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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部分

贫僧想还俗-第216部分

小说: 贫僧想还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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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一些花儿与众不同,能够在秋日里盛开,当风从山下吹过来的时候,耸耸鼻子,还能够闻到一种特有的香味儿,让人沉醉其中。

    若是站起身子,向远处的山脚下眺望,还能够看见一个繁华的镇子,镇子里面已经有袅袅的炊烟升起,与蓝蓝的天空连在一起,这就是洪天赐口中的鸿德镇。

    鸿德镇原本只是这深山老林之中的一个小村子,但在道路畅通之后,来往的商旅多了之后,小村子也跟着繁华起来,村子里面大多数人都已经抛开了男耕女织的生活,在镇子里面做起了小生意,这样做以后,生活的确好了很多,至少许多人都能够练的起武了。

    穷文富武,这四个字不管放在那里都是合适的,练武不仅靠的是一股毅力,还需要许多的药物进行辅助,用来修补身体因为练功而留下来的损伤暗疾,更有些功法需要特殊的物质才能修炼成功,所以,练武是一种奢侈的事情。

    法海一个人和尚坐在大石头上的确比较吸引人的眼球,所以当商队停下来之后,来通的目光就落到了法海的身上,出门在外,看见一个人赶路的,不是不要命的疯子,就是身怀绝技的高人。

    法海的僧衣虽然残破不堪,身上带着浓郁的风尘之气,但是眉宇之间的安然,双目之中的光彩,都说明他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高人。

    来通出身大家族,该有的眼力自然不差,不会像那些市井小人,总是喜欢从门缝之中偷窥别人。

    来通转身走到自己的马匹旁边,从自己的马背上拿出一个水袋,默默的走到法海的身边。

    “法师,若是不嫌弃,喝一口水吧!”

    法海转身来,看着来通,这个黑黝黝的汉子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很难让人产生恶感。

    法海从石头上站了起来,对着来通施了一个佛礼,说:“多谢施主慷慨!”

    法海默默的接过来通递过来的水袋,打开了塞子,往自己的嘴里直接倒了大半袋子,然后长叹一声,说:“爽!”

    来通笑道:“法师开心就好!”

    法海微笑着把水袋还给来通,来通却没有接,说:“我们水袋还有很多,我看法师身无他物,不妨自己留着吧!”

    法海想了想,说:“那贫僧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多谢施主馈赠!”

    来通说:“法师客气了,一个小小的水袋而已,算不得什么,对了,法师你一个人吗?”(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百七十章 鸿德镇

    (全本小说网,。)

    昊日悬在西山之顶,将落而未落,将最后一点余晖倾洒,红彤彤的,没有了往**人的光芒,可以让人直视,像是一颗红宝珠,真的很好看。

    红色的光芒落到来通黑黝黝的脸上,他的脸就显得更加的黑了,不过多了几分真实,就如他问的问题一样。

    行走江湖,擅自打听一个陌生的信息,特别是问一个陌生的行人是否一个人独行的时候,就显得非常的突兀失礼,而且一般问这个问题的时候,都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是这样的问题从来通的嘴里问出来,完全没有了那种负面的感觉,反而感觉到一种温暖,像是正午时候的昊日。

    法海对着来通笑了笑,说:“出家人在外,与有缘人相聚,与有缘人同行,没有缘分,即使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也是独行!”

    来通哈哈一笑,问道:“那我算不算有缘人!”

    法海嘴角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张笑脸如天边的夕阳,高举起手中的水袋,在空中晃了晃,说:“有缘!”

    来通说:“既然有缘,那就一起同行吧!”

    法海点了点头,接受了邀请,正好这个时候,一位带刀的汉子从远处走了过来,凑到来通的身边,说:“大哥,马都已经喂好了,可以出发了!”

    来通说:“好,出发!”

    法海骑上了商队一匹预备的马,马是白色的,只有四个蹄子是黑色的,不说马身上那种棱线分明的腱子肉,就凭这一身纯白的毛发,放在任一一个通衢大城,都会受到那些贵族富家子弟的追捧,而炒出一个天价。

    骑在高大的马背上,前面的路都变得宽阔许多,手中九环禅杖随着白马奔走,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像是一位小女动人的吟唱。

    法海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像是那位要去西天取经的和尚,一路上还能看见许多好看的妖怪,嘴角就不由的露出一丝微笑。

    洪天赐把来通再次叫到自己的马车里,问道:“那个和尚什么来路,你要邀请他一起?”

    洪天赐和来通一起长大,两个人兄弟情谊多过于上下属的关系,所以说起话来,随意很多,没有过多的试探,更没有什么弯弯道道,有什么就说什么。

    来通说:“你不觉得看那和尚很顺眼吗?”

