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第4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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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将作为向导,跟随护濊都尉衙门的使团,前往未知的蛮荒之地。
“饶乐水啊……”张未央在心里叹了口气。
作为一个准知识分子,张未央自然知道,这条曾经被秦人记录的河流在那里。
那可是在遥远的两千里之外,远离文明和诸夏的蛮荒地区。
据说当地还有食人生番和猛兽毒虫。
兼之,马上就要下雪了,外面的温度也越来越低。
在这样的时节,离开温暖安全的定居点,前往未知的蛮荒地区,若有可能,张未央是不愿意前往的。
只是,没有办法,这是来自护濊都尉衙门的调令,而且还是执行圣天子的命令。
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谁叫,只有他曾在去年夏天,跟随巡逻队伍,抵达过向北千里之外的荒原,对当地有一定了解。
将妻小送到自己兄长家中。
兄长并不在家,倒是两个嫂嫂在家里带着娃烤火,张未央行了礼,将妻小安置下来,然后折身出门,前往护濊都尉衙门。
当张未央抵达护濊都尉衙门,报上名字,交上写有自己名字相貌和特征的木牍后,他就被士卒带着,来到新化城外的一个军营里。
军营中,使团成员已经准备完毕。
张未央打量了一下,整个使团,大概有数十人,百来只大犬和十余辆雪橇车。
这种雪橇车,张未央见过不止一次。
他丈母娘家里就有一辆,这种简单的雪橇车,是濊人在大雪季节,外出捕猎的主要乘骑座驾,而犬则是座驾的动力。
护濊都尉衙门在去岁九月时。就已经在濊人部族里征召了数十名善于养犬,且善于驱使雪橇车的男子入伍。
在这里,张未央就看到了几个穿的严严实实的濊人男子,在犬群之中安抚和指挥着那些犬只。
在士卒的带领下。张未央被带到了护濊都尉薄世面前。
“细民张未央拜见薄都尉!”张未央自然认得薄世,他也听自己兄长说过,这位薄都尉来头极大,据说他就是出自如今东宫太后薄氏的母族,是正经的皇亲国戚。因此,张未央有些紧张。
薄世看了看张未央,点点头,和气的道:“张二郎来啦!”
他的语气,一点架子也没有,仿佛像是跟老朋友打招呼。
这让张未央颇为诧异。
过去在邯郸的时候,他何曾见过如此大人物跟自己和颜悦色过?
哪怕是闾里的里正,对他都是不用正眼瞧的。
直到,他的兄长写信过来,那里正才热情的上门。告知他这个消息。
“这次抽调二郎去做向导,某也是不得已……”薄世却是丝毫也不介意自己跟张未央之间的地位差距,用着非常诚恳的话语道:“只是,某也没办法,二郎是为数不多,去过北方荒原,还识字的亭卒,恰好本次出使,陛下有令,要记录沿途的地理山川。所以,某就只好麻烦二郎走一趟了!”
可能是怕张未央不清楚此事的重要性,薄世跟着又解释道:“二郎应该也知道,自秦以后。中国失却阴山,连河套也丢了,从此只能固守长城,多少手足同袍,因此战死长城脚下,某每每想起。总是痛心疾首!想当初,我中国兵锋,进抵阴山,将夷狄尽数逐除幕南,使之不敢南下牧马,中国因此得享安宁,幸今陛下励精图治,刷新政治,欲一雪前耻,尽复故土,饶乐水,昔者乃秦人所著《吕氏春秋》中天下名川之一,此行,二郎与使团众人,若能带回当地地理堪舆,那么,未来,我军前出长城,恢复秦赵燕韩故塞之时,这些地图堪舆,就将发挥重要作用,可能会有数以千计的同袍,因此得以活命,归家与妻小团聚,故二郎等此行,责任重大!”
薄世说着,情绪也激动了起来。
虽然类似这样的话,他今天已经说了数遍了。
但每次,他都会激动异常。
实在是薄世本身就是一个大华夏主义者。
而且,他所说的事情,确实是中国一直以来抱憾已久的憾事!
战国时期,秦赵燕诸国在中国为了统一天下而产生竞争。
但对外,却是目标一致。
赵国军队在李牧统帅下,打出长城,将中国的前哨,一致推到了阴山。
燕国向东北进军,拓土数千里。
秦灭右渠,使上代为中国之土。
到秦始皇统一天下,将秦赵燕长城衔接起来,但是,秦始皇修筑的长城,可不是什么防御性质的工事。
在秦始皇活着的时候,长城脚下,无论什么夷狄,都不敢靠近一步,整个幕南地区,甚至都没有了骑马的游牧民族。
因为,秦军一直将要塞修到了阴山。
当年,秦朝设置的九原郡郡治就是在阴山以北。
所以,在战国时期,长城并不是第一道防线,它更多的是一个前进基地,负担转输兵源粮草向草原运输的重任。
战国至秦,真正的前线在阴山。
为什么是阴山?
