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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部分

炮灰逆袭日常-第256部分

小说: 炮灰逆袭日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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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门的是歌女曼曼,她披散着头,身上穿着红『色』洋装,『露』出了一双洁白修长的腿,光着脚,小巧粉嫩的脚指头涂上了红『色』的指甲油。

    一双脚踩在地毯上格外好看。

    她站着的时候,两条腿尤其长,又白又嫩修长好看。

    就是身上的衣服,太刺目了,刺得她眼睛生疼生疼的。

    她看着看着,心里的妒恨如何能用言语来形容,真是恨不得能生食歌女曼曼的肉。

    这是她压箱底,现在穿不出去的那件衣服。好多年过去了,衣服还是跟全新的一样,而且款式也不落伍。当年男人花大价钱,为她量身定制的。

    本来蕴含着甜蜜与情意的礼物,此刻却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董云快要气死了,这一刻,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的懂事她的风度……什么都没有了,此刻她只想把这个勾引了他丈夫的小贱人给碎尸万段!

    但不行呀,这是一场拉锯战,谁先动气了,谁就输了。她忍住想把手里的包包砸到对方脸上的冲动。

    她深吸了口气,重新打起了精神。

    “我是林秋风的妻子,不是他的表姐,更不是什么借住在林家的穷酸亲戚,我们有一个女儿,而我是一名记者。”董云开门见山地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真不是他表姐?那个女孩也不是他……”曼曼一张脸全白了。

    “我是他的妻子,我的女儿就是他的女儿。对了,你身上的衣服,以前是我的,这裙摆上还绣着我的名字呢,董云。”说完,董云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以前无疑是个漂亮的女人,可再漂亮的女人也需要优渥的生活与年轻的心态才能维持好容貌,她无疑是没有的,她为生活所累,再漂亮的脸蛋也要打些折扣。

    这人哪,都需要一个对比。不跟年轻的小姑娘比,你就不知道自己的弱势在哪里。

    但也不是没有优势,她经历的事多了,这个时候很能沉得住气。

    有些事情只要点到即止,不必说得太详尽。

    林秋风这段时间很是风光,也干了胆大包天的事。

    因为怜惜身世坎坷沦落风尘的歌女,拿走了董云一直没舍得穿的新衣服,转手赠给对方表示爱怜。

    年轻的时候,董云苗条艳丽,人到中年有点儿发福了,漂亮的裙子穿不上了,压在了箱底,那裙子不论是做工还是款式,到现在都不落伍。

    林秋风又把自己刚刚领到的热腾腾的稿费,给了歌女一半。

    所以才特别舍不得自己口袋里的银元。

    女儿上学要交钱,他没给,心里其实还是有点不舒服的。

    他的心里头也是有那么点廉耻感的。当然,他的这个廉耻感不是因为他背叛了跟妻子的婚姻,当年他能停妻再娶妻,现在也可以。他的羞耻感来自于身为一个尽职的好父亲,因为私人原因,不能满足女儿最基本的需求,让女儿在老师面前难堪。

    但他不觉得自己哪里错了。他已经快三个月没碰女人了。虽然说在外头可以找到发泄的,但他没有钱。

    现在他有钱了,有名声了却是瞧不上董云了。

    相比她的无趣,曼曼就好多了,小姑娘声音软绵绵的,嫩的能掐出水来,十七八岁的年纪,鲜活水灵,像一朵花一样。

    她的善解人意识大体,还有不争不抢的淡泊心态,也让对她愈发痴『迷』。

    再说了,这一年多以来,董云一直嫌东嫌西,觉得他没本事没能耐,他早就受够了。

    他觉得自己移情别恋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想把自己的钱花在另外一个既能取悦他,又崇拜他,给他以极大的自豪感的年轻女孩身上,又有什么错?

    他看歌女曼曼越是满意越是心动,对董云就于是不耐烦越是厌恶。

    所以说啊,这男人要是想移情别恋,他能找出一千一万个理由来证明是你的不好。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甩掉这个老婆娘,然后流连花丛,他以后不娶妻了,一个人才好呢。

    唐柠见过那个歌女曼曼,直觉这个女孩不简单,绝对不是林秋风跟董云夫妻俩想象中的那种柔弱的女孩子。

    他们这回可以说是踢到铁板了啊……饶是你钢皮铁骨,在铁板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

    歌女曼曼信任林秋风,但不代表她什么都没有察觉,女人在这方面的洞察力绝对称得上惊人,她是愿意给予林秋风信任,觉得两人一见钟情,两人是天赐的良缘,以后也会携手到老,万万不曾想过那么重要的事,男人竟然会隐瞒她。

