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神系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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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虹魔之手”强化到一定程度,自己完全可以靠它山寨出一套异世版的御剑术来。
到那时自己去搞它一把好剑,赶路时踩在上面当飞行工具用,同人家争斗时还能御使它去“唰唰唰”砍人脑袋。多好!
到那时自己搞上一件白长衫,见人就说自己是来自遥远的东方的林枫。蜀山,人称来无影去无踪战力超群实力破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无极剑仙是也。
想想都开森!
最大的改变在他的施法攻击的准确度上面。
这法术用的是越来越他喵的准了,从原本十发十不中,一下子上升到了十发中两发,这进步!离它指哪打哪也就是分…
好吧,离这目标还有点远,但离十发中个五六发,也就是一两天的事。
干啥,笑毛啊!没见过脱耙手啊?切!
总之,林枫当时是昔日悍熊无踪迹,?今朝疯牛突奔起。?春风得意满目喜,?一月净赚两万柒!开心着呢。
就在这时,他居然遇见金毛吼“长尾”了。
遇见“长尾”林枫可是有些小激动啊!
能不激动吗?虽然之前林枫从没和长尾照过面,可是这两天一直在拜读《离群之狼》的林枫对于长尾这个书中的第二男主角还是挺有熟悉的。
废话,能不熟悉吗?整本书七成的篇幅都在描写崩牙怎么偷袭这只金毛吼的过程。
对于崩牙的难缠林枫是深有体会,所以对能经受住崩牙这么多次丧心病狂的偷袭之后还能活蹦乱跳,甚至还常常占了上风的长尾,林枫还是很佩服的。
所以林枫决定,给他留个全尸,不用血炼术。
当然以下这段鉴定结果并不是主要因素:
“金毛吼以全身漂亮金色皮毛而闻名于世,这皮毛在贵族小姐夫人眼中价比黄金,常常被猎手疯狂捕杀,所以存活的金毛吼一直不多。但世人往往忽略了它的肉的鲜美程度在中低级魔兽中可排前五。”
肉!鲜美的好肉!不解释!
整整三十四级的金毛吼长尾是林枫自进入安息森林以来所见到的最高等级的魔兽,属性方面比那只疾风狼崩牙也高上了一大截。
但是做为一只纯物理攻击的中级魔兽,面对有血遁术在身的林枫,根本和一只只能挨打的耙子没有区别。
面对长尾的攻击,林枫连躲闪的意愿都没有,站在原地任你攻击,不紧不慢地练习技能。
不过这长尾层出不穷的各式各样的攻击套路,特别是它那几套杀手锏还真让林枫开了眼,真不愧是林枫到现在所见到的唯一拥有自己的名字的魔兽,这智高!
不过任你智比天高,只要你是只物理攻击的主,就伤不了我一根毛。林枫在原地任它各种发挥,满不在乎地发着魔法吓唬着长尾。
终于长尾崩溃了,转过身就逃,只想从林枫手中逃离。
之后那就简单了,解除了血遁,追着长尾,石化,石化,再石化,一直石化到你崩溃。
直待到长尾几乎吓得跑不动路了,躺在地上闭着眼等死,心地善良的林枫这才一记魔焰术结果了长尾的性命。
捡起掉落物:
“长尾的恐惧”装备,单手剑
物理攻击力:+29
魔法攻击力:+29
力量:+12
施放速度+2%
魔法暴击率+2%
攻击敌人时,有2%%的几率使敌人进入恐惧状态7秒。?敌人进入恐惧状态时,减少敌人各项属性10%,可叠加,当所遭受的恐惧状态叠加到了3层时,敌方进入胆寒状态,各项属性减少50%,无法施放武技魔法。
金毛吼长尾年幼时的恐惧同如今死亡前所遭受的恐惧共同凝聚具现的产物,具有让人心惊胆寒的力量,爸爸,你的感受我终于懂了!
装备,装备,装备!
林枫高兴得想跳,苍天啊,大地啊!终于出装备了!而且还是件挺好的装备。拿在手中挥动一轮,轻重合适,手感不错!拿在手上就觉得一般神奇的力量加持到自己身上,真不错。
兴奋的林枫也不好意思再去将长尾剥皮拆骨,去取肉了。看在你给我留下装备的份上,还是把你埋了吧,就用手中的剑在地上挖了个大坑,将长尾推进去埋了。
不错不错,真锋利,挖起土来一点不废力,比起自己在集市上买的那些铲子省力多了!
