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光同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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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胖之外,照片里胖妞的左脸还有条疤痕,自左眼角一直蜿蜒到耳际,看得人心头一颤。
——那是她曾经的模样,亦是最不堪的梦魇。
良久,樊歆收回照片,轻声叹息。
今夕何夕,再不同往昔。
五年前,她臃肿丑陋,带着不堪入目的疤痕。而眼下,她窈窕纤细,肌肤光滑而貌美,没经历过任何整容手术,却奇迹般脱胎换骨熔炉再造,温浅认不出来理所应当。
她又摇了摇头,觉得人跟人的差别真大。
她如今站在温浅面前他都认不出来,可二月份回国时,慕春寅面对判若两人的她却一眼认出,火眼金睛将外逃加拿大五年的她逮了回来。
重新落入魔爪的樊歆纳闷他眼尖,有一日壮着胆问了,慕春寅掀掀眼皮道:“樊歆,别说改头换面,你就算烧成了灰,我也认得。”
樊歆闻言默然。
是的,他对她恨之入骨,恨到不惜奴役她折辱她囚禁她,这样的恨,他怎会认不出来。
※
一夜很快过去,翌日樊歆一到盛唐便见同事都在窃窃私语,表情狎昵又艳羡。樊歆猜她们大概在讨论秦晴吧,昨晚头条帝说到做到,还真去找秦晴了。
樊歆走上三楼的艺人练功房,正巧秦晴就站在门口,s型的身材前凸。后翘,春风得意的脸上只差挥毫“昨夜承恩露”几个大字,模样像极了古代被皇帝临幸过的宠妃。她拦住樊歆,精心描的柳眉微挑,下巴端得高高的:“樊歆,你这表情是对我羡慕嫉妒恨吗?”
樊歆差点要笑出来。
什么羡慕嫉妒恨,还空虚寂寞冷呢!果然世上奇葩的想法,你永远无法预料。
她强忍的笑意却惹怒了秦晴,秦晴杏眼一瞪:“笑什么?待会你就要哭了!”手朝培训室旁一指,“汪姐在等你,她会告诉你不止一个一一”拖长的声音很有几分幸灾乐祸,“好消息!”
樊歆进了汪姐的办公室。
明亮的窗台摆着几棵绿植,微风徐徐拂过白色窗帘,这原本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汪姐的表情却不怎么好,她惋惜地看向樊歆:“樊歆,要叫你失望了。荣光那边来电话,《巴格达之恋》的主题曲,温先生拒绝与新人合作。”
樊歆一怔,“啊?”
以为她不懂,汪姐解释道:“温先生就是音乐家温浅嘛,他骨子里有股艺术家的清高,虽然也有自己的企业,却不喜欢别人称他温总,圈内都尊称他温先生。”
汪姐瞧樊歆呆呆的,以为她是太失落,忙道:“其实他有这样的想法也很正常,这圈里资历什么的很重要。”
樊歆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没关系,不合作也好。”
是的,不合作也好。其实她应该感谢温浅,感谢他替她做出果断的决定,因为她也害怕再见到他。
汪姐还在安慰她,“你别太难过,歌虽然唱不了,但公司给了你其它机会。”说着一拍她的肩,“高层决定派你去参加这一季的《歌手之夜》!”
《歌手之夜》是某省级电视台举办的栏目,就是找些具有话题性的歌手进行同台竞演,跟芒果台的《我是歌手》微有类似,这两年极火,但凡有它的出现,必然就是头条。樊歆微愕,“这机会不是公司给秦晴的吗?”
“是啊,这就是上次我在车里说的事。这一季《歌手之夜》还有最后两场,其中一名选手突发疾病中途退场,栏目组需要有人替位补上,便联系了我们盛唐,公司想给秦晴机会,让她代表新生代歌手参加节目,秦晴不知原委前还兴高采烈,可一得知几个重量级的腕都在,唯恐输得太惨,死活都不肯上了。”
她话落拍拍樊歆的手,笑眯眯道:“不过好在有你,加油,我看好你哦!”
※
与汪姐商量完事,樊歆走出经纪人办公室。
秦晴还站在走廊上,拉着公司女同事眉飞色舞:“天哪,昨天我跟慕少约会才知道他多有情调,他懂摄影懂电影懂品酒饮茶,会玩赛车……对了,他那辆布加迪你看到了吗?那么贵的车,他一买就是四辆,原因是不同颜色的车好搭配不同的衣服……噢,像他这种有钱有貌有格调的男人怎么可能不上头条,怎么可能不成为网络热点呢……”
秦晴没完没了,见樊歆出来,她打住话头故作关切,“樊歆你别装了,换了我,电影曲唱不了,还要去参加那什么破比赛,我早哭了!”
女同事跟着说:“可不是,这一季《歌手之夜》除了两个国宝级大腕,其余全是一线歌手,新人上去明摆着就是送死嘛。”
秦晴同情地拍拍樊歆的肩,“虽然明知你会输,但我还是希望你别被踩得太难看!毕竟你还顶着我们的头衔呢,你丢脸,我的脸也没处搁!”
