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笑令-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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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铃音循声望去,看到那里立着一个身影,从身形上看,应是县令大人。他脚边还蹲着一团黄乎乎的东西,想必是糖糖。
谭铃音应了一声。
唐天远又道,“不过让你买点东西,就去了这么久,越来越没用。”
谭铃音有些恼,她又不是他的丫鬟,凭什么被他呼来喝去的,现在还斥她。谭铃音不是能忍气吞声的人,他责备,她偏不给他面子,身体一转,直接走进珠宝首饰店。
朱大聪立在原地,朝不远处的县令大人拱了拱手。
唐天远冷哼。
糖糖看到它主人走进那间屋子,便也兴冲冲地想要跟过去。
“糖糖,回来。”唐天远制止它。
糖糖只好走回来,不解地仰头看他。
“你娘不要你了。”
它像是听懂了,沮丧地低头蹭了蹭他。
唐天远眯眼看着那门可罗雀的珠宝店。他突然扬声朝身后喊道,“黄瓜。”
里面立刻闪出来一个小厮,满面堆笑地凑上前,“在,少爷,您找我?”
“嗯,你带几个人,去一趟济南。”唐天远说着,让黄瓜附上耳朵,如此这般地吩咐了几句。
黄瓜边听边点头,末了说道,“小的都记住了,放心吧少爷。”
唐天远点点头,又看向珠宝店。他心想,我倒要看看你们藏什么鬼。
这边谭铃音被朱大聪引着走进珠宝店。她再一次来到这里,难免又赞叹一番。女人嘛,谁不喜欢漂亮精致的首饰。
谭铃音并非没见识过好东西,但这几年过得不像往常那样富裕,她自己也变抠门了,因此虽然手头有余钱,她依然没买太贵的首饰。
朱大聪看出她喜欢,提议她可以免费试戴。
谭铃音摇了摇头。
朱大聪笑道,“你好像很怕我?”
“我又不买。”
“为什么怕我?”
“我……”
他执拗地看着她,表情严肃,像是要逼供一般。谭铃音张了张嘴,往后退了一步。说实话,她刚才也不是很怕,现在真有点怕了。
朱大聪突然身体一松,黯然道,“算了,你不说我也知道。”
谭铃音好奇,“你知道什么?”
朱大聪摇头叹了口气,“我家乡的人,也有不少怕我的。只因我爹有些势力,我自己面相又有点……凶。”
谭铃音心想,不只是面相凶吧……
朱大聪像是听到了她的心声,继续说道,“其实,我打死过人。”
“……”谭铃音没想到他这样坦诚。
“但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那个人该死。自那之后,我的名声更不好了,旁人都说我命主孤煞。加上我的两个未婚妻接连病死,我……”他说到这里,眉头拧得更甚,像是用小刀在额上划了“川”字一般。
“不是……三个吗?未婚妻?”
朱大聪点头道,“第三个得知婚配对象是我,未及成亲便郁郁而终。从那之后我就坐实了‘克妻’之名。其实我并不相信命理之说,但第三个姑娘确实是因我而死,我为此一直内疚悔恨到现在。自那之后,我心灰意冷,娶妻的心思也就淡下来。”
谭铃音心中像是压了一块巨石,压得她只觉烦闷无比。她试图劝慰他,“你不用内疚,两家的婚约是父母之命,你又没有错。而且,她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事而死的呀。”
“你不懂,”朱大聪摇头,神情落寞,“如果这世上有一个无辜的好人是因你而死,这个念头就会伴随你一生,你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内疚之心。”
谭铃音急了,“万一她没死呢?”
朱大聪扯着嘴角笑了笑,“她要是没死,那我这样算什么?”
