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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重生反派女boss-第124部分

小说: 重生反派女boss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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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怎么可能电信部门查不出来?

    “我一直跟水仙在一起,不信你问她,老于,是出什么事了吗?”朱德熙从于明朗的脸色当中,猜到了些许端倪。

    于明朗就像是一把巨大的保护伞,拥有超强的能力以及精明的大脑,能够控制一切战局,但是此刻的于明朗,却表现是丢了城池节节败退的败者,这种焦虑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

    “水仙?”于明朗之前跟朱叨叨互怼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水仙。

    那时候的水仙,被汤大业叫过去谈话了,汤大业还是没有想好要不要告诉她,只是让她暂时在朱家寄宿几天。

    “我当初是和她在一起的,灯箱掉下来的时候,熙哥推开了我们,之后小倩打过来,熙哥一共就说了三句话,真的没说别的,熙哥也没有往外打。”

    于明朗的推断被掀翻,事情,跟他想的不一样?

    如果不是朱叨叨嘴欠,那是谁打给了他的倩宝,误导她,他是因为她受伤的?

    于明朗边思考边往外走,走了两步,又折回来,对着朱叨叨没有受伤的肩比了下。

    “谢谢你救了我家小美,大恩不言谢。”

    朱叨叨做了个跟于明朗差不多的动作,“说什么呢,都是兄弟。”

    于明朗走后,水仙问朱叨叨。

    “熙哥,他跟小倩没事儿吧?算了,我打电话问问小倩,看看怎么回事。”

    小倩的手机已经还给了于明朗了,电话通了没人接。

    看着不安的水仙,朱叨叨劝道。

    “你不要多想,老于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他在我们队里口碑两极端,新队员都恨的戳他小人恨不得搞死他,可是老队员都希望能够跟他出去。”

    “为什么?”

    “因为于明朗是one,有他在就代表着一定会成功,他到目前为止的失手率是多少你知道吗?”

    “多少?”

    “零,首长们只要看到他在,心就一定是踏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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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一章都是朋友(感谢轩辕御谶和氏璧+更)

    甲类部队中的甲类,当着无愧的兵王,虽然偶尔看不惯于明朗那副天老大他老二,不,他比天还老大的德行,但对他的能力真心佩服。

    “可是我觉得小倩才是我看过最厉害的人,她身上有种我说不出的感觉,我也见过很多厉害的大人物,但是怎么说呢,没有一个,跟她一样,她好像把世间的一切都看透了。。。”

    “两个聪明人在一起,能有什么问题呢,不会有问题的。”朱叨叨安慰水仙的时候,心里却不是十分肯定。

    他从没看过于明朗有过那样的眼神,这样的不自信,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

    “我爸倒是跟我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

    “王见王,死棋。。。”

    门铃声再次响起,朱叨叨以为是于明朗又回来了,一开门,汤大业站在门口。

    水仙满脸惊讶。

    “爸,你不是应该已经在飞机上了吗?”

    他说他有重要的事呢。

    “我思来想去,觉得小陈儿说的是正确的。”

    “什么?小倩跟你说什么了?”

    “有些事,不能以爱的名义去做隐瞒,你有知道真相的权利,水仙,跟爸爸一起坐下一趟的航班。”

    “去哪里?”

    “去陪爸爸做手术,你不要着急,这是个风险不大的手术,你在手术室外,我更有信心对抗病魔。”

    小倩说的是正确的,信念的力量是强大的,在感性面前,理智偶尔让一次路,没什么不好的,汤大业不想让自己的这次,变成跟女儿的诀别,万一手术失败了,他希望孩子还能多看他一眼。

    可是带他想明白的小倩此时,却陷入了她给别人出招有效,自己遇到无解的难题。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在难过的时候,可以喝点酒,哪怕什么也不说,郑旭在陪了小倩喝了快2个小时的牛奶后,悲哀的发现,他现在已经被小倩强行划分到朋友区了。

    而小倩喝了一瓶啤酒2杯牛奶后,也想明白了一件事儿。

    郑旭说的对,她现在就像是减肥的人自己骗自己。

    人在面对美食的时候,会找出各种不吃的理由,但是最后那双万恶的手,一定是会伸向食物,虽然减肥不吃等借口已经是垂死挣扎心照不宣,但如果如果不这么做,贪婪的小心脏就会觉得内疚。

    加了个欲迎还拒的过渡期,最后再顺理成章的霸占,就成了心安理得。

    这是人性,小倩承认了自己也是个人,也有人的缺点,但她还是没想出来,怎样做才能完美解决她和于明朗的问题。

    绝顶聪明的人,偶尔有一次这样的小纠结,竟也是可爱,郑旭看小倩纠结,他特别爽,这是源自买不起猪肉看人吃肉嫉妒的心理。

    活该,让这对痴男怨女在自己面前炫耀恩爱,有恩爱就得有吵架的时候,反正他认定了小倩最后还会回到于明朗那里。

    郑旭的话还是给小倩的内心造成影响了,她的心里泛起层层的涟漪,如果她不知道于明朗是她前世的恩人,如果没有那个电话,如果此时不是处在她生理期将至的烦躁期,她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做。

    这是个迷。

    车开到市区的时候,小倩突然瞥到一个身影。

    “郑旭,停下车。”

    “有事?”

