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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豪门隐婚:腹黑总裁专宠妻-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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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逸辰也曾经在这所皇家军校学习过,他就是在这里认识的郑经。只不过当时景逸辰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了军校所有科目的学习和测试,因此他只呆了一年便离开了。

    郑经以优异的成绩从皇家军校毕业,一回国就被中央军委抢走了,想让他担任陆军作战指挥官,但是郑经却拒绝了。他很快便回到了a市,成为了一名极其出色的刑警。

    所有人都不理解他的选择,因为以他的能力和成绩,在a市做一名刑警可以用屈就来形容。

    好在郑父郑母全都支持儿子,儿子不用成天呆在遥远的部队里,而是在他们身边,两口子自然更高兴,他们对官位的大小并不在意。

    郑经回来,最高兴的人,是郑纶。

    她看到哥哥回来,脸上全是笑意,高兴的连性格都变得开朗活泼了许多。

    郑经看着妹妹如最美的雪莲般纯美的容颜,看着她无法掩饰的喜悦,他觉得,放弃一切,都是值得的。

    是的,他婉拒无数人艳羡的陆军指挥官一职,甘愿回到a市做一名刑警,只有一个原因——他的妹妹,郑纶。

    而单纯的、卑怯的郑纶永远都不会知道,郑经为了她,曾经放弃了什么。

    她只知道,现在哥哥就在她身边,触手可及。

    厨房里,因为木青炒菜、煮米饭,而香气四溢,雾气腾腾。

    朦朦胧胧的水雾,模糊了郑纶的视线,让她看着忙碌的哥哥出神。

    郑经不说话的时候给人的感觉非常严肃,长眉入鬓,眼神颇有些犀利,加上与生俱来的一身正气,他被誉为a市最英俊的铁面刑警。

    郑纶却觉得,哥哥是温柔的,一点儿也不凶。

    他跟她说话的时候是温柔的,帮她挑衣服鞋子的时候是温柔的,就连训斥她的时候都是温柔的。

    而现在,他做饭的时候也是温柔的。

    她知道,这条鱼肯定是为她做的,哥哥其实更喜欢吃牛肉,还喜欢喝那种浓厚香醇的排骨汤。

    但是郑经一定不知道,郑纶喜欢吃鱼,是因为他。

    因为每次吃鱼,郑经都会细心的给她挑刺,然后才把鱼肉夹给她。其他的菜肴,都不需要这么费事,郑纶可以直接吃,唯有鱼,才会让他们多一些互动。

    郑纶陷在这种贴心宠溺的照顾里无法自拔,与其说她爱鱼,不如说她是爱郑经,爱到近乎痴狂,近乎失去自我。

    郑经曾经给妹妹做过很多次鱼,因此对鱼肉的处理非常的熟练。为了保证吃的时候鱼刺很少,他都会在下锅之前,尽量把鱼刺处理干净。

    郑纶看着他细心的处理那条两斤重的肉质鲜嫩的鱼,看着他轮廓硬朗的侧脸,心中涌起阵阵悸动。

    她知道自己不该爱上哥哥,可是,她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她的心,就像疯狂生长的藤蔓一样,爱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深。

    除了他,她的眼睛里根本看不到任何人。

    郑纶的眼神太过专注,也太过灼热。

    郑经因为职业的原因,对眼光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有人盯着他看,他立刻就会发现。

    郑纶这么盯着他看,他早就发现了,事实上,没有人的时候,郑纶总是会像现在这样,专注的看着他,就好像要把他的样子永远刻到骨子里一样。

    郑经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我的傻妹妹,你可知道,你这么看着我,我需要多大的意志力才能控制住自己,不去看你吗?

    “纶纶,找一棵葱递给我。”

    妹妹这么直愣愣的看着他,只需要一会儿工夫,所有人就都会发现异样。

    他不想让别人误会妹妹,便开始吩咐她做事——有事情做,至少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

    “啊?”郑纶突然听到哥哥开口,不由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哦,好,我给你拿!”

    她转过身,纤细玲珑的身段儿背对着郑经,郑经才转过头去看她,目光里透出一种爱惜和温柔。

    郑纶喜欢穿裙子,因为郑经曾经无意间说过一次,她穿裙子像是一个漂亮的公主,所以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穿别的,再冷的天,她也会穿裙子。

    ·p160420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321章 爱,触手可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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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纶今天穿了一身鹅黄色的长袖连衣裙,娃娃领,蕾丝边,腰处用一条细细的白色腰带束着,显得纤瘦的她腰肢盈盈一握,裙摆及膝,露出她如羊脂玉一般雪白莹润的小腿。

    她长发披肩的站在那里,在大理石台子上一个袋子一个袋子的翻找,落在郑经眼里,只觉的无限的美好。

    郑经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妹妹是一个极美的女子,她像是冰原上最纯净无暇的雪莲,不染世间的丝毫尘埃。

