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诺弯刀-第4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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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点头。
沈先生说:“心心,他还会回来见你的。相信我。搭档了这么久,从精神上说,你们早已是彼此的一部分。你们是不可分离的。”
“但他不会再回到从前的生活中去了,”沈先生说,“即使他还会回来看看你。”
我说:“没关系。”
我说:“我会去追随他的。”
第九百七十二章 铃兰花开(下)
(一)
虽说繁花各自开落有时,但也常有例外的情况。
就比如现在,铃兰花已谢了整整一个月了,在一个黑森森的密林深处,却还有一朵兀自在开放,散发着馨香。
人有时也会这样。
在某个静寂的地方,在人间的一个暗角,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人,人们以为他“活过时了”,不理睬他。可他却出人意料地走了出来,光彩夺目,宛若花开。
中村贤一就是一个这样的作家。
中村从小就喜欢写作,但他出身贫寒,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家里人不同意他去学风花雪月的文学专业。迫于生计考虑,他选择了汽车制造与销售、工商管理这样的专业,并且考取了政府的公派留学生,来到中国学习汉语。
学业完成后,他签约进入了三菱重工、本田这样的大型重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多年来一直在中国市场摸爬滚打,最后和高雄的公司也发生了业务往来。
多年来,我们一直都是在商业领域合作。但我一直都还坚持着笔耕,这一点让他非常羡慕。
我时常鼓励他动笔写点什么,并向spe的经济类书刊编辑们推荐了他。
于是,他就零零星星地把在中国工作的见闻感受,写了一个专栏,后来汇集起来,出了一本书,市场销量不错,读者口碑也很好。
出版社继续向他约稿,他也就陆续写了一些旅居在外的杂感文集,有的是用日文出版,向日本读者介绍他打过交道的中国企业内部的情况,有的是用中文出版,向中国读者介绍在日本著名企业工作的情况。因为这一系列文章视角独特,文笔清新幽默,出版后很受好评。中村也在写作界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
我因为处理高雄善后的事情而现金吃紧,重新签约卖身给老东家spe当签约作家后,中村也受到我重返文坛的强烈影响,决定辞去他在跨国企业的销售工作。现在他已经积攒了一笔家财,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可以专注于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
于是,他也紧随我之后,和spe正式签约了。
回到spe之后未久,逸晨先生就渐渐淡出红尘,乃至出家清修了。我失去了搭档,形单影只。
spe给我更换了若干位搭档,合作都不太愉快。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和我谈话,问我要不要试试和中村贤一搭档。不管怎么说,我们是读书时代就认识的老朋友,在商场活动中也多有合作,彼此非常熟悉,私人关系也非常不错。
我们都对这个提议感到吃惊。我从没想过要和中村合作写书。
但是中村建议我不妨一试。他真诚地说,我可以信任他,可以向他敞开内心。他可能不如逸晨先生那样有才华,但他会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
就这样,我们就成了合作者。
应该说,中村一直都非常努力,进步也非常迅速。
两年前,他从翻译入手,开始涉足小说领域,已经有了3本自己的中短篇小说集,正在尝试写一本中日古代交往历史题材的长篇小说。他的小说也陆续获得了一些日本国内的文学奖项,并且多次登上书店的畅销排行榜。
中村自己也觉得很感慨,想不到已经人到中年了,竟然还有勇气开始涉足一个完全崭新的领域,并且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他总是把这一点归功于我的影响和鼓励。但这未免太谬赞我了。这完全是他自己勤奋追求的结果。
