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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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卿书倾下身替她拉高被子,手指顺势滑到她的腮边,顿了顿,像是要抚摸她。顾望悠吓了一跳,却见宋卿书的手改变方向,最终落在她的脖颈两侧——原来只是掖被角啊。
顾望悠长长的舒了口气,心里不知是庆幸还是失落。
“宋卿书,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宋卿书眼里浮起一丝讶然,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你不是号称我的女朋友么?”
他又笑了笑:“我对捡来的小动物,一向爱心满满。”
“我才不是小动物呢!”顾望悠一时间福至心灵,惊呼一声:“宋卿书你对我这么好,该不是把对巴顿将军的爱,移情到我身上了吧?”
巴顿将军是宋卿书养的狗,据护舒宝们明察暗访,是她们的偶像大人在雨夜给捡回来的。顾望悠见过这位大将军一次,又白又大脾气又臭,讨厌得很。
当初她和巴顿将军扭作一团时,宋卿书花了好大力气才把她、它分开。
为此,两人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精神交流:
“你不喜欢狗?”
“反正那种热热的,心跳扑通扑通又会喘的,我都不喜欢。”
“顾望悠,你一定有恋尸癖。”宋卿书盖棺定论。
污蔑她有恋尸癖的某人,煞有其事的看了她一眼,沉吟道:“确实都是捡来的。不过……它比你有用多了。”
第 5 章
顾望悠一觉睡到大天亮。迷迷糊糊的起来,惦记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宋卿书。
可惜某人颇有采花大盗的职业道德,天一亮哪里还有人影。宋卿书下榻的沙发上,只放着一份可口可心的早餐,陈记蒸饺个个晶莹透亮,蒸腾着诱人的香气,看得顾望悠食指大动。
他居然知道她爱吃什么!这么一想,顾望悠自我感觉良好极了,叼着吸管抽出压在杯底的纸条,上书:“临时有事。方启正的手机13*******,有麻烦可以找他。宋卿书即日。”
字迹清隽挺拔,潇洒飘逸,不像有些海归,就怕别人不知道他喝过洋墨水似的,写个汉字都恨不得帕金森。
方启正?顾望悠狐疑的拧拧眉,姓方的人她认识不少,他们俩都认识的……难道是方四?
宋卿书面子挺大的啊,支使起黑帮老大跟自己的马仔似的。
顾望悠再次感叹 “被包养感觉真好”之类的胡话,打电话叮嘱看护早早上班之后,就垂头丧气的去顾氏上班。
到公司一看,真是要了卿命。
顾望悠躲进办公室,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把高耸入云的文件往电子秤上一搬:居然足足有七斤!
她就是牲口也经不起这么操啊。
顾望悠正琢磨着怎么冠冕堂皇的开溜,钟琴一个追魂夺命call就把她解救了:“快,我要蹭车,国际机场T3航站楼,现在立刻马上滚过来……”
顾望悠抗议:“你这哪是蹭车,分明是打车!”
“有觉悟的孩子什么的,最有爱了。”钟琴奸笑,“知道还不快滚过来!”
“……”
顾望悠当是什么大事儿,原来是替钟琴的博导接机。对方是海外华人峰会的联系人之一,某跨国传媒的高层,那一长串的名号就跟绕口令似的。
顾望悠纳闷:“你说最近这是怎么了?冒出来的人都跟哪吒托世似的,一个比一个三头六臂?”
钟琴不屑:“有你这种败家子衬托,是个人都三头六臂得跟蜘蛛精似的。”
顾望悠控诉:“……钟琴你骂人!”
钟琴横她一眼:“骂你能算是骂‘人’么?”
“……”顾望悠默,她不跟大姨妈汹涌澎湃的人计较。
两人吊在栏杆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翘首以待这位妙人。
正是下午三四点,正是机场最繁忙的时刻,人浪汹涌,每个人都是行色匆匆。
顾望悠触景伤情。她想起《东京爱情故事》里的场景,机场里,赤名莉香笑靥如花,笑起来高挺的鼻梁上就会有小小的褶皱。她举着大大的牌子叫:“完治,永尾完治!”
那么明媚肆意的女子,到最后居然也会露出那么让人心疼的表情。
大结局的时候,顾望悠哭得死去活来,一张脸埋在沈天凌的胸口,在他雪白的衬衣上一下一下的蹭鼻涕。
沈天凌脾气一向不好,又臭美,拎着领子凶她:“顾望悠你脏不脏?!”
“沈天凌,你居然嫌弃我?!”
沈天凌翻个白眼,抢过遥控器切换到体育频道:“我嫌弃你很久了,你不会才发现吧?”
