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妃之锦医倾城-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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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冥绝有些微微的错愕,这些东西难道都是用来给自己练习走路的吗?
“冥绝,以后就在这里练习走路,我先教你怎么走,来,起来。”萧长歌扶住了他的手臂,慢慢地把他拖了起来。
他的双腿站的还不是很笔挺,只要萧长歌一放松,他就顺势瘫软了一截,她发现自己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托起他,便唤了江朔进来,江朔立即走了进来,拖住了他另外一只手臂。
在两个人的搀扶之下,苍冥绝渐渐地走起路来,虽然他自己用的力气不是很多,不过借着两个人的力气,也算是自己走到了双杆面前。
“脚感觉怎么样?疼就要说出来。”萧长歌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有些心疼的拿出手帕给他擦汗。
苍冥绝咬牙摇了摇头,双手握上了双杆,借助着双杆的力气让自己站起来,可是没走两步,整个人似乎要倒下去,萧长歌还来不及碰到他的手,他整个人就倒在了杆子的上面。
“王爷……”
“冥绝……”
两人立即去扶,苍冥绝却摆摆手,满脸大汗从额头上沁出来,他十分吃力地重新站了起来,还要继续练习。
“冥绝,如果实在坚持不了就休息会,明天再练,反正这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萧长歌忍不住提醒道,见他难受的样子,她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我还可以,不能放弃。”苍冥绝递给她一个放心的笑容,自己又再一次地走上了双杆。
萧长歌眼眶里微微酸涩起来,眼眶有些朦胧,她知道他的性子,无论他做什么她都会支持他的,便开口指导他:“步子不要迈的太大了,脚步要平稳,支撑点放在前脚掌上。”
一边听着萧长歌的指导,苍冥绝咬牙坚持着,他的脚步还不是很平稳,若不是他的体质条件好,独自一人这样走很容易让伤口再次受伤。
江朔张大着嘴巴,足以生吞下一个鸡蛋,王爷竟然能走路了,竟然能走路了!虽然走的还不是很好,但是依照这样的趋势下去,完全康复都不是问题。
门外响起了一阵轻微的敲门声,苍冥绝说了进来,便看见离箫的身影慌了进来。
“王爷……王爷,王爷的腿这是好了?”离箫的表情和江朔的一模一样,都非常地吃惊。
虽然脑海中已经想过了无数次苍冥绝站起来的画面,都没有今天自己亲眼看到的来的震惊。
苍冥绝笔挺修长的身影站在双杆面前,还真有点玉树临风的味道,只是微微躬着身子,双手强健地握在双杆上,让人的目光不由得转移到他的脚上。
“没错。”萧长歌点点头,继续指导着他。
“真是神奇,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医术!”离箫感叹着,话里充满了惊奇。
目不转睛地盯着苍冥绝走路的姿态,不知不觉已经完全入神了。
萧长歌意味深长地看了离箫一眼,继续手里的工作,这个最简单的走路康复训练竟然被古人啧啧称奇,不知道如果他们看到了最先进的医疗设备时,会是怎样一种惊叹。
苍冥绝咬牙坚持走到一半时,萧长歌走到双杆里面,挡在他的面前,说道:“今天就练习到这里吧,明天也一样,每天练习一柱香的时间。”
江朔立即推了轮椅过来给他坐着,萧长歌又拿出手帕来给他擦汗,她知道他心里很迫切地想要站起来,但是这并不是今天就能完成的事情,还是需要时间。
“王妃,这样练习下去,大概多久能走?”离箫疑惑地问道。
看着苍冥绝今天的练习成果,虽然还不是很矫健,但是依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健步如飞也指日可待。
“差不多需要两三个月左右,不过如果训练得好,很快就可以拄着双拐走路。”萧长歌回道,这话也是故意说给苍冥绝听的,让他知道他的腿一定能好起来的。
“王爷,您听见了吗?以后您就能走路了!那群人再也不敢用您的腿来说事了。”江朔兴奋过度,心底真心为他高兴。
可是萧长歌却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的最后一句话,疑惑地看向了江朔,她知道有时候身体上的缺陷避免不了人多口杂,无论古今都是一样,因为人都是八卦的,更何况是在这样敌对的情况下。
她看向江朔,面无表情地问道:“江朔,你那句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做用王爷的腿来说事?”
江朔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闭上了嘴,看向了苍冥绝,他的目光就如同千年寒冰不化一样,冷冰冰的摄人心魄,他一言不发推着轮椅走了出去。
江朔也立即跟了出去。
萧长歌疑惑地看向了离箫,他却摊摊手,表示自己无能为力,也出了密室。
合着就瞒她一个人!