    “我打算把这份工作辞了,你的妻子不能是个歌女。”曼曼低着头,掩去眼里的情绪。

    林秋风手里正捧着一束花,他的笑容收敛了一点,“我喜欢听你唱歌,我说过我不在意你的出身。”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娶我?我可不想没名没分地跟着你。”曼曼坐在了镜子前给自己带耳钉。

    “我一定会娶你的,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林秋风脸僵了一下说。

    曼曼开始描眉,“那我搬去和你一起住吧,你表姐毕竟不是你的妻子,给你洗贴身衣物不大好。”

    “我家太小了,等明年我买了房子,再说。”林秋风脸上的笑容没了。

    “既然如此,你滚吧,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曼曼冷着一张脸说。

    估计林秋风一时间还没有适应歌女曼曼的翻脸无情,呐呐地说道,“你说什么?你让我滚!”

    “我说让你滚,以后我们都不要再见了。”曼曼淡淡地说道,“你不想我叫打手的话,就赶紧走走走……”

    林秋风黑着一张脸,“走就走,你可不要后悔。我要是回来找你,我就是乌龟王八蛋。”

    曼曼翻了一个大白眼,坐在椅子上,拿起口红涂嘴唇。

    林秋风整了整衣领,重重哼了走了两步,停住了脚步,拿出了手表朝曼曼砸去,“你的手表。”

    曼曼伸出手稳稳地接住了手表,淡漠地看安旭臣,林秋风冷哼了一声,非常傲气地转身走了,不过走得很慢。

    估计是在等曼曼叫住自己,只是没等到曼曼出声,只能抬头挺胸快步就走了。

    “我真的走了,走了,就不回来了,你不会后悔吗?”林秋风回头,盯着曼曼。

    曼曼握着梳子,“我就问你,你让不让我搬过去跟你一起住。”

    “我们还没到那个地步呢!”

    言下之意,就是她不够矜持,太过放『荡』,不是个好女人。

    曼曼狠狠地咬了咬下唇,“她真的是你的表姐?”

    “是是是,我说了多少遍,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林秋风一看有戏,脸上又有了笑意。

    “谁家表姐给表弟洗内裤,滚吧。”曼曼拍了桌子,气得身体都抖了。

    “走就走,我说了她是我表姐,就是我表姐,你怎么就不能信我呢!”林秋风恼羞成怒,甩手走了。

    他出门的时候还把门重重一带,发出很大的声音。

    歌女曼曼眼眶一酸,扑簌簌掉眼泪。

    一出百乐门,林秋风就看见杵在一边的董云,今天她不像平日穿得那么讲究,而是随便穿了套衣服,看样子是匆匆忙忙过来的。

    林秋风吓得手上的东西顿时哗啦啦掉了一地,花束里的小盒子骨碌碌滚了出来,他也没心思捡了,吓得说话都不完整了,“你,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报社上班吗?”

    董云把地上的小盒子捡了起来,打开了是一枚金戒指,这么多年了,他可想过给她买个礼物,给她一点钱花,却把这些给了一个歌女。

    她瞠目结舌地看着盒子里的戒指,竟然都忘记说话了。

    “你背着我找别说女人!你真混蛋!我要杀了你。”董云快要气死了。

    这么多年的生活,她改变了很多,就比如现在的她很会骂人,她生气以后,骂人的话就源源不断地从她嘴里涌了出来,单单骂人还不算,她还扯住了林秋风的衣领,直直地往林秋风的脸上打招呼!

    “你别胡闹了,你丢人不丢人啊!亏你以前还是书香门第出来的。”林秋风拽了拽董云的头发。

    女人打架,最喜欢用的就是抓人脸,踹人的下三路,而女人如果被抓住了头发,一般也就没有抵抗之力了。

    “我是来这里找人的,他喝醉了酒,跑进了这里,你不要胡思『乱』想,我哪里敢背着你『乱』来。”林秋风开始软着声音哄人。

    又在撒谎。这些模样很眼熟。

    很多年前,她和林秋风相爱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哄骗那个女人为他卖力气的!

    后来,那个可怜的女人受不住这个刺激,逃跑了,今天……今天竟然又报应到她身上了!炮灰逆袭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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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4章 女人之觉醒10

    (全本小说网,HTTPS://。)

    她心头冒火,这火气堵得她面『色』难看,喉头跟卡了什么东西似的。全本小说网,HTTPS://。m;董云胸脯剧烈起伏了几下,“我要和你说的那个人,当面对峙。”

    她其实已经差不多心死了,出现了一个小妖精,她本来是不急不躁,这把岁数了,还能叫个小妖精给弄『乱』了阵脚?

