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掰开也是黑的-第4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能在南溪高中上学的,都是非富即贵,募捐哪能捐少了?
所以说都说捐,但真正落到实处,谁都不愿意第一个打头,就怕自己捐了,然后被自己关系不好的恶意压一头、嘲讽穷比什么的。
班长能怎么办,班长也很无奈啊。
到最后,干脆就是把所有人谁捐多少,金额全都不写出来,给一个卡号,让大家自己转钱。
这当然得过老师的手,省得别人以为他谋私。
那天下午,朱雅雨就神秘兮兮的凑到夏秋这儿来。
那乌黑纤巧的睫毛眨啊眨,白雪公主似的白皙肤色,近距离看也一点毛孔都没有。
夏秋欣赏了一会儿,听朱雅雨巴拉半天都没到重点上,忍不住拧了眉头。
虽然说漂亮的人看起来是赏心悦目,但是……
漂亮的少女,说起八卦来也是会唾沫四溅的。
朱雅雨不是傻子,当然也会看脸色。
语气又压低了,她悄悄的问。
“初夏,你和云卿那种关系,你准备捐多少啊?”
夏秋挑眉,似笑非笑看,“哪种关系?朱雅雨,你和云卿不是手拉手的好朋友吗?关系那么好,你准备捐多少?”
朱雅雨立马一副沾了屎一样的神情,连连摆手。
“哪有,我和她也就是普通朋友,她那种人,谁敢跟她做好朋友啊?做朋友都怕被骗了。”
夏秋淡淡的哦了一声。
在学校现在这个高中阶段,哪个女生跟“白莲花”“绿茶女表”联系在一起,那这个女生就毁了。7
全本欢迎您! t1706231537
第1801章 吸血鬼哥哥,我要抱抱(完)
因为不管哪个圈子都容不下你,还会对你指指点点。
朱雅雨等着夏秋后文,就算没有后文,起码也有个吐槽吧。
她心里猫抓的似的。
上一次,她拿到第一手八卦,在那些人说起的时候,她装作不经意的透露一句,就被捧的跟女王似的。
那种甜头一旦吃上了,真的是有瘾。
“老师来了。”夏秋向门那儿看了一眼,淡淡的说。
她并不想再给朱雅雨提供什么茶余饭后的谈资。
朱雅雨看了一眼,悻悻的坐回自己座位上。
她同桌似乎看了看夏秋,眸里闪亮的就和朱雅雨低语了什么,朱雅雨抿唇生气的摇头。
夏秋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都是些小女孩,真的一点挑战性都没有。
。
时光如梭。
从高中考了本地的大学,而后大学毕业,进入了凌墨的公司工作。
别人看来,夏秋真的是一路顺遂,人生赢家。
但对一个吸血鬼来说,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平淡了。
工作了两年,初夏的身体在周岁上满了二十二岁,那个月,凌墨带着夏秋一起请了假。
也没有举办婚礼,直接在民政局领了证,出国去环游世界了一圈。
回来以后,在公司发了喜糖。
兄妹什么的,大家本来议论纷纷,但知道不是亲兄妹,就都长长的“哦”了一声。
其实凌墨和夏秋,在公司里都有很多人暗恋。
凌墨不用说,ceo,长得英俊,虽然严肃了点,但这样更让女孩子有安全感。
而夏秋,头发依然是短短的,干脆利落,但是样貌清秀里带着大气和明朗,笑起来就真的像是初夏的阳光似的,让人心里暖暖的。
大家都还在图谋不轨呢,结果他们自产自销了。
那个星期,芳心碎了一片的员工们,狠狠的宰了凌墨一笔。
化悲愤为食欲。
反过来,要说那个夏秋搁置的任务。
时效是半个月。
所以在时间即将到的时候,夏秋就去找了凌墨。
在夜色清朗的夜晚,拉着他,飞到城市最高的大楼的楼顶上看月亮,谈心。
她是直接问的,“哥,如果有一天,你会头也不回的,不顾我的处境,跟别人离开。会是因为什么?