萧长歌气愤地出了门,便看见离箫跟着苍冥绝去了书房,两人一进书房就有要事要谈。
她思索了两下,就算她现在跟着苍冥绝去了书房,他也未必会告诉她怎么回事,反而很有可能被调侃,还不如从江朔那里下手,实在不行就把魅月搬出来。
书房内,空气有些不自然,丫鬟们上了茶水,便退了出去。
苍冥绝背着身子,看着身后的博古架,上面的古董花瓶花色十分抽象,各种花色围绕在瓶身上,他看了一会,冰冷地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离箫立即低声回道:“王爷,温王不日就要回京了,据说是因为温王在雁门那边救了一个女子,那名女子的来头不小,禀报上去之后,皇上要求他立即带了女子回京。”
苍冥绝良久不语,拿下博古架上的那只花瓶,细细地揣摩着,没人猜得透他的心思,他面色永远平静如水,再大的变化也不能让他皱一下眉头。
“回来了好。”他放下花瓶,冰冷的语气里透着一股凌厉的气息。
离箫摸不透,怎么回来了好?在雁门那种地方待着不是更好吗?
“王爷,回来了好?”离箫疑惑不解。
在雁门那种地方没有人能害到他,甚至会将他遗忘,但是那种地方也能更好地让他笼络自己的势力,所以只要在眼皮子底下,他想要做的所有事情就能清楚明白地了解到。
这就是回来的好处,苍冥绝的嘴角冷冷地勾起一个弧度,弘城城主的事情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苍冥绝转过身子,沉声问道:“东西拿到了吗?”
离箫这才记起了今日过来的目的,从怀里拿出了几本厚重的书册递给了苍冥绝,“王爷,东西全都在这了。”
深蓝色皮面的书册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苍冥绝接过那几本书册,伸手翻了翻,里面的名字安详地躺在里面。
他深沉如墨色一般的双眸里充满了冰冷,双指紧紧地拧住了书册的卷边,直到书册快要被他撕毁的时候,他终于松了手。
离箫屏着呼吸,一言不发,直到看着苍冥绝的手松开,他才松了一口气。
“你先出去吧。”苍冥绝平静地说罢,离箫立即退了出去。
室内顿时安静下来,苍冥绝将书册扫到一边,他已经知道了为什么那人杀了弘城知府秦剑,却不夺走资料的原因。
他冷冷地勾出一抹冷笑,如嗜血的妖魔一般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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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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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王苍云寒要回京的消息如同龙卷风过境一般席卷而来,虽然皇帝对外界宣称是说回来养病的,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一回来,再出去就不太可能了。
三日后,苍云寒抵达京城,低调地用两辆马车和一小分队的士兵进了城内,先是去皇宫向皇上和段贵妃请过安之后。
两辆马车缓缓地驶进了皇宫里,进了承晖殿,皇上,段贵妃,叶皇后还有一干的妃子都在。
他身着一件淡蓝色的骑装,昂首阔步地进了承晖殿中,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着淡黄色骑装的女孩。
一别数月,再见苍云寒时他显得更加沧桑,之前白皙的面孔已经变得有些黝黑,深邃的双眼如同墨宝石一般亮晶晶的,从他的双眸里可以看出他经历过的那些风霜雨雪。可见雁门的风刮的有多狂,阳光照射的有多烈。
而他身后的那个女孩,却完全没有他的感觉,娇嫩得像是能掐出水一般,看不出来是在雁门那种地方待过的。
以此向几人请过安之后,又特意向皇上介绍了身后那个女子的身份:“父皇,这位是叶家府上的三小姐叶霄萝。”
叶霄萝听到苍云寒介绍自己,也不含糊,立即向前一步,甜甜的嗓音十分温柔:“霄萝给皇上请安。”
这便是叶霄萝,叶皇后的脸上出现了打量之色,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在她的身上日日夜夜看着,叶家的女子就是不同凡响,落落大方,端庄温柔。
上座的人纷纷不动声色地把叶霄萝打量了一遍,然后岿然不动地盘算了一下叶家的家底,有的露出惊讶,有的也有不屑,再趁着皇上,皇后不注意开始交头接耳地讨论。
这叶家的是什么人,大家都很清楚,此时苍云寒将她带回来是什么意思?
