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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锦衣杀明-第4部分

小说: 锦衣杀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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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说话的时候,妞妞已经蹲在马鹿的旁边,伸手摸着马鹿的表皮,期待的说道:“哥哥,我想吃肉。”
    徐兴夏轻轻的将她的手拿起来,温柔的抚摸着,含笑说道:“好妹妹,不要着急,晚上就有肉吃。”
    妞妞显然有点饿了,睁着圆圆的有点发黄的眼睛,期盼的说道:“哥哥,我现在就想吃。”
    徐兴夏只好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小手,慢慢的温和的说道:“妞妞,再忍一下。一会儿,我们将马鹿卖掉,买羊肉,买牛肉,晚上,我们就有很多的肉吃了。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我们还可以包饺子吃。饺子里面,放很多很多的肉馅。”
    妞妞顿时两眼放光,使劲的咽着口水。她最喜欢吃的食物,就是饺子了。只可惜,徐家今年过年的时候,都没有钱买肉包饺子。这个七岁的小女孩,吃一顿饺子的念头,已经不知道盼望了多久了。她又是高兴,又是半信半疑的说道:“哥哥,我们真的可以吃到饺子吗?真的可以吃到吗?”
    徐兴夏用力的点点头,肯定的说道:“当然!哥哥什么时候骗过妞妞?你要留着肚子,一会儿吃多多的饺子。”
    妞妞听话的点点头,一脸向往的神色。可是,不久以后,她的不争气的小肚子,悄悄的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显然,她是真的饿了。每天都是窝窝头泡热水,这样的食物,怎么能耐饿?
    徐兴夏忍不住悄悄的感慨一声。唉,真是两个世界啊。前世的自己,从来都不喜欢吃饺子。没想到,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吃一顿饺子,居然是妹妹最大的愿望了。其实,他也很想吃肉。想到香喷喷的肉味,他感觉自己的喉咙,都开始有点发痒了,饥饿难耐啊!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徐家每天吃的,都是生硬冰冷的窝窝头,几乎没有一顿热饭。徐兴夏当然也不例外。王氏倒是想给全家做一顿热饭。可是,没有白米,没有白面,能做什么热饭?徐家五口人,要吃一顿热饭的话,起码需要三十文钱。这样的价格,是徐家无法承受的。没办法,王氏只好无奈的放弃了这个念头。
    每天,都是妞妞搓一些窝窝头,放在锅里面蒸熟了,从早到晚,一直放着。大家要是饿了,就拿两个出来,伴着热水,自个儿吃了,就算是一顿了。吃完以后,就继续去忙碌自己的活计。从来没有一家人坐在一起吃的。没必要。这样的伙食,别的不说,光是拉屎就是个巨大的问题。便秘,那是必然的。
    一会儿以后,脚步声响起来,徐兴夏急忙站起来。抬头一看,却是刘广梁、刘大椿和刘小椿都来了。两个表弟的肩头上,还各自扛着一根扎实的木杆,还有几条粗粗的绳索。在他们的前面,则是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徐煦冬。他的确是高兴坏了。
    徐兴夏上前去,大声叫道:“舅舅!我们在这里!”
    刘广梁远远的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马鹿,满脸难以置信的神色。他在家里忙碌的时候,听说自己的外甥,居然猎杀了一头马鹿,当时就以为自己是听错了,是徐煦冬在说胡话。直到徐煦冬描述了整个细节,他才相信是真的。于是,他就叫上自己的两个儿子,拿上抬杠和绳索,急匆匆的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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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5章】天上掉馅饼,发一笔小财
    (0005)
    徐兴夏看到舅舅的神色,就知道他还是有点不相信。WWw。他内心里微微一笑,没有解释。事实上,如果自己是刘广梁,只怕也会同样吃惊的。谁能想到,徐家的大小子,居然能猎杀到一头马鹿呢?威镇堡那么多高明的猎手,没一个能猎杀到马鹿的,徐家的大小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运气,还有这样的本事?
    果然,刘广梁忍不住问道:“夏子,这真的是你射中的?”
    徐兴夏点点头,稳重的说道:“舅舅,的确是我射杀的马鹿。”
    徐煦冬迫不及待的说道:“哥哥好厉害的,一箭就射死了大马鹿。”
    刘广梁这才不得不相信了,他走上来,绕着倒地的马鹿转了一圈,啧啧称赞的说道:“真的是一箭致命啊!夏子,你的箭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马鹿这东西,可是很机敏的啊。堡里的人几次想要对马鹿下手,都没有机会。十几年了,都没有人猎到马鹿。没想到,给你开荤了啊!”
