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号保镖-第7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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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最终勉强接受了皇帝的解释,但这种事情,显然不是多么愉快,从那之后,他就将杨默交给皇族的那几滴紫色药剂放在了一边,再也没有问过什么。
而紧跟着,他回国不久后, 阿道夫,红袍,黑袍来到神州帝国,最终以玲珑的眼睛为筹码换取自由,玲珑接受治疗后,林轩辕几乎就彻底的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可就在他已经几乎记不起来的时候,玲珑却凭着那几滴紫色的药剂研究出了一个足以震惊世界的新成果。
永生!
“当初从莫斯科带回来的那几滴药剂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轩辕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不知道它在阿特拉斯的代号,但确切的说,是一种可以刺激或者说是透支生命力的东西,在某些方面,它跟永生药剂是相似的,可跟永生药剂不同的是,永生是补充生命力,而阿特拉斯的那东西,是在刺激,并且疯狂透支生命力。”
王锦绣解释道:“那样会付出极大的代价,当初那几滴药物,我们分成了二十份,但成分非常复杂,多次实验后,才确定它的功效,如果我分析没错的话,阿特拉斯的这种药物,也可以维持将死之人一段时间的生命,但时间不会太长,最多也就一两年而已,具体效果,要看服药者本身的生命力,也就是说,如果永生药剂是从外界补充生命力到人体的话,那么阿特拉斯的这种药物,就是直接刺激人体剩余的生命力,根本得不到什么补充。”
林轩辕和叶春秋对视一眼,若有所思。
王锦绣的声音却继续响起:“所以他们这种药物药效很霸道,几乎可以说是用身体来换取脑部清醒,我们用一些垂死的动物进行过多次实验,并且结论是一致的,即将死亡的动物,无论是家禽还是猛兽,在服用了这种药物后,生命都会暂时平稳下来,但身体机能却衰退的极为严重,这种事情,放在人身上,也是一样的,如果把阿特拉斯的这种药剂用在一个普通的垂死之人身上,对方大概能多活一两年甚至更短的时间,但在这期间,对方的肌肉,血管都会无限萎缩,整个人彻底瘫痪,除了脑子可以保持清醒之外,整个人都如同一个废人。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因为是刺激对方体内的生命力,所以理论上来说,如果将死之人的生命力足够强大的话,那么从他服药到瘫痪,应该也会维持一段时间,只不过既然已经是将死之人,生命力又能强大到哪去?这种药物,在阿特拉斯内部应该就是一个鸡肋,并不怎么受重视,否则对方也不会随意把用过的针筒丢到一边不处理了。”
林轩辕嘴角抽搐了下。
这似乎还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评价阿特拉斯的基因药水是鸡肋,这种药物,对阿特拉斯的一些高手来说可能用处不大,可用在特殊的领域,这却是足以逆天的东西。
按照阿特拉斯的规矩,这玩意,换来的极有可能是苏联一个超级大势力的承诺,如果是鸡肋,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效果?
林轩辕不相信王锦绣会看不到这东西的价值,可她依旧如此评论,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她对她的新研究是何等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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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恐怖的理论
阿特拉斯的这种药物,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些,起码扪心自问,如果是他将死的时候,以彻底瘫痪为代价换一段时间的生命,林轩辕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换的。
但是他不换,不代表其他人不会换,不代表其他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会换。
苏联最近几年内部争斗极为激烈,一些原本隐退的元老也逐渐开始走上前台,那些元老背后,都是有着极大的实力支撑的,而一位元老的健康状况,甚至可以直接影响到某个大势力的兴衰和最终结局,这样的情况下,在某位元老将死的时候,服用这种药剂,对于他和他背后的势力来说都有着极大的好处,瘫痪又如何?
苏联的一些元老,在各自的势力中,本身就是一个精神象征,就算瘫痪,但只要脑子还清醒,那就不会影响他们发号施令。
这种在阿特拉斯眼里几乎等同于鸡肋的玩意,在某些国家政局复杂的时候,却是无价之宝。
“那永生药剂的?可以将药物的生命力直接补充到体内?有没有什么缺点?”