事情是凌墨做的,所以现在虽然处境并不会再到那一步了,但是答案还要是有。
凌墨并没有立马否决,说这种事绝对不可能出现。
而是认真的想了想。
他是个很严肃的男人。
“这必定是因为,我知道,我那么做,会是对你更好的选择。”
夏秋笑了。
叮咚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解铃还须系铃人,是到后来,夏秋才反应过来,可能事情并不需要再把当时的场面重演一遍。
但是一定要,得到凌墨最真心的答案。
这个答案,初夏其实自己也知道的。
但她就是想亲口听凌墨说一遍。
所以,答案说出来的时候,任务就完成了。
夏秋等了很久,她想过,如果自己被强制传送回去,那就把自己的血晶石重新还给凌墨。
省得他暴走的时候,因为实力不济,而被人很简单就杀死了。
那天在天台上,等了很久,都没有动静。
于是夏秋知道了,只有在她和希德勒同时出现在任务世界的时候,才会发生那种任务完成就强制传送的事吧、
真是奇怪呢!7
全本欢迎您! t1706231537
第1802章 番外:雨夜
漆黑的异国街头,由于是暴雨夜的缘故,空荡的街道上除了偶尔快速行驶过的车辆,就只剩下曳曳的昏黄路灯。
哗啦的雨声冲洗着空旷的柏油路。
忽地从一家店里跌跌撞撞冲出一个年轻的男人。
从面容上能看出来,男人是亚洲人,在这个白种人的国度,他显然生活得非常不易。
一群持枪的白人追了出来,他们骂骂咧咧,枪支随性的打出子弹。
而年轻男人像是背后长了眼睛,虽然踉踉跄跄,却总是只差分毫就子弹规避开。
纷乱的脚步声在暴雨夜里,加上枪响,也一点都引不起人注意。
就算有人注意,也不会有人敢这时干预。
这正是个加拿大黑手党盛行的年代,黑手党的枪支,是比一切都有用的话语权。
白人们骂骂咧咧,被暴雨冲得睁不开眼。
而年轻的男人像是滑溜的泥鳅一样,不过是抹把雨水的功夫,就在雨夜里消失得干净。
一群分开去追。
可当脚步声渐渐远去,只剩下暴雨哗啦冲刷地面的声响时。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是两三个钟头,又或者是五六个钟头?
在一条黑暗的小道里,脏乱的垃圾桶里忽地动了动。
一双苍白修长的手扒在垃圾桶的边缘,慢慢的爬出来。
他的头上顶着肮脏的菜叶子,身上的黑色t恤本来也就看不出颜色。
暴雨打在他的脸上,如同小石子似的,可他又像是丝毫感受不到疼痛。
并不冷,苍白的脸上还浮现起一抹热的潮红。
凌墨十几岁就跟着叔伯来加拿大,加入了一个黑手党。
一直坐着最底层的炮灰,只想混口饭吃,但手上也早早沾染了人命。
只是他从来都是挺淡漠的,人命什么的,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现在那些人死在他凌墨的手上,指不定什么时候,他凌墨也就死了,就成了一具被划花脸的尸体呢。
但是凌墨从来没有想过,还会有一种人,他们不老不死,却邪恶到扭曲。
异界审判是黑手党里面比较神秘的组织,但是犯到了凌墨老大的头上,凌墨这些小喽啰就被派来砸场子、
场子是砸了,也只有凌墨一个人活着逃出来。
可凌墨现在躲避过了那些人,整个脑袋却是晕涨涨的,喉咙里特别干,口渴,渴得整个人都难受极了。
天还没亮,暴雨下的都市肆意生长的是黑暗和枪声。
他跌跌撞撞回到了自己住处。
喝了一肚子的凉水。
可肚子都涨了,但那饥饿的感觉一点都没有消。
叔伯来了,带着老大的奖赏,那是一叠厚厚的票子。
叔伯的笑还挂在脸上,进屋了之后就僵住了。
屋子的凌墨眼睛漆黑漆黑的,带着猩红,而那唇边两个獠牙却尖细的伸着。
凌墨舔了舔唇。
整个世界都像是蒙了一层淡淡的血色。
他扑了上去。
。
三天后,一个名叫凌墨的中国公民,重新回到了自己本国的国土上。
他很沉默,也很孤僻。
被转化成了吸血鬼,大概是在那个会所的角落里发生的事。
凌墨只记得晕了一下,醒来的时候,就拼命的跑。
这可能是那个异界审判的恶趣味,把他转化成吸血鬼,并没有杀他。
可吃掉了自己的叔伯,凌墨生不如死。
但凌墨到底还是活着,并且一直活了下去。
又是一个雨天。
城市上空雾霭弥漫,凌墨混迹在一群平凡的上班族里,悄然物色着下手的目标。
当他追着那个目标,走到巷道的时候,凌墨听到了一声啼哭。
