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不败-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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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的记忆在时间的不断摩挲下已经有些模糊了,入眼只看得见漫天的火光,入耳只听得到凄厉的呼喊,那一刹那,我以为误入了焚琴煮鹤的修罗场而不是自己的家。须臾之间,火光之上又蒙了层血光,鼻间充斥着血腥的味道,有血溅到了我的脸上,温热的。那是谁的血?我挪不动步子,呆在原地木讷地想。
恐惧从来不曾这般强烈,生死从来不曾这样残酷,我已不在人间。修罗恶鬼索命而来,我迎着火光看到锐利的钢刀向我而来。那刀光一闪,晃了我的双眼,我才从无边的噩梦中惊醒,却发现这并不是梦,这残忍的血腥杀戮竟然都是真实的,不是爹爹吓唬我编造的故事,不是小楼哥哥捉弄我说的鬼故事。
生死之间我挡住了那柄夺命的钢刀,却挡不住随之而来的刀光剑影。
逃命成了当时我唯一的选择。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会一路逃到了雍山,可能是因为山路崎岖而我熟悉地形逃得容易些吧。那夜的山顶依旧是寒风阵阵,穿透了我的单衣直刺肌肤。
长发在风中飞舞,拂过身上的伤口和着鲜红的血,如海藻一般飘扬在雍山之巅。
而我,无路可逃。
面对那一把把想要刺穿我身体的刀刃,那面具下一双双闪着兴奋火光的眼睛,我选择了比较有尊严的死法。
那夜的雍山顶,凄厉的女声仰天长啸,“爹,松儿不孝。”
那夜的雍山顶,纤细的身影纵身一跃跌入了身后的万丈深渊。
那夜的雍山顶,一蓝衫少年急冲而至,却看到人影一闪风中一角衣袂翻飞,便成永别。他厉声而叫:“二小姐。”
是了,那夜我的确听到了亦声的呼喊,嘶哑的声音里有着和我一般的绝望。
他叫的是我。二小姐。洛家二小姐,洛松。
而我对天盟誓,不报父仇,永不姓洛。这世间便多了一个烟洛。
而当我沿着粗壮的藤条自崖底爬上来的时候,耀目的阳光并没有想象中的刺眼,只有零星的光芒透了进来暖暖地打在我身上。于是,我便看到了那一片承载了阳光的接天松柏,郁郁葱葱,一望无际。松柏之间立有我的墓碑,那只怕是这世间最简洁的一块碑了,只有我的名字,字劲雄厚一气呵成,乃是剑锋所刻,小楼哥哥的断念剑。
断念剑,东临王萧楼的佩剑,随他十四岁扬名江湖征战沙场数载,传言为前朝君王所持之物,削铁如泥无坚不摧。我却觉得不过是把剑而已,只是名字起得不太吉利。
三年时光兜兜转转,不曾想我又回到了这里。深邃乌黑的夜色之中,那一排松柏更加茁壮葱茏,几乎迷蒙了月色揉进了黑夜中。
我倚着我的墓碑坐在树下,逼着自己回忆起那晚的杀戮血腥,三年间压抑的疼痛刻骨而来,心疼得似乎要滴出血来,我捂着胸口冷汗直流。
大黄蜂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把我搂进怀里,一股真气顺着他的手流进我的身体,渐渐温暖全身。我突然觉得很累很累,眼皮很重,睡意沉沉席卷而来。
失去意识之前,我似乎听到大黄蜂低不可闻的声音在说:“你这是何苦?”
我睡觉一贯很浅,似乎有人在低声交谈,我便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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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天下,往事悠悠(57)
天已经亮了,晴冷的天空投下阳光的点点泛金,带着清晨露水的清爽气息,一派美好。
身上盖着大黄蜂的外衣,我循声望去,他和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站在崖边,不远处还站着一位老人。
阳光并不晃眼,而我却觉得格外刺目,似乎晃了心神。
那男子似有感应一般转过身来,与我遥遥一望。
那双皂白分明的黑眸依旧冰冷如昔,岁月的沧桑流转带走了几乎所有外露的情感,墨色的眼里总透着一道疏离冷淡的屏障。儿时的他便不满意这双冷得骇人的眼睛。
我望他,背景是苍蓝如洗的天空。
他望我,背景是郁绿如葱的松柏。
隔了三年有余,时光悠悠,生死茫茫,东临王萧楼就那样冷冰冰地望着我。
天边一抹残阳,金黄耀目,朔风扑面,冷风徐徐。
大黄蜂走了过来,略显苍白的脸上配了双小小的眼睛,“烟洛,醒了?给你引见位朋友。”
我缓缓起身,稳住心神,轻盈一笑,“好。”
大黄蜂指着我曾经熟悉而今陌生的人说:“这位便是名满天下的东临王萧楼。”
我行了个礼,“烟洛见过王爷,王爷仁德之名享誉天下,今日得以一见实乃烟洛之幸。”
萧楼颀长的身影,略一抬眸,空漠的眼底空无一物,抬了抬手,“烟洛姑娘多礼了,萧楼与罗兄相交多年,这可是头一次听他赞誉一位女子。”
我诧异地看了眼大黄蜂,以他的职业和品行来说,赞誉妇女应该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吧。
大黄蜂咳了声,“别听他胡说,他一上山就犯病。”
找死不用这么直接吧大黄蜂。我也咳了声,“王爷也对雍山景色感兴趣?”
