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隐婚:腹黑总裁专宠妻-第7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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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楼子凌还是很后怕。
“我把黎芷送走了。”
景熙喝汤的动作微微一顿:“为什么?怕她再对我不利吗?没事的,我这不是好好的嘛!快把她接回来,我还没报仇呢!”
“仇我替你报,你不要再见黎芷了,她是个疯子,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景熙觉得有些可惜,昨晚的事儿她自己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但是把楼子凌吓坏了。
他一整个晚上都紧紧的抱着她,似乎生怕她不见了,她在睡梦中都能感觉到他时不时的会吻她,替她掖被角。
“好吧,我以后不见她就是了。但是你别杀她,就让她活着,她很惜命,而且一直在找机会翻盘,绝对不舍得自杀,只要她不死,你就有希望拿回你的资产。”
景熙现在越来越喜欢黎家的这座庄园,她觉得这里像是世外桃源,静谧美好,古朴的小楼掩映在茂密的松柏间,假山林立,雕梁画栋,她要是再穿一袭古装长裙,几乎就是穿越到古代了。
黎芷要是死了,这座庄园还不知道会落到谁的名下,他们到时候肯定就不能住这儿了,这会是个很大的遗憾。
提起黎芷,楼子凌的脸上有些冷:“放心,她死不了。”她会生不如死。
吃过早餐,楼子凌带着景熙出门了。
他手里已经有不少属于黎家的小公司,现在都放在了黎萧也就是他的名下。
楼子凌怕自己在外忙碌,景熙一个人在庄园里无聊,索性带着她一起来公司里了。
楼子凌接手的这些公司经营都不怎么完善,盈利能力也很低,有的甚至濒临倒闭。
景熙却很喜欢这样的公司,这可以让她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改造公司,让公司焕发出生机。
如果是系统完善的公司,她反而会束手束脚,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她曾经有把洛飞扬公司救活的经验,现在这些小公司都不在话下。
能跟楼子凌一起工作,她非常雀跃。
半个月后,她管着的三个公司都有了起色。
楼子凌很惊讶:“熙熙,你成果显著,什么时候对经营公司这么得心应手了?”
“就是你不在的那两年啊,我跟洛飞扬一起把他的公司做大了,他把公司分了一半儿给我!我经验多着呢,还知道怎么招聘,怎么管理员工,怎么去谈客户!”
她穿着黑色的小西装,长发披肩,坐在办公桌前,倒是很有职场高管的样子。
平时楼子凌觉得她还是个小孩子,可到了公司,她认真工作的时候,一点儿都不觉得她小了,反而有一种成熟老练的感觉。
她才二十岁啊!
果然是景家人,哪怕她爱玩儿爱闹,依然拥有惊人的商业天赋。
既然景熙能力这么强,楼子凌干脆把手底下大半的公司都给了景熙来管理。p160420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589章 春光明媚,适合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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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公司,景熙还能忙的过来,一下子多了十几个,她就晕了!
“不行啊,子凌,这太多了!”
“如果觉得太琐碎,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些公司整合一下,合并成一个大公司,是否可行?”
景熙觉得难度很高,她敲了敲自己的头:“我试试。”
黎家的公司都是涉及到各个行业,共同点比较少,整合在一起很难,黎芷自己也曾经想过整合,后来她发现做不到,索性就任由小公司发展了,反正只要她能控制住每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就可以了。
她的控制方法就是直接控制管理者的家属,一言不合就杀人,基本上没有人敢反抗。
但是这种控制方式,导致了管理者积极性很低,没有人真心替黎芷赚钱卖命,大部分小公司都维持着既不赔钱也不盈利的状态。
景熙思索了很多天,最终决定采取景盛集团的发展模式。
把小公司都合并到一起,成立不同的部门,各部门相对独立,部门总监拥有极高的决策权,总监向副总汇报,副总向她汇报。
起初的发展很不顺利,但是过了年之后,大家慢慢适应了这种经营方式,业绩突飞猛进。
楼子凌跟景熙也配合的非常默契,他负责开拓,几乎每个周都能拿到一个新的公司,他维护一段时间之后就会交给景熙,让她负责巩固收编。
w市无数人都知道曾经横行全市的黎芷倒台了,现在接手黎家的是差点儿死在她手里的弟弟黎萧。
w市人的传统观念比较重,总觉得儿子比女儿更适合继承家业,因为女儿会嫁出去,以后就是别人家的媳妇了,儿子却不同,儿子永远都是自家的。娶了媳妇生了孩子还是跟儿子姓。
黎芷就算招个赘婿,别人也依旧觉得她不如黎萧。
所以很多人主动去找黎萧合作,向他表示自己的忠心。
春末时节,楼子凌已经取得了w市的半边天下,他不仅拿回了被黎芷吞掉的楼氏集团的资产,而且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黎家资产。
他还偶尔带着黎芷一起露面,他的强势和黎芷的狼狈形成鲜明的对比,黎芷的势力迅速的削弱,她的一些忠诚部下也开始动摇了。
市中心一处新建成的公寓里,黎芷坐在简陋的椅子上,对着楼子凌怒目而视:“你有本事就杀了我!冒充我弟弟,窃取黎家的家产,你不得好死!”