他身为一个文字工作者,如今所得到的一切,都是实至名归的。
他的文字经历,形象地体现了一句古老的俗语:“贪心不可常常有,恒心不可一时无。”
(二)
来到度假营地后,中村就一直很愿意听我叙述当年和逸晨先生在这里发生过的故事。
他让我带他逐一去参观当年我和逸晨游览过的地方。
他一直以逸晨先生为自己的偶像,希望有朝一日能达到逸晨先生有过的那种境界,与我的合作,也能达到精神上的合而为一,做到完全的心有灵犀。
他这样诚心诚意地向往着这个目标,矢志不渝,让我深深地感动。
一念精诚,是最能令金石为开的。
我逐渐放弃了逸晨离开后的那种封闭心态,开始真诚地接纳中村,为新的灵魂同路人。
中村看完了《太平》的分镜头脚本,又读完了我正在连载中的《吉诺弯刀》,他对我说:“心心,这可真是一个悲伤到骨髓里的故事。”
他说:“你能写个番外篇吗?给整个故事,一个亮色一点的温暖结局。”
我说:“我说过不会写番外篇的。”
他说:“不是所有的世间人都能保持对人生真相的清醒。你写得这样清醒,很多人会没有勇气去面对,虽然他们在现实中也无法逃避。”
中村说:“大众都是怯懦的,即使是在启蒙的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地安慰和牵引。”
他说:“给他们一个暖和一点的结局吧。让他们看到,为了改变命运,人们所做的努力,是不会白费的。”
“让男女主人公洞悉真相后,能够顺天应道,求仁得仁。从文以载道的角度来说,让人们看到努力的回报,也是写作者的社会责任。”他锲而不舍地劝说。
我说:“我未必写得好那样的结局。我不擅长写世间的大团圆结局。”
他说:“算是一个对世间美好的祝愿好了。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圆成智慧,最终得到毕竟安乐。”
他的话打动我了。
于是,就有了番外篇《女伯爵》。
中村,绝对是那一种能够让人感觉到平和的温暖的人。
也许,因为他自己经历过各种艰辛,所以,就更能理解别人生命中遇到的艰辛吧。
(三)
看着森林里那枝晚开的铃兰花,我对中村说:“那朵花,就好像是你。”
他笑着说:“哪有像花朵的中年大叔啊。”
我说:“虽然出现晚,虽然开放晚,但却因此而更深地印刻在人的心里,清香久久萦绕,挥之不去。”
他说:“作为一个从小在林区长大的人,我想要善意地提醒你,铃兰花其实不是很香的,全株无毛,而且全株有毒。”
我看着他。我说:“太谦虚了。”
他说:“而且花期很短。我说真的,一点儿也没有骗你。”
中村君就是这样一个非常实在的人。
第九百七十三章 尸骨场
(一)
和梁氏父子一起在这里度假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平静和愉悦的时光之一。
而这段时光的一个小**,就是那天我们一起去参观“尸骨场”。
自从梁欣到来之后,每天早晨,我都是在他们父子俩劈柴的声响中醒来的。
比我醒来更早的,是林间的山雀。我穿着睡袍出来的时候,总是看到已有十多只山雀老早就聚集在我们木屋前,在等着梁生父子劈柴了。
当这父子俩抡动斧头的时候,山雀们就明显地兴奋了起来,在树枝上来回地蹦跳着,发出激动的声音。
原来山雀们把这斧头的声音当成是开饭的铃声了。它们徘徊在附近,一面叽叽喳喳地评论着父子俩的手艺,一面急不可耐地等着聚餐的开始。
当斧头劈开木头的内部时,山雀们就从高高的树枝上飞了下来,围上白色的餐巾,在我们小屋门前的树桩上落了座。
对它们来说,每一片死树皮都是装满了虫卵、幼虫和虫茧的宝库;在它们眼里,每一条树心的蚁道,都装满了“牛奶和蜜糖”。
梁氏父子把劈好的木柴搬到一旁码放起来之后,山雀们便成群结队地冲过去,在柴堆上群啄乱点,大快朵颐。
看着它们这么欢快地享用美味的早餐,我的心情也忍不住明亮起来了,杯子里的挂耳咖啡,也显得格外的香醇。
逸晨先生告诉我说,今天早上,他们父子劈开的那段枯枝,原本是属于一棵牧豆树的。
牧豆树是当地人最喜欢的燃料。它是燃料中最为馥郁清香的品种。
经历过数百次霜冻和雨水的洗礼,又在太阳下经历上千次的烘烤,这些古老的树无不饱经风霜,木质变得松脆,最适合森林中的宿营者随手取用生火。
有了牧豆树的慷慨奉献,野营者随时都可伴着霭霭暮色,燃起缕缕青烟,谱写一曲茶壶之歌;可以烤块面包,把一锅蘑菇煮成诱人的白色,而火的余温还可以温暖人和猎犬的小腿。
逸晨先生说:“梁欣,你要记住,没有万物的支持与成就,我们可是什么好日子也过不上啊。”