她的眼神轻蔑而尖锐,樊歆脸色微沉,“如果我没输呢?”
秦晴拨动着自己的指甲,嗤笑,“少做梦了,人家是大腕中的大腕,有实力有名气有人气,你呢?”她捂唇笑得花枝乱颤,“恐怕你这样的无名小卒站在屏幕中央,都没人认出来!”
樊歆将那句话再重复一遍,“如果我没输呢?”
“呵!”秦晴眸光有笃定的讥诮,“如果你不是最后一名,以后在里,你说一我不敢说二。”
樊歆颔首,“好。”她看向女同事,“你今天就做见证人,我跟她,一言为定。”
☆、Chapter 4参赛
下午公司没什么安排,樊歆到点便回了家。
晚上慕春寅没回家吃饭,她下班出公司时见他开着那辆骚包的布加迪,载着春光满面的秦晴离开,秦晴还将头伸出窗外,对她露出一抹示威般的笑,指甲上的水钻在夕阳下闪着眩目的光,像一个浮夸的炫耀。
不用再伺候慕少爷,樊歆随便弄了点吃的,窝在沙发上看前几期的《歌手之夜》。要去这个全国最红的节目,她忧喜交加——这是个机会,可能出名,也可能出洋相。
她有些紧张,但不后悔。横竖电影曲不能唱了,有其他事转移一下工作重心也好。
凌晨一点,门咔擦被推开,寻欢作乐的头条帝回了家。他一面弯腰换鞋一面问沙发上看电视的樊歆,“怎么还不睡?”
樊歆道:“我在对《歌手之夜》的对手进行实力研究,预估自己有几成胜算。”
慕春寅浑身染着风月场中的奢靡之气,眉稍含笑,“哦,那你分析出几成?”
“对手太强。”樊歆笑着摊手:“一成也没有。”
慕春寅将外套丢在一旁,懒懒地坐在沙发上,“这么说,你与秦晴的赌是非输不可了?”他似笑非笑搭搭她的肩,“不如你求求我,或许少爷我心情一好,你就不会输了。”
樊歆退后一步,将两人距离拉开,挤出一抹笑,“谢谢厚爱,我不想作弊。”
输赢未定,结局还早。她想竭尽全力拼搏一把,况且,她也想通过比赛看清自己的实力。
慕春寅打量着她,眸里有玩味,“你变了很多,从前你安于现状,而现在的你用尽全力往上爬。为什么,你在国外的五年遭遇了什么吗,我真的很好奇。”
他的英伦风小翻领衬衣上传来浓郁的香气,樊歆嗅出是秦晴常用的香水,身子往后避开,轻描淡写道:“没经历什么,我只是单纯想站到一个很高的地方,完成一个愿望而已。”
“什么愿望?”
逆着光线,樊歆脸色平和如常,那双乌黑瞳仁却闪过不易察觉的悲伤——在加拿大呆了五年,她历经人生中第二轮生死离别,撕心裂肺后她毅然回国,为了完成那人临终前的心愿,她进入这个流光声色物欲沉浮的演艺圈,一路跌跌撞撞泥泞前行,从未有一秒后悔过。
但她眨眨眼,浓密的睫毛将过去的不为人知尽数掩盖,“没什么,我去睡了。”
她起身回房,还未走出两步,手腕陡然被人抓住,接着一股大力袭来,她整个人往沙发上摔去。雅白的灯光下,慕春寅的脸色再不复方才的散漫无谓,他将她摁在身下,凛冽的气息压迫着她,他的身躯牢笼般将她笼罩住,幽邃的眸光里满是忿然与猜忌,“说,你是不是为了他才回国?”
见她不语,慕春寅右手猛地捏住她下巴,“别给我装傻充愣!”
她痛得皱眉,他的手劲还在加大,“呵,五年前你千辛万苦从我身边逃了出去,好不容易在国外得了自由,为什么还回来?不就是为了老情人温浅吗?你想要配得上堂堂大音乐家,所以进这个圈子,拼命向上爬……”
樊歆的下巴疼到像要被捏碎。慕春寅这变态永远都是这样,上一秒可能嬉皮笑脸欢声笑语,下一秒就翻脸无情暴戾相加,樊歆不敢跟他硬碰,从前无数次的教训让她对他的脾气了如指掌——他一旦暴怒,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她将口吻放得缓和诚恳,“不是的,你误会了……我对他早就没那个心了。”
慕春寅的笑陡然敛去,一声暴喝,房梁恨不得都在震,“你骗谁呢?你当年都肯为他去死!”
他一声嗤笑,满目嘲讽,“呵……这次他拒绝让你唱他的歌,你是不是很失望,很伤心,很难过?”
樊歆闭上眼不再说话。
温浅是她的伤疤,她多想这块疤早点痊愈,慕春寅却时不时兴灾乐祸去揭她的伤——仿佛她越痛,他就越快乐。
“哦,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慕春寅的手缓缓移到她颈上,樊歆的心陡然提到半空中——他不会又想掐她吧!他曾活活将她掐晕过去!这个变态!