楼子凌早已经习惯了黎芷的咒骂,他把公寓四处看了一下,见封闭性很好,窗户也被加固封死了,才淡淡的朝自己的手下点头:“以后就让大小姐住这儿,多派点儿人手,防止她逃跑和自杀。”
黎芷看着楼子凌淡漠不屑的样子,气的想割断楼子凌的脖子!
可惜她手脚都被捆住,只能坐在椅子上骂人。
她绝不甘心把黎家的资产拱手让人!
只可惜她安排了三次对楼子凌的暗杀,都被他躲过去了!
她对自己曾经的手下,掌控力已经越来越弱了,甚至很多都被楼子凌收买了,可她还不知道到底哪些背叛了她,哪些还是忠诚的。
楼子凌坐着轮椅,带着面具离开了。
现在,他常常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轮椅和面具已经成了他的标志。
无数人都知道,他戴面具是因为脸上有条难看狰狞的疤,他坐轮椅是因为腿曾经被黎芷打断,只能走几步路,无法长时间行走。
今天是周末,楼子凌和景熙难得都休息,他急匆匆的赶回家,准备陪景熙去爬山。
春季万物复苏,鲜花盛开,黎家庄园褪去了冬日的死气沉沉,变得生机盎然。
庄园的花圃中蝴蝶翩跹,蜜蜂忙碌,湖中睡莲开的绚烂,景熙采了一朵放在了玻璃瓶中,瓶底两条小鱼在清澈的水中游来游去,她正趴在桌子上看。
楼子凌进门,摘了面具洗了脸,抬起景熙的下巴去吻她的红唇:“熙熙,去换衣服,我带你出去春游。”
景熙一下子跳了起来,眼睛亮的像星星:“真的吗?你今天不工作了?”
“春光明媚,不适合工作,适合陪你。”
景熙欢呼一声,忙不迭的换衣服去了。
周末春游的人有些多,w市最著名的旅游胜地就是景色秀丽的莲花山,此刻山上无数游人,楼子凌跟景熙走在其中,并不显眼。
景熙一直被保护的很好,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楼子凌摘了面具,也没人认识他。
两个人手牵着手,自由自在的在山间漫步。
山上野花很多,楼子凌采了一大把,编成花环戴在景熙头上。
景熙忙碌了好几个月,这还是第一次跟楼子凌出来玩儿,她欢快的像只小鸟儿,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她甚至无视路人的目光,时不时的去吻楼子凌的唇。
楼子凌被她吻的心猿意马,景熙最近一直很主动,前几天他本来想跟景熙尝试一下的,可不巧的是她恰好来了例假,他只能半途放弃了。
他已经发现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他不主动,让景熙主动一些,让她渴望更多,她才会接纳他。
山上游人多,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景熙容貌太出色,常会招来各种目光。
还有胆子大的,明明看到楼子凌就站着景熙身边,却依然调戏她:“美女,一会儿下山跟我去玩儿吧!你头上这破花环不值钱,就是骗你这种单纯小姑娘的,哥哥有钱,你想要什么都给你买!”
景熙顿时大笑不止,她拉拉楼子凌衣袖,笑的话都说不利索了:“哈哈哈,亲爱的,他说他有钱!他说你给我的花环不值钱!”
居然在楼子凌面前炫富?
他要是知道楼子凌到底是谁,恐怕不敢开口吧!
现在w市还有人比楼子凌更有钱吗?
楼子凌揽住景熙的腰,冷冷的看向小混混一样的男子:“滚!”
小混混呸了一声,吐出了咬在嘴里的一根草,大喊了一声:“兄弟们,这儿有人找死,跟我抢女人!”
他话音刚落,周围呼啦啦涌出七八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小混混,不怀好意的把楼子凌和景熙围了起来。p160420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590章 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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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子凌脸色有些阴沉,现在这些混混都这么明目张胆了吗?
