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水行周-第1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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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人多为隐户,主家自然不能告官,于是使出各种阴招,想要从雇佣了这些所谓“逃奴”的商家手中,将人带走。
此是其一,其二,有当地大户试图垄断雇佣,在商家和百姓之间插一脚,商家要雇人,得先经过他们,而百姓想要找活干,也得经过他们。
如果商家直接招工,这些大户就使出阴招,搞得商家鸡飞狗跳,或者恐吓那些找活干的寻常百姓。
以上两种情况,在永济渠沿岸各地多有发生,已经明显影响到了各地商家的正常经营,毕竟大家打开门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如果整日和地痞无赖纠缠,买卖就不用做了。
那些地头蛇,有得是时间耗,但商家耗不起,除非破财消灾。
但这种先例不可以开,一旦开了,后患无穷,对方的胃口上来了,只会不断索取更多的好处。
通商院作为“注册商家”的保护者,决不允许有人向商家收所谓的“平安钱”。
更别说要是有人垄断雇佣、强行收取佣金,会直接增加商家的经营成本,这种情况,是一直致力于营造良好经商环境的通商院所不能容忍的。
这样的情况,通商院事前早已预料到,采取的对策,当然是拉拢当地大户“入伙”,一起发财。
但问题是河北各地人口众多,随便一个郡都有上万户,所以当地强宗著姓不止一家,不是谁都愿意跟外来者合作。
加上通商院主导了粮食倾销,长期压低河北(永济渠沿岸)地区粮价,无形中得罪了很多人。
所以,永济渠沿岸地区,憋着鼓劲和外来商贾对着干的地头蛇,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要把这些地头蛇都拉进来一起发财,必然僧多粥少,利润就不要想了,所以既然现在有人给脸不要脸,通商院也不会客气。
打打杀杀什么的,太不好了,有损通商院的名声,也会让各地官府难做。
但如何对付地头蛇,通商院的员外们可是很有经验的。
那男子见着在场都是自己人,也不忌讳,直接放话:“时至今日,还要对着干的人,那就是敌非友,对方不敢明着来,玩阴的,没关系,我们奉陪到底!”
“先前,我们低价放粮,他们想要乘机收粮、囤积,已经斗了一回合,最后是我们赢了,现在,他们又来玩阴的,我们可不怕!”
“永济渠通航,沿岸地区出现一个个新市场,这些市场是我们的,是识时务者的!”
第一百六十一章 兼并
武城远郊,一处村落边上,大树下,通商院佥院王越正和随行人员交谈,他们面前,是大片农田,如今是春耕时分,田边已有一群人正忙碌着,准备耕田。(全本小说网,https://www。TAIUU。com)
王越没有关注这些人如何准备,而是看着眼前这一大片旱田,不由觉得心旷神怡。
贝州有许多大户,各自名下良田数千顷,但现在,贝州最大的地主,不是人,是商社。
“嘉禾盛”商社,主业是经营蒸汽抽水机,而第二主业,则是经营农场。
确切的话说,是租入土地,以此经营新式农场。
连年低迷的粮价,让河北(永济渠)地区农民手头拮据,于是权衡利弊之后,纷纷将土地租给实力雄厚的大商社,“嘉禾盛”便是其选择之一。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轻易不会让人染指,既然愿意在官府见证下把土地租给嘉禾盛等商社,对农民来说当然是有利可图。
其一,将土地租给商社,每年有地租收入,这地租可以是粮食,也可以是钱,或者两者兼有;
其二,商社租了农户的土地后,农户每年的租(地租)调(户调),商社全包,这是得当地官府认可的契约,不是讹人;
其三,农户将土地租给商社后,能够以低廉的价格,从商社那里购买各种日用品,连铁锅都有,这种优惠,不受粮价走低的影响。
其四,商社租了农户的土地后,承担对方的劳役,官府要征发该户男女服劳役时,商社自己派人去顶替。
前三点,实际上吸引力有限,土地可是无价之宝,即便出租,也让人难以割舍,但因为第四点,足以让大部分农户动心:
这年头,租调重些还能承受,劳役才是最要命的。
百姓服劳役,天经地义,可一旦遇到居心叵测的胥吏,很容易被弄得家破人亡,虽然可以缴纳“身庸”,花钱免劳役,但实际上官府依旧会变着法征发农户去“救急”。
所以自古以来,农户带着田产投到大户名下做隐户,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躲避劳役。
如今,有商社愿意包他们的劳役,这种事情本来是没人信的,但有官府做见证,好像有那么一丁点可信度。
事实胜于雄辩,当那些出租土地给商社的农户连续真的免了租调及劳役,左邻右舍不由得不动心。
加上粮价连年走低,光靠种地越来越难以应付日常开支,所以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了出租土地,而出租对象,当然是信誉十分好的“日兴昌”柜坊。。。介绍的“嘉禾盛”等商社。
王越此时看着的农田,就是“嘉禾盛”所租的田地,如今已连接成片,因为使用权都归属一家,所以田埂全都消失,是一大片平整的农田。
租约是十年,到期后,承租方有续租的优先权,而在土地租赁期间,农户想要出售土地,只能以不低于时价的价格卖给承租方。
这是官府认的契约,违约要赔付高额违约金。
乍看上去,租入土地的商社根本就是在做亏本买卖,又是缴纳租金,又是承担租、调及劳役,光靠那些地里的产出,哪里承担得起?
