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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部分

贞观大闲人-第324部分

小说: 贞观大闲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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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外戚比权贵本身更张狂,鱼肉乡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这种人本身并无权力,连个官衔都没有,可他们就是如此嚣张跋扈,因为他们懂得攀附,用女人的关系将自己与得劝者牢牢拴在一起,于是权贵的权力很自然便转化为他们自己的权力,天经地义理直气壮。

    从这一点来说,李素的老丈人算是做得非常不错了,不仅没有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反而比以前过得更委屈,为的就是怕坏了李家的名声。

    李素听许明珠说完后久久沉默不语。

    老丈人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真正的大聪明,大智慧,尽管知道女婿如今在长安城不大不小算是一号人物,年纪轻轻已被封为县侯,进宫面圣跟吃饭一般平常,未来的前程实在不可限量,可老丈人却很明白女婿的权力来之不易,若借着女婿的名头四处招摇横行。或许可以张狂一时,但绝对长久不了,自己做的恶事坏事,别人只会算到女婿头上,久而久之,女婿被牵累到垮下了。万事皆休。

    李素很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位好丈人,其实看看许明珠便知道,能教出这么聪慧勇敢的闺女,她的父母一定不差。

    “夫人,说真的,我现在真想跟老丈人义结金兰了……”李素笑叹道。

    “还说!”许明珠捶了他一记,朝他使劲翻白眼:“夫君若真觉得与我爹投契,莫如先休了妾身,再与我爹论交。”

    “那还是算了。夫人比较重要。”李素忍痛放弃这个想法。

    “既然夫君答应许家参与茶叶买卖,妾身便叫人请爹过来商议一下章程,两家虽是亲家,但还是先立规矩比较好,将来万一买卖有了争执,也好拿个说法,分出个是非,夫君觉得呢?”

    “好。就依夫人,买卖是买卖。终归要大家都公平才好。”

    ******************************************************************

    老丈人来得很快,第二天下午便从泾阳县出发,坐着牛车晃晃悠悠到了太平村李家。

    这是丈人第一次登门,大唐礼仪对老丈人不算太客气,毕竟是个男尊女卑的现实时代,作为女婿亲自迎出大门便很合规矩。一点也不算慢待了。

    但对李素这种千年后过来的人,那个年代的丈人丈母简直是玉帝和王母娘娘般的存在,特别擅长兴风作浪,当女婿都快当成孙子了,丈人丈母还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李素在贞观年生活了好些年了,这种心理阴影仍然存在,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靥。

    老丈人还没进村,李家已派出斥候至十里外打探,轮着班的骑马回来报信,村道上只见一骑又一骑飞马来报,络绎不绝,路旁的乡亲们目瞪口呆,不知道李侯爷家今日迎的是哪路贵客,能让一位县侯如今看重的客人,至少应该是皇子级别,甚至是……当今陛下吧?

    老丈人坐着牛车刚进村口,李家便大开中门,两队部曲着装执刀,呈雁形在家门口外排开,一个个昂首挺胸,杀气腾腾。

    李素穿着华服,神情紧张地在门口转圈,忐忑不安地望着门前空荡荡的路口。

    许明珠原本在内院绣花,听府中丫鬟报信,说侯爷在家门前摆开了阵势,许明珠吓了一跳,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慌慌张张跑出来,见大门外两排部曲威武不凡,而李素则一脸凝重,如临大敌的模样,许明珠呆怔片刻,转身便狠狠掐了他一把。

    “摆出如此阵势,你想杀我爹不成?”许明珠气坏了。

    李素干笑:“丈人头一次登门,这不是想弄得隆重点吗?不然被丈人挑礼可就冤枉了。”

    许明珠气道:“咱家这架势会吓到我爹的!”

    “夫人莫闹,老丈人怎么可能会被吓到……”李素充满紧张的脸颊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叹道:“明明是我被吓到才对……”

    夫妻二人还在争执要不要撤掉侯府门前列阵的部曲,结果人算不如天算,老丈人的牛车已到门外的路口了。

    远远看着牛车慢慢悠悠行来,许明珠闭上眼,发出一声认命的叹息,和李素一同出迎。

    …………

    许敬山比李素更紧张。

    商贾人家登侯府的门已然是非分之举了,许敬山一路上都在忐忑,生怕富贵女婿给他脸色看,在这个年代,权贵门阀每家都有自己的买卖,否则仅靠朝廷每年发下的那点俸禄不可能养得起偌大的家院,可是权贵本人却非常忌讳跟商贾扯上关系,谁在他面前提起买卖的事,二话不说马上翻脸,对商人也从来不见有好脸色。

