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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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明皓想了想,然后答道:“好啊,这个周日我应该有空,你来我家吧。”
“你来我家吧。”这句话被他说得多么自然而然,好像家常便饭般,可是,如今早不同于几天前。锦媚在心里松了口气,轻轻应了一声,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虽然有绝对正当无私的理由再去见他,但其实,自己心里面好像还是有着些许期待的。不然,为什么他送的花被插在花瓶里明明就已经凋谢了,而自己却还不忍丢掉呢?锦媚幽幽叹了口气,然后伸出手去从花瓶里拿出蔫掉的小雏菊扔进了垃圾桶里。
而周日这天,庄明皓早早就起床了,破天荒的,为自己做了还算丰盛的早餐,连王伯的好心帮忙都拒绝了。鲜牛奶,煎鸡蛋、培根,烤面包,还好心情的,自己调了个抹面包的酱。连王伯这个老好人都忍不住揶揄他,“今天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吗?”
庄明皓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结果,锦媚在下午三点的样子才姗姗而来。
“不好意思,我来的还是时候吧。一没有班,我就起不来,睡到中午才起来。”看得出来,她是急匆匆赶来的,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耳鬓的碎发都润湿了,脸上漾着微微潮红。锦媚说完,就将手里的纸袋递上去,然后觉得自己解释得过头了,脸上讪讪的。
庄明皓疑惑的接过袋子,打开的瞬间,眼眸似蜡烛般被火柴的微弱光芒点亮。
锦媚是两天前下了中班后和同事去逛街时,无意之间看到那件衬衣的。和庄明皓那件被她的遮阳伞划破,后来又被她亲手剪烂的衬衣一模一样,她几乎没有犹豫,鬼使神差的,趁着她同事四处看时就买下了它。后来,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同事看到,同事那副见鬼的表情,她至今仍记忆犹新。
她说,“锦媚,据我所知,你应该还没有男朋友吧,这,又是买给谁的啊?!”
同事的语气古怪极了,锦媚自然知道她是怎样想的,反正,她和她也不是特别熟,她们甚至都不是一个科室的。解释太多反而会惹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哦,过几天,我表哥会来看我,我看这件衬衣不错,买了送给他,当作久别重逢的礼物。”
“这样啊。”同事没再在这个话题上做更多的停留,话题却是转移得出乎意料的快,“我说锦媚,你条件也算不得差啊,听说医院里也不是没人追过你,为什么你都还没有一个男朋友呢?”
“呵呵~”锦媚想了想,“你真想知道我的想法吗?”她微笑着却是极其认真地问同事。
“嗯。”同事点点头。
“我是不会找同行结婚的,甚至谈恋爱都不行。”
锦媚才说完这句,同事就迫不及待地问:“为什么啊?”
“你想啊,医院是每个人一生中总会去到的地方,而我还得在这个地方工作二三十年,我不希望自己在这样一个地方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记。”
“不好的印记?”
“如果,我和一个医生结了婚,然后有了小孩,后来又不小心离婚了,以后小孩子去医院看个病什么的,都将接受一路的异样的眼光。大人倒是无所谓,可是小孩子敏感又脆弱,我不愿意这样的悲剧发生。而如果说,我和一位医生在医院有过一段人尽皆知的恋情,他和我都不会就此辞职,以后和我结婚的我的真命天子,去到医院听到我和别人的曾经种种,别说他了,我自己都觉得不舒服。”
锦媚说得一本正经,同事听完却是哈哈大笑,“我说,锦媚你也想得太多太远了。你就顾好自己眼前的事便好,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
“还有,你太悲观了,什么都往最坏的方面想,这点,真得改改!”
锦媚想到自己最近和这位同事愈发亲密,大概也是因为她的这番话吧。不是没有道理,她也有真正听到心里,但是......实践起来,怕还是需要很多时间的。
锦媚没有过多顾及庄明皓的表情,只说:“偶然在街上看到的,按照你的身型买的中号,应该合适的。如果不合适的话,我只好......重新买一件给你了,这件衣服我已经洗好熨烫过了。”
“哦?”庄明皓轻轻抬了抬眉毛,握着衬衣的手也不自觉增加了几分力道。这是,她亲手搓洗熨烫过的衣服。虽然他那件衬衣是他最喜欢的某个牌子的限量版,而手中的这件,不过是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牌子的仿冒品,但是,他不介意!
