找个地方就准备开始,而是在车库的地上铺上了一张毯子,然后搬来一张矮桌子放在跟前,药花蜂蜜就放在桌子上。

    没有去理会被蜂蜜的香味所吸引,正在车库外面挠门的阎王小鬼,林宇舔了舔舌头,拧开了蜂蜜瓶的盖子,顿时,一股浓郁的香味充斥了整间车库,令人心旷神怡。

    这个玻璃瓶,是林宇从网上买来的纳米材质瓶,粘稠的蜂蜜无法附着到玻璃瓶壁上,这能够保证林宇能一滴不剩地将瓶子里的药花蜂蜜喝得干干净净。

    按照林宇的想法,这一百多毫升的药花蜂蜜,分成十二次来喝差不多,倒不是林宇觉得一口喝太多会腻,药花蜂蜜跟一般的蜂蜜可不一样,入口即化,完全没腻味。

    林宇只是单纯地觉得,这样分开来喝的话,一口一个亿,也能体会一下挥金如土的感觉。

    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昂贵的食物了吧,林宇心中暗道,没有继续浪费时间,举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就是一大口蜂蜜倒进嘴里,旋即赶紧闭上嘴巴,将玻璃瓶放下。

    药花蜂蜜入口即化,就像是掉进水里的棉花糖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在这一瞬间,一股浓郁的药香味却充斥到林宇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让林宇只觉得浑身通泰舒爽。

    一个亿,就这么一口喝下去了,爽!

    十几毫升的药花蜂蜜下肚,只是感到四肢百骸一阵清凉,整个人瞬间精神了不少,但是预料中提防的头晕并没有出现,而手掌心也没有什么明显不一样的感觉。

    没有去管手掌心的蜂巢有没有发生变化,反正刚刚才喝掉了十分之一的药花蜂蜜,林宇也不觉得这个数量的药花蜂蜜,能让蜂巢发生什么变化,上一次变化,还是喝掉而十几毫升。

    心里这么想着,林宇再次举起了手里的瓶子,不过这次,他却没有像第一次那么斯文了,反正药花蜂蜜接触到口腔和舌头之后,就会被分解成分子一样的大小,渗透到体内。

    根本不需要吞咽,药花蜂蜜就会融入到林宇体内,这样的话,林宇也不用太在意一次可以喝下多少药花蜂蜜了,所以他选择了一次将瓶子里的蜂蜜完全喝掉。

    十二个亿,几个呼吸的功夫被喝得一点都不剩,感受着体内说不出的舒爽,还有身上好像能把天地撕开的力量,林宇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手里那空空如也的玻璃瓶。

    不过下一秒,林宇就清楚地感觉到疲惫如同潮水般涌来,然后就干脆地昏了过去。

    多亏了林宇早有准备,昏迷之后,玻璃瓶被丢到了一边,而他也是正好躺在毯子上。

    昏迷之中,林宇并不知道,刚刚渗透到他体内的药花蜂蜜,此时已经充斥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就像千千万万的细胞正在改造他的身体,他的身体,俨然成为了一座工厂。

    数不清的神奇物质,将林宇体内的有害物质不断排挤,对林宇的身体进行了一场大扫除,很快,躺在地上的林宇就开始发臭,一些黑色的物质也从毛孔中渗透出来。

    而在大扫除之后,林宇的身体构造,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那些没有必要存在的脂肪,被迅速溶解,变成了肥油之后排出体外,不够强壮的肌肉也是在神奇物质的淬炼下变得更加强韧,骨骼的密度也是迅速提升,当然,还有林宇的五脏六腑,在经过了一场大清洗之后,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强化,变得更加有力。

    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比之前变得更加有力,原本还带着一些杂质的血液在经过淬炼之后十分纯净,将氧气和养分送到林宇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维持着身体机能的运转。

    只不过是短短的几分钟,林宇就脱胎换骨,完全变了一个人。

    尽管林宇穿着衣服,从外面看来身体好像也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被那层黑色的物质包裹着,看起来十分恶心而已,但是此时的他,已经完成了一次完美的蜕变。