谭铃音无言以对。是啊,他的克妻之名是她给他的,他内疚懊悔了三年也是她给他的,结果到头来你告诉他,她其实没死,在逗他玩儿。
这比死了还叫人难以接受吧。
朱大聪长长吐了一口气,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与谭师爷投缘,今日一时竟说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还望谭师爷不要多想。”
“不不不会。”
谭铃音失魂落魄地回了县衙。
☆、第35章
秋日的天气清凉干爽;谭铃音反觉得自己像是坠入夏天的热炉,闷得要命。
她正是朱大聪口中那死去的第三个未婚妻。
克妻之说;若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谭铃音一定不会信;但此事摊到她自己头上时;她难免犯嘀咕。不信;也不敢不信。
更何况;那朱大聪的名声本就不好。
至于她爹为什么要把她许给这样一个人,这又是一笔烂帐。
谭铃音本身就有些离经叛道;她对这种安排不满意;厚着脸皮来跟他爹争来吵去,父女二人谁也劝服不了谁。眼看着婚期将至,谭铃音不愿坐以待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跑路了。
她爹找不到她,急上了火。那朱家家大业大,朱大聪的父亲还是知府,这样的人家谁敢得罪?谭老爷不敢实话说自己女儿是逃婚,只好放出话说她病死了。为了演得真实,他还把“女儿”发葬了,做了好几天法事。
至于怎么死的,他不说,别人也能猜到。主要说法有两种,一种是好好的姑娘被朱大聪克死了,另一种是,她知道自己要嫁给朱大聪,烦死了。
朱大聪自动采信了后一种说法。
流言就这么传开了。自此之后,朱大聪“克妻”的帽子算彻底扣上摘不下来了。朱家对谭家一直抱有歉意,也十分照顾。谭老爷更不敢以实情相告。
谭清辰帮父亲料理完家中事宜,便来寻找姐姐。顺便帮谭老爷带来一句话:走了就不要再回来。
谭铃音就没敢回去。她估摸着她爹差不多消气了,便给他写了信。接二连三地,那些信件都石沉大海。谭铃音明白爹爹的意思,也就心灰意冷,不再和家中来往。
清辰一直陪着她,两人东游西荡的,到了铜陵县,钱花得差不多了,便定居在此地,做些生意赚钱过日子。
就这么一晃过了三年。
坦白讲,谭铃音不算个好人,但也不坏,正常人该有的良心她不缺。她本来视朱大聪为洪水猛兽,但现实却告诉她,他是一个不错的人,有情有义,古道热肠。
当得知朱大聪因为她而内疚了这么多年,还因为她而背负“克妻”的名声时,她心里是很不好受的。
总觉得她负了他。
谭铃音就这么郁郁地回了县衙。她心中有事,低头猛走,也不看路。走着走着,“咚”地一下撞到了什么东西。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时,本来在酝酿些嘲讽她的话,却没料到她越走越近,瞎子一样直接扎进他的怀里。
唐天远:“……”他竟然还扶了她一把。
谭铃音鼻梁比较高,这一撞,撞得她鼻尖发痛。她揉着鼻子,抬头看到县令大人精彩的脸,惊得一抖。
唐天远松开握在她肩膀的手。他看到她这样魂不守舍,便皱眉问道,“人回来了,魂儿丢在那里了?”
谭铃音的情绪还沉浸在方才的愧疚烦闷中,她下意识地问道,“哪里?”
唐天远没有回答。他的目光向下移,盯着她手中拎的东西,“拿来吧。”
谭铃音手中拿的是黄连。县令大人不仅对人憋坏水儿,他连狗,啊不,连狮子也不放过。这黄连正是用来对付糖糖的,之所以支使谭铃音去买,用唐天远的原话说就是,“谁让它是你儿子,你不操劳谁操劳。”
谭铃音于是就操劳了。她把新买的黄连递给他。他拿着吩咐人下去用黄连煮水,又让厨房杀一只火鸡,把新鲜的鸡血留一碗。
糖糖闻到厨房杂役身上的气味,就觉得很可能会有好吃的。它很高兴,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它娘没有不要它。糖糖低着脑袋在谭铃音的脚踝上蹭着,示意谭铃音摸它的头。
谭铃音有些心不在焉。唐天远见她如此,欲言又止了几下,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
杂役很快把鸡血端上来了。粗瓷碗中的鲜血尚有温度,还未凝固,上头浮着好多血沫子,白色的碗沿滴下来几道血迹,看着怪渗人的。
糖糖闻到血气味儿,立刻精神抖擞了。
唐天远把血碗接过来,对谭铃音说道,“这血就要趁热喝,凉了就结块,不好吃了。”
那杂役听闻此话,胆战心惊地跑了。
糖糖仰着头,馋得直舔舌头。
唐天远蹲下身,将碗放在地上,“糖糖,来吃吧。”
糖糖几乎是一步就蹿过去,脸埋在碗里,大口地舔起来。才吃两口,它便停下,痛苦地嚎了一声,接着耷拉着耳朵转身跑开,跑到谭铃音脚下,仰头看她,两眼泪汪汪的。大概是怕她不理解,它看谭铃音一眼,接着就看那血碗一眼,然后又看她,又看碗。
不用糖糖如此明示,谭铃音也能理解它有多痛苦。那碗鸡血是掺了黄连水的,滋味肯定特别美妙。
训练要从娃娃抓起。县令大人认为想让糖糖长大以后不伤人,就应该自小让它知道,生血和生肉都不好吃,是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谭铃音看着糖糖委屈的小眼神儿,她也有点心疼它。不过心疼归心疼,她可不希望糖糖长大以后闹出人命。她指了指碗中渐渐凝固的血,“糖糖,把它吃光吧。”
糖糖绝望地跑了。它跑到墙角蹲着,把屁股对着他们。
唐天远对谭铃音说道,“过些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天目山吧。”
自从上次发现齐蕙的尸体之后,他们又去了天目山两次,依然没发现什么。天目山本来就很大,找不到也属正常。他又不能频繁地去,更不能大张旗鼓地找。一来,夏天山中容易发生山洪;二来,他眼看着就要打入敌人内部了,万不可在这时候露出身份。
要说,唐天远自从发现齐员外家有可疑的金子之后,他基本上就能确定此地确实发生过盗采黄金之案了。他比较不理解的是皇上如何得知,皇上知道了为什么不把话说完。
嗯,反正皇上不主动跟他说,他也就不会问。
作者有话要说:浓缩的就是精华→_→
☆、第36章
八月的天目山;像是彩色的云霞编织的仙境。山上的树丛;或是绿姿飒飒,或是黄叶满破,或是遍身红火。半山腰生着许多花树;开着一簇簇淡紫色的小 花。绿;黄;红;紫,间杂交错;使人目不暇接。又有一道瀑布悬于高崖之上;如一柄直刺入湖中的银白软剑;飞流直下,溅起蓬蓬水雾;映出道道虹光。
在这样风光如画的地方行走,谭铃音的感受只有一个字:累!
