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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杀明-第1部分

小说: 锦衣杀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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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杀明》
作者:拉丁海十三郎
锦衣杀明锦衣杀明正文/
引子:又一个被电脑游戏毒害的案例……
    (引子:又一个被电脑游戏毒害的案例……)
    某大城市,某城中村,某出租屋,光着膀子的宅男徐兴夏,坐在电脑的面前,全神贯注的玩游戏。wWw、但见他目光炯炯有神,双手如飞,键盘鼠标双管齐下,熟练的控制着屏幕上的一切。看他的神情,好像是玩什么大型的网络游戏。其实,他所玩的,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射箭游戏,偏偏他却玩得废寝忘食,如痴如醉。
    此时,屋外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仿佛随时都会有雷电破窗而入。但是,徐兴夏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以“徐兴夏”命名的人物角色,就要升级到100级了。100级,将意味着他成为这个射箭游戏的巅峰强者,出手就是一击致命的后果。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哪怕是坐在烧红的火炭上,他都不会罢手的。
    “恭喜你!徐兴夏的等级提升到100级!”
    终于,随着一阵激动人心的音乐,电脑屏幕上跳出一行绿色的不断闪烁的文字。宣告徐兴夏连续三天三夜的奋战,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他终于成为这个射箭游戏最巅峰的强者。
    “搞定!”
    徐兴夏兴奋的低吼一声。
    他狠狠的一拍键盘,这才舍得站起来,活动活动自己的身体。他感觉自己快要累坏了。为了最后的晋升,刚才他这一坐,就是五个多小时,中间几乎连姿势都没有换过。站起来以后,他才发现,自己的膀胱,都要憋爆了。
    他正要转身去上厕所,忽然间,随着一阵有点诡异的音乐,电脑屏幕上居然又出现了一行黄色的不断闪烁的字体:“作为一名巅峰强者,你想体验真实的战争和历史吗?”
    在问句的下面,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要”,一个是“不要”。徐兴夏想了想,按下了“要”。他以为是游戏的彩蛋启动了。没想到,刚刚做出选择,他就觉得眼前一片的漆黑,视线不断的延伸,密密麻麻的光点和黑点不断的旋转,最后形成一个深深的时空隧道。他的整个人,都被吸入了隧道。
    “我不要!”
    徐兴夏急忙叫起来。
    但是,他的吼叫,已经没有用了。
    ……
    三天后,有人在某个出租屋里面,发现一具因为玩游戏猝死的宅男尸体。在尸体的下面,有一大泡的水渍。经过检查,水渍有浓郁的尿骚味。砖家分析,这是一个过度痴迷电脑游戏的年轻人,为了玩游戏,居然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结果被尿活活的憋死了……这是活生生的被电脑游戏毒害的又一案例……
    ……
    【PS:十三郎的速度,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存稿,也是多多的。只是为了冲榜,每天暂时两更6000字左右。只要冲上了周点榜,就会放开限制,海量更新。还请各位努力,帮我顶上周点榜。谢谢大家。】
【第001章】我有弟弟和妹妹
    (0001)
    徐兴夏很郁闷,真的。Www!
    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以为是开玩笑的一个选择,居然让他回到了真正的明朝万历年间。现在的时间,是大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的三月。地点是在大明帝国西北部宁夏镇,宁夏平虏所威镇堡的一个土坯房里。
    这个土坯房的墙壁,都是用黄土夯实的,上面遮盖着茅草。由于经常漏雨,茅草都已经发黑了,散发出一阵难闻的臭味。本来应该是灰黄色的墙壁,经常受到雨水的浸泡,也已经变得黑乎乎的。墙壁上落下的黄泥,混着雨水,在地上粘结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堆在墙根的下面,远看还以为是大大小小的粪便呢。
    土坯房只有一个窗口,大概有一尺见方,光线就是从这个窗口投射进来的。在土墙外面的窗口上方,有一个卷起来的牛皮遮盖。这是专门用来挡雨的。由于使用的时间太长,牛皮遮盖的表面,都已经比墨汁还黑了。幸好是背风的位置。如果是正对着风向的话,一阵大风吹来,这块破旧的牛皮,就不知道要被吹到哪里去了。
    土坯房里面,看不到任何的家具。土墙上,打着很多竹签做成的钉子。所有的东西,都是挂在土墙上面的。由于土墙不是砖头,承受能力不强,那些竹签,经常会带着一大块的泥土掉下来。因此,土墙上能看到很多凹下去的坑洞,那就是原来打竹签的位置。日积月累,四面土墙,基本上就没有完好的。
    在土坯房的西南方,是一个不大的土炕。土炕的大部分都是用黄土压出来的,只有最表面的一层,还有灶膛,才使用了一些红砖。夯实的黄土,时间长了,就有点塌陷了。这使得土炕表面的红砖,也跟着塌陷下去。凹陷得最厉害的,自然是土炕的中间,于是,整个土炕看起来,凹凸不平的好像是一口大锅。
    现在,徐兴夏就坐在这口大锅的边缘想事情。他刚刚搞清楚状况的时候,的确是郁闷的要命。穿越就穿越了,怎么就穿越到这样的地方来了?根据西门大官人的描述,明朝百姓的生活,不应该是很幸福的吗?怎么就落魄到这样的地步了呢?
