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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隋乱-第22部分

小说: 隋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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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便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回,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帐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竟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路上必定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人家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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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旷野(11)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了几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坐,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出帐门。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却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待李旭与徐大眼回到自己的营地,九叔诸人早以等得发急。原来,霫人诸部虽然同为一族,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很少有这么多部众聚集在一处。此番市易,方圆五百余里的几个部落都有青壮和长老前来苏啜部借住,这可是部落平时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所以,作为主人的苏啜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高兴之余,热情的族长苏啜西尔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再次送来几头活羊,数袋酸马奶,并派遣一名德高望众的族长前来陪商贩们饮酒。同时,极力邀请商队的头领孙九、张三和两个少年出席为招待各族长老而专门设下的晚宴。

    李旭和徐大眼迟迟未归,怕主人等得心急,孙九与张三本欲先去。无奈族长苏啜西尔的派来的传信人坚持要求客人务必带上小狼甘罗出席。而自从来到苏啜部后,日日有骨头有肉可吃,小狼甘罗已经渐渐长出了尖牙。平素众商贩喂它吃肉时来者不拒,想带了他走却是门儿都没有。无论孙九用什么好处引诱,就是不肯随之同行。张三叔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寻了根绳子准备绑在狼脖子上硬牵了去,却被小狼甘罗凌空跃起,一口差点咬到咽喉上。

    张老三在外人面前失了脸,气急败坏地寻了根马鞭欲惩罚甘罗。小狼却不肯受教,摆出一幅准备拼命的架势,前腿伏低,后腿紧绷,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嘶鸣声。无论张三手中的鞭子如何挥舞,目光就是不肯离开他的脖颈。如是一来,反而吓得张老三不敢轻易动手。

    “它是狼,不是狗!”一直看张三叔与甘罗折腾的苏啜部信使阿思蓝用突厥语说道。“你现在欺负它小,等它长大了,随时会记起今日的屈辱!”

    这里是霫部,突厥人的附庸。狼在这里向来被认为是高贵无比的生物。直接找张弓箭把甘罗射死的心愿肯定办不到。张三叔没办法,只好丢下鞭子,骂骂咧咧地数落小狼的主人缺德,带了这么一条狼崽子却不知道驯养。小狼甘罗却听不懂骂人话,见张三叔扔了马鞭,给了对方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席地而坐,那模样,活象一个打了胜仗回来的部落英雄。

    好不容易逮到了李旭,张三叔不免板了脸,冲上去好一顿教训。这些天李旭被他已经呵斥习惯了,外人面前,也不出言顶撞。直到张三叔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水时,才淡淡地答道:“是小侄无礼,不该让九叔担心。但族长家的女儿邀请送蜀锦去她的毡帐,我和徐兄不得不去,所以才回来晚些!”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么?想必咱们走岔开了。早知道你们在族长家,我也不在此干等。让你们跑两个来回,真实抱歉,抱歉!”阿思蓝笑着说道。提起陶阔脱丝,他脸上即绽放起又是爱怜,又是无奈的笑容。想必在平日里,他也没少在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手上吃亏。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还有晚晴姨母!”李旭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他一直没弄清楚部落里对酋长的女人敬称是什么。如中原般称其为汗妃,恐怕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西尔族长还没有自立为汗的可能。

    “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幅尊敬地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叔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么?

    想到这,张三叔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幅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叔,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先前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西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理智一回,心中立生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尽快速度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青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幅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都是想掩饰也掩饰不了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虽然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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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旷野(12)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热乎。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路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个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唯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路上的危险就多出一分。

    “旭倌,末如你就在此开个门脸儿。与你爹一个中原,一个塞外,两头倒腾大买卖。这带货的事情么,就包在我们身上!反正大伙来来回回,也不在乎队伍中多几头骡子!”王麻子的头脑最聪明,非常“热心”地替李旭张罗。

    “对,我早就说过么,旭子人实在,运气旺。有了他在,大伙跟着时来运转!”杜疤瘌脸上的疤瘌颤抖着,绽放得跟狗尾巴花般娇艳。北行前,他仗着自己力气大,带得货最多最杂。第一天集市,茶叶、绸缎、漆器等草原上的紧俏物资已经被他脱手了大半。但其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却因为价格高,在草原上用途不广泛而乏人问津。所以,李旭和徐大眼最后以双倍价格为保底的承诺,自然令杜疤瘌喜出望外。至于他日日念在口中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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