    “看到我室友了,你在这里等我下。”

    小倩看到一个背影,很像石头玉,背着个小挎包,正准备进歌厅。

    “石头玉!”小倩喊了一嗓子。

    那人转过身,真的是好久不见的石玉。

    “倩总!”石玉看到小倩特别开心,直接就扑过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石玉的家不是这个城市的,小倩看到她有点意外。

    “我过来看一个朋友,还想着明天要找你玩呢,想不到遇到了。”能够在异地看到朋友,真是惊喜。

    小倩看到她眼圈发黑,精神萎靡,人也瘦了一大圈。

    “你怎么了,看着这么没精神。”

    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学期,这些事儿都能看出来。

    “我失恋了。。。”石玉一提这事儿,鼻子就发酸。

    “你什么时候恋的,不是一直单相思吗?”

    “倩总,我心里好难过,你能不能陪我聊聊?”

    郑旭在小倩身后按了两下喇叭,小倩转头对他说。

    “我先不回去了,遇到我同学了。”

    “要玩?”郑旭看了眼她身后的歌厅。

    小倩看石头玉,“你约了人?”

    “嗯,是的,你可以一起过来,我们刚好也能聊聊。”石玉现在都要活不下去了,倩总就像是个救世主。

    小倩不喜欢跟陌生人在一起玩,不过看石头玉这状态,也不放心她一个人,于是扭头对郑旭说。

    “可以在2个小时后,过来接我吗?石头玉,你们订的几号房?”

    “13号。”

    郑旭摊手,“我成你司机了。”

    “都是朋友嘛。”小倩眨眨眼。

    郑旭扬长而去,留给小倩一串尾气。

    “他是谁啊?怎么不是你家醋王接你?”石头玉问小倩。

    “他是我的好朋友。”小倩刻意回避于明朗相关的话题。

    “石头玉,你一个人跑到外地来了?你要见的,是什么朋友?你是不是胆肥见网友了?”

    “不是啊,这是我发小啊,我俩从小玩到大,关系特别好,我失恋了。。。所以想跟她聊聊,刚好我爸也来这边办事儿,我顺便就跟过来了。”

    “什么发小?怎么跟你不在一个城市?男的女的?”小倩对地主家的傻闺女的交友眼光,总有那么点不相信。

    这孩子跟友谊饥渴症似得,总是想交很多朋友,很容易被人卖了。

    “女的,跟我一样大嘛,你放心,这个朋友跟之前那些不一样,她特别好!我俩小时候就在前后院住着,我和我妈都没被接回去,她总帮我打跑欺负我的小孩,我俩一根糖葫芦都分着吃,你一定会喜欢小璇子的!”

    “没被接回去?”

    “我爸在我小时候跟我妈是分开住的嘛,他那时候还是国营药厂的厂长,然后我妈在县城带着我,那时候大家都住一个大院子,小璇子跟我一个院的,我俩在一起玩,感情特别好,后来我爸给我接回去了,我也经常联系她,可是到外地上学,再也没遇到对我那么好的朋友了——倩总,直到遇到你们。”

    “她对你做过特别的事吗?”小倩一直在猜石头玉为什么对友情是如此的渴望,难道跟这个小璇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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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二章女人之间(月票550+更)

    “我和小璇子从小就特别好,她为了帮我还摔了一跤,我俩去爬县城唯一的二层楼外面的那个铁梯子,快下来的时候我掉下来了,她就在我下面帮我挡了下,脚都崴了。”

    小倩点头,爬梯子这种脑残的事儿的确像是石头玉会做的。

    俩人聊天之间到了13号房,小倩抬头看了眼,13,魔鬼数字,歌厅也是刚开没多久的,大概是为了弄个噱头,这间的门上还有魔鬼的浮雕,蛮个性的。

    “小璇子!”

    “小玉!”