    “认命吧!”
    在短暂的郁闷以后,徐兴夏开始振作精神,准备面对眼前的这一切。前世的他,尽管没有什么特别过人的本领,这心理承受能力,还算是可以的。当发现自己的确已经穿越回到明朝,又没有办法回去的时候,他就开始收拾心情,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
    人生在世,无非就是吃饱穿暖,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双丰收。说的通俗一点,就是金钱、地位和女人。前世的徐兴夏,奋斗目标也是这三样东西。别的什么热血理想,他都一概没有。嗯,准确的来说,不是没有,是被残酷的现实磨掉了。在做好事都要被讹诈的社会,你敢谈什么理想?
    “地位……”
    “金钱……”
    “女人……”
    徐兴夏一条一条的分析,感觉压力越来越大。
    地位……现在的他,身份是大明官军宁夏平虏所属下驻守牛角墩的一个普通士卒,最最底层的那一种。待遇甚至还比不上总旗大人的那匹军马。军马好歹有一日三餐,草料管饱,他却是连这个资格都没有。他每顿能吃两个窝窝头就算不错了。
    至于升迁,根本没指望。他又没有什么大的本事,又不擅长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又没有金钱贿赂上司,别人凭什么给你升迁?他的父亲徐福庆,在平虏所当了一辈子的大头兵,熬了足足三十五年的时间,都没有升迁的机会。一直到受伤退役,都没有混上一个小旗的身份。从这个角度讲,徐家的风水,就不要指望了。
    更令人郁闷的是,原来的徐兴夏,似乎就是个脓包,性格懦弱,胆小怕事,每天只有被别人欺负的份。被人欺负了,还不敢还手。又或者说,是没有能力还手。这不,前几天,这个脓包,就被墩里的人给打了。打得头破血流的,当场就昏迷过去了。要不是这样,徐兴夏也不会有穿越的机会。
    金钱……徐兴夏每个月的粮饷,是八钱银子加上三斗的粗粮。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徐兴夏不知道。反正,从他父亲的时候开始,平虏守御千户所所有军士的粮饷,就是按照这个数字发放的。有消息说,国家规定的数字,不是这个,中间有一截被当官的吃掉了,但是胆小怕事的徐兴夏从来不敢打听。
    万历三大征以后,物价飞涨,这么点粮饷,一个人过日子勉强还可以,要是有家人,就压力山大了。偏偏眼前的徐家,必须依靠他一个人的粮饷收入维持生活。而就是这么点粮饷,也已经拖欠了至少六个月的时间没有发放了。
    为了生活,宁夏镇的不少士卒都起来闹饷,只有“徐兴夏”胆小怕事,从来不曾参与。结果,上级为了避免事态扩大,赶紧给闹饷的人发放了粮饷。至于“徐兴夏”这样的老实人,上级根本就不管。他们知道,这样的老实人,是不敢起来闹事的。这是典型的会哭会闹的孩子有糖吃,不吭声的活该饿死。
    至于家里,他只能是用家徒四壁,负债累累来形容。他的父亲,徐福庆,原来也是平虏所属下的士卒。两个月之前,鞑靼骑兵南下,和明军发生了争战,他的父亲,双腿都被鞑靼骑兵的箭矢射中,两支箭头都从后面透了出来。经过抢救以后,尽管性命是保住了,这一辈子,却是要瘫痪在床了。
    为了给徐福庆治病,徐家已经欠下了至少十两纹银以上的沉重债务。或许,对于大户人家来说,十两纹银,也就是一顿家常便饭的价格。但是,对于徐家来说,却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加上他徐兴夏自己,又被人打伤,同样需要医疗费,欠下的债务就更多了。
    徐家目前的收入,就是徐兴夏的粮饷,加上母亲王氏日夜织布的一点微薄收入。他的粮饷,被长期的拖欠,看不到有什么时候发放的迹象。整个徐家,目前只有王氏一个人在支撑,可想而知日子有多么的艰苦。王氏日夜织布,每天的睡觉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这样下去,她迟早也是会病倒的。
    “哥哥,你睡醒了吗?你的药来了。”
    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跟着进来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有点黑,有点瘦,乌黑的头发,也有点散乱。她的脸上,几乎没有什么肉,将眼睛衬托的大大的。本来是漆黑的眼珠子,略微有点发黄。她捧着海碗的双手,同样干瘦,手指上还有尚未痊愈的裂痕。那都是在去年冬天的时候被冻裂的。
    她没有穿鞋,打满了补丁的裤子下,露出一双黑黑的脚丫,上面沾满了泥土。脚丫上同样有些尚未痊愈的伤口,那也是去年冬天的时候冻裂的。她只有一双很旧很旧的不知道缝补了多少次的小布鞋,只有在冬天最冷最冷的结冰时候,才会拿出来穿。
