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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花开不败-第6部分

小说: 花开不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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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老头咳嗽了几下,很无力地向我挥手,“你走吧,走吧,这话要是让杜进听到,你的小身板都得让他震飞了。”
  
  我从黑夜走到了白昼,从蒙蒙月华走到了朗朗白日,走得筋疲力尽全身酸疼,这一路把孙老头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就算不给我备匹马,雇个轿子也行呀。转念一想,我差点杀了他的主子,他没要我小命就算不错了。想到这儿不禁后怕,这红姐安的什么心呀,杜进身边高手如云深不可测的,我要是真得手了跑得了吗?
  幸好杜进像我爹爹。
  走了大半天终于在清晨的露水和朝阳里欣喜地发现了一家路边野店,门面那叫一个简陋,不过眼下有顿饱饭吃有口热水喝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店小二一看就没睡醒,眼角带着眼屎地问我:“大姐,住店还是吃饭?”
  我芳龄十七一朵花,这声“大姐”他怎么叫得出来?难怪这家破店生意不好。
  “吃饭,挑几个热菜快点端上来。”
  “好嘞。”小二拿他那破袖子擦了擦我面前的破凳子,拎起破茶壶给我倒了杯破茶,然后用他那破锣嗓子说,“大姐,您慢慢喝,菜马上就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本就受了一肚子的窝囊气,本着做人高傲的原则一把揪住小二的衣领,冲着他大喊:“你个不长眼的东西,你仔细看看我哪里像大姐了?你倒是给我看仔细了!”
  店小二颤颤巍巍地把我看了个仔细,又颤颤巍巍地小声说:“对不住了,是小的眼神不好,这位大哥原来是男扮女装,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小的吧。”
  我愣了片刻,然后很无力地坐回到凳子上,挥挥手说:“行了,你下去吧。”
  这边店小二刚退下,邻桌的小姑娘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小姐,小姐,你看看就是这个气势,这位姑娘方才那才是十足的泼妇气势,你还得再练练。”
  我刚喝到嘴里的茶水差点没喷出来,泼妇?这个称呼挺新鲜的。
  我转过头仔细打量了一下邻桌坐着的两个女子,方才说话的眼睛很大,水灵灵的,一看就是标准的丫鬟模样,那位小姐穿了身红色的裙裤,直筒的马靴,头发梳髻,倒是有点江湖儿女的味道,就是长得有点古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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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天下,往事悠悠(20)
世界真是矛盾。
  那小姐冲我歉意地微笑,嘴张得不大不小恰到好处,其实我对这个还是有点了解的,看得出来她是经过很高层次的礼仪训练的。当年爹爹专门给姐姐请了礼仪师父,从头到脚地教她怎么做个别扭的大家闺秀名门贵妇,我也是好奇偷着听了一节课,从那之后就再也不会寻隙捉弄姐姐了,对她是万分的同情。等她得空了还会给她送些小楼哥哥寻摸来的稀奇玩意,就是她不怎么愿意搭理我。
  我的姐姐,从来都不曾与我亲近。
  小姐说:“姑娘莫怪,家奴唐突了。”
  话说得也是很有学问的,再看她那坐姿那仪态,不相称的反而是她那身红艳艳的行头了,要是穿着曳地的宫装长裙挽个灵蛇髻应该会把她的典雅气质发挥到极致。
  我摆摆手说:“小姐言重了。”
  那丫鬟走过来笑着说:“一见姑娘就是江湖儿女,不如过来同坐,我家小姐有事求教。”
  我脱口而出,“我是要收银子的。”
  她一愣,小嘴一撅说:“我……我们有钱。”
  我立马站起来迅速地坐了过去,就近一打量,那小姐唇红齿白,柳眉弯弯,白玉般的皓腕扣在双膝,坐姿十分标准。
  我喝了口茶,“不知姑娘所求何事?”
  她从怀里掏出手绢和一面小铜镜递给我,“姑娘路途辛苦了,擦擦脸吧。”
  我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也就能理解方才店小二为何叫我“大姐”了,这蓬头垢面的女人的确有种中年妇女凌乱的美。
  我对着镜子粗略地整理了下把头发梳好。那个丫鬟大惊小怪地叫道:“哇,姑娘原来也是个大美人呀。”
  我谦虚地笑了笑,“不敢当,和你家小姐这般仪态典雅一比我也就是一村姑。”
  丫鬟偷瞟了一眼她家小姐,我一看那姑娘脸色确实不大好看,难不成这样精辟的马屁我都能拍到马腿上?
  小姐说:“实不相瞒,正是此事要求助于姑娘。”
  “怎么说?”
