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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暗黑系暖婚-第41部分

小说: 暗黑系暖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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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会关上门:“在抽烟。”

    “你等会儿送她回酒店。”

    姜女士大名姜玥芝,在秦氏的分公司里当保洁人员,性子算不上强硬,就是普通人家的妇人,偏偏,在面对姜九笙时,浑身都是棱角,态度生硬得不行。

    “妈,你对笙笙不要太冷漠了。”程会表情严肃。

    姜女士折衣服的动作顿了一下,低头继续:“有吗?”

    “你对笙笙,就像对待上宾。”程会拉住了姜女士忙碌不停的动作,压着声音,郑重其事的口吻,“妈,你既然认了笙笙当女儿,就不要让她觉得她像抱养的。”

    程会是知道的,姜九笙并不是姜女士亲生。

    他的父亲以前是一名司机,母亲是家政人员,因为工作性质,程会20岁之前一直生活在国外的姑姑家,八年前,父母突然换了工作,他才回国,家里便一夜间多了个妹妹,他不是未成年,自然不信父母对妹妹解释的那套说辞,问了姑姑才得知,这个妹妹哪是什么亲生,而是寄养的。

    他私下询问过母亲,母亲只说是乡下亲戚的孩子,病了没钱治,才送过来的。

    程会当然是不信的,可母亲再也不肯多说一句,他便也没有再探问,笙笙那里,便随了父母的说辞,瞒了她并非亲生的事实。

    可姜女士的态度……

    “臭小子,”姜女士推了程会一把,凶巴巴地,“还教训起我来了。”

    会打会骂,这才是母亲对子女的态度。

    “总之,笙笙那里,你注意点。”

    这板正严肃起来的样子,跟他父亲一个样儿,姜女士没好气地吼:“知道了,滚开,别挡着我收拾。”

    程会笑着躲开。

    过了会儿,他正色,又问了句:“妈,笙笙真的是乡下亲戚的孩子?”

    姜女士低着头,隔了片刻才回答:“不然呢?我还能上哪去捡那么大个孩子。”

    “那笙笙以前认不认识一个叫时瑾的人?”

    姜女士脸色骤变,语气显得不耐烦:“什么时瑾,我没听说过,你别啰啰嗦嗦问个不停了。”

    事关姜九笙,一向脾气温和的程会有些不依不饶:“当年笙笙在医院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个年轻的男孩子来看过笙笙。”

    那时程会守在医院,只见过那个少年一次,模样好看得惊人,他跪在笙笙的床头,不知说了什么,走时,眼睛通红。

    时隔太久,记忆模糊了那少年的轮廓,程会只记得他生得精致,那双眼漂亮得不像话,一眼会惊心动魄,却不敢看第二眼,像沙漠里久行的路人,那样年轻,却沧桑冷漠得没有一点温度。

    程会说:“那个人,就是时瑾。”

    姜女士低着头一直忙碌,语气敷衍:“你看错了。”抬头催促道,“别问了,你快送笙笙回酒店。”

    月朗星稀,夜里染了秋的凉。

    程会给姜九笙开了间很大的套房,莫冰和小乔都还没有到,她一个人睡,空荡荡的房,偌大的床,她辗转反侧了很久才迷迷糊糊睡去。

    她做了个梦。

    梦见了一个少年,看不清脸,任凭她怎么仔细都看不清模样,只知,少年的轮廓特别分明。

    是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年纪。

    梦里,少年他踩着高脚凳,用锤子敲打着架在窗户上的木板,一条一条,把窗钉得死死的,不留一点缝隙。

    屋子像是一个阁楼,透不进一点光,很昏暗。

    窗前,女孩蹲着,仰头看少年:“你在干什么?”

    少年回头,一双眼是墨染的浓黑色,回答说:“钉窗户。”

    女孩站起来,穿着白色的裙子,背着身后的灯光,昏暗里,脸庞是模糊的。

    她问少年:“为什么要把窗户都钉起来?”

    锤子敲打的声音忽而重,忽而轻,在封闭的空间里不停回荡,少年的声音被穿堂而来的风吹得很轻。

    他从高脚凳上跳下来,牵女孩的手。

    他说:“外面好多坏人,我要把你藏起来。”

    “我?”梦境糊了女孩的模样,只是声音干净,带了一丝丝的沙哑,她又问少年,“那我是谁啊?”

    少年用指腹拂过她的脸:“你是我的笙笙。”

    “那你呢?你是谁?”