本来跟景熙心情很好的在爬山看风景,偏偏有人来破坏。
景熙却一点儿也没觉得被破坏了,有人来找茬儿,多有意思!她已经许久不曾打架了,今天一下子来这么多,可以过过瘾了!
有人朝着景熙伸出手,楼子凌一把握住那人的手腕,猛的一折,“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手腕骨折了。
染着红头发的小混混惨叫着倒地,景熙有些无奈,这战斗力也太差了吧?
“你们都不去练练散打跆拳道什么的,就敢出门随便调戏女孩子?”
景熙把楼子凌推开,活动了一下手脚,满脸兴奋的道:“你退后,这些人都交给我,太久不打人,动作都生疏了!”
还不等楼子凌说话,景熙就跟剩余的小混混打了起来。
她赤手空拳,对方七个人都拿着短刀,可是却迅速的惨败。
周围看热闹的都震惊的看着景熙,还有人在欢呼着替她喝彩,显然觉得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被人欺负了,却能强势反击,很振奋人心。
景熙却不满意:“这也太弱了,你们几个都没吃饭吗?”
小混混们从地上爬起来,鼻青脸肿的走了。
周围人群慢慢散去,楼子凌拿出湿巾替景熙擦手:“你这么能打,我都没事儿做了,本来还想英雄救美一次,结果你都不给我机会。”
景熙踮着脚尖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笑着道:“哎呀,我就是看见打架的太兴奋了!你已经救过我一次了,那次很英勇,我一辈子都会记在心里。”
楼子凌笑笑,没有说话。
也好,危险的时候,他再出手也不迟,没有危险的事情,就让景熙自己打着玩儿,免得她无聊。
楼子凌带着景熙在山上一个小餐馆里吃了一顿鲜美的野生蘑菇大餐,从餐馆里出来,景熙见到有泉水从石缝里流出来,立刻高兴的用矿泉水瓶接了喝。
“吃饱喝足,子凌,我们找片舒服的草地,睡午觉吧?”
“你累了困了我们就回家,在这儿睡容易感冒。”
景熙不乐意,抱着楼子凌的胳膊撒娇:“天气很好啊,气温也合适,就睡这儿!我好不容易出来玩儿一次,不想回家睡!”
楼子凌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好,我们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以后你喜欢出来玩儿,我随时可以带你出来,之前太忙了。”
他跟景熙十指相扣,转了大半个山头,总算找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草地。
景熙舒服的躺在楼子凌的大腿上,她闭着眼睛,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柔和的春风,闻着空气中淡淡的青草气息和花香,她心情飞扬。
楼子凌指间缠绕着景熙顺滑的长发,也觉得心情不错。
他很少会像现在这样享受生活,他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孤独的,一个人在黑暗中前行。
他要感谢景熙没有放弃他,离开a市,来到这里陪伴他,跟他一起生活,带他领略美好的春光。
楼子凌看着景熙白皙的脸庞在阳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忍不住低下头,轻轻的吻她。
山上鸟语花香,倒是很适合谈恋爱。
楼子凌跟景熙并排躺在了一起,景熙枕着他的胳膊,很快就睡着了。
楼子凌看她睡的无忧无虑的,不由轻笑。
景熙其实也吃过不少的苦,以前体能训练和搏击训练强度都很高,景逸辰甚至还把她扔到孤岛上,进行荒岛求生。
但是她好像从来都不觉得苦,把所有的磨砺都当做乐趣。
这会儿躺在草地上,她这么容易就睡着了,心还真大。
以后有了孩子,他们一家三口可以一起出来爬山,也不知道景熙这种性格,能不能照看孩子,她连自己都照看不好。
要是孩子跟她一样调皮,淘气,他可有的忙了。
景熙睡了近一个小时才醒,她懒洋洋的靠在楼子凌怀里,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们下周末还来好不好?”
“你就算想住这儿,我也同意,顶多在这山上买块儿地,给你单独建一栋小木屋,围个院子,你可以养头小鹿。”
“听起来很不错!”
景熙笑的灿烂无比:“但是为什么不是养条小狗看家护院,而是养小鹿呢?”
楼子凌淡淡的道:“因为我不喜欢狗。”
“为什么不喜欢小狗?又可爱又忠诚,而且它是动物里智商很高的物种!”
楼子凌摸了摸景熙的小脸儿,沉默许久才道:“我小时候,有一次去大伯家玩儿,他和大哥把我跟狗一起关进过铁笼子里,还用狗链捆住我,以免我逃出去。”
景熙脸上的笑容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脸上全都是震惊和愤怒!
楼子凌竟然还有这么恐怖的童年!
楼名振和楼子嵘简直没有人性!
她心疼的抱着楼子凌,气愤的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