答案很简单,阴山多植被,是草原夷狄最重要的弓箭原料来源,控制住了阴山,他们连造箭都很困难,没有了箭矢,匈奴人就等于没有了武器来源。
他们不可能骑着马,冲到汉军面前,用牙齿跟拳头来跟汉军作战吧?
对于一个自诩为华夏至上的贵族来说,薄世做梦都想恢复战国秦赵的前哨边境,将战火直接烧到匈奴人的腹地去。
现在,他只是个护濊都尉兼任新化令,跟阴山隔了上万里。
也没有那个能力去图谋恢复阴山故地。
但是,既然阴山故地恢复不了,那恢复当年燕国全盛时期,把前哨站建在饶乐水一带总能行吧?
所以,得了天子指令后,薄世立刻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探知那个记录在《吕氏春秋》中,标为饶乐水的天下六大名川之一的故地风光。
张未央听着薄世慷慨激昂的言辞,也被这些话语深深打动。
虽然张未央只是一个小小的亭卒,在去年之前,甚至都不关心天下大事,国家安危,只想过自己的日子,只想每餐都能一口吃的。
但如今,却不同了,他读书了,成家了,想法和立场,自然就改变了。
再加上,护濊军在薄世的领导下,洗脑工作自上而下,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死角。
如今,哪怕是护濊军下面的家属村寨里的小孩子都知道‘赳赳武夫,国之干臣’为天子为社稷效死,更是无上光荣,还能成为鬼神,享受香火祭祀。
“即蒙都尉幸重,未央敢不效死!”张未央立刻就拜道:“即负君命,必达而后报!”
“善!”薄世立刻就笑了起来。
在新化这一年来,薄世最大的收益和改变就是,他已经学会,怎么鼓动他人,并且知道了应该怎样让士卒百姓为自己的信念去战斗。
而想要士卒黎庶,为自己的理念去战斗。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学习前辈吴子和当代的云中郡郡守魏尚。
吴子为士卒吸脓,其母哀叹:吾子死矣。
魏尚在云中跟士卒打成一片,于是以一孤城,坚守在汉匈冲突的最前线,让匈奴人望城兴叹,二三十年来伏尸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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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六节 乌恒与鲜卑(1)
受到薄世鼓励后,张未央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然后,他就被薄世送到了使团里,成了这支将在风雪季节,跋涉将近两千里,穿越荒原与动土,抵达乌恒部族所在的乌恒山的汉室使团中的一员。
使团主要由来自三部分的人组成。
第一,就是新化城主薄徐坚率领的包括张未央自己在内的汉室官吏和士卒,总共由十七人。
第二,是濊人部族里找来的猎手和向导以及他们所养的猎犬,大概有个十几人,据说都曾经有过在雪地中生存月余的经验。
第三,则是要跟随使团回转自己部落的乌恒人。
这些乌恒人的人数就比较少了,总共只有五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少年。
那少年的地位应该比较高,以张未央所见,剩余四人,在平时都是围着那少年,颇为恭敬。
另外,比较奇怪的一点是,这些乌恒人跟张未央见过和听说过的夷狄都不同。
尤其是他们所留的发型,更是奇特。
他们并不像野濊部族里的野人那样,将头发织成一条条小辫子。
而是,将整个脑袋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只在中国,只有犯罪的罪犯,才会被官府处以这样的刑罚,以示惩戒。
但这样的发型,在乌恒人这里,却似乎是传统。
还有,这些乌恒人的脚边,时刻都蹲着一只大犬。
这种犬只,似乎是跟狼杂交后培育出来的,体型和个头都比濊人的犬只大了许多。
最大的一只,甚至站立起来,差不多有一人高,看上去极为凶猛。
这些犬只的耳朵上,似乎都系一条草绳,草绳上染了点五颜六色的颜料,也不知道有何用途。
刚刚开始的时候。张未央还是拘谨的,只是默默的在正使主薄徐坚的指使下,帮着将干粮、火石以及夜晚所盖的毛毯整理起来,搬上雪橇车。