  为难的话向来丫鬟来说的,“这么说吧,其实我家小姐仰慕一个人很久了,可是这个人不识好歹偏偏喜欢行事豪迈的江湖女子,不喜欢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这番小姐为了他决定改变自己,带着我准备闯荡下江湖,发现姑娘的气质举止就是我家小姐要学习的那种,所以还请姑娘多多指教。”
  嗯,江湖真是那么好闯荡的吗,色魔色狼*贼遍地都是你们不知道吗?近年来崛起的名动江湖的*大盗大黄蜂更是采遍花丛从不失手。真是好的不学专挑坏的学,还选上我这样一个高傲的绣娘。
  我想了想,决定反正最近总做好人索性做到底吧,“姑娘,有句话我要说在头里,若是你真的改变了,那你还是你自己吗?天下男人千千万万,姑娘这般可人何愁遇不到良人,何苦执著于一个男人不属于自己的心呢?”
  话音刚落就听到几声很清脆的拍手声,一个瘦削的青衣男子倚着门框立在那里,一双小眼睛堪比夜间繁星,极为有神,一脸笑意地望着我们,嗓音很好听,“这位姑娘字字珠玑,说得极为在理。”
  丫鬟看清了来人,嘟囔了句:“赢爷来得好快。”
  被唤作赢爷的人走了过来,在我旁边坐下,不满地看着丫鬟说:“那是自然,大漠良驹岂是浪得虚名。”又转头对那小姐说:“小姐这番留书出走,少主很担心。”
  咦,这姑娘来头还不小呢。
  小姐垂着眉很悲戚地说:“自打他从沙盗手里救下了我,到今天已经三年有余了,这三年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他,都知道他不要我,可是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乱世天下,往事悠悠(21)
赢爷一看也是个诚实的孩子,不忍心把真相告诉那小姐,闷在那里不说话。其实很简单,因为不喜欢所以不喜欢。感情这个东西很计较的,是就是的,不是装装倒也可以算是……若是连装都不肯装,怕是只有两个理由:一是对你无利可图,二是他诚实厚道。
  我很慈爱地说:“那个男人不喜欢你是他没有这个福分,也许你们二人真的没有缘分,小姐又何须勉强,这世间因因果果自有定数,不要因为只看到他一个人而忽略了身边真正适合自己的人。”这番这么有水平的话自然不是我说得出来的,不过是前些年经常有些痴情少女看不透情关便来求神拜佛求静难师父解惑,似乎每次静难师父都是这么说的,听得久了我也就记住了。说完后我还顺道扫了那位赢爷一眼。
  这一对上赢爷若有所思的眼神,他看我的眼睛里立马有了点人味。
  纯粹的误打误撞,不用感谢我。
  小姐拉着我的手很感动地说:“这位姐姐,你说得在理,这世间绝不止他杜进一个男人,景绫一定会记住姐姐的话从头开始的。”
  我的手抖了抖,缓缓地按上腰间。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
  赢爷凌厉地看着我,把手里的剑搁到了桌上。
  我笑着从腰间抽出一方手绢递给景绫,“原来姑娘便是闻名天下的景绫郡主,民女有所不知,失礼之处还望海涵。方才弄脏了郡主的手绢,乡下粗陋之物还请郡主别见怪。”
  景绫说:“姐姐别和我这般计较,眼下这乱世哪里还有什么郡主不郡主的,一方绢子而已,也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件,比不上姐姐的一番话发人深省。不知姐姐家在何处?景绫诚心结交。”
  嗯,我的出身真是有点拿不出手。
  赢爷那犀利的小眼睛贼眯眯地忽闪忽闪的,“姑娘可是有何难言之隐?”
  我笑道:“久闻青山赢谋‘奇谋’之名,今日有幸相见,不知赢爷是不是真如传言所说的那样才思敏捷谋略一流,可否猜出民女出身何处?”
  赢谋很年轻,脸色偏白,斯斯文文的样子,那一双眼睛不大却很有神很亮,倒也安心接受了我的赞美,“姑娘熟知江湖事,又孤身一人如此狼狈地赶路,自然不是深闺重院里的大家闺秀,但听姑娘的谈吐,话中所带的禅机也绝非江湖草莽所能参透的,恕赢谋无能,不知姑娘是何身份。”
  我笑得很有禅机,“相信我们还有再见的一天,到时候自然会如实相告,眼下民女还有要事在身不宜耽误,就此告辞。”
  景绫再次谢了我,客套地说:“期待下次相逢。”
  我微微一笑,可刚转过身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立马回过身。
  丫鬟问:“姑娘可是还有事吩咐?”
  我冲她伸出手,“方才说好的银子可还没给呢。”
  丫鬟很不识大体地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看着她家小姐,景绫也是一愣,然后很实在地指了指被我别在腰间的她方才给我的那个铜镜说:“这个镜子姐姐收下便是,我们这次出门没带太多的银子。”
  你不说我也已经收下了,你倒是会捡便宜。
  景溯为人真是苛刻,一个杜进穷得要抢自己的百姓也就罢了,自己的妹妹没有钱给还得拿东西抵账。
  赢谋察言观色,看出了我的不满,很潇洒地说:“在下愿意出一千两买姑娘腰间的镜子,不知姑娘可否割爱?”