县令大人果然又来了天目山,且又把她提溜上了。
他是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人,每一次来天目山,都要选不一样的路线。根据由易到难的常理,他们的路线自然是越来越难走。现在,他们走的根本不能算路,只能说是有些人在这里走过,留下些痕迹。
唐天远根据这种不算路的路推断,此处可能是黄金盗采人员的运输通道。理由是,这小路形成的时间应该不算久远,但天目山封山几年,采药的和打猎的甚少上山,他们踩不出这样一条小路。
“大人果真英明神武,我们可以回去了吧?”谭铃音现在累得两脚如灌铅,她也不关心什么事实什么真相了,真恨不得一蜷身体直接从此处滚落下去。
唐天远摇头,“好不容易找到了,怎可轻言放弃,”他拍了拍卧在他肩上的一个小毛团,“糖糖,你说是吧?”
糖糖狗腿地抬脑袋蹭了蹭他的脸。它今日见他们两个都要走,便也非要跟来。谭铃音就带上了它。身为一头狮子,糖糖没什么爬山的天赋,它身体又小,好几次从山路上滚下去,又被唐天远下去拾回来。
后来,唐天远干脆就把糖糖放在肩膀上。
谭铃音不得不承认,她有点嫉妒糖糖。
歇了一下,唐天远起身又要走,谭铃音开始耍赖,坐在地上打死也不动弹了,“大人,你先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唐天远摇头,“这山中几年未有猎户光顾,说不准有多少豺狼虎豹,毒舌毒虫,哪一种你对付得了?”
谭铃音只好爬起来。
唐天远知她体力不济,便一把抓住她的手,把她向上一带,“走吧。”
谭铃音有些不好意思。这样一来确实省力许多,可是男女授受不亲啊……
她尝试着收回手,但没能成功。县令大人的手掌很有力度。
算了,当务之急能省力气就行,其他都是次要的。谭铃音释然了,渐渐把身体大部分重量都附于被牵的胳膊上,她简直就是在被他拖着走。
她心想,也不知这人是吃什么长大的,他怎么就不累呢。
而此时的唐天远,渐渐地对“累不累”这类感觉失去了判断力——他的注意力都被那只与他相握的手掌吸引了。
说不清楚是为什么一下子就抓住她的手,大概他真的只是在假公济私,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他第一眼看到那双手,就被它们吸引了。现在得以把它握在掌中,那柔若无骨的触感给予他一种异样的满足感,这感觉使他飘飘欲仙,又无地自容。
他低着头在前面开路,并不回头看她。他知道,他的脸庞正散发着勃勃的热量,脸色看起来一定很不正常。
谭铃音其实也挺难为情。她就算脸皮再厚,依然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她不愿看他,就一直扭着脸看风景。脚上的压力小了,她也就能够分出一部分精力给眼睛。
“真美啊。”谭铃音不自觉地感叹。
唐天远闻言,没忍住,扭头看了她一眼。此时她站在一支侧出的山花之畔,人面娇花相映,也不知是谁照亮了谁。
确实挺美的。唐天远心想。
因为体力消耗,她的脸蛋透着潮红,大眼睛湿漉漉的。此人虽然眼神不好,眼睛却生得极美,黑白分明,眼底干干净净,瞳仁儿就像是在极清冽的泉水中养着的两颗黑曜石。你站在她面前,她未必能看清你,但你却能看到她眼中的生动灵动。
这就是那种会说话的眼睛吧,唐天远心想。他有些遗憾,因为他能看到谭铃音的美,谭铃音却看不到他的。这不公平,白瞎了他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他转而又想到自己这想法略白痴,便微不可查地哼了一声。
继续前进。
翻过一个山坡,谭铃音又要休息。唐天远便放开她,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