    许敬山一直觉得很幸运,因为他给自己的女儿许了一门好亲事,名满长安的少年英杰,不仅诗文才华出众,还为大唐立过许多功劳,二十来岁的年纪便被封了县侯,还入了尚书省,这个年岁便入省,将来离拜相封公还远吗?那时自己的女儿也水涨船高,说不定也能当个宰相夫人。封个一品诰命什么的,哪天女婿忽然立下一个旷世功劳,陛下没准恩荫亲眷,许家也能沾点光彩,领个虚衔官职也不一定……

    所以,这次登李家的门。许敬山是非常重视的,为了郑重起见,哪怕李素传话带丈母一同来,他也还是没带,独自一人坐着牛车,带了几个家奴,后面装了两大车的礼品,就这样进了太平村。

    谁知到了李家门口,许敬山愕然发现门口两排兵丁按刀而立。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样子,许敬山被搀下牛车后便觉裤裆一阵凉意,战战兢兢抬眼望去,两排兵丁非常有默契地忽然举起腰刀,刀柄使劲拍打着胸脯,大喝几声“大唐万胜!”

    许敬山两腿一软,脸色刷地白了。

    李素见老丈人这模样。顿知今日的排场可能隆重得有点过分了,老丈人似乎领受不起。于是赶紧与许明珠迎上前,先给许敬山行礼。

    “丈人远来辛苦,小婿未能远迎,请丈人莫与计较。”

    许敬山下意识地想拱手回礼:“小人……老汉拜见……”

    “爹!”许明珠急忙将许敬山行礼的手按下,嗔道:“您这礼是怎么论的?哪有长辈给晚辈行礼的道理?”

    李素也急忙笑道:“是小婿不懂事,让丈人受惊了。其实这排场本是小婿的一番好心,丈人莫怪小婿孟浪……”

    “不怪,不怪……”许敬山强挤出个慈祥的笑脸。

    难得见一次面,翁婿二人都觉得别扭,不自在。

    李素与许明珠一左一右扶着许敬山进门。经过两排列队的部曲时,部曲们动作划一,纷纷躬身按刀为礼,哗啦的响亮又吓了许敬山一跳,平复下心情再看看左右两排部曲,一个个威武不凡,满带杀气,隔近了仿佛都能闻到他们从战场上沾惹回来的血腥气。

    许敬山浑身一凛,肃然起敬,随即摇头感叹不已。

    原来,权贵人家跟自己这种商贾果然不一样。商贾有钱,而且也舍得花钱,建宅子,买家奴,买胡女,只要不逾制,什么东西能壮自家气势便买什么,而权贵人家呢?他们似乎什么都不必做,仅仅只是家门口的两排执刀部曲,便足够碾压商贾的所有气势,两排人动作划一行个按刀礼,便把许敬山一点点小自信打击得粉碎。

    哪怕是李家这种新兴的权贵,刚刚养成的门阀底蕴也足够令商贾仰望叹止了。

    李素其实也很尴尬。

    自己确实是一番好心,毕竟在他心里,丈人丈母是一种非常邪恶且强大的存在,不敢掉以轻心,排场礼仪都是往最高级的走,生怕丈人挑礼,背地里说女婿闲话,然而今日这排场摆出来,似乎适得其反,把老丈人给吓到了,……其实女婿也吓到了,被老丈人吓的。

    三人进了家门,等候在正堂的李道正迎了上来,庭院里两位亲家一脸笑容,把臂言欢,气氛一扫方才的别扭和颓丧,显得非常的融洽,简直蜜里调油……

    老老小小在庭院里聊了很久之后,李道正看出许敬山似有正事要跟李素聊,便很识趣地告了个罪,说好晚上痛饮,然后扛着农具下田去了。

    李素将许敬山请上正堂坐下,命人设宴上酒,许明珠乖巧地坐在许敬山身边相陪。

    翁婿二人的寒暄首先从今日天气哈哈哈开始说起,双方的废话都准备得很充分,直到酒菜上了桌,废话还没结束。

    许明珠看了看老爹,又转眸看了看李素,见夫君和老爹聊得很开心,许明珠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幸福的微笑,垂睑笑了一阵后,抬头再看李素时,眼里的神采似能溢出蜜来。

    酒过三巡,许敬山搁下漆耳杯,笑着叹了口气,道:“老夫以商贾贩夫起家,一生走南闯北,可谓阅人无数,但似贤婿这般少年得志,不靠父荫不靠逢迎,靠自己双手挣得这显赫的官爵和偌大的家业者,老夫一生闻所未闻,我许家能与贤婿结这门亲,确是老夫高攀了……”

    李素急忙道:“丈人言重了,能娶明珠这般贤惠果敢的女子,真正才是小婿的福气,不夸张的说,连小婿这条命也是明珠所救。”