    所有见到她的男人,几乎都会被她吸引,会用怜爱的眼神望着她,接近她。

    她是一个极容易激起男人保护欲的女孩子,除了性格冷漠的景逸辰见到她时没有丝毫的反应,连木青见到她,都会赞叹她是坠落凡间的天使。

    他知道,木青每每夸赞郑纶,都是出于一个男人纯粹的欣赏,他眼神澄澈,对郑纶并没有别的心思,他的心思都在赵安安身上。

    但是,别的男人不会像木青这样光明磊落,他们的目光里藏着太多的欲望和杂质,让郑经心里极其的不舒服。

    所以,他以前极少带郑纶出门,因为每次出门,即便有他这个一看就不好惹的哥哥在场,那些男人也会趋之若鹜,纷纷上前搭讪讨好。

    她心思太单纯,被他的父母保护的太好,根本就不会想到,男人看着她时,那种赤。裸裸的目光代表着什么。

    可是,他对妹妹过度的保护,引发了妹妹对他过度的依赖和……爱慕。

    郑经比郑纶要理智、冷静的多,他是一个成熟的男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跟妹妹是绝对不可能的,郑纶一辈子只能做他的妹妹。

    所以,他开始带着郑纶外出,带着她交际应酬,他想让妹妹知道,这天地间,还有很多其他优秀的男人,她有很多的选择。

    他不可能一辈子都护着她,不让她经历半点风雨,她以后要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庭。

    这个认知,事实上,让郑经自己心痛的几乎要滴血。

    但是,再心痛也要去做,他不能毁了妹妹一辈子。

    但是,原先他觉得挺不错的一帮子兄弟里头,他竟然一个好的也挑不出来了!

    这个嗓门儿太大,那个性子太急,这个不够心细,那个不够温柔——他是刑警,他的一帮子兄弟要么是刑警,要么就是民警,破案能力吃苦能力一流,但是……上哪儿找个温柔如水的去!

    托别人介绍的,郑经也一个都没看上,要么就是太桀骜不驯,要么就喜欢拈花惹草,稍微老实本分一点儿的,郑经又觉得太木讷愚钝,挑来挑去,他已经把a市所有未婚适龄男子全挑遍了,或许是因为他太苛刻了,竟然一个好的都没有挑到……他是刑警,查到a市所有未婚男青年的资料轻而易举。

    他本来觉得,木青倒是挺合适的,但是木青虽然跟赵安安分开了很久很久,却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如今又在一起了,他只能放弃——郑经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景逸辰,即便景逸辰没有结婚他也不会考虑。景逸辰不是一般的男人,而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王者,不适合小家碧玉的妹妹。

    郑经有些头疼,a市的人总共就这么多,他已经挨个扒拉了一遍,都不合适,总不能把妹妹嫁到别的省市去吧?

    这肯定不行,不说他自己不愿意,他的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郑纶是他们手心里的宝,含在嘴里都怕化了,长这么大,连指甲都是妈妈亲自给她修剪,舍不得她受一丁点儿委屈,吃一点儿苦,要是把她嫁到a市以外,他妈肯定会拿着刀四处追杀亲儿子的!

    郑经心中思绪万千,脸上却不露分毫,依旧平静无波。

    郑纶找到小葱,从一捆里面抽出一根来,然后在心里嘀咕:这应该就是小葱吧?我记得好像就是长这个样子的。

    她转过身,把“小葱”递给郑经:“给,哥哥,你要的葱。”

    郑经无可奈何的看着妹妹递过来的“葱”,有些好笑,却又觉着心里一片柔软:“傻丫头,这是青蒜苗,不是葱,再去找,这个不行。”

    他想抬手摸摸妹妹的头,却又硬生生的逼着自己把手放了回去。

    “啊?不是吗?”郑纶一脸茫然,随后歪了歪头,有些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声音柔柔的笑道:“那哥哥你等着,我再去找!”

    她在郑经面前,还是比较活泼的,不一会儿便又拿着一棵绿色植物转了回来:“哥哥,这次对了吗?”

    “嗯,这次对了。”郑经一笑,伸手接过。

    郑纶把葱往前一递,郑经的大手便落到了她比葱白还要白皙的手指上。

    郑纶的心跳,在这一刻几乎停滞,她感受到了哥哥掌心里灼热的温度,烫的她呼吸都微微有些急促。

    郑经若无其事的移开手,两个人的手指一触即分。

    “纶纶,再去找一头大蒜,大蒜认识吧?”似乎刚刚的肌肤相触非常的普通平常,郑经神色如常,笑着继续指使郑纶。

    郑纶从刚刚触电一般的感觉中回过神来,一双大眼睛雾蒙蒙的看着郑经,笑着点头:“这个我认识!哥哥,你不许拐弯抹角的笑话我!”