“霄萝?数年不见,可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好好,你怎么会和寒儿一起回京呢?”皇上眼底的笑意藏不住,双眼里透着精明的光。
叶霄萝转头看向了苍云寒,他已经开口答道:“回皇上,是这样的,儿臣在驻守雁门时恰巧救下了叶三小姐,便带着她一起回京了。”
怎么会是救下?上座的妃子都面面相觑,一副不解的样子。
雁门那种地方大家都知道,气候恶劣,衣食短缺,一年里面大概会有一次大旱,农田庄稼更是颗粒无收。每逢这个时候,老百姓饿着肚子便会开始抢商铺,抢官粮,此时就是官府都没有办法镇压。
朝廷也为雁门的事情下了功夫,银两一年更比一年多地往那里拨去,可实际上派发到老百姓手中的银两更是少之又少,不知道被哪个官府给克扣了。
所以底下的老百姓一遇干旱就没办法生活,只能抢夺粮食,将雁门变成了只敢出,不敢进的地方。
此时大家一听叶霄萝出了事,都往灾民的身上想,叶皇后更是着急上火地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听着她的担心,叶霄萝连忙笑着解释:“没什么,皇后娘娘不必担心,就是臣女从衡昌回来,途径雁门的时候遇到了沙盗,随行保护的人都被杀光了,是温王恰巧路过救了臣女一命,得知臣女的身份后便提出要带我回京,还的多谢温王。”
她的解释虽然苍白不明,但是听者却觉得事情就是这样,也没有多问下去,既然回来了,那就好好的,正好也遂了叶皇后的心愿。
她说罢,便转头看向了苍云寒,见他目光深沉地看着皇上,也很快地转过了头。
“好好,寒儿有如此英勇的行为,安逸之,去拿两柄上次西域进贡的玉如意过来,朕要赏给寒儿和霄萝。”言罢,等着安逸之去了之后,又道,“也明白了那时离风一事必定不是你干的。”
听了他的话,苍云寒在心里暗暗打了一个商量,他必定不是真心这样以为的,只是因为自己救了叶霄萝才会这样说。
心里迅速地转了一下,诚恳道:“父皇,儿臣相信清者自清,那件事儿臣真的不知情。”
皇上的眼里没有多大的变化,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他今日也只是随口一提,便道:“好,朕知道。”
说话间,安逸之已经将两柄玉如意给拿了上来,恭敬地献给了苍云寒和叶霄萝。
两人分别谢过之后,便告退,出了宫门。
外面的阳光有些炙热,不过苍云寒却觉得没什么,比起雁门的阳光,这里还算温暖。
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叶霄萝,她精致描绘的眉眼里面带着浅浅的笑意,也直勾勾地盯着他,他突然想起了萧长歌,只是她不会用这样的目光看自己,甚至不屑地对自己说话。
他有些恍惚,好像有好多个月没有见到萧长歌了,不知她怎么样了……
“多谢。”叶霄萝突然正色道。
苍云寒的眼里出现了一丝玩味,在阳光的胁迫下微微眯着双眼,低声道:“谢我干什么?”
叶霄萝抬起了下巴,双眼盯着他,朗声道:“谢你没有说出我去雁门的真正原因。”
她到底不是她,只是稍稍一点神似而已,不过是他臆想出来的一点幻觉。
他颇有些失望地跳上了马背,目光直视前方,没有再看她,“本王并不知道你去雁门的真正原因,所以也没必要说,叶三小姐,等会会有人派马车来接你回府,我先走一步。”
说罢,已经甩了马鞭,快速地飞奔出去。
叶霄萝向前迈一步,傲慢不满地盯着他的身影,不屑道:“什么人?时冷时热的!”
话音刚落,身后就出现了一阵马蹄声,一个身着黑色衣裳的男子驾着马车停在她的面前,低着头,一脸恭敬道:“三小姐,请上马车。”
叶霄萝从苍云寒的背影回过头,看向了停在她身后的管家,悠悠地撇撇嘴,然后抬腿上了马车。
她知道就算现在逃跑也是没用的,虽然现在看似只有管家一个人在这里,可是暗地里一定埋伏了不少的隐卫,正是因为表面这么风平浪静,才会让她更加忌惮。
等会回了府就要挨骂了,说不定要挨罚,她是从叶府离家出走的,当时只留下了一封信在自己的房间里,收拾了包袱,将所有的首饰和银子都卷走之后便去了衡昌。
想想就觉得不快,还没玩几天呢,就身上的银子就花光了,衡昌离雁门不远,她用一根玉钗雇了一个农夫去雁门,打算投奔那里的一个亲戚。谁成想,快到雁门的时候,那个农夫突然转了性,拿出刀威胁自己把银子拿出来,她又不会武功,只能乖乖地把首饰拿给了他。
最后自己身上确实是没有银子了,一路走到了雁门城内,在酒楼里碰见了苍云寒,死乞白赖地让他请自己吃了一顿饭,又亮出了自己的身份,才让他带着自己回了京城。
坐在马车上的叶霄萝悠悠地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