    这样的蜕变,对一个人来说完全算得上是一场重生,但是,对药花蜂蜜来说,这只不过是附带的功能而已,药花蜂蜜带给林宇真正的好处,还远远不止于此。

    药花蜂蜜中的神奇物质,在改造了林宇的身体之后,就通过林宇的血管往他的右手涌去,眨眼之间,林宇的右臂就粗壮了许多,不过这也只不过是暂时的表象而已。

    随着大量的神秘物质进入林宇的手掌,他的手臂也是迅速变得消瘦下来,最终变得和改造后一样,虽然不是肌肉如同老树盘根那么夸张,但是看起来却充满力量感。

    神秘物质虽是进入了林宇的手掌,但是最后,它们的归宿都是在手掌心中的蜂巢里。

    蜂巢本就是存放黄金蜂蜜的地方,又是小蜜蜂休息的地方,如果能够吸收蜂蜜的话,那在储存黄金蜂蜜的时候就可以自动进行吸收了,但是说来也巧,除非是林宇喝下的蜂蜜,否则就不会被蜂巢吸收掉一丁半点,而小蜜蜂也只会进行补给,不会大量摄入。(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47章 生出幼虫

    (全本小说网,。)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长到原本还挂在东方山顶的太阳,升到了正中央,外面的阎王小鬼也终于停止了吠叫,这个神奇又漫长的过程才终于在林宇粗重的喘息中结束。

    吐出一口浊气,林宇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睁眼不像张嘴那么轻松,因为他的眼皮好像被一层粘性物质粘住了,直到他伸手将那层物质擦掉,眼睛才终于可以睁开。

    费劲地睁开眼睛之后,林宇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面前乌黑的双手,而在将鼻孔上的粘稠物质擦掉之后,林宇也是终于闻到了充满整间车库的恶臭。

    那股恶臭刚刚钻进鼻腔里,林宇只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差点没忍住一口吐出来。

    顾不上去看身体变成了什么样,林宇捏住鼻子,用嘴巴喘气,赶紧以最快的速度从侧门冲进别墅里,跑到二楼的浴室里,打开莲蓬头,让热水从头顶淋下。

    身体外面的那层粘稠物明显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连温水都冲不掉,林宇也是有些无奈,就算他现在是用嘴巴呼吸,也能感觉到那东西散发出的让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好半天之后,在废了好几顿热水和一整瓶沐浴乳,也花费了半个香皂之后,林宇才总算将身上的粘稠物冲洗了个干净,并且将那些东西全部清进了下水道。

    感受到空气中的臭味明显减弱了,林宇这才闭上嘴巴,开始用鼻孔呼吸,不过这样做之后,林宇马上就后悔了,因为那臭味,还弥漫在空气中不愿散去。

    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围上浴巾,林宇也顾不上衣服了,捏着鼻子将别墅的好几个窗户都打开之后,这才冲到了别墅外面,然后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那味道,实在是太酸爽了,林宇心中暗道,就算是当初明太祖朱元璋最重要的珍珠白玉汤也不过如此吧,而所谓的珍珠白玉汤,就是特地在太阳底下暴晒三天后的馊水。

    休息了片刻之后,林宇这才突然想起,他的身体好像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而且他刚才明显感觉到跑动起来速度都比以前快了许多,,低头一看,肚子上居然有腹肌了。

    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林宇惊喜地发现,这身体跟之前比起来已经大不相同了,尽管外表上看起来相差不多,但是这一点差别还是被林宇清楚地捕捉到了。

    挥了挥拳头,林宇忍不住笑着点了点头,这身体的力量比起之前也是大了许多,他现在还有些不习惯,看来要适应这新的身体,还要经过一些时间的磨合才行。

    直到这时,林宇才终于注意到右手的变化,双眼中充满了惊奇。

    原本干净的手掌心,此时出现了一个奇妙的图案,就像是古代的图腾一样,黑色的图腾就在手掌心,刚才林宇还以为是擦不掉的黑色粘稠物。

    观察着这个黑色的图腾,林宇却发现他对此毫无印象,反正就是多了一个纹身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林宇最关心的,是在这图腾下的蜂巢,他清楚地感觉到,手掌心里的蜂巢跟之前已经不是一个感觉了,他很想知道,这一百二十毫升的药花蜂蜜,到底能把蜂巢改造成什么样。

    心中这么想着,林宇心念一动,在他的注视下,打开了手掌心那个黑色图腾下的蜂巢。

    原本光滑的皮肤突然渐渐变得透明,露出了里面密密麻麻排列在一起的蜂巢,那小巧玲珑的六角形蜂巢就像经过精心排列一样,十分整齐,不等蜂巢打开,林宇已经笑开了。

    尽管只是粗略地看了一眼,但是林宇也清楚地看到,手掌心里的蜂巢数量,至少已经达到了一百个以上,但是让他忍不住放声大笑的,还不只是蜂巢的数量增多。

    让林宇忍不住大笑的,是在那上百格的蜂巢中,有两个白色的小东西正在蠕动着,尽管那看上去就像是一颗还没黄豆大的小珠子,但是对这东西,林宇却是十分熟悉。

    这正是蜜蜂的幼虫,不过这两个小珠子能出现在蜂巢里,却意味着它们不是普通的幼虫。

    尽管这和林宇之前想的有些出入,林宇是希望喝下那些蜂蜜之后,蜂巢里会增加那么一只小蜜蜂,但是这比原想多出一只的幼虫,也足以让林宇喜出望外了。

    他的愿望非但没有打折,而且还买一送一了,这让林宇如何能不兴奋?