萧楼似有似无地笑了笑。一直候在一旁的老人说:“我家王爷喜欢在山顶看星星,本想昨夜上山,半路被耽搁了,才赶上这个时候。”
“福伯。”我在心里浅浅地唤了声。
萧楼侧目冷冷地看了眼福伯,似乎在责怪他话多。
但要说这世间体格好,能扛得住萧楼寒冰一般冰冷锐利眼神的人,福伯得算上一个。小时候我还见过他打小楼哥哥的屁股。
福伯看向我身后的一堆燃尽的树枝,皱起眉头,声音里压抑着隐隐的怒气对大黄蜂说:“罗爷昨夜折了这松树的枝干生火?”
大黄蜂眯着眼睛冲萧楼浅浅一笑,“我知道你宝贝这些松树宝贝得紧,它掉个叶子你都觉得它伤风了,人家不过捡了你几个松果卖钱你都能杀人灭口。真是……真是……但是,特殊时刻需要特殊处理不是吗?”说罢还捎带着看我一眼。
我在大黄蜂的眼神里读出点嫁祸的味道,似乎这生火取暖的好点子是我出的,萧楼要是泄愤应该找我。
事实证明人在怕死的时候往往是很没有脑子的,我就十分迫切地表达了找死的心情,“不就是几棵松树吗,人活着的时候不好好珍惜,死了才种这一排木头有何意义?”
此话一出,本来就阴冷的山顶刹那空气凝结成冰。
我想我是有些怨恨他的。当年是他背弃了我们之间的诺言,另娶他人。现在却又摆出一副深沉的情圣模样,实在令人生厌。如果我当真葬身崖底,也希望他不要在我的坟前哭,脏了我轮回的路。
萧楼那双星冷深寂的眸子闪过狼牙一般的锐利棱角,如同死神冰冷的手一晃而过,再细细端量只看得见那深黑眼睛里不变的冰冷。
他高大的身子微微向我低了低,声音平淡地问:“你知道这松树背后的故事?”
乱世天下,往事悠悠(58)
我被他的冷锋所震慑,陌生感带来的恐惧侵袭全身,到底是五年时光流转,怎么可能还如当年一般熟悉相知。
这些年,他风生水起,扬名四海,拨弄权势间经了多少的大风大浪,刀口舔血间看了多少的生死无常。
而这一切一切,如同狂风席卷下的漫天冰雹,狠狠地砸在他的身上,夺走了小楼哥哥曾经的温度。
时间是个好东西,总在不知不觉中冲淡过往的伤痛;而时光又是个坏东西,在不经意的流走间改变我们曾经熟悉的人和事。
想到这儿,我便有些同情萧楼了,他城府极深,甚少对他人流露真实的情感,他的冰冷更像是他保护自己的外衣,包裹起孤独和寂寥,把坚硬的一面展示给大家。而他的情感,被紧紧锁在心底,暗无天日。
估摸是见我呆呆地沉思许久也不答话,大黄蜂好心地捏了我的胳膊一下。
我低低地叫了声“疼”,见萧楼眸中的浓黑又重上了几分,仿佛暴雨将至前阴霾一片的天空,一种吞噬万物的黑。便不敢再逞强了,老老实实地说:“回王爷,先前在山下听一位大姐说起过这满山松柏和洛家二小姐的事,也是道听途说当不得真,方才一时口快唐突了王爷,望王爷恕罪。”
萧楼嘴角动了动,扯出一个看似有些苦涩的弧度,低声说:“她说得对。”
“王爷说什么?”
“这漫山松树确实是我为洛松所种。”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突然有了种感觉,我原是也站在这出戏的戏台之上,而不是站在戏台下仰望失了真实感。
萧楼轻轻地说:“你说得也对。”
“我说了什么?”真不是我笨,而是萧楼说话太有跳跃性,一般人跟不上他如此缺乏连贯性的东拉西扯。
萧楼转过身去,背着手望向天空,声音大部分冲着悬崖而去,我听得并不真切,或许话的本身就模糊不清。
他说:“你说得对,人活着的时候我没有珍惜,死了何须空悲切呢。她若是活着,大约也记恨我,不肯见我,生死又有什么区别。是我过于执迷了。”
我听仔细了也没听明白他这番颇有禅机的感言,只能怨爹妈把我生得太笨。
却听耳边一声低鸣,紧跟着一道耀目的光亮快如闪电一般在眼前划过,震颤之后又是一声巨响,一棵松树齐地而断应声重重倒地,震得大地一阵颤抖。
而我眼前,那个脊背挺直,周身肃冷的背影似乎从来没有动过,只是手中握着的断念剑已然出鞘,沾染了些许木屑。
我低低地叹了声,“功夫真高。”
大黄蜂一脸愁苦地看着我,那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像极了曾经教过我的众位先生。“待了一夜了,也该饿了吧,我带你下山吃点东西吧。”
我巴不得早点离开,对善解人意的大黄蜂一个劲地点头。
萧楼负手而立,淡淡地说:“你还住西郊的宅子吧?”