    洪天赐说:“没有,我只觉得他的那个头亮的让人讨厌!”

    “哈哈、、、”

    来通哈哈的笑了一会儿,然后眼睛朝着洪天赐的头皮上瞧了瞧,虽然有头发遮掩,但依然能够从发隙之间看见他头皮上那片黑色的痕迹。

    “看什么看?”

    洪天赐黑着一脸,对着来通那毫不掩饰的嘲笑,一脸的没好气。

    来通笑着说:“看了几十年了,每一次看,都有不同的收获,特别是当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一看你的头,所有的烦恼和不开心的事情都会被一种莫名的喜悦给冲散了,真是一个好头啊!”

    “滚!”

    洪天赐直接对着来通吼道,口水都从嘴里喷了出来,落到来通的脸上。

    来通毫不在意发怒的洪天赐,也不介意脸上的口水,拉起自己的袖子在脸上擦了擦,嬉皮笑脸突然变得正经起来,说:“你不是说这一趟货非常的重要吗?我就想找一个高手跟我们一起,遇到危险,也多一份保障!”

    洪天赐问道:“你怎么确定他不是一个危险呢,你又怎么知道他是一个高手呢?”

    洪天赐没有说洪天赐的外貌,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识自然不短,也知道世上有高人有些奇异的癖好,比如九大门派之一的玄天门掌门,就喜欢不穿鞋,赤裸着一双脚。

    万一眼前这个人就喜欢穿一件破旧的衣服呢?谁也说不准这样的事情。

    来通说:“他身上的衣服不是自然损毁的,有很多强力撕扯的痕迹,甚至在胸口那一块裂口上,还有一点点法力的痕迹,动手的人非常的强,所以他的痕迹才能留到如今,像这样的痕迹,他身上还有很多,说明他和很多高手大能动过手,但是最后他活下来了,这说明,他更强大。

    像他这样强大的人,应该不会在乎我们这么一点东西,而且与我们敌对那些势力也没有能力驱使这样强大的高手,所以他是一个危险的因素的可能性非常的小。

    还有一点,如果他是冲着我们来的,他在看见我们第一眼的时候就会动手,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像一个孩子一样在玩耍!”

    两人透过门帘的缝隙,去看法海骑着白马嬉戏的样子。

    洪天赐说:“或许他就是一个孩子!”

    来通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就更加放心了,因为年轻而又强大的和尚只有两个寺庙有,一个是天龙寺,一个是白云寺!”

    洪天赐闻言,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了,默认了法海的存在。

    吃饱喝足之后的马匹飞奔起来的速度非常的快,终于在月亮从东坡上升起的时候,走进了鸿德镇。

    鸿德镇本来就是一个庞大的民间驿站,所以没有什么禁霄之说,或者说是一个不夜之镇更为合适。

    还没有靠近镇子,就能够看见从镇子里面散发出来的光芒,让天空上的星星都变得暗淡了。

    镇子的布局显然是经过精心规划的,进了镇子之后,东边是镇子居民的房屋,西边是大型的客栈,那里设有大型的仓库,供来往的伤人对方货物,还有大型的马厩,安顿来来往往的马匹。

    在镇子的南边是补给之所,那里有许许多多的货物,其中大部分的货物都是这些来往的行商从远处运过来的,镇子的北边,是一个庞大的集市,来来往往的行商可以在这里交易,把这里当作是一个中转站,很多东西不用再去遥远的远方,在这里就可以交易,及减少了成本,又减少了旅途的辛苦,每个商人都会乐意。

    镇子的路面试用大块大块的石头铺成,带着铁钉的马蹄踩在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当有很多的马蹄声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变成了一首交响曲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百七十一章 血池

    (全本小说网,。)

    大大的红色灯笼高挂在屋檐下面,红色的光芒笼罩着整个的镇子,于是镇子也变成了红色。

    清凉的夜风,走街窜巷,从山间走来,带来了山林的气息,与镇子生活气息融合在一起,钻进鼻子里,别有一番味道。

    大红色的灯笼在清风中微微的摇曳,像是曼妙的少女扭动着柳条一般的肢体,别有一番诱惑,走在红色的灯光下面,听着人们热闹的声音,有一种逛窑子的感觉。

    鸿德镇虽然与那些大城池相比,地界是小了很多,但是麻雀虽然,五脏俱全,镇子上是有一座青楼的,名叫百花楼。

    百花楼虽然坐落在这样的一个小镇子上,但是与那些大城池里的青楼相比,丝毫不差,姑娘们年轻漂亮,腰细胸大,皮肤白,诗词歌赋,样样精通。

    当法海他们从百花楼门前经过的时候,正好看见有七八个姑娘站在高台上,穿着青色薄薄轻纱,长袖飘舞,优美的曲线在空中画出一笔又一笔、稍纵即逝的画卷,可惜的是门只是正常的大门,能够看见的区域很小。