在之后的七天时间里,林枫共计杀死中级魔兽七只,低级魔兽六百五十只,初级魔兽一百九十只,毁坏森林面积无数,新入手装备,无,新入手血炼丹六百九十枚。
倒是他刚刚准备回赤血城前灭杀的那一队心怀不轨的来历不明的冒险者给贡献了魔石六十枚,金币三百七十枚,银币一把,不入流的拉圾装备若干。
这一队冒险者,自然是大名鼎鼎的“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一干人等。
当日,斯瓦格。巨角领着“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的众人怒气冲冲地追进了安息森林,原以为有小宝贝“闻风鼠”在手,想要找到一个初入安息森林的二世主还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可是并没有。一入森林,连那小子的影子都找不到,闻风鼠把它那小巧的鼻子嗅得发红都没能找到一丝粘在林枫身上药草的特殊气味,林枫早已经离开斯瓦格他们五公里之外了。
开始时斯瓦格只是意外,并没有特别着急,他太了解这些二世祖了,一个个就想在安息森林的遗迹中寻个宝贝,找个开心,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这么个实力。(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五十九章野蛮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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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多少个安息森林现阶段开放的遗迹转过了,肥羊是见了不少,可是就是没有他们一直寻找的那一只金毛羊。
这是他们进入安息森林的第十天,此刻他们正向一处就快被激活入口的遗迹走去。
这是他们最后的希望,如果过了今天,沾在林枫衣服上的药草汁就会失效。
一边走斯瓦格一边心疼地看着在不停地抽动着鼻子的小闻风鼠。自从进了这安息森林之后,小家伙就没回自己的怀中休息过,一直都在不停地到处东闻闻西嗅嗅,一刻都不能停,小小的鼻子都变得红红的,而且脾气还变得越来越焦燥。
“这小宝贝,可真是累坏了!”斯瓦格见到自己的心肝宝贝的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心中像被纠着一样疼。
自从他们俩从部落中离开那一天起,小家伙就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他可是把这小东西当儿子看的。
如今小东西这么辛苦,他的心中也不好受。
队伍中的气氛比较沉闷,大家都看出斯瓦格心情不佳,也没人敢多说话,除了安洛斯以外。
安洛斯。道格在“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中的位置很特殊。他是一个狼族的附庸种族犬族的兽人。
狼族做为兽人族五大强力战斗种族之一,在大陆中赫赫有名,然而在他们麾下还有一支力量如果不是种群之中各分族实力相差较大,有些良莠不齐,完全就能在兽人强族之林中占有一席之地,那就是犬族。
俗话说“凶狼不敌疯狗。”,一个发了狂的犬族强者的战斗力完全能同一个狼族精英相媲美。
安洛斯就是这样的一只疯狗。按平时的实力划分,安洛斯在队伍里前八都排不上,但一旦他狂化了,在短时间内他能稳居全佣兵小队第一。
人同人之间说起来真得看缘份,当年安洛斯刚进队伍时对谁都是一幅心怀警惕的模样,可单对斯瓦格,完全是自来熟,老爹老爹叫个不停。
刚开始的时候,他为这个被斯瓦格狠狠收拾了不少,自从斯瓦格出了部落之后,叫他老大的有,叫他头的有,叫他队长的有,叫他大叔也能接受,“豪杰之春”的那些表子也叫过他心肝宝贝,这他也乐呵呵地应了。
唯有“老爹”这个称呼,谁叫一次他打一次,往死里打。久而久之也没人敢乱叫了,只有安洛斯这个不要命的,无论被打多少次,依然改不了口,还是叫个不停。
说也奇怪,“疯狗安洛斯”这个佣兵小队中的麻烦源,一个就为别人多看他两眼都能拔刀子的破落户,被斯瓦格一次次往死里打都不曾翻过脸,伤好了继续“老爹老爹”叫得更欢。
次数多了,斯瓦格也只能由他了。相处时刻长了,斯瓦格反而对安洛斯这个小队里人人厌恶的疯狗产生感情了,几乎将他当作那只小闻风鼠外自己最亲近的人。
不仅仅是因为安洛斯是唯一叫他老爹的人,而且他明白,在这支小队里,也许只有这个安洛斯是唯一一个不会在他背后下黑手的家伙。
所以他对安洛斯格外的容忍,哪怕这家伙现在在一路骂天骂地骂那只肥羊,絮絮叨叨不曾停也没有生气。
相反,他听着安洛斯声称见到那只肥羊后要如何如何将他活剥了,将他的两条腿砍下丢他脑袋上,心中格外的解气。
忽然小闻风鼠一阵兴奋地大叫,在斯瓦格手中直转圈。
找到了!