林轩辕继续问道。
“永生药剂就是在阿特拉斯的药剂上面进行了极为重大的改良,甚至有至少一大半,都是新思路,这种药物成分很复杂,阿特拉斯的药物,内部有着将近十五种药材,其中三种都是极为珍贵的,而永生药剂内部的药材却已经接近三十种,可以说是所有基因药水中最珍贵的奢侈品,五十种药材中,其中近二十种药材跟阿特拉斯是完全不同的,一些药物的相生相克,要求的极为严格,目前来看,永生药剂也是有缺点的,这种药物服用的次数越多,作用就越小,大概三到五次后,就会彻底失去作用,比如说叶老,第一次服用永生后,可以将他的身体恢复到二十年前的状态,但连续服用几次,最多也就是将他的身体恢复到三十年前,甚至二十五年前的状态,再多,就没有效果了,想要将这种效果维持下去的话,就要不断的加入新的药物,每次改良,药物数量都是会翻倍增长的,这才是最大的缺点。”
林轩辕身体微微一震。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极为恐怖的可能,同时也明白了王锦绣取名永生的含义。
“也就是说。。。如果有足够多的时间,足够多的药物,足够多的实验和研究次数,永生药剂的使用就没有上限了?”
林轩辕强自按捺住内心的震撼,但语气依旧有些颤抖。
“理论上是这样的。”
王锦绣点了点头:“比如,如果每次实验都成功,如果永生药剂一次性加入了十万种,百万种,千万种药物,并且相生相克,组成一个完美循环的话,那么从最初三十种药物的永生药剂开始服用,下一次服用五十种药剂的永生药剂,到服用五百种,五万种,五十万种的永生药剂,那么在理论上,这个人就是永生不死的。”
永生!
永生不死!
叶春秋和林轩辕同时吸气,一时间心潮澎湃,感觉自己就是在听神话故事一样。
王锦绣说的是理论上的可能。
但理论上的可能,也是可能!
就好比武道中那个著名的理论,如果将一个震世级高手的身体承受能力加强十万倍,百万倍, 千万倍的话,那就会成为真正的超人!
一名震世级至尊,就算不出全力,随手一拳也有着上千公斤的力量,按照身体承受能力有多强,发挥的力量就有多强的观点的话,震世级至尊的身体承受能力如果加强一万倍,那么他随手一拳的力量,就相当于是一千万公斤!
以速度来算,林轩辕如今权力爆发,短时间内,每秒钟的速度将近五十米,如果他的身体承受能力突然增强一百万倍,那么他每秒钟的速度就是五千万米!
一秒钟五万公里。。。
嗯。。。五万公里。。。
也就是说,以林轩辕现在的身体强度曾经一千万倍,那么他的速度就会远远超过光速。
一秒钟到月球。。。
追星赶月,移山填海,全在举手投足之间!
嗯,听起来挺像是这么回事的。。。
尽管谁都知道这根本就不可能,不要说一千万倍,就是一倍都不太可能,但因为这个理论的存在,听起来就总是那么的让人激动。
永生药剂同样如此。
如果可以加入上千万种药物的话,从最开始的型号吃下去,那么人就可以永生不死,长生不灭!
听起来也挺像这么回事的。
但实际上却同样不可能。
最初型号的永生药剂就需要三十种药物,下一个型号就需要三十种,以皇族的财力物力,就算倾家荡产,研究出第二种都极为困难,就算全世界的人力财力全部联合起来,都不够王锦绣折腾出第三型号的永生药剂的。
可同样的,因为这个理论的存在和可行性,这个新发现叫永生,可谓是相得益彰了。
林轩辕脑子里浮想联翩,良久,才猛地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笑道:“如果不去想你说的这个理论的话,还有没有其他的缺点?”
“有。”
王锦绣点了点头:“那就是产量问题的,永生药剂中,超过七种药物,都是极为珍贵的药材,一旦出现,就足以引起黑暗世界动乱的那种珍贵,以皇族现在的储备,永生药剂,最多最多,只能出产六七份。剩下的一小部分,我还要留着继续研究,真正让人永生不死的理论,只能暂时放弃了,我打算在永生药剂的基础上换个方向继续研发永生二代,比如增强药剂效果,节省药剂用材,更换其他药材等等,皇族提供的研发经费,只能勉强支撑我做这样的研发了。”
“如果神州帝国给予帮助呢?”
叶春秋突然问了一句。
皇族再怎么强大,也无法跟整个帝国相比,神州帝国有钱,如果给王锦绣投入进去的话,叶春秋很想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他是帝国元老,特勤系统的缔造者,有资格,也有权力说这样的话。
王锦绣愣了下,随即黯然道:“区别不会太大。不过如果叶老能够代表帝国提供部分药材的话,永生药剂倒是可以多产出几份。”
叶春秋眼神一亮,点头道:“这个没有问题。”
“嗯。。。那啥。”
林轩辕突然开口。
王锦绣看了他一眼,眨了眨眼睛。
“这个,永生药剂如果真的能够让人的身体年轻二十岁的话,那我用了会怎么样?身体状态回到三岁的时候?”