顾望悠歇斯底里的一嚎,大喝一声,跨坐在某人身上,把对方掐得嗷嗷叫。
沈天凌不是太蠢就是装傻充愣,他居然没看出她那是物伤其类——过了许久,顾望悠才了悟,沈天凌只想和她玩暧昧,只想无偿的享受她的崇拜和爱慕,却从不付出。
“来了来了!”钟琴一记暴喝把顾望悠的魂给招了回来。
循声望去,跳入眼帘的景象简直如诗如画,震得顾望悠都来不及呼吸:明媚的阳光自顶棚泻下,斜照在款款而来的女人肩头,黑色的高跟鞋打击在光滑如镜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来人一袭红裙罩身,裙摆翻滚如同波浪,衬得窈窕高挑的身姿愈加的美丽。
顾望悠一下傻了眼:“李斯意?!”
女人摘下墨镜,微一颔首,笑得很优雅:“可不就是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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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望悠总纳闷,自己明明不属猴啊,怎么老有这种送佛送到西的孙悟空精神?她不单开着普拉多把李斯意拉到了宾馆,还帮她一路把行李提到房间,替她安置好一切,最后居然答应她小聚的要求。
可怜钟琴被李斯意客套的打发走了。
钟琴走前大摇其头:“你啊你,根本就是小姐命丫头心。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不争气的朋友?!”
终于有机会报一剑之仇。顾望悠假正经道:“钟小姐,谁认你这个朋友了?请不要自作多情。”
她话音刚落,钟琴就把门砰的一摔,扬长而去。
造了反了这是!
顾望悠讷讷转身,见李斯意抱臂站在落地窗前,饶有兴味的打量着自己,背后是次第亮起的万家灯火。
她还是这么的知性聪慧美丽耀眼。当年,想当年,自己在她面前已经穷得只剩下钱了。现在连这唯一的优势都丧失了,顾望悠自卑得牙疼。
李斯意拉开椅子,娉娉婷婷的坐下:“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老样子。”
“你这话还是留个二十年再说吧。到时候我一定感激你夸我年轻。现在么,”顾望悠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你要我夸你什么?该不是讽刺我的幼稚吧?”
李斯意楞了一下,接着笑意从嘴角生发,眼睛熠熠生辉:“我刚才其实挺怕的,就怕连你都和我假客套。”
“连我?”顾望悠的鼻端一紧,警觉道,“还有谁?”
李斯意斜倚在椅子上,垂头看着足尖:“还能有谁?不就是沈天凌么?”
“你们还有联系?”
李斯意见她一脸紧张,忍不住打趣她:“怎么?这样就吃醋了,准沈夫人?”
“不要胡说。我和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强硬的口气让李斯意的眼里滑过一丝讶然:“难道……对不起。”
顾望悠胡乱的挥挥手:“算了。”
李斯意捏着耳垂,慢慢道:“那你现在呢?有男朋友吗?”
顾望悠耸肩。
“顾大小姐,不要告诉我,你的感情史一片空白。”
顾望悠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你也太小看我了吧?我有过两人男朋友,性格跟地球南北极似的。一个嫌我自主意识太强,吃饭都抢着付钱,对他的男人自尊造成了毁灭性打击。最后我被一个‘三从四得’给挖了墙角。”
“三从四得?”李斯意挑眉表示不解,顾望悠耐心的解释道:“听从顺从服从,骂得损得打得操得!”
李斯意闻言,嘴角漾起一个浅浅的笑容:“最近怎么改走豪放路线了?以前的顾望悠挺乖的呢。”
这个“呢”字呢得顾望悠肉疼。她摸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我那时候不是以你为标杆,以你为准绳么?就盼着有朝一日,沈天凌这只兔子会开开眼,觉得我这株窝边草也鲜美可爱了。”
“然后呢?”
“天眼哪能说开就开,他又不是二郎神,顶多一啸天犬。”得狂犬病似的到处乱啃。
“那第二任呢?”
“第二任啊,分手的时候丢给我一个账簿,你知道那混蛋第一条写了什么?代刷市政公交卡三次,总计六毛七分二厘!”
李斯意笑得深有同感:“有时候,你们家其实害了你。想不想听我的故事?”
“我要是说不想,你就真不说了?”
顾望悠故弄玄虚一把。她会留下来,自然是好奇两人怎么分手的。这位沈天凌的初恋,是除她之外在他身边呆得最久的女人。后来么,沈天凌换女人比光速还光速,御女无数,不知啥时候终成大道,羽化成仙。
顾望悠最富余的就是想象力,自行yy出沈少被李姑娘伤害至深,以至于堕落成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处女杀手,如此这般,如此那般。
但听李斯意的口吻,好像这事儿和自己还脱不开关系。
顾望悠的好奇心被大大激发了。也许往内里探究,里面还掺着点儿不死心——当然了,她打死都不会承认这点的。
李斯意掩着嘴:“你太不给面子了吧?好,是我巴着要告诉你,成了吧?真正大智若愚的原来是你。我真蠢,居然现在才发现。”
顾望悠这种人最夸不得,一句话哄得她尾巴都翘起来了。她嘿然一笑:“我聪明的低调嘛。”
李斯意再次微笑,从手包里掏出一盒烟,抽了一支夹在指间,熟练的点上,一张脸在雾气腾腾里模糊不清:“我不知道你们怎么回事儿,不过我和他分手,凶手一定是你。”
顾望悠满是狐疑的抬抬眼,李斯意冲她吐了个烟圈:“这件事说来话长。当初我心高气傲,碰到一个比自己更心高气傲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让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现在想想挺幼稚的吧?当时觉得多理所当然。别以为你追沈天凌追得苦,我也不轻松:拿书撞他,拿水泼他,假装不小心踩到他……”
“只是为了让他注意你?我看沈天凌才惨呢!”