将闻风鼠放在地上,跟在它身后一阵疾跑,终于在前方找到了他们搜寻己久的那只肥羊,林枫。
林枫也挺郁闷的,十天下来收获不少,但在森林里待的时间己经太久了,辅助药物也早就用了个精光,所以他也打算打道回府了。
这么多天下来,经过实战,他提高了自己的施法技能能力,终于升上了第二十级,成功激活了他垂涎己久的神技_尸爆术。
可是同时他也发现了自己最大的不足,做为一个文明的现代人,他的身上少了一种土著们身上的那一种野性,或者说是战斗意识。
那些魔兽们,绝大多数属性不如他,技能魔法不如他,要说智商更是不如他,可是争斗时要不是他有着变态的系统技能压箱底,还真有阴沟里翻船的可能。
他就像一辆装了超跑引擎的老爷车,哪怕动力强劲,可受其他因素制约,往往比速度比不过一辆普通跑车。
他拿定主意,等回到赤血城一定要去集市买一本武技,看看是否能提升一下自己的反应,战斗意识等战斗能力。
就在这时,他在小地图上一下看见了十多个红点。
“杀完这波怪,就回去!”林枫对自己说。
等敌对目标走近了,林枫一下子斯巴达克了。
不是他想象中的魔兽群,而是一支佣兵小队,一支对他心怀杀意的佣兵小队。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为什么还没见过面就对自己起了杀心,可是不妨碍他随手一道雷电闪劈向走在最前的斯瓦格。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秧。
他母亲大人的,打偏了又!
看着无端遭殃的那棵大树无语了,这眼力!不管他,继续!这次干脆换血遁状态,练习只用魔焰术和别人交手,提高自己的预判能力。
斯瓦格还在盘算着该怎么和这个小家伙套近乎,怎么出其不意地制服这小家伙,怎么从这小家伙身上逼问出他空间装备的魔咒呢,一道闪电向他当头劈下,还好打偏了。
看着断成两节,还在冒着黑烟的大树,斯瓦格一阵后怕,一个“野蛮冲撞”一沉肩头直接撞向林枫。
做为一个出色的牛头人战士,斯瓦格对于牛头人一族的看家本领“野蛮冲撞”一招的掌握绝对是大师级的。
出手那个快准狠,绝对是深得其中三味。虽然没有巨角部落中的最强战士,族长耶曼。巨角大人那传说中可以一肩撞倒一座小山的神力,但是哪怕是一棵三四米粗几十米高的巨树,他也能一肩撞断。(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六十章疯狂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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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帅级低阶的实力可不是说了玩的,“牛头人狼狐狸和鬼”的好大的名声可是他斯瓦格。巨角一拳一脚打出来的。
一出手,斯瓦格就后悔了,面前的这个小混蛋只怕会被撞成肉泥,想逼问魔咒的目的达不到了。
一想到还得花大价钱请法师去除空间装备上的魔咒就心疼,自己虽是个强盗,但和那些钻进钱眼里的家伙比起来,可算得上是个好市民了。
但是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以往无往而不利的绝活“野蛮冲撞”撞击到林枫身上没有起一点效果,全身的力量好像打在了虚空中,林枫连衣服都没多一丝压痕。
只见一团散发着幽绿色光芒的炙热火焰从林枫手中聚集,狠狠地砸在斯瓦格身上,然后爆炸开来,剧烈的爆炸,让斯瓦格巨大的身躯上,到处都是迸溅的火焰,而火球爆炸中心的部位被炸得深深凹下,斯瓦格浑身焦黑,甚至还散发着一丝淡淡的糊味。
“你对敌对目标斯瓦格造成398点火焰伤害。”
这是林枫想出的解决他法术射击没准头的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贴着对方的身体施法,看你能偏到哪去。
如今第一次用,马上就奏效了。倒霉催的斯瓦格成了这套战术的第一个中招者。
没想到林枫居然能挡住如此威力巨大的“野蛮冲撞”,还能发出这么恐怖的火球,斯瓦格也是一下子愣住了。
但长时间的冒险撕杀所养成的本能仍然让他巧妙地躲闪到林枫的身侧,以防止被他再次法术攻击。
众匪徒们经历了短时间的断片愣神之后,立刻反应过来,一个个拔出刀剑全力向林枫攻击,但是在林枫正面那一块区域一下子成了无人区,一个个选取身后或身侧等施法不便地方位向林枫招呼。
但是对于这种缺乏法系力量的纯菜刀队,林枫是向来无视的,也只是为了练习一下自己的闪避能力,他还是努力地躲闪着敌人的攻击,虽然这种努力并没有什么用,要是没血遁状态的物免在身,哪怕他全血加点,有初级伤害吸收减伤也该立扑当场了。
也只有见到斯瓦格受伤后大受刺激,立马狂化进入疯狗状态的安洛斯能对他造成一点点小麻烦。
疯狗化的犬族战士有一个最让人头疼的特性,那就是疯狗化后他们的爪牙上会分泌一种被称之为“狂犬毒素”的病毒。这种病毒会让被攻击者产生不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