林轩辕一脸纠结。
王锦绣翻了个白眼:“当然不会,这是生命力,叶老的生命力不足,所以会充分补充,你的生命力旺盛,用了永生药剂之后,大量的生命力会迅速修复你的伤势,然后强化你的身体,换句话说,你用了永生药剂的话,再过二十年,你的身体状态依然会是现在的状态。”
叶春秋和林轩辕同时吸了一口凉气。
两人对视一眼,良久,叶春秋才笑了笑,郑重道:“这样的发现,堪称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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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生于黑暗,死于黑夜
接近凌晨一点钟的时候,距离战神王府不到两公里的一条主干道上,一辆外表异常老旧的集装箱货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看上去大概接近五十岁的中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看着道路上的车来车往,怔怔出神。
男子一米七左右的身高,身材又很瘦,看上去特别的不起眼,他穿着一身有些脏兮兮的深蓝色工作服,工作服的胸口,迅捷物流几个字样都沾染了不少污迹,男人望着车来车往的路边,足足沉默了将近五分钟,才深深叹了口气,走向路边不远处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无人售货商店。
灯光下,他头发的颜色显得极为斑驳,隐藏在黑发里的白发杂乱不堪,配合着他一脸的风霜和疲惫,完全就是一个气血不足身体又隐疾但却为了生活又不得不努力挣扎奔波普通人模样。
已经是深夜,商店内一片安静。
满脸沧桑的男子径直来到香烟专柜前面,看着面前堪称琳琅满目的香烟,眼神茫然。
黄鹤楼,玉溪,中华,苏烟,黄山,人民大会堂,红塔山。。。
高档的,中档的,低档的香烟相当齐全,还有一部分烟盒上印着英文字母的外国香烟。
中年人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和自嘲。
这里的绝大多数香烟,都是他将近五十年的人生中从来不曾见到过的,不要说见过,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在他的印象里,黄山,黄鹤楼,人民大会堂,那都是一个个的地名或者景点,跟香烟根本就没什么关系。
数十种香烟中,他见过的只有两样,一种是中华,一种是红塔山。
前者他见别人抽过,后者是他们平日里自己抽的。
在他们那个地方,平日里负责他们生活起居,甚至掌控着他们的生杀大权的人抽的就都是中华。
这一刻,看着专柜里摆放的整整齐齐的香烟,他突然都想尝试一下,看看味道到底有什么不同。
中年人摸了摸口袋,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大把百元人民币,粗略一数,至少有几千块。
低头看着手里的钱,他的笑容愈发自嘲。
这种这个国家,这个城市里被称呼为人民币的玩意,他作为一个在这个国家长大成人,并且活了快五十年的人,竟然还是第一次见到。
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
这还不是最讽刺的。
活了四十多年,第一次见到钱,也是最后一次捡到钱,这才是最讽刺的。
中年人笑容愈发悲凉,猛地伸出手,一拳砸在了面前的柜台上面,巨大的力量冲击下,结实厚重的柜台顷刻间稀里哗啦的碎成一片,无数的香烟掉在地上,在一大堆破碎的玻璃间显得杂乱不堪。
中年人深呼吸一口,随手将手里的钱扔到地上,挑着顺眼的香烟拿了几盒装进口袋里,这才慢条斯理的走了出来,重新上了路边的集装箱货车的副驾驶席。
货车的驾驶位上,一个看上去年纪小一些的青年正坐在座位上,双手无意识的握着方向盘,看着灯火通明的窗外发呆。
中年人关上车门,将口袋里的香烟都逃出来,拉开座位旁边的一块挡板,将其中两盒直接扔进了后面的集装箱里,随后又递给驾驶席上的青年一盒 ,咧开嘴巴笑道:“尝尝味道怎么样,里面的烟太多了,看的眼花,索性多拿了一些,来试试,看平时那些大人物抽的烟都是什么滋味。”
“他们算是什么大人物?”
青年神色平和,接过烟撕开包装,抽出一支点燃,深吸了一口,平静道:“他们把我们当狗一样养起来,自认比我们高一等,其实在真正的大人物眼里,他们也是狗,甚至比我们都不如,他们能算什么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