    石头玉跟她好久没见的朋友抱一起,小倩趁机打量她的朋友。

    个子很矮,跟石头玉在一起矮了一头,长的中等,身上的衣服看起来面料一般,但是款式还挺时尚的,脸上还画着妆,长长的假睫毛把眼睛衬托的很大,一个照面,小倩就推断出小玉的发小家境应该一般,但很虚荣,她手上带的戒指是一颗高仿钻戒,脚上穿的靴子也是模仿某品牌冬季款。

    这个年代,女生对待物质和品牌的追求还没有十几年后那么疯狂,能够有这样的观念的,一定是有点小虚荣的女孩,不过女孩子有点小虚荣,也不算多奇怪。

    石玉见到朋友很激动,拉着她给小倩介绍,小倩正面看到小璇子第一眼就确定了。

    这个人,跟于明朗某些地方很像,又不一样,跟小倩,却有异曲同工之处。

    刚说要分开,却又会在不经意间想到他,哪怕是看到一个陌生人,也会往他身上联想。

    “陈小倩。”小倩伸出手。

    “曾小璇。”小璇子犹豫了下,还是伸出手跟小倩的手碰了下,马上缩回来。

    这个动作很细微,石头玉没看到,小倩却勾起嘴角。

    跟她想的一样。

    这个小璇子,拥有洁癖,她身上的衣服虽然都是高仿,但是整洁的有些过分了,她的手指有些破皮,跟小倩的有点像,一定是洗手特别仔细的那种。

    之所以说,小璇子跟小倩和于明朗都有相似的地方,是因为小倩的洗手强迫症,跟洁癖都属于强迫症的一种,但是得病原因却不太一样,可能是受刺激,也可能是小时候家教比较严格。

    而之所以说跟于明朗也有相似的地方,是因为于明朗的洁癖在心理,心理洁癖比生理洁癖还可怕,他爱的时候就是使劲的爱,恨的时候也是彻头彻尾,他要是爱就能把心掏出来,他要是恨了,多看一眼都恶心。

    所以这人能守着一个感情的信念等那么多年,他此生在遇到小倩前不去交女朋友绝不是没时间,而是他觉得那些女的都配不上他,倾向于完美主义的男人。

    可是现在,她做了这样的事情,那个完美主义的男人,应该不会再爱她了,说不定,已经恨上了。

    心脏的刺痛连通着即将要来大姨妈的小腹,感觉整个人都抽痛。

    “哎呀,我要去洗手间,憋了一路了,小璇子,你等我回来啊!”石头玉打断了小倩的沉思,小倩不想跟有洁癖的人待在一起,跟着石头玉一起去了。

    这个时间刚营业,大部分包间都是空着的,石头玉打开厕所,发出不满的抗议。

    “这谁啊,上厕所不冲,太恶心人了!”

    小倩在外面边洗手边说道,“你朋友。”

    “喂,你别给我发小抹黑啊!她可爱干净了,她屋子收拾的都吓人,一尘不染的,怎么可能上厕所不冲!”

    “如果你跟一群人出去玩,有人不冲厕所,一定是最干净的那个,请不要跟心理医生争辩这个。”

    石头玉冲完厕所出来跟小倩一起洗手,“为什么?”

    “她觉得厕所的那个按钮很脏,脏到她不愿意碰,虽然我作为一个医生应该保持言论客观,但我个人的观点认为,大部分的洁癖患者,都很自私。如果你跟她合租,你就会发现,她只收拾自己的那部分,公用的垃圾桶就算是溢出来,她也不会收拾,因为脏。”

    自己觉得干净就好,却不管别人怎样,这种人其实还很常见的,有的人上电梯都要用脚按,这世界除了她自己,所有人都脏。

    爱干净的人跟洁癖是两种概念,爱干净的人会把她身边所有人都弄干净了,比如看到床单脏了,会主动替洗,而极端洁癖的人都比较自我。

    小倩猜,小玉的那个发小,在跟自己握手后,一定会用湿纸巾擦手。

    “石头玉。”

    “嗯?”

    “你很喜欢你这个朋友?”

    “当然,我们一起长大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倩咽下她要说的话,她想说,这个朋友对你,跟你对她,肯定是不一样的心,但看石头玉那么开心,小倩不说了。

    “其实你这是什么呢?属于适应不良症,小时候有过很好的友谊,换了环境后,你找不到可以代替她的人,你开始不断的寻找新朋友,说白了,就是你心里的小孩还没长大,如果我早几年遇到你,一定能给你纠正过来——但现在,好像也不晚。”

    小倩说完,拍拍石头玉,示意她进包房。

    正如小倩所料,小玉的朋友明显比小玉心思要重,说话少,更多时候是地主家的傻闺女激动的回忆小时候的美好,这个朋友对她太重要了。

    小倩拿着话筒,想着于明朗的样子,唱了一首歌。

    抱紧我,歌词旋律很好听,可是小倩唱的很破碎,身后那对好友还在不断的回忆童年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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