    那些商队的护卫望着百花楼里的情景,眼睛瞪得差点从眼眶里面掉出来,人都往前走了好一段距离了,脖子拼命的往后扭,恋恋不舍的望着百花楼里的姑娘。

    来通拍了一下靠近自己的一个小伙子的头,说:“看什么看,再看,头都要断了!”

    小伙子摸了摸被打的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头已经扭过来了,但是一有机会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看,直到百花楼的完全消失在拐角之处。

    洪家好歹也是一个二流世家,所以就在这座经常往来的镇子上,盘下了一大块的土地,在地面上盖了一个大大的院子,洪家商队从镇子上经过的时候,再也不用冒着危险去别的客栈找地方。

    洪家在鸿德镇的院子,就叫做洪家别院,座落在鸿德镇西边边缘之处,虽然位置相对于鸿德镇来说有些偏僻,但是院子的气势依然惊人。

    三丈之高的围墙犹如一只巨大的怪兽匍匐在镇子的一角,彰显着自身的地位,朱红色大门前的两座石狮子威武霸气,乍一看像是真的狮子一样。

    白玉大理石铺成的台阶反射着灯笼的光芒,闪花了人的眼睛,双脚踩在上面有一种踩着云端的感觉,在这一刻,仿佛走进了仙府之中。

    早有人过来传递了消息,所以当洪天赐他们到来的时候,大门已经打开了,里面走出一个老头子把所有人都迎了进去。

    法海最后一个才进去,被安置在一间客房之中,房中并不奢华,却有一种韵味,让人看着舒心舒适。

    洪天赐没有特意的过来和法海打招呼,进了大门之后,他就消失不见了,来通也没有过多的和法海交流,随着洪天赐一起消失了。

    没有人来打扰更好,法海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

    心神沉浸在铜镜之中,发现这里的世界的又有了新的改变,法海也不知道这种改变是好还是坏,至少看起来顺眼了许多。

    在巨大的佛像面前,与忘川河相对,多了一个巨大的血池子,血池子下面像是有一把剧烈的火焰在不停的燃烧,把整个的血池子都给煮沸了,里面咕咕不停的冒着气泡,淡淡的猩红的烟气在慢慢的往天空中飘去。

    于是灰蒙蒙的天空多了一点色彩,一点点淡淡的红晕,像是沾了红墨水的手,不小心在纸上轻轻的摸了一下,很好看。

    当法海出现在血池旁边的时候,孟婆也出现了,她看起来更加的年轻了,身上的气势却愈发的凝重,站在她的身旁,就感觉站在万丈悬崖的下面,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胆寒。

    法海对着孟婆问道:“这是什么?”

    孟婆说:“现在不好说,到时候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法海很讨厌孟婆知道却不说的样子,但是却拿他没有任何的办法,心中有一种深深的无奈。

    法海又问:“有什么好处吗?”

    孟婆说:“这个只有体会之后才会知道!”

    法海深深地看了一眼孟婆,他从孟婆敷衍的语气之中知道她不想告诉自己关于面前血池的一切,但是这个血池对这里肯定很重要。

    渐渐的法海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孟婆看见了法海嘴角的这一丝笑意,忽然之间,感觉到了一股冷意,从脚底升起,直冲头皮。

    孟婆已经忘记了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忍不住对着法海问道:“你要干什么?”

    法海说:“等贫僧做了之后,你就知道了!”

    心念一动,整个世界与法海之间有了一丝奇妙的联系,这个时候,法海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这个世界是自己的世界,而法海也将让孟婆明白这个世界是自己的世界,而不是她的。

    法海心念一动,大地也跟着颤动,特别是面前的血池也跟着颤抖,里面鲜红的液体翻滚的更加的频繁了,像是有东西要从里面出来一样。

    孟婆脸色变了,一双眼睛死死的看着法海,大声的问道:“你想要干什么?”

    法海没有回答她,而是用实际的行动告诉孟婆,他想把血池从地面上拔出来!

    “快住手,快给我住手,你是疯了,你是疯子,疯子!”

    因为愤怒,孟婆的五官出现了巨大的扭曲,像是一只恶鬼,或者说她露出她本来的面目,她本来就是一只恶鬼。

    法海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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