“面料手感还不错。”
“是吗?”锦媚会心的笑起来,“不是很贵,本来还怕自己买错了。你不嫌弃就好。”锦媚直白地道。
庄明皓皱眉,“为什么我会觉得你有些怕我,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
锦媚的神色微微一变,脱口而出,“哪有?!我哪有怕你?!”突然又沉静下来,“你是有钱人嘛,我又不知道你们有钱人是不是很挑剔很难相处。总之,是我弄伤你在先,帮你换药以礼相待,不对吗?”
“是这样吗?”庄明皓凝眉。
“不然呢?我们又不熟,甚至现在都还连朋友都算不上。”锦媚直抒胸臆。
“怎么?”庄明皓的眉头越皱越深,“原来,你还没拿我当朋友啊?!我可是一直当你是朋友的!还是说,我真的如你想象之中那样,又挑剔又难相处?”说这话时,庄明皓故意加重了语气。
“我不是那个意思啦!”锦媚脸上的懊恼显而易见。
庄明皓脸上却突现促狭的笑意,锦媚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当。只好说,“我是拿你当朋友啊,可又怕自己自作多情,你是有钱人嘛,交朋友也总会有所限制,所以......”
“到底是我这个‘有钱人’瞧不上你,还是根本就是你瞧不上我这个‘有钱人’啊?”庄明皓戏谑道。
锦媚一时被噎住,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看吧,被我猜对了。是你嫌弃我!”庄明皓眼中的笑意愈盛。
作者有话要说:
☆、陆
“有人说,只有同等阶级的人才能建立真正的友谊,你觉得呢?”
“我不这样认为!”
“可是吧,我认为这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锦媚坐在公共汽车上想着他们最后的谈话,他,是什么意思呢?他,想和她做朋友吗?锦媚直觉是自己想多了,索性什么都不想,把头靠在窗玻璃上假寐。包里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震动起来。
“喂?”锦媚拿出手机,摁下接听键。
“是我。庄明皓。”
听到这个声音,锦媚精神一震,“还有什么事吗?”
“嗯......刚刚我忘记了,那天你来我家落下的披肩都还没有还给你。”
锦媚想了想,恍然大悟,“啊~那个!”那条披肩是她的最爱,本来某天配衣服时她还在奇怪,她的那条披肩去哪儿了。“那个,你等等哦,我马上坐车回来拿。”
庄明皓在送走锦媚后就上楼去了,他们之间,这么一来一去,到今天也就算正式结束了吧,以后,还有什么机会和借口再相见呢?
他突然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了想,又觉得自己确实是冲动。
随手打开衣柜,把她买来的衬衣扔进去,电光火石之间,一抹缤纷色彩从眼前一闪而过。庄明皓重新拉开衣柜,就看见了姬锦媚第一次来他家里落下的披肩。
他伸手从衣架上取下叠的整整齐齐的披肩,他记得那天他把披肩拿上楼就随手扔在了哪儿,想必是保姆整理的吧。他还记得刚刚王伯对他暗地里表现出的“不怀好意”的笑容以及他打量姬锦媚的眼神,分明就是公公看准媳妇的模样。
他紧紧握住手里的披肩,某种冲动如惊涛骇浪拍打着堤坝,一阵强过一阵,终于心中的防线终于土崩瓦解。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于是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她的电话,在她一声“喂”之后,又才发现自己真是被冲昏了头脑,她现在应该是在回去的路上,他突然的电话是要把她叫回来吗?然后,在这样的情境下自己又能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她还不就拿到披肩后就离开了。
所以,庄明皓出了人生三十年来最大的糗。
听到她说她要回来拿,庄明皓有些慌了,“那个,哦,那个披肩被送去干洗了。”他编了一个自认为还不错的谎话。
“哦,这样啊。没关系,也不麻烦你了,你告诉我是在哪家干洗店,然后跟干洗店的老板说一声,我自己去取就可以了。”锦媚不慌不忙地答道。
什么?这女人!“嗯......那个,我忘了,已经送回来了。”庄明皓这才发现某句话的真谛,说一句谎话要用一百句来圆,他心里懊恼的要死。话说,自己也在不久前荣升董事长,在三十岁以前就完成了人生的第一个目标,不说他是多成功,也不至于就这么栽一丫头手里吧?!
“哦,那我还是回来取吧。”锦媚愕然,她不就想要取回她的披肩吗?竟也如此路途多舛。
“那个......那个,我马上有事要出去一下,恐怕......”庄明皓觉得自己在商场上明争暗斗这么多年,怎么不过是个二十多岁的小护士就要让他破功了呢?
“哦,那你家里还有其他人在吗?”锦媚再接再厉。
“没有!”