    徐兴夏自然不会透露自己的古怪。事实上,他自己都还没有完全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呢,怎么能轻易的透露给别人?哪怕是最亲热的人,他都不会告诉的。他随意的说道:“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好吧。冬子发现了马鹿,我就悄悄的靠上来,一箭结果了它。”
    刘广梁并没有细问下去,他的心思,都在马鹿的上面。他说得没错,威镇堡的人,的确有十几年没有猎取到马鹿了。这对于处于困境的徐家来说,的确是大大的好事。徐、刘两家关系密切,徐家的境况改善了,对于刘家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他将马鹿拖拽了几下,高兴的说道:“这么大一头马鹿,鹿皮上又只有这么一个伤口,鹿血的流失也很少。我估计,在咱们威镇堡,至少能卖一百两银子。要是拉到平虏城去,至少能卖一百三十两。夏子,你要发财了。”
    徐兴夏随意的说道:“舅舅说笑了,哪里能卖那么多?”
    刘广梁认真的说道:“夏子,这个你就不懂了。鹿皮的价值,咱们暂且不说,是人都知道。鹿肉本来就是很珍贵的,只有达官贵人才吃得起。我曾经听平虏城的药房老板说过,有个叫做李时珍的人,写了一本书,叫做什么纲目,里面就提到,鹿茸、鹿鞭、鹿胎、鹿血、鹿心、鹿肾、鹿筋、鹿肉、鹿骨等均可入药。就是说,这马鹿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能卖钱呢……”
    徐兴夏点头表示受教。来自后世的他,自然明白马鹿的价值。这一次,他的确是可以发一笔小财了。当然,猎杀到马鹿还不算完事,还得将马鹿卖出去。他转头向自己的两个表弟说道:“来,大椿,小椿,咱们一起动手,将它抬回去再说!”
    说着,他蹲下身,将黑羽箭从马鹿的脖子上拔出来。仔细的看了看,发现黑羽箭的箭头,居然没有什么损伤,抹干净血迹以后,应该还可以再用。徐兴夏就将黑羽箭用旁边的草丛抹干净鹿血,然后重新插回去背后的箭壶里。
    “好咧!”
    刘大椿和刘小椿兄弟,正被这头巨大的马鹿吸引着呢,闻言急忙醒悟过来。两人答应着,就开始忙碌起来。他们将绳索从马鹿的下面钻过去,将马鹿捆绑起来,又用抬杠穿在其中。马鹿的分量,估计有五六百斤,他们将绳索绕了好几圈。四个人一起动手,总算是将马鹿捆绑好,然后用力的抬起来。
    “回去咯!今天有肉吃咯!”
    妞妞高兴的在前面拍着手掌开路。
    徐煦冬也兴冲冲的挑着自己的柴火,跟在马鹿的后面。
    马鹿的体型庞大,自然引人瞩目。徐兴夏一行人从树林回来,路上遇到的民众,都纷纷表示惊讶和羡慕,不少人还停下脚步,打听究竟。听说马鹿是被徐家的大小子杀死的,不少人都毫不掩饰的目瞪口呆。要不是亲眼看到这头硕大的马鹿,被徐兴夏一家人抬着回来,他们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等回到威镇堡的时候,消息已经传开了,不少民众,还有大群的孩子,都在堡门那里,等着看热闹呢。最活跃的是那些孩子,早就迫不及待的涌上来,簇拥在马鹿的旁边围观了。有小孩还拉着马鹿的尾巴,有小孩握着马鹿的鹿角,还有小孩抚摸马鹿的身体。威镇堡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的事情发生了。
    “你们说什么?马鹿?”
    “徐家的大小子猎杀了一头马鹿?”
    “不可能吧?徐家的大小子,能猎杀一头马鹿?”
    “不可能!他要是能猎杀一头马鹿,我就能猎杀一头金钱豹!”
    ……
    听说是徐家的大小子,猎杀了一头马鹿,几乎所有的民众,都不相信。之前在店铺里面对徐兴夏指指点点的一群人,都是瞠目结舌,连连摇头,觉得这个消息太荒唐。特别是一些曾经和马鹿照过面的,更是肯定,这绝对是谣传。
    徐家大小子的本事,他们又不是不知道。三拳头打不出一个屁来的家伙。威镇堡里面,功夫比徐兴夏好的人,就算没有三百,至少也有两百。以徐兴夏的本事,还有他那胆小怕事的性格,不要说猎杀一头马鹿,被马鹿猎杀还差不多。
    “天啊,真的是马鹿……”
    “我没有眼花吧?那真是的马鹿……”
    “天!徐家的大小子,真的猎杀了一头马鹿……”
    ……
    一直到徐兴夏背着弓箭,抬着马鹿,昂首挺胸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才不得不相信,徐兴夏的确是猎杀到了一头马鹿。这次,真的是风水轮流转,轮到徐家了。威镇堡的好多民众,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脸的狐疑,又满脸的艳羡。真是没想到,徐家的大小子,居然不声不吭的变得如此的厉害了。
    “你说什么?夏儿猎杀了一头马鹿?”