    郑经爽朗大笑:“我是怕你再给我找个别的回来,咱们这鱼今天就不用做了,午饭要拖到晚饭了!”

    郑纶也笑:“反正我吃了薯片了,不饿!”

    她说着,转身又从那堆小山高的食材里扒拉大蒜去了。

    一旁的木青听到郑经要大蒜,刚想把自己用剩的那一半递过去,却一把被赵安安抢了过去,直接扔到了垃圾桶里,小声的在他耳边嘀咕:“没个眼力劲儿,赶紧做菜,不许东张西望!”

    木青有些无奈,他什么时候东张西望了!他的眼睛明明一直都在她身上,有她在身边,他还去看谁啊!

    递个大蒜而已,怎么就没眼力劲儿了,他多有眼力劲儿啊!好兄弟缺蒜,他哪儿能愣着不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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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2章 爱,触手可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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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赵安安都已经把大蒜扔到垃圾桶里了,木青也只当自己没有大蒜,他总不能说,对不起啊兄弟,我这儿有蒜,但是我媳妇愣是不让我给!

    坑兄弟没关系,但是坑媳妇这种事,木青怎么会做!

    而且,刚刚情急之下,赵安安无意识的用霸道的语气跟他说话,她的这种语气很明显是把他当做自己男人来看的,这极大的取悦了木青,让他心情好的要冒泡!

    他用筷子夹了一块儿肉末茄丝——当然,叫茄子块儿更恰当一些,递到赵安安的唇边:“尝尝茄子怎么样?这可是你第一道菜,了不得!”

    赵安安眉开眼笑的吃掉,毫不介意刚刚木青也用这双筷子试过菜。

    “嗯嗯,很不错很不错!味道很好,原来我的厨艺竟然这么好,我一直都没有发现!”

    大小姐,这不是你的厨艺好,是我的厨艺好,好吗?!

    你只切了茄子,翻炒加料全是我做的,你就是一直在旁边尖叫着“火太大了、油溅出来了”而已!

    不过,木青心里的话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只要看到赵安安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喜欢吃他做的菜,他就觉得心满意足。

    他有很久都没有跟赵安安像现在这样融洽、快乐的相处了。

    她为了推开他,已经无所不用其极,根本不肯给他笑脸。

    赵安安跟他分手后,他曾经一度想要为了家族娶别的女人,既然不能娶到赵安安,娶什么样的女人都无所谓,只要女人能给木家带来足够的好处,长得丑点儿也没有关系。

    木青的世界里,一直都只有两种女人:赵安安,和其他女人。

    现在,赵安安就在他的身边,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放开她!

    她的病,他一定可以找到完美的治疗方案,他是世界顶尖的医生,他家学渊源,他天赋秉异,他饱读医书,攻克疑难杂症,是他最擅长的!

    他不会修灯泡,不能破译繁杂的密码,除了英语和汉语,他不会第三种语言。

    但是,他是个拥有起死回生能力的全科医生!

    木青无比的庆幸,庆幸自己是个医生,如果他不是,赵安安或许早已经不再了!

    癌细胞扩散无比的迅速,如果他发现的晚一点,赵安安最幸运的情况也至少需要切除子。宫,如果不幸,她将只有短暂的几年寿命而已。

    而现在,距离发现她体内的癌细胞,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年!

    虽然期间她再次复发过,但是人类伟大的医学成果,挽救了她的生命,让她健健康康的站在他的面前。

    她已经活过了这十年,为什么不能再活十年,二十年,乃至五十年。

    十年来,木青花费了无数的精力,投入了巨大的资金来研究肿瘤细胞,木氏医院在他的带领下,建立了专门的肿瘤细胞科研小组,没日没夜的攻克这个世界性难题,他每年都会跟着木问生去参加全球高端肿瘤研讨会,以超乎常人的天赋和努力,渐渐向他的目标靠近。

    德国的癌症急病控制中心,先后两次使用化疗和药物结合的手段,杀死了赵安安体内的癌细胞,让她恢复了健康,延续了她年轻的生命。

    德国人可以做到,木青相信,他也可以做到!

    赵安安的妈妈和姥姥都希望赵安安嫁给他,不图别的,只图他是个顶尖的医生,可以在第一时间,保住赵安安的命。

    这是木青的责任,也是他的荣幸。

    他希望,心爱的女人可以陪着他一直到老,他可以保她一世健康、幸福。

    木青心绪翻涌,赵安安却没心没肺的手舞足蹈,端着盘子一溜烟儿的跑到客厅,快乐的非要让上官凝和景逸辰尝尝她的手艺。

    “阿凝,你快吃吃看好不好吃,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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