但。等到使团出发后,在路上,张未央因为走在靠外的一面,跟那些乌恒人的距离不远,所以。渐渐的就跟他们有了些熟络,甚至能用濊人语言,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
慢慢的,张未央也知道了这些乌恒人的名字,同时也知道了些趣闻。
那个少年,名为:野力之,反正发音是这么发的,是乌恒一位大人的儿子,这次跟随使团来汉地长见识的。
而在乌恒族内,部族中的高级贵族。都是以大人自居的,低级贵族则都是小帅。
大人与大人,小帅与小帅之间,地位是平等的。
假如出现争执,那么他们之间就以拳头来说话。
两个大人或者小帅,光着膀子,打上一架,谁赢谁就说的对。
这让张未央听了啧啧称奇。
顺其自然的,张未央也向这些乌恒人讲了一下他的故乡邯郸和他听说的汉室神京长安的一些常识。
当然,这少不得要夸张一下。
譬如。邯郸城的规模和常住人口,就被张未央嘴皮子一碰,起码夸大了三倍。
乌恒人更是被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一来二去,张未央倒是跟这些夷狄交上了朋友。拉上了关系,尤其是,休息的时候,张未央请这些乌恒人喝了两口小酒后,对方立刻就将张未央视为兄弟了。
那位名为‘野力之’的少年郎,更是用着半生不熟的濊人语言。拍着胸膛对张未央许诺:“等到了赤山,俺一定请你吃俺们乌恒人的烤鱼,现在这个季节,恰好是俺们族里冬捕开始的时机,冬天神湖里的鱼,特别好吃!”
一边说,野力之就露出思念的神情。
他的年纪最多也就十四五岁,没有什么心机,单纯的很。
但说着无心,听着有意。
张未央立刻就将这个情况暗暗记了下来。
在将来,这些情报都会整理成档案,送往长安,出现在天子案前。
聊了一会后,张未央就看着野力之身边一直蹲着的那只大犬,好奇的问道:“你们为什么要给这些犬类在耳朵上系上草绳?”
野力之听了,脸色有些悲伤,他看着张未央,道:“这些大狗,是我们乌恒人的引路犬!”
“引路犬?”张未央有些不解。
“是啊,假如我死了,那它就会驮着我的衣服和毛发,回到神山赤山,然后,部族的大人们就会知道,野力之的灵魂回来了,他们会用火烧掉我的衣服和毛发,让这只大狗,带着我的灵魂,去跟祖先和神明团聚!”野力之有些感伤的解释:“这些草绳,就是我们乌恒人死后,灵魂回归祖先和神明怀抱的凭信,每一根草绳,都有萨满祭司在神明面前祝福过……去年,我们部落回来了三百多只引路犬……”
“三百多只引路犬?”张未央一时间没把弯转过来。
“是啊,一只引路犬就是一个人,只见犬,不见人,就是主人已经死在外面了……”野力之的语气越发的萧瑟起来。
但张未央听了,心里却是无所谓。
一年才死三百多人?
好像也不是很严重吧?
但张未央哪里知道,在乌恒族中,能养一只引路犬的人,都是部族里的精英。
奴隶和普通的牧民是即无资格也没那个余力去养一只这样的大犬的。
通常普通的牧民去世,他们都是统一一个时间段,由萨满派出一只老去的犬,驮着几十甚至上百人的衣物和生前的毛发,一起焚烧。
这还是当年部族年景好。
因此,在整个乌恒的所有部族里,全部加起来,能养引路犬的,可能也就不到两千人。
一下子死了三百,等于死去了七分之一的精英。
这样的损失,放在任何一个族群内,都是伤筋动骨,甚至可能会造成族群的灭亡。
但乌恒人能有什么办法?
这些死去的人,都是被匈奴强征去作战的人。
他们是死在为匈奴冲锋陷阵的路上,用他们自己的命给乌恒的族人一条活命的路。
他们的死。让今年族内新生的婴儿,多活下来了一千多个。
站在部族维系和存续的角度来说,他们死得其所。
然而,这个看法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匈奴人要保证。它是草原和世界的霸主,能随意决定和支配草原上的部族的生死存亡。
而现在,匈奴人的霸主地位,开始动摇了。
来自东方的汉朝,强势崛起。
去年。匈奴单于甚至不得不杀了乌恒的邻居,鲜卑部族的首领,取其脑袋,安抚汉朝,就是证明。
不然,以匈奴人的霸道,它根本不可能在一个实力弱于他的力量面前低头。
于是,乌恒人通过自己邻居的悲剧,知道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