    王氏也已经得知了消息,是刘广梁家派人通知的。和别人一样,王氏也不相信自己的儿子,能够猎杀一头马鹿。好半天,她才相信,这不是别人在消遣她,要看徐家的笑话。她急巴巴的站在堡门那里,等待着儿子回来。
    “这是真的……”
    “夏儿真的猎杀了一头马鹿……”
    当她看到儿子和刘广梁等人抬着一头马鹿出现时,她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自己的儿子,自己那个没有什么本事,性格又懦弱的儿子,真是猎杀了一头马鹿。一时间,她有种被天上馅饼砸中的感觉。徐家,要时来运转了。
    几乎在这个瞬间,王氏感觉别人看自己的眼光,都有很大的不同了。以前,别人看自己的眼光,都是从高处往下看的。现在,他们的眼光,已经变成了从低处往上看了。这两种不同的眼光,带给王氏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哒哒哒!”
    清脆的马蹄声忽然传来。
    徐兴夏等人还没有回到堡门,从威镇堡的里面,就驶出来了一辆马车,向平虏城的方向赶过去。马车上的人,忽然发现了什么,下令马车停止,然后又慢慢的拐弯回来,刚好拦在徐兴夏等人的前面。布帘掀开,一个胖墩墩的商人,从马车上下来。
    无论是在威镇堡,还是在平虏城,都没有私人的马车。这边的民众,基本上都是军户,有条件的人家,出入都是骑马的。实在不行,也就是弄几顶轿子,给自己的家眷使用。马车的费用还是太高了,一般的大户人家,也是养不起的。
    整个宁夏镇,喜欢坐马车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山西来的商人,也就是所谓的晋商。晋商是最先进入宁夏镇的,在这里拥有非常雄厚的基础。宁夏镇的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晋商的影子。粮食、粗盐、毛皮等大宗商品,基本上都被晋商垄断了。
    这个从马车下来的,名字叫做孙大坤,的确是在宁夏做生意的晋商。他的年纪不大,只有三十来岁。他是山西介休孙家派驻在宁夏镇的常驻代表,专门负责收购宁夏镇各地的皮货。他在马车里面,无意中瞅到马鹿的身影,急忙下令掉头回来。孙大坤绕着马鹿转了一圈,直截了当的说道:“一百两,卖不卖?”
    要是在平时,孙大坤是不会这样开价的。晋商的抠门,那是出了名的,一个铜板都要掰两半的。不过今天,完全是例外。他今天正要到宁夏城去拜访一个重要的客人,手上一直没有好的礼物。他不辞辛苦的到威镇堡来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满意的礼物。正在沮丧的时候,忽然看到了这头马鹿,他的心思,立刻就活跃起来。
    鹿茸、鹿肉、鹿血、鹿胎之类的,孙大坤不稀罕。他最稀罕的,就是这头马鹿的皮。这等上好的马鹿,要是给有经验的工匠,起码可以做出十双左右的鹿皮靴子来。这可是达官贵人最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一头活生生的马鹿,让他们亲眼看到,这是货真价实的鹿皮,那意义就更加非同寻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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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6章】白米白面,牛肉羊肉管够!
    (0006)
    徐兴夏没想到,自己还没有进入堡门呢,就有人来买马鹿了。WWw;这还真是有点出人意料之外。这头马鹿,本来就是要卖掉换钱的,徐兴夏也不推辞。不过,他也看出来了,对方的确是对这头马鹿动心了。如果他不乘机将价格稍微抬高一点,那就是傻子了。他想了想,缓缓的说道:“一百两,少了点,再高一点。”
    如果是在平时,孙大坤肯定是不会应价的。马鹿尽管很少见,一般人弄不到,但是,以他的身份地位,却也不是特别的困难。一个晋商的能耐有限,几十个晋商的能耐加起来,就无法衡量了。一般来说,这头马鹿的价格,也就是在一百两银子左右。想卖得更高?没门。只不过,今天的确是凑巧,他的确是需要这么一份礼物。
    做商人的哪个不是善于察言观色的?孙大坤瞟了徐兴夏一眼,就知道自己的心思,已经被这个背着弓箭的年轻人注意到了。不知道为什么,孙大坤在潜意识里,觉得这个年轻人,似乎有点古怪。可是,到底古怪在哪里,他又说不上来。想了想,他也就不抠门了,点头说道:“那就一百三十两。”
    徐兴夏快速的盘算了一下。要是自己拉出去找买家的话,不但麻烦,还耽误时间。现在的他,只想早点将马鹿兑换成银子,然后给自己的弟弟妹妹买肉吃,再请家里人好好的吃一顿薄皮多馅的饺子。一百三十两的价格,也差不多是极限了。于是,徐兴夏点点头,爽快的说道:“行!成交!”
    孙大坤转身回去马车里,点算银子。片刻之后,他拿着一个小布袋过来,递给徐兴夏。徐兴夏将布袋拿过来,放在地上,仔细的清点着。布袋里面装着的,全部都是银锭。每个银锭五两,总共是二十六个,刚好是一百三十两。
    晋商使用的银锭成色都不错,比所谓的官银,又或者是折色银好多了。每个银锭的底部,都刻印有山西各个银号的标记。这些银锭,都是山西的四海钱庄铸造的。这也是晋商能够行南走北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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