是,他就是个变态,英俊的外表下掩盖着一个恶魔。在梦魇般的过去,他曾用尽手段侮辱她折磨她,她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个奇迹。
他手掌覆在她的脖子上,她浑身绷紧,而他的手还在下移,轻轻扶住她的肩,他将脸若即若离地附在她耳边,那轻柔温煦的笑,仿似情人间亲昵的温存,“知道吗?即便温浅不换你,我也会换掉你。我不会让你有接近他的机会。”
他话落松手离去,樊歆慢慢从沙发上坐起,捂住脖子,心有余悸的大口喘气。
※
此后双方没再说话,再次陷入过去的冷战。樊歆在小心翼翼中过了几天终于得到解脱——她暂时离开公司,去c市参加《歌手之夜》。
出发当天,她去公司与经纪人汪姐碰头,一群人提着行李从七楼往下,到五楼时,电梯“叮咚”开了,走进来几个人。
樊歆不经意抬头,眼神一顿,心脏处仿似被无形的手猛烈攥住。
三个男人并排站在电梯,正中的男子身材高挑匀称,站姿随意却背脊笔挺,一看就知是被良好教养熏陶出来的世家子弟。镜面的电梯四壁映出他英俊的脸庞,五官清隽而轮廓优美,雪白簇新的衬衣配墨黑休闲裤,雅致的黑白两色将男人的优雅与清贵渲染到极致,仿佛天生即是如此——倘若拿乐器喻人,唯有钢琴能与之相配。
温浅。
樊歆来不及多想,将脸往汪姐背后躲了躲。随即她又觉得可笑——她没必要慌,更没必要躲,即便她大大方方站在他面前,他也认不出她。
她忽然悲哀起来,随后电梯“叮咚”一声脆响,眼前一亮,公司一楼的场景出现在她眼帘。
电梯里的人陆陆续续走出去,樊歆不敢逗留,若无其事从温浅身畔过去。
两人擦肩而过,樊歆刚为没被发现而松一口气,谁知脚下猛地一绊,“啪”一声闷响,她重重摔到地面,坚硬的大理石地面将她膝盖磕得剧痛。
身后一双手扶住了她,低沉的嗓音含着歉然,“不好意思,我不小心踩到你的裙子。”
这声音太过熟悉,温浅!
樊歆不敢回头,忍痛道:“没事您走吧!”怕他发现,她连声量都压低了些。
又一双手扶住她,是汪姐的,她高声道:“呀,樊歆,你膝盖磕出血了!赶紧去医院!”
樊歆怕再耗下去会被揭穿,她挣脱两人的手,忍痛向前快跑,头也不回地喊:“皮外小伤,真没关系。”
樊歆一口气跑到保姆车,汪姐在后头跟着进来,恨铁不成钢地道:“你跑什么,刚才那是温先生!他让你摔了一跤,你就该让他送你去医院。或许他看在你磕出血的膝盖上,那首电影主题曲就给你唱了呢!”
樊歆忙摇手,“不用了,真不用。”
“你傻啊!这圈里多少女人逮着机会都要接近他,你怎么就不懂?”
接近他?
樊歆的思维在一霎变得极慢,早记不清了,那些年她有多少次想要接近他?可她又得到了什么?
过去一幕幕在眼中晃荡而过。s大校园内,柳荫下是温浅望向她轻蔑的眼神,“你,从不照镜子吗?”
抑或者是音符流淌的琴房里,他淡若无视的表情:“你以为天天来听,就能改变什么吗?”
……
她知道,他从来便是瞧不起她的,他与她之间的距离,就是所谓的天壤之别与云泥之分。
他出身上流之后巨贾之家,清俊高贵才华横溢,堪称世家子弟的完美代表。而她,如果平凡也就罢了,起码还可以做做灰姑娘的梦。可她连灰姑娘都不如,灰姑娘好歹是个自由身,而她自出生就跟慕春寅绑在一起,想要自由谈何容易。
呵,这样的她,哪还有资格接近他,早断了痴心妄想才是解脱。
※
c市离y市不远,三个半小时的车程便可抵达。
一行人下榻在电视台安排的酒店,汪姐临时有事回了盛唐,公司里指派了另一个人暂顶替经纪人的身份陪樊歆,樊歆一见这人就乐了,酒店门口,那人身材高挑,穿着帅气的黑色夹克马丁靴,干净利落的短发极好彰显出她的中性美——樊歆曾经的校友兼十年的闺蜜兼目前的同事,男人婆莫婉婉!千万不要被她的名字迷惑,她有个很娘的名,但毫无疑问是颗爷们的心。
因为节目太火,酒店门口蹲守了大批记者,樊歆同莫婉婉走进酒店大门的一霎,围聚的摄影机劈啪啪就是一阵乱拍,樊歆眼都花了。记者们蜂拥而来,却不是朝向她——而是围住后面另一拨人。
樊歆向后扫了扫,就见一个长风衣戴墨镜的女郎站在人群正中,几名保安不住地驱赶着围观的记者与服务人员。
女郎在保安护航下走到了酒店大厅,所行之处犹如女王过境,恨不得让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