  我顿时两眼冒着金花地问:“一千两?你说的是一千两?”
  “是,容发钱庄的银票。”说着他还很大方地把银票放到了桌子上。
乱世天下,往事悠悠(22)
终于让我见到了一个有钱的主儿。于是我很爽快地掏出镜子搁到他手上,“成交。”
  赢谋立刻愣在了那里,眉眼之间不掩探究之意地打量我,面色沉沉,若有所思。
  倒是丫鬟又很不识大体地笑了出来,“我可是头一次见到赢爷栽了呢。”
  赢谋哼了一声,“就她?”
  我傻傻地一笑,抱拳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
  赢谋,就算我再傻也知道这世间哪会有值一千两的镜子,你不过下套诱我罢了。
  景绫,我们会再见的。
  3
  我骑着赢谋的大漠良驹一路向南直奔胭脂醉。马自然是偷的,顺手牵马,但赢谋倒是没有吹嘘,这马果然是上等货,驮着我跑了两天还干劲十足的模样,让它歇歇还不怎么愿意。这样的好马幸亏遇到了我这个伯乐,要不就栽赢谋手里了。
  一路奔波,当我站在胭脂醉前透过夕阳迷蒙的光辉仰视那方古木招牌的时候,心情萧索。以前的我,无忧无虑一派天真,真真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有着慈爱的爹爹、倾心相许的小楼哥哥、宠爱我的七叔叔……没有想到不过短短数月,便已一无所有,乱世飘零,身不由己,如今栖身胭脂醉实在愧对爹爹,那个姓氏我再也不配拥有。
  我揣着想好的说辞,心惊胆战地走进红姐的屋子。屋子里空无一人,可是伺候的丫鬟明明说红姐在房间里没有出去,于是我推测这屋子里有暗房,一般高人的房间里都有暗房。而有暗房就有通风口,通风口的形式有很多种,但胭脂醉这种木架构建筑却只有两种类型,所以找到它并不难。关于营造之法我也算是颇有研究,当年只是玩心太重觉得檩条相接就能撑起一栋房屋很好玩,就扮了男装混进了工匠之中,算起来现今太良城的皇帝行宫多少有我的一份力气。
  这间暗房探得并不深,距离不远,我可以听得清房中二人的对话。一男一女,女的自然是红姐,男的声音很低倒是不易辨认。
  红姐惊讶地说:“主公要亲自动手?”
  主公?莫非这名男子就是降临的神秘首领?
  那男人“嗯”了一声。
  红姐说:“主公,虽然这苏名扬不是泛泛之辈,但降临之中高手如云,主公何须亲身犯险呢?“
  “苏名扬武功不弱,还有一干家将护卫,这几年要杀他的人不少,他防范得很严密。最重要的是这次行动我并不想张扬,所以我一个人就够了。”
  一个人就够了?我严重怀疑这个主公是借着抬高苏名扬来吹嘘自己的高超本事,好大喜功呀。
  红姐看来很关心主公的安危,再接再厉地说服他不要去,“那不如让井去。”
  井?我心里一阵激动。
  “不行,井暴露的话危险太大,还是不让他露面的好。小红,你只需要按照我说的部署就好,其他的事无须操心。”
  “是,主公。”
  他们大概是谈完了,而我觉得此时退出房间实属不智之举,于是在屋子中间大声说:“红姐,红姐,你在吗?”
  果然室内一片沉静。
  我便自言自语地说:“怪事,明明说在房间的,人呢?得了,不在更好,我还是先洗个澡吧。”
  揣着满腹担心,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认认真真地把方才偷听到的话想了个仔细,手心一阵冰凉。
  苏名扬我是知道的,他也算是个很有名很有个性的人物。
  苏名扬出身官宦世家耐川苏家,自前朝起苏家世世代代都出帝王左右之谋臣,唯这一代传至苏名扬有别先祖。据说这苏名扬一改他老子的士大夫脾性,认为朝廷昏庸奸臣当道,良臣应择木而栖绝不该助纣为虐,于是公开上表声讨李荣以及一帮奸臣。李荣小肚鸡肠的自然不会放过他,明里暗里派了不少人取他项上人头,但他命好,西昌王景溯和东临王萧楼都想拉拢他收为己用,几次三番地出手相救,他才得以保住小命。但,在这两位当世枭雄之中他至今摇摆不定。传闻苏家有一本谋术之书,详尽地记载了苏家几代人的为臣用计之道之谋,十分珍贵,想要的人自是不在少数,黑道白道官道民道追着他跑的人多了去了,因此苏名扬的日子过得很是坎坷很是动荡。
乱世天下,往事悠悠(23)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我仍然在一遍一遍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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