“那要不然你把披肩放到门卫室,我自己去取吧。”
庄明皓听到这里,只想粗鲁地对着电话道:“过几天再来拿!”但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把心一横,“那条披肩有些脏了,我送去洗洗,等洗好了再告诉你。就这样吧,再见!”然后,不再等对方的回应,一把切断了通话。
终于,才慢慢吐出一口气。
锦媚听着手机里的忙音,心里一片茫然,他,是怎么了?不是说已经洗好送回去了吗?又,脏了?奇怪!
可是——这是否表示他们还会再见呢?
她为什么还想要再见他啊?奇怪!
后来,庄明皓就真的把姬锦媚的披肩送去干洗了。
后来......
周日下午,咖啡馆。
庄明皓推了推手边看起来精致而华丽的盒子,“打开看看。”
锦媚狐疑地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盒子,突然眼前一亮,情不自禁地说:“哇,真漂亮!”
“喜欢吗?”庄明皓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嗯。”锦媚看着披肩上用毛线交错而成的水墨山水画,点点头。
“喜欢就好,送给你的。”庄明皓全然不顾某人沉醉的表情,直接道。
“哈?”锦媚却瞬间傻眼,也是,是自己太喜欢这条披肩,完全忘记了某个问题,他没事会专门那一条披肩来供自己观赏吗?“为什么,今天你不是来把我的披肩还给我的吗?”锦媚疑惑地看着他。
“这条不好吗?”庄明皓不解。
“我没有理由平白无故接受你的礼物,而且,有些东西再好却不一定就适合自己,有些东西虽然不够好,但是那是完完全全为自己所有的,拿自己的东西永远比拿别人的更安心。”
庄明皓愕然,没料到锦媚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而且——令人深省。“可是,”庄明皓顿了顿,“真的很对不起。那条披肩我送去干洗,干洗店的人太粗心,把你的披肩染上了别的颜色。这条,是我用来赔罪的。”
锦媚愣住了,半晌才张开嘴缓缓道,“嗯......这也不能怪你,是干洗店的责任。算了,那就算了,你也不用为我赔罪,这条披肩我不能要,太贵重了。”心里面却有隐隐的失落,那条是她最钟爱的披肩,是她二十岁时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虽然有些旧了,但是——真的让人很舍不得。
庄明皓看到她的表情,心里面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你,怎么了?那条披肩对于你很重要吗?”
锦媚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五年,她陪伴我五年了,总在清冷的早晨,更深露重的夜晚带给我温暖,虽然,她只是一件小小的衣物,但是,某些东西陪伴你久了,变总会有感情的。”锦媚说到这里,抬起头来一看,庄明皓正目光炯炯地看着她,才自觉失言,脸上突然烧起来,“啊,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神经,我......”锦媚又重新把头埋下,心想,天哪,请挖条地道给我吧!
庄明皓的眼神充满探究意味,一个,念旧的女子,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一个,心地柔软的女子。
一个,很好的女子!
“我明白的。”庄明皓说着,一只手搭上锦媚放在桌上的手上,以示安慰。
锦媚感觉到手背上压下来的力度和温度,心里一惊,又重新抬起头来。她没有立刻抽出自己的手,脸上红云阵阵,只是疑惑地看着庄明皓,而庄明皓也显然没有收手的意思。
“没办法把你以前的披肩还给你了,只好请你收下这份赔礼。”庄明皓诚恳的说到,语气里是深重的歉意。
锦媚奇怪,这件事几乎都不能说是他的错,他,这么个“有钱人”干嘛要在她面前低三下四地道歉啊?!“这个——很贵吧?”锦媚抚摸着盒子里的披肩,几乎移不开视线。她这人没什么爱好,独独对披肩这种东西情有独钟。
真的很好看,真的很喜欢,真的好想好想占为已有。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吧,总是喜欢把看上的东西独自霸占,可是,这次不可以!
“是啊,是很贵。”庄明皓实话实说。
锦媚知道这是实话,但他这样说,仍是让她愣住了。
“所以——”庄明皓接着说,“她不止是一份赔礼。这是我亲自去买的,跑了好几家商场才看到这条,因为我想郑重一点——”
“锦媚,你可不可以考虑一下,做我女朋友?”
“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柒
锦媚一时如遭晴天霹雳,是她耳朵出问题,还是他脑子有毛病?!
他,今天神经错乱了?!
锦媚现在,此刻只有满心满眼的“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啊?!”
庄明皓看到锦媚的表情,心中懊恼,是自己太心急吓到她了吗?
“嗯......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