    少年靠近她,模糊的脸,声音清润又温柔:“我也是坏人。”

    他看她,隔很近很近。

    毫无预兆地,他的眼睛忽然变成了殷红的血色。

    女孩猛地后退了,一个趔趄就滚下了楼梯,下面,是一片空地,有草,有石头,有游泳池,还有刺眼的灯光和喧嚣不停的音乐。

    女孩抬头,环顾了四周,陌生又熟悉,可是,不见了少年的影子,回头,楼梯消失了,阁楼也消失了,只看见一块花圃,玻璃温室里有血红的液体在涌出来,漫得地上到处都是,低头,才发现白色裙子上也晕成了血红,她下意识去擦裙子,恍然发现手里握着匕首,沾了血,一滴一滴,蜿蜒开来,顺着地上的血,她抬头看过去,花圃旁躺了一个男人,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上全是血。

    她想叫,想跑,可有一只血淋淋的手拽着她,让她动弹不了。

    “笙笙。”

    “笙笙。”

    是少年的声音,穿过层层雾霭,和风一起灌进她耳里。

    “笙笙。”

    女孩抬头,看见了一只手,白净而修长,是很漂亮的一只手,拨开了厚重的阴霾。

    “过来,到我这来。”

    声音,像蛊惑。

    她伸手,握住了那只漂亮的手。

    “不怕,我帮你把裙子擦干净。”

    然后,她裙子上的血,脏了他的袖子,他蹲在她的双膝前,仰头看她的眼。

    “笙笙乖。”

    “把刀给我。”

    她颤着手,缓缓抬起来,他接了她手里的刀,血滴在了他手背上,很漂亮的手,很红的血。

    然后是警车的声音,还有医院救护车的鸣笛声……

    姜九笙醒来时,太阳已经照进窗台,头很痛,她揉揉眉心,回忆着,真是个乱七八糟的梦境,杂乱无章,而且毫无逻辑。

    ------题外话------

    (最快五月二号上架。梦境不是回忆,梦里的事只是折射一些过往的相关细节,比如,剧透一点,当年时瑾和笙笙在一起的时候,发生过命案,命案和笙笙的身世有关。我真的太喜欢剧透了!)

 090:把时医生娶回家

    姜九笙醒来时,太阳已经照进窗台,头很痛,她揉揉眉心,回忆着,真是个乱七八糟的梦境,杂乱无章,而且毫无逻辑。(全本小说网,https://。)

    哦,她好像还梦见了那双漂亮的手,拂过她腹下的那个伤疤,一遍一遍喊她的名字。

    “笙笙。”

    “笙笙。”

    “笙笙……”

    刷牙的时候姜九笙撩了衣服,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腹下的疤痕上,纹的那朵荼靡,妖娆又诡异。

    她问过她母亲这个疤的来历,她母亲告诉她,这个疤是八年前手术留下的,开刀后右腹就留了这个疤,至于纹身,母亲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姜九笙自己也不知道,十六岁之前的记忆,她一无所知,只知道,祸起于一场车祸,从那之后,她便患了失眠症,吃了很久的的安眠药,总是反反复复地做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男人,穿着染满鲜血的白色衬衫,哭着喊她的名字。

    姜九笙抓了一把头发,失笑,可能她又要去见她的心理咨询师了,心情格外阴翳,不过,倒有一件令她愉悦的事情,时瑾做手术的视频被删了,网上找不到任何关于他的微博与帖子,就只有几张模糊不清的截图还在流传。不知道时瑾如何做到的,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时瑾那张脸,她可以独享了。

    哦,还有一件事,很令人愉悦。

    柳絮被人砸鸡蛋了。

    大概柳絮是第一个被砸鸡蛋而上热搜的艺人,莫冰一早打电话来跟她说起此事,毫不压抑她的幸灾乐祸,说是她昨天录的那期节目开播之后,网友将柳絮的演唱与她在节目上的翻唱做了对比,这一对比,会摇滚的粉丝就看出来差别了,柳絮分明就是个门外汉,关公面前耍大刀。

    随后,有一位微博名叫笙爷的地下"qing ren"007的网友,将柳絮那首单曲的歌词深挖了一下,然后惊奇地发现,歌词的创作灵感来源是锡兰西岸的岛屿,这就不对了,柳絮与张耐在一年内根本一次都没有出境。

    不凑巧的是,姜九笙在四个月前飞了一趟锡兰,当然她发了微博,内容便是告知粉丝闭关半个月,写歌找灵感。

    这下网友笙爷的地下"qing ren"007就炸了,写了一篇两万字的论述,从论点到实例,都论证了一个事实——柳絮那首单曲,姜九笙才是原创。

    虽然这位网友所有的论证都是猜测与间接证明,但火眼晶晶的笙粉里立马瞧出了端倪,柳絮那首歌太有问题,像没有修饰过的粗稿,姜九笙翻唱的版本,加宽了高氵朝音域,才画龙点睛了整首歌。

    这下不得了。

    柳絮当天晚上在节目现场就被砸鸡蛋了,视频上了热搜,同时,关于她盗用姜九笙原创曲目这件事的热度炒得火热。

    姜九笙随意翻了几页微博,果然,舆论将柳絮攻击得体无完肤。

    这首歌不是她偷的,我直播吃键盘!