不明真相的人这么想很正常,但王越等人却不以为然,因为没人会做亏本的买卖,通商院牵头搞的“新式农场”,可不是不是传统田庄能够对抗的。
即便是在粮价很低的时候,这样的新式农场依旧能够实现盈利。
“时间到了,时间到了,开始吧!”
随着几声吆喝,聚集在田边的人散开,原本为人群围着的两匹马,在一人的驾驭下,拉着一个带轮的奇怪铁犁,走进田里犁起地来。
因为是旱地,所以马匹走在上面不太费力,两匹马靠着身上的新式轭套,连拖曳着后面的有轮铁犁,铁犁将农田土壤犁起,移动速度比牛快很多。
王越看着眼前情景,不由得想起已经在河南大规模出现的大量“新式农场”,这些农场均是旱田,都已经推广了马耕,因为了新式轮犁,加上特制的铁马掌,马耕的耕田(犁田)效率,是牛耕的三倍以上,又省人工。
而使用马耕耕作的旱田,在种植两季小麦之间,还会种植苜蓿,以此作为马的饲料,又能用来肥田。
或者不种苜蓿,而是穿插种植一些经济作物,这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轮流种植的方式,即所谓“轮耕”。
平整的旱田越多,马耕的威力就越大,统一耕作的大片农田,需要的人力要比这些土地分散时所需人力少很多。
加上完善的水利设施,还有蒸汽抽水机,新式农场可以确保抗旱抗涝,同样面积的土地,经营成本大幅降低,而出产却明显增多,利润颇为可观。
马耕、轮犁,轮耕,这就是“嘉禾盛”等商社所经营新式农场的盈利要点,这种做法,在河南已经推广,效果很好,许多以商社为“户主”的新式农场,都实现了盈利。
新式农场出产的小麦,一部分抵作租金,一部分抵作必要开支,一部分用来倾销,继续压低粮价。
而这样的新式农场,其竞争力不是原有庄园能够抗衡的。
轮耕的农田,种植单一作物的农田,前者胜;
同样耕作平整的旱田,马耕和牛耕,前者胜;
精选的高产麦种,普通的麦种,前者胜;
相近的农田面积,相近的肥力,种田成本天差地别,作物的种类和产量也有明显不同。
沿着永济渠到处拿地的商社,可以通过水路获得廉价的燃煤,然后用蒸汽抽水机统一灌溉名下农场,而这样的农场,还可以分工合作:
同一年,农场甲种植粮食,农场乙种植经济作物,过两年,对换。
用种植经济作物的收入,来维持开支。
在这样的运营下,同样面对持续走低的粮价,新式农场可以做到盈利,而那些大小庄园,就只能亏本。
在河南出现新式农场之前,没人想到农业能这么经营,而兼并(租用)了大量土地进行耕作的商社,自己有销售渠道,可以将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卖出好价钱。
新式农场里种出来的小麦,可以磨面、酿麦酒,卖出不错的价钱;还可以种植紫草、蓝草等染料作物,种多少都不愁卖;还可以种植油菜榨油,同样不愁卖。
能够租用土地经营新式农场的商社们,已是一个巨大销售体系中的一员,即便面对超低的粮价,依旧可以通过种植经济作物,从土地里获取大量利润。
这些利润,那些世家大族、豪强大户能赚到么?
不能。
商社本来就有商路,如今自己租地办农场,农场仿佛工场,少量雇工用高效的耕作方式,“生产”商社即将出售的“商品”,这样的经营模式,一般的庄园哪里做得到。
既然做不到,这些大小庄园,凭什么和商社的新式农场竞争?