    在她看来,他们就是小打小闹,小妖精嘛,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儿,勾引男人的招儿多了去了,这热情早晚会褪去,林秋风这人好面儿,他才不会愿意自己的妻子是个百乐门唱歌的,说出去,那真是丢死个人了。

    但知道归知道,一看他那样儿就来气。

    后来看见了歌女曼曼身上的衣服,她真的险些背过气去,他拿她的衣服送给别的女人,还是个歌女!

    还有这个这束花,这枚戒指,一看就是女人挑的,他要是实话实说了,她可能还没这么绝望,可他……

    “你这样,我还要不要面子啊!你不嫌丢人,我先丢人,人家会以为我怕妻子,连个女人都管不住,这男人在家要是不能做主,出门是会让人笑话的,你难道这样不懂?你这样太不懂事了。”

    这本就是杜撰出来的人,他要上哪里找呢。

    林秋风把花一扔,“走走走,我们回家去,我保证我以后不和他们来往。”

    “你别骗我了,你是来找女人的吧,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要骗我,你对得起我吗?对得起我们的孩子吗?”董云捂着犯疼的胸口,发出声嘶力竭的质问。

    望着董云漆黑的眼睛,林秋风心里有了那么一点心虚。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他干脆藏开天窗说亮话,一次『性』把话说完。

    “这一年半以来,你把我当过男人吗?你让我洗衣服,你的衣服,女儿的衣服,我的衣服,你还要我做饭,扫地,我是斯文人就不和你计较了,但是和你,我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林秋风索『性』破罐子破摔。

    他觉得自己学富五车,可以称得上满腹经纶,便是孔孟再世也不过如此,就是被琐事耽误了,不然,不然他早就出门了。

    这些天,他别提过得多快活了。

    他每每出门参加交流会,他都是被追捧的那个,人人都邀请他上座,让他来点评习作,而他随意说两句便能引来无数赞扬,俨然成为这个小圈子标杆。

    他功成名就了,现在这个小圈子也看不上了,里面甚至还有『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他以后可是要成为大作家的男人,怎么能整日和这些人混在一起呢!太没前途了。

    他功成名就了,黄脸婆当然也看不上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呢。

    “你对我颐指气使也就算了,还整天骂我说我,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个合格的妻子,我和你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林秋风冷着脸说。

    也不知他这张嘴是怎么长的,总是能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错误都推到别人身上去。

    一字字一句句,皆是控诉与埋怨。每个字她都认识,可融合成句子到了耳朵里,她却听不懂了。

    她早就该看透了,他从来都不是她想象中那样真诚的人啊。他欺软怕硬,见利忘义,毫无原则……

    董云捂住脸,她的眼眶干涩酸痛,想要流泪,却根本哭不出来。

    她的脸呈现出一种灰败的颜『色』,不过很快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

    她沉默地盯着他七八秒,心里的熊熊烈火在燃烧。

    “我们离婚吧。纠缠不休只会讨人嫌。”说这话的时候,他是脸上是终于解脱了的欢欣。

    董云『性』子高傲,这么多年以来,从未在林秋风这里受过这般委屈,登时就气恼地红了脸,“你混蛋,我为你,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你现在却要踹了我,我告诉你,没这么容易!”

    林秋风很聪明,如意算盘打得妙啊,可董云也不是傻子啊。

    当她开始咬人的时候,那掉得可不仅仅是一块皮肉。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算是明白了,这男人要是变了心,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这些年她吃了这么多的苦,他有钱了,有名气了,就不要她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这些年过去了,她早就不是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可怜了。

    她以前长得那么好看,刚入报社的时候就被当时的老主编盯上了,后来又被小混混头子看上了,可最后谁得逞了?

    林秋风还以为她是当初那个一束花一首情诗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就能被骗去睡的女人?

    好吧,她是栽在了姜东身上,可姜东还没占着她的便宜呢!

    现在姜东跑了,他还想不负责任,一走来之,那她怎么办?

    灰溜溜地跑回娘家,爹爹死了,哥哥一直不待见她,当年嫂子的孩子就是因为她没掉的,她回去以后肯定不受欢迎,当年因为口舌之争,扑上去推了嫂子一把。

    然后,嫂子就从二楼楼梯口摔了下去,鲜血在她身下炸开,女人发出了痛苦而又悲凉的哀嚎。

    哥哥知道以后,快要疯了!

    他吼叫着让佣人备车,从始至终没有再看她一眼,直到确认孩子真的没了,他回了头,看了一眼缩在父母身后的她。

    那个眼神,让她从脚底板升起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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