    林宇很想好好地看看这两只幼虫,但是他却突然意识到,裹着浴巾站在别墅外面,对着自己的手掌哈哈大笑很像一个白痴,而且还有被********或者卫星拍下的风险。

    恋恋不舍地关上蜂巢,林宇脚步轻快地回到了别墅。

    经过刚才的通风,别墅里的气味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了,此时回到别墅里也不用忍受刚才那股令人作呕的恶臭了,穿上一套全新的衣服之后,林宇把脏衣服和毯子丢进了垃圾桶里。

    林宇并不希望二老和两位老婆大人回来之后,觉得他在家里做化学实验。

    将战场全部打扫完毕,再确定江风已经将所有不和谐的气味将别墅里外打扫干净之后,林宇这才回到别墅大厅上,躺在沙发上,又盯着手掌心的那个纹身傻笑起来。

    这的确是一件值得傻笑的事,在这之前,林宇做梦都想着要达到今天的成就。

    并不是成为有钱人,也不是成为有权有势的人,而是在得到小蜜蜂之后,林宇迫切地想要让蜂巢的规模稍微扩大一些,同时也增加小蜜蜂的数量,让它不会孤军奋战。

    只是一只小蜜蜂,就足以让林宇成立了全世界最有潜力的制药公司,改变了全世界的医疗限制,虽然那一点黄金蜂蜜还不足以改变世界,造福全人类,却让他成就了难以想象的事业。

    如果小蜜蜂的数量增加到三只呢?改变世界,拯救全人类,让所有原本应该死去,或者忍受病魔煎熬的可怜人从此走向更好的人生,这种胡扯的话林宇连喝醉了都会觉得不现实。

    如果小蜜蜂火力全开,将所有的黄金蜂蜜和药花蜂蜜都稀释成不死药的话,那每个月生产两千瓶的不死药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数字还远远不够江宁市内消耗的。

    当小蜜蜂提升到三只后,一个月生产六千瓶以上的黄金蜂蜜,自然也没有太大的难度,只不过这个数字,最多也就能满足江宁市和边上的南湾市的需求。(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48章 黄金小蜜蜂增加的希望

    (全本小说网,。)

    连一个江南省都拯救不了,更别说是改变全世界了,而且,林宇也不想成为制药工人。

    成为超级英雄,这是小孩子才会想的事情,就算是在林宇小时候,他也没有这样的情结,三只小蜜蜂对林宇来说,好处就是他可以更加出名,富有,成为更好的人。

    目前来说,林宇也没有太大的追求,他最大的目标,还是当一个卖药的有钱人,和之前不一样的是,林宇现在不需要再担心黄金蜂蜜的产量过低了,根本没那必要。

    当然,林宇也没有忘记,蜂巢里的两个小白珠子,甚至连幼虫都算不上,想要让它们变成白白胖胖的小虫子,最后蜕变成像小蜜蜂那样能干的得力助手,还要花一番功夫。

    在这之前,林宇早就跟养蜂场的老板学习过了,一般蜜蜂的幼虫,都可以在一个月内变成蜜蜂,而在成为蜜蜂,可以出去采集花粉之前,它们也需要用蜂蜜来好好培养。

    林宇很清楚,将来的黄金小蜜蜂,所享用的自然不能是普通的蜂蜜。

    小蜜蜂这些天可是劳苦功高,不过这绝对不是林宇给它放假的理由,刚才粗略地看了蜂巢一眼,林宇发现,蜂巢里剩下的药花蜂蜜已经只剩下四五毫升了。

    这么点儿数量,哪里够蜜蜂宝宝吃的啊,没有浪费时间,林宇马上命令小蜜蜂继续采蜜。

    小蜜蜂飞出蜂巢钻进小桌子下面之后,林宇却是来了兴趣,开始细数蜂巢的数量了,望着手掌心密密麻麻的六角形小蜂巢,林宇禁不住眼花缭乱。

    好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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