对于农户来说,持续多年的低粮价,让他们难以承受,与其投靠大户人家做隐户,把自己的地转出去,还不如出租给实力雄厚的商社,至少土地的所有权依旧在自己手中。
农民将土地转租给商社,自己每年有一笔稳定收入,然后还可去打工赚钱,不需要面对天灾,不需要面对奸滑的胥吏,急用钱时,还可以找日兴昌等柜坊救急,不怕沾上高利贷。
同样是土地兼并,商社兼并土地(租入土地),不会影响朝廷的税收(租庸调),那么朝廷会支持哪一种兼并,不言而喻。
这就是天子的手段,不仅仅搞倾销、以工代赈,还推广新式农场,将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赶”到工商业,连带着打压大小庄园主,王越和其他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正如天子所说:旧地主的时代,就要过去了,跟不上趟的人,除了破产,没有第二条路。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与狼谋皮
贝州清河郡北部,永济渠西,一处村庄外沿,村头大树下聚集着许多村民,男女老少围成一圈,见证本村民孙万全与兴禾商社签订土地租让契约。全本小说网,HTTPS://Www。taiuu。com;
孙万全夫妇育有二子,上有高堂老母,一家五口,靠着耕种自家田地自给自足,但如今粮价连年走低,孙万全一家和其他农户一样深受影响。
一家人的主要收入,就是地里种出的粮食和麻,结果粮价、布价大跌,孙万全一家种地的收入,渐渐无法应付日常开支。
而两个半大小子正是长个头、饭量大增的时候,家中口粮紧张,作为顶梁柱的孙万全左右为难。
虽然连年都是风调雨顺,虽然连年丰收,但他已经快撑不下去了,于是权衡利弊之后,和同村许多人那样,将家中土地租让给兴禾商社。
从此,孙万全家的地里种什么作物,都由兴禾商社说了算,而商社每年会支付地租,其中一部分是粮食,按季支付,确保他一家的基本口粮。
把地租给了商社,孙万全不需要承担自家的租庸调,官府有任何劳役,也不会征发到他一家。
不用种地的孙万全一家,若仅靠着租地的地租过日子,日子会过得紧张,所以他和妻子要去做工、帮佣,挣工钱来养活自己一家人。
而夫妇俩的雇主,是兴禾商社。
兴禾商社雇佣孙万全夫妇种地,种的地,就是商社在本村租的地,其中就包括孙万全家的地。
自己把地租出去,然后受对方雇佣为对方做工,种自己的地,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十分可笑,但却实实在在发生了。
其他将土地租给兴禾商社的村民,基本上都到运河边上的码头做工,孙万全因为上有行动不便的老母,下有半大不大的小子,必须顾家,所以商社为了尽早租到他手中的地,便有了如此安排。
虽然同样是种田,作为兴禾商社的雇工,孙万全夫妇种田的方式要变,譬如耕地,方式从牛耕变成马耕。
耕地的犁不是常见的样式,而是带着铁轮的轮犁,这种分量十足的铁犁,用四匹马拖曳,犁起地来飞快,熟练工在一天时间里,能犁出比用牛犁地多三倍的地。
前提是犁旱田,但这不是问题,因为兴禾商社在这片地区拿下的田全都是旱田,连接成片、平平整整,靠着马耕,只需要很少的人手,就能打理大片田地。
孙万全一家,可以靠着租让土地,然后给兴禾商社做工,获得足够的收入,维持家庭的日常开支、
而他把地租出去后,无论年景如何,都有一笔稳定的收入,确保基本的口粮,又不怕官府征发服劳役,被胥吏弄得家破人亡。
与此同时,作为商社租地的“地主”,孙万全能以很便宜的价格,从商社那里购买各种日用品,包括针、线、布匹、盐甚至铁锅。
当然,为了防止“地主”借着这样的优惠条件,大量低价购入日用品然后转卖以此赚差价,商社给孙万全一家的优惠是有数量限定的,能够确保五口之家的日常所需,却不会明显过剩。
正是因为有了如此优惠的条件,孙万全才和本村其他村民那样,将自己的土地租给兴禾商社。
按照规定,百姓和商社签订这种租地契约,必须在官府的见证下进行,因为商社租了农户的地之后,要承担这户人家的租、调及劳役,这约定必须得到官府确认,以便做好“交接”。
与此同时,官府充当公证人,确保农户和商社签订契约时,不会因为不识字而被骗。
定契约,要写字,百姓基本上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哪里看得懂契约文书上写的什么内容,所以契约的签订必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