他对儿子说:“上帝既赋予又剥夺,但并不只有他可以这么做。我们人类也可以。当我们某位久远年代的祖先发明了铲子,用来种树,他就是赋予者;如果他发明了斧子来砍树,那就成了剥夺者。任何一个生活在土地的人,无论他自知与否,都已经拥有了创造和毁灭作物的神圣职能。在创造和毁灭之间,每个人都应该善加抉择。”
(二)
年轻人毕竟是喜欢冒险的。在营地周围游逛了几天,梁欣觉得不够刺激,他提出想要去更远一点的野外探索一下,到那些平时游客人迹少至的地方去看更为原始的风光。
卡佳马上表示说,他知道有一个这样的地方,外地的游客一般都不会去,但是风景很漂亮。
游客不喜欢去这个地方,一方面因为它比较偏僻,但更重要的是,它有个非常不吉利的名字,叫做“尸骨场”。很多游客一看地图上的这个名字,就立刻产生各种鬼气森森的不良联想,断然把它排斥在活动范围之外了。
卡佳说,因为那里比较远,我们只能骑马去。
为了让我们能够尽兴,沈先生便热心地到镇上去张罗着租马。
我们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马帮,在卡佳和一个当地导游的带领下,出发前往这个神秘的地方。
从导游的介绍中,我们得知,所谓“尸骨场”是一片美丽的草地,眼下的这个季节,呈拱形的风信子,正成群在此处盛开。
这片草地位于林地深处的一个峡湾上方。海拔位置比较高。
冬天的时候,因为这个海拔的积雪太深,就算是骑马也无法登临这个高度,从峡谷底部攀爬上来的唯一阶梯小径,也结满了冰雪,变得无比溜滑,无法通行,所以,有史以来,还从来没有人看到过这里冬天的风景是什么样子的。这里的冬天,应该还保留着史前时代的原始面貌。
我们在林中骑马穿行了将近4个小时之后,终于进入了这个神秘的地方,转过一个小弯,我们都觉得眼前一亮!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大片无边无际的风信子花海,花海之磅礴壮观,立刻让我们的心瞬间停止了跳动。天哪!这里真是太美了!
逸晨先生和沈先生都像被勾了魂似的,身不由己地端起了相机,远景近景,跑上跑下,好一顿忙活,拍了不计其数的照片。
在我们人类出现在地球之前,地球本来就是这样壮美的吧。
看我们陶醉得差不多了,导游才出声提醒让我们注意脚下。
我们这才从花海带来的心灵震撼中清醒了过来,惊讶地发现脚下厚厚的草毯中,散布着很多或苍白或枯黄的牛头骨和牛脊椎骨,一个不小心,马蹄就会踩到一堆,发出一阵脆裂粉碎的声响。
那些空荡荡的眼窝和白森森的骨架沉默地在大片花朵之下环绕在我们四周,还真是让人看了心里发毛。
原来,这个地方就是因此而被命名为“尸骨场”啊!果然同时也是尸骨的海洋!
我问当地导游,为什么这里会有这许多的牛尸骨呢?
导游说,这个答案,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
卡佳也说,这些牛的尸骨存在于这里已经很久了。早在当地人来到这个区域活动之前,它们就已经存在了。他指着脚下的骸骨说,你们看,有些骨头都已经风化粉碎,有的则已经变成石头质地的了。
导游说,也许,这是前一波生活在这里的人类放牧的牛群,也可能是一群野生的牛群,它们应该是因为冬天大雪封山,无法找到食物,也无法抵御刺骨的严寒而死亡的。
但至于它们为何会来到海拔这么高的地方,会被困于这样一个明显的危险死地,那就已经是千古不解之谜了。
现在谁也无法得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虽然站在这一堆一堆的骸骨之中让人感觉很不是滋味,但梁欣和我还是能够克服内心的别扭,倾心于这个地方的无敌美景。
沈先生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年轻人就是这样。他们总是倾向于喜欢那些不复存在了的事物。”
他说:“至于我,到了我这个年龄,以后还是要少来这种地方。”
他用马鞭指着地下的这些白骨,说:“这个太容易让我想到,不久之后,我也会是这副模样。”
逸晨先生笑着说:“那你可是无所逃于天地间了。”
沈先生说:“怎么讲?”
逸晨先生说:“我们星球上生活过那么多的生物,哪一寸大地没有遍布过无数代生命的尸骸?哪一块土地,不是无始以来的尸骨场?就连我们的营地,也同样是啊。”
沈先生瞪眼看了他一会儿,竖起一个大拇指,说:“你行!你太行了!”
我听了,就跟着说:“我们每个人也都有无数次的生命啊,脚下的哪一寸大地,没有无数次地抛洒过我们过去生的骸骨呢?”
沈先生转过头,眼睛睁得更大地瞪着我,又竖起了一个大拇指,说:“亲爱的薇拉,你也行!你更行!”
第九百七十四章 自然之作(1)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