大黄蜂说:“成,我们待几天就走。”
萧楼和大黄蜂的熟识让我有点惊讶,没想到大黄蜂不光肆意花丛,还在男儿堆里混得一身潇洒。我想起了金珠、银珠曾经的臆断,莫非萧楼真的被扭弯了成了断袖?
萧楼说:“福伯,送他们下山,安排一下。”
福伯称“好”,就引着我们往山下走去。
正是朝阳初升的时分,淡淡的光芒点缀在清晨初醒的万物间,一切似乎都摆脱了睡梦之中的混沌迷乱,抖擞了精神面对新的一天。
而我,死去生来,也算是活过两世,却依然在生存的缝隙中迷茫。曾经以为那漫天火光铭刻下的仇恨是至死不敢忘却的印记,是心底里最最强烈的一声低鸣,是我活得如此卑微屈辱的唯一动力。然而,那一夜,在苏悲如裂锦的眼神中,看似坚实的仇恨火焰霎时归于沉静,只是浅浅的躁动,在爱恨两难间灼烧着我的心肺。
乱世天下,往事悠悠(59)
我想,身为女人,这世间没有什么是比爱上仇人更加不可原谅的荒谬,而身为女儿,这世间没有什么是比下不去杀手更加生不如死的自责。
荒唐的人生。
大黄蜂打了个喷嚏,我才发现自己一直披着他的外衫,他只着了件内衣。
赶忙取下来递给他,他略显苍白的脸上流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却被他生生吞到肚子里。
我瞪他一眼,“要不你还是戴上面具吧,你这个欠揍的嘴脸让人好生厌恶。”
大黄蜂与我斗嘴向来都是不遗余力,“切,凭什么呀,爷我生得*倜傥仪表堂堂也不全是我的过错。你这丫头没见过世面迷恋爷的姿色,那是你自个儿修行不够定力不强……”
我抬腿踢过去,大黄蜂身手倒不像他的嘴那么不靠谱,身子轻轻一动便躲了过去。“烟洛,爷我自问待你不薄,你有了仰慕的心思也就罢了,这光天化日怎可越了礼数与我有这肌肤之亲?”
我只觉一盆冷水兜头而来,只好虚弱地说:“大黄蜂,你吃了*还是中了*?”
大黄蜂很挫败地垂下肩。
倒是一直沉默带路的福伯笑了,抬起满是沟壑的脸看着我笑,“姑娘这个样子,很像老奴先前的一位主子。”
大黄蜂本着三八的本色追问是谁。
却见福伯重重地叹了一声,本来就布满褶皱的脸更加地沟壑纵横,他回头望向山顶说:“可不就是葬身崖底的那位,我家王爷心尖上的肉。”
我自问从来没在萧楼的心尖上待过,这些年我要是还看不明白就是真傻,这男人为了自己心头的宏图霸业一切皆可抛,要说他那冰冷的心尖上有过什么的话,怕是只有一把黄金雕刻的椅子。
在福伯殷切的目光下我说:“死者已矣,倒是王爷的这份长情令人动容,但不知王爷如此这般追悔过往置王妃于何地呢?”
福伯惊讶了一下,大黄蜂狠狠地瞪我,他的眼睛本来就小,自然瞪不出几分威力来。
福伯说:“主子的事老奴也不便多说,只希望他们夫妻琴瑟和谐日子安稳。”
我暗暗忖度,不便多说?我看你也没少说,你家主子志在天下金戈铁马地不消停,日子怎么能安稳。真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精明干练的福伯也有糊涂的一天呀。
西郊的宅子又叫留园,据说是前朝皇家在辽城的一处别院,虽不如帝王行宫恢弘繁复,但细节处暗自彰显着奢华。金样的抹灰琉璃的瓦,雕梁画栋丹墙壁立,亭榭山水一枯一荣间都透着大家的气概,大气而不失细节,雍容却不艳丽。
我没心没肺地独自把宅子逛了个遍,心情有所缓解。想起混迹在工匠中修建太良城帝王行宫的那段日子,无忧无虑不愁衣食还有银子拿,甚是自在。
我住的房间外有口古井,便舀了半瓢水上来解渴,微甜。顺道看到右手腕上的那朵梅花,一瞬间,那些过往的陌生的被忽略的记忆突然熟悉起来。原来,我竟然曾经在太良城见过李富。
彼时,我是个卑微的小工匠,在静僻处雕刻一面画壁。听到有人说话便本着多听即多得的好奇心偷听并且偷看了。
那是一男一女,男的便是李富,年轻大约三四岁的他模样青涩不少,眉眼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