    现在已经是三月份了,那双小布鞋,已经被她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了。必须要等到下一个冬天最冷的时候,她才会拿出来穿。至于手指上和脚丫上的冻裂,随着天气的转暖,都会慢慢的痊愈的。只要平时小心一点,不要将裂痕弄破就好了。
    这个小女孩,就是徐兴夏的妹妹,今年七岁,小名叫做妞妞,大名还没有取。军户们都不认字,给孩子起名字,是要请先生的。徐兴夏和弟弟徐煦冬的名字,都是请先生给取的。但是,请先生取名是要收钱的。以徐家目前的情况,自然是能省就省了。
    妞妞的手里,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汤。大海碗的边缘,至少有四个缺口。海碗里装着的,乃是熬制好的草药。徐福庆被鞑靼骑兵射伤,徐兴夏被人打伤,每天都是依靠草药疗伤的。这些草药,部分是威镇堡药房的廉价药,部分则是徐煦冬上山采集的。
    为了给父亲和哥哥采集足够的草药,只有十岁的徐煦冬,要很早就起来,然后走到遥远的贺兰山山脚去采药。只有在贺兰山的山脚,才有疗伤需要的草药。在父亲和哥哥都负伤以后,徐煦冬就是家里唯一的男丁了,这样的重任,只有他才能担当。
    从威镇堡到贺兰山山脚,至少有六十里的距离,来回就是一百二十里。这样的距离,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是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走完的。就是一个成年人,步行一天也走不完。因此,在贺兰山山脚采好草药以后,徐煦冬会在山脚附近的亲戚家,将就过一个晚上,第二天才回来。
    贺兰山山脚的那个亲戚,和徐家的关系,并不是很亲密,两家以前几乎没有什么往来。这次也是徐家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攀上的关系。那个亲戚对徐家,就像是有钱人打发叫花子的态度。他们每次都让徐煦冬睡在柴房里,不管不问。
    现在是三月份还好一点,天气暖和了不少。在二月份的时候,宁夏的天气还很冷,早上地面还有霜。本来就衣物单薄的徐煦冬在柴房里过夜,连一碗热水都没有,可想而知是什么样的滋味。就是这样,这个十岁的孩子,已经来回去了贺兰山不下十趟了。
    每次徐煦冬将草药背回来以后,只有七岁的妞妞,就忙碌起来了。她和小哥哥一起,按照药房老板的提示,将父亲和哥哥的草药各自分开。哪些是父亲要用的,哪些是哥哥要用的,需要分清。哪些是用来煎熬的,哪些是用来外敷的,也要分清。
    外敷的药,徐煦冬会拿来捣碎了,给父亲的伤口更换。如果是需要煎熬的,就是妞妞的活计了。她每次都要同时煎两种不同的药汤。因为,父亲受的是外伤,哥哥受的是内伤。
    煎药需要大量的柴火,徐煦冬忙完以后,又得去附近的树林收集柴火。妞妞则专心的煎药。药煎好以后,妞妞又会小心的倒出来,等晾好以后,分别端给父亲和哥哥。
    只有七岁的妞妞,每天都要做饭,要煎药,要收拾家里的大小事务,早上很早就要起来,晚上很晚才能睡觉。繁重的劳动,使得她明显要比别的女孩子,瘦上不少。徐兴夏估计她的体重,可能也就是三十来斤。现在的她,的确是个丑小鸭。
    冬子也是。每天打柴、采药、挑水,都是重体力的劳动。这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的确是太艰苦了。平时又吃不饱。别的大户人家的十岁的孩子,差不多要比他高出半个头,体重方面更是胜出不少。这都是严重缺乏营养的缘故。
    再过两年,就是冬子开始长身体的时候。要是营养跟不上,这辈子,只怕都要又瘦又小了。妞妞也是。现在的她,脸色总是很不好,几乎看不到任何的血色。这让徐兴夏非常的担心,要是因为劳累过度,落下什么病的话,以后就麻烦了。
    前世的徐兴夏,并没有兄弟姐妹。小时候,他基本上算得上是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吃过什么苦。很多时候,他都感觉要是有弟弟妹妹的话,会分走父母对自己的爱。因此,他从来不希望自己有兄弟姐妹。
    可是现在,徐兴夏对自己的弟弟妹妹,是发自内心的爱。不错,是爱,不仅仅是喜欢。即使他是穿越过来的,他也爱上了他们两个。这样的爱,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在潜意识里,他很清楚的感觉到,就为了他们两个,他敢做任何事情!
    “妞妞,我自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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