一个小小的几个月的娃娃,在这样暴雨的夜里,被父母遗弃,就丢在那荒凉的公交站台的雨棚下。
街道上车辆经过溅起白色的水花。
哭声一直不断。
本来这已经是很好的食物。
但鬼使神差般,凌墨走过去,拨开了小娃的襁褓。
小娃噙着手指,哭得没有娃娃腔。
可看着凌墨的时候,那哭声慢慢却小了,最后一双带着泪光的乌黑的眼睛,就那么看着凌墨。
大概有四五个月吧。
凌墨判断。
他抿唇想走,但没走几步,到底又折了回来。
他抱起了小娃。
距离他被初拥成吸血鬼,大概已经有几百年的时间了。
可今天这个日子,凌墨一直记得,在几百年前的今天,同样一个雨夜,他变成了吸血鬼,吃掉了自己的叔伯。
而同样的时间和暴雨。
小娃,或许就是上天给他的救赎。7
全本欢迎您! t1706231537
第1803章 番外:养娃日常
嗯,一个四五个月的小娃。
抱在怀里已经硬实多了,但这只是相对而言。
对凌墨来说,小娃那柔软的身子骨,就像是个瓷娃娃似的,拿惯刀,搬惯砖的他,抱着这么个小东西,简直是手足无措。
小娃是个小女娃,白生生的,像是个豆腐似的。
凌墨变成了吸血鬼,最近的日常就是跟着工头搬砖做水泥活,所以住的地方也不是太好。
本来一个人的时候,是无所谓的,反正随便弄点血就可以吃饱了。
也反正力气总是用不完,也不会累。
过得相当随意,也相当的低廉。
但是抱了个小娃回去,凌墨皱眉,就觉得自己的住处四面漏风,到处还都是工人们的烟头,甚至那些人拿他的出租房打牌,浓重的烟气到现在都没消散。
这样的环境,很不好!
抱着小娃刚进去,凌墨就又退了出来。
他不是没钱,只是独身一人,根本不需要。
拿着银行卡,去刷了一套可以提包入住的公寓。
在一众跌破眼睛的注视中,凌墨看看身上穿的,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那些人看他,都是一副有些敷衍的语气。
原来他身上穿的还是在工地里的工服。
泥渍和水泥白灰是少不了,跟别说工服这么些年,早就泛白老旧,松松垮垮,看着别提多廉价。
他活得久了,早就活成个老妖怪,这些个注视也就一点都不在意。
小娃难养。
吃的,喝的,用的,都让一个从来没领过孩子的男人手足无措。
最后干脆请了个保姆,也算是将就着把小娃拉扯到。
这其中的心酸,真的是让凌墨吃尽了酸甜苦辣。
六月,初夏。
小娃有八九个月了。
生得玉雪可爱。
小女娃眼睛黑溜溜的,像葡萄一样,一张嘴笑的露出牙床,嘴里却只有几颗牙齿。
那灿烂的笑容,像是初夏温暖的阳光似的。
所以小女娃就叫初夏。
“粑粑~”
女娃含糊不清的喊,肯定是月嫂教她的。
凌墨听得心里像是松软的发酵的葡萄酒似的,莫名又有些窘迫。
“乖,叫哥哥!”凌墨立刻纠正。
但是这纠正完全没有用处,小女娃的最喜欢揪着他的衣角,粑粑、粑粑叫个不停。
一直到了三岁,才算完全纠正过来。
她三岁那样,凌墨无意中暴露了身份,住了三年的房子住不下去了。
他干脆把房子送给了那个一直照料初夏的月嫂。
凌墨带着三岁的小初夏,辗转又跑了好几个地方。
有了一些带娃经验,凌墨也会经常逛一些带娃的论坛。
选房子就讲究多了。
不向阳,采光不好的不要。
不在学区附近,风气不好的不要。
空间格局太小,没有适合小孩玩耍的地方不要。
这不要,那不要,最后的房子选定,却也就远远的坐落在城市外围的别墅区。
只不过那时候还不是别墅区,只是凌墨找人自己盖的二层小楼加小院。
再后来——
土地被征收,凌墨和初夏就体验了一把拆二代一夜暴富的感觉,原地直接一栋小别墅都是他们的,还赔偿了几百万。
那一年,初夏十三岁。
上初中的少女像是抽了穗的麦苗一样,快速的葱郁起来。
走进了花季,也有了女生独有的小秘密。
也就是那一年,初夏看一部名叫《哥哥大人住隔壁》的电视剧。
里面那对兄妹,因为误会是亲生兄妹,相互爱恋而不敢在一起,各种逃避。
结果虐来虐去,最后终于真相大白了。
初夏就跑去问凌墨。
“哥哥,你也不是我的亲哥哥吧。”
十三岁的少女自诩成熟,说话间也是老气横秋。
凌墨愣神,却也点头。
初夏很自然的摸了摸凌墨的脸。
“哥哥大人长得很合朕心意,等我长大就收了你吧。”
凌墨拍开了初夏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