    听听笙爷的原唱,那才是这首歌的正确打开方式。

    偷歌一时爽,正名火葬场!

    抵制!坚决抵制偷盗!

    ……

    当然,也有粉丝与水军为柳絮洗白,说没有实锤,是污蔑,柳絮也发了通稿声明纯属捏造,但架不住笙粉们的键盘,全部给挡回去了。

    姜九笙关了微博,勾唇笑了笑。

    莫冰之前电话里问她:“你在节目上给柳絮打歌是故意的吧,这就是目的?”

    不用想,柳絮现在的日子,必定暗无天日,黑到深处,跟过街老鼠无差了。

    姜九笙大大方方认了:“不然呢?”她懒懒的语调,“我那首歌的市价在七位数之上,讨点利息不过分吧。”

    “不过分,不过分。”莫冰笑着说。

    所以说,别轻易得罪姜九笙,她啊,看着性子随意,实则可记仇了。

    莫冰又说到了时瑾的事情:“时医生网上的视频被删了,热搜也撤了,做的很干净,高清照都没有流出一张,这手笔,”莫冰啧了一声,“不得了啊。”

    姜九笙没说话。

    莫冰问:“你知不知道时医生什么来历。”

    她想了想:“他是一名医生。”

    “然后呢?”

    “没有家人,一个人住。”

    莫冰总结得出:“那就是有钱咯。”能把网上的新闻消得一干二净,那财力还不得了,她调侃,“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可以考虑娶回去。”

    “嗯,已经在考虑了。”

    “我开玩笑的。”

    姜九笙一本正经:“我认真的。”

    然后,说到那里,莫冰直接挂了她电话。

    在酒店随便吃了点早饭后,她装扮好,去了医院。

    程父已经醒了,气色还算不错,医生说数据一切正常,将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出院。

    姜九笙和程父也不亲近,程父是个性子沉闷的,便是和程会也说不上几句话,目前在一家公司当会计,戴着眼镜,书卷气倒和程会有几分相似。

    姜女士洗漱去了。

    姜九笙将炖好的汤盛出来一碗,喂程父进食,医生说只能饮用少量的流食。

    程父刚摘了呼吸机不久,很虚弱:“你自己喝吧。”

    她没有收回手,将勺子递到了程父嘴边。

    “让你哥来弄,你去歇会儿。”

    姜九笙动作僵了一下,把汤碗递给了程会,起身,坐到一旁,自始至终都没有吭声。

    程会看了看她,欲言又止,却到底什么都没说。

    “我已经没事了,你工作忙,不用在医院陪护了。”程父低声说,“要不要你哥送你回去?”

    姜九笙摇头:“不用。”

    然后,父女两就没有交谈了。

    如果说姜女士对姜九笙的态度是客套拘束的话,那程父是战战兢兢,从她有记忆以来,程父就从来没有大声跟她讲过话,他们父女间相处像什么呢?嗯,像上下级会谈,哦,她还是‘上级’。

    诡异得让姜九笙心慌。

    坐了不到一个小时,莫冰的电话打过来,问她要不要现在过来接她回去,她拒绝了,说再等等,挂了电话,她起身,想出去透透气,恰巧,这时有人来探病。

    是姜女士的姐姐和甥女。

    “笙笙表姐。”

    严格来说,姜九笙是要称呼吴嫣嫣一声表妹的,只是,她与姜女士那边的亲戚都不太熟络,八年来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实在做不来欣喜若狂的表情,淡淡颔首,便算打了招呼。

    对方却很激动,很热络地挽住姜九笙的手:“真的是你啊,我们好久没见了。”

    吴嫣嫣比姜九笙小了半岁,还是在校学生,刚念研一,只是打扮穿着很洋气,大概因为她的副业。

    她是一位美妆博主。

    姜九笙回应了一声,不露声色地把手收到身后,退后一步,隔了一段距离。

    吴嫣嫣身旁的女士四十多岁,是姜女士的姐姐姜玥兰,不过保养得很好,看着比姜女士还要年轻些,体型有些发福。

    “笙笙越来越漂亮了。”

    姜九笙喊了一声大姨,便没有攀谈了,姜女士似乎怕她不自在,拉着姜玥兰去了一旁说体己话。

    这会儿程会不在,姜九笙更不自在了。

    吴嫣嫣是个自然熟的性子,脸上神采奕奕的,雀跃地和姜九笙攀谈:“你的新歌特别棒,我还在微博上给你推歌了呢。”

    姜九笙不太习惯与生人多言,便淡淡回了声:“谢谢。”

    吴嫣嫣丝毫不介意她的淡漠,很热情:“笙笙表姐,你能给我签几个名吗,我好多同学都是你的粉丝。”

    姜九笙道:“可以。”

    吴嫣嫣从包里掏出一只水彩笔和厚厚的笔记本,递给姜九笙:“谢谢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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