李斯意一哂:“可不是么。反正就这样你追我赶了一个学期,我那点心气差不多被他磨没了。第二个学期一开学,我把他堵在储物柜那块。我对自己说,不成功便成仁,要是他还不开窍,我也决不再犯贱了。也活该我运气好。他居然就答应了。那天他很反常,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失魂落魄的样子:眉头锁得很紧,杵在那里跟木头般一动不动,我在那儿足足站了五分钟,他都没发现我!我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儿,后来才发现他是在看情书。你猜那是谁写的?”
顾望悠撇撇嘴:“难道是我?”
“我就说你聪明嘛,就是你的。当时我一下就反应过来了:这是封情书,顾望悠是我的情敌。我立刻抓住机会,向他大段大段表白爱慕之意。沈天凌很不耐烦,我才没说几句就被打断了。他就给我三个字‘就你吧’,简直跟开恩似的。”
就像少了关键部分的拼图,真相呼之欲出,偏偏不得要领。
难道是自己成全了他们俩?顾望悠想想都觉得讽刺:“我属洪水猛兽还是怎么了,还是我信上有炭疽热?”
“我怎么知道?难说你和他就是现代版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呢?”
“怎么可能?哪对罗密欧朱丽叶是青梅竹马?”
李斯意沉吟:“……确实没有。顾望悠,你当初一定很恨我吧?其实我的日子也不好过。还记得么,沈天凌那个混蛋,约会的时候总不忘叫上你,连吃饭的口味对你也是绝对的迁就——你爱吃辣,我们就天天吃川菜,一直吃到我被扛进医院。就算这样,他都不懂得怜香惜玉,等我出院,该怎么吃还怎么吃。”
李斯意云淡风轻的一句话,难得的勾起了顾望悠的歉疚。她垂垂头:“我是真的不知道……对不起。”
“就这三个字最不值钱,你自己收起来罢。”李斯意敛眸,眼里隐隐有泪光,“后来我和他一起出国,以为总算能摆脱你了。哪知你还真是阴魂不散。那天他烂醉如泥,大概又在你那边受了刺激吧。别否认,除了你谁都刺激不到他,因为他就没把你之外的人放在眼里。然后,我们发生了关系。在一起七年,他连我的小指都没碰过,我以为我总算熬出头,哪知他进入我的时候,喊得是你的名字。是不是很讽刺?”
心理和生理的双重痛意,让那个本该火热的夜晚冰冷彻骨。李斯意浅笑:“那天之后,我对你的恨意简直有些变态了。他生日那次,我请你到美国,无非是为了欣赏你痛苦的样子。我真是自不量力,和你炫耀什么他送我的玉镯,和田产区最好的一块,比你手上戴着的那个好多了,还说我在沈天凌心中独一无二,你嫉妒都没有用——自取其辱大概说得就是我了,那天的事儿你不会不记得吧?”
顾望悠当然记得。李斯意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彻底激怒了她。她活了那么多年,感情贫民,物质国王,拥有的东西几乎是圈子里最好的。她怎么可能容忍李斯意的上蹿下跳?于是乎,她冲到沈天凌面前把自己手腕上的玉镯甩给他,既然李斯意是她的独一无二,那她绝不来犯这个二。
沈天凌闻言只是一如既往的微笑。他招手示意李斯意过来,然后剥下她的手镯,很是无谓的勾在手里。然后手轻轻一松,纯白无暇的玉镯就这样碎在坚硬的地面上,脆脆的一声响。
沈天凌的黑眸眯起,在明艳的灯光下闪过冷粼粼的光。他抽过顾望悠的手,把她的镯子套了回去,不容置喙的宣布:“现在,它就是最好的。”
“我不知道沈天凌对我下了什么蛊,就那样了,我还是死皮赖脸的呆在他身边——现在回想起来,我大概是舍不得他带给我的生活:奢华,耀眼,无所不能。那件事之后,他一度对我很好,甚至允诺要娶我。之后我唯一的休闲活动就是绕着曼哈顿开车,一家珠宝店一家珠宝店的逛过去,最后买了个方方正正十二克拉的戒指,被他笑是披着暴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