    许敬山眉梢一挑,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闺女,眼中露出慈爱的目光,仿佛闺女给老爹长了脸似的,许敬山从进门开始便略显局促不安的表情终于松缓了。

    “贤婿为大唐镇守西州,数万强敌攻城,贤婿死战不退,终保西州不失,为大唐赢得一手先机,这些老夫都听说了,而我家闺女千里搬援兵救夫,乡邻们也都在传说,是真是假老夫也不知,就算是真的,嗯……女子出嫁从夫,以夫为天,以夫为命,为夫君做点什么,辛苦一点也是应当应分的。”

    这话有点不太好听,李素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许明珠则不满地撅起了小嘴,连酒都不给老爹斟了,轻哼了一声,委屈的小眼神望向李素。

    李素回以微笑,以及投以疑惑的眼神,疑问很清楚。

    ——你小时候是被你爹从隔壁王叔叔家门口捡来的吧?

    *************************************************

    PS:我果然不适合三更,三更伤肾……今晚就一更了,且容我缓缓……(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四章 项庄舞剑

    李素对丈人还是抱有很高的敬畏心理的。

    这与身份地位无关,纯粹是前世的心理阴影留到了今世,不由得不敬畏。

    李家宴席的气氛很融洽,翁婿二人把酒言欢。

    相谈甚欢并不代表完全认同,按前世的说法,许敬山是典型的直男癌,男权主义者,对女人的看法很低,哪怕这个女人是他自己的女儿。

    对于这点,李素就不大赞同了,当然,许敬山的态度也算是时下的普世价值观了,毕竟大唐是农业社会,农业社会里的女人,地位低是无可避免的,一切靠力气说话。

    看着许明珠不满地撅起了嘴,眼里闪过一丝委屈,李素想了想,笑道:“丈人说言甚是,女子出嫁从夫不假,只不过……能千里搬来救兵驰援丈夫,此等壮举纵是世间昂藏须眉也鲜有人做到,明珠一个弱女子,来回穿行西域数千里,一路饱经风沙艰苦,终救得小婿性命,丈人将女儿的壮举一言而否,小婿倒真有些为明珠心疼了……”

    许敬山一怔,接着露出尴尬之色,干咳了两声,神情颇不自在。

    许明珠也呆了一下,然后望向李素,眼里的感激和甜蜜之色愈浓了,投射过来的目光都能掐出水来。

    李素哈哈一笑,端杯敬道:“小婿性子耿直,所言皆所思,因为这毛病得罪过不少人,今日小婿所言孟浪了,还望丈人莫怪罪。”

    许敬山拾了台阶,顺势便下,端杯笑道:“是老夫失言了,明珠这孩子确实很不错,当初听闻明珠千里救夫之举。老夫和她娘半月没睡安稳,她娘更是每夜掩面哭泣不止,说来确是苦了这孩子啊……”

    李素笑道:“小婿还要多谢丈人丈母,能将女儿教养得如此出色,能娶到明珠,是小婿毕生之福也。”

    许明珠羞涩地垂下头。许敬山则捋须略带得色地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看着李素,目光里竟带有几分玩味调侃之色。

    李素愣了一下,接着有些尴尬了。

    他看懂了老丈人目光里的调侃意思,当初为了退掉许家这门亲,李素要死要活,机关算尽,连亲自登门面对面退婚都干过,两家的关系一时间非常僵冷。如今娶得贤妻,夫妻经历过风雨,也算苦尽甘来,感情甜蜜,如胶似漆,回想起当初的退婚,李素不由觉得自己有点贱……

    再看老丈人似笑非笑的目光,李素觉得他看自己时不仅觉得自己有点贱。而是非常贱……

    换了别人用这种目光看自己,李素早一巴掌乎上去了。

    可是这位是老丈人……

    李素只好按捺下大逆不道的想法。朝许敬山挤出一抹干笑。

    “丈人,请酒。”李素举杯相敬。

    许敬山呵呵一笑,端杯饮尽。

    李家待客的酒是葡萄酿,而非自家的烈酒,烈酒太劲道,用它待客的话。许敬山大抵喝三两就会栽,李家结束宴席的时间会创大唐新纪录。

    翁婿二人你来我往,推杯换盏,吃喝了小半个时辰,气氛颇为融洽。当然,最后二人都有些晕乎了。

    再温和的酒,喝多了也会醉的,李素深有体会。

    许敬山眼神已有些飘,说话时不看李素,却只盯着李素的身旁。李素渐渐明白,这不是不礼貌,而是老丈人已出现重影了。

    “贤婿啊,好贤婿啊!当初老夫第一次见你便觉得你将来必然是个人物,后来果不其然,你真的成了一方人物,难得的是对我家闺女也好,从来不看低我们商贾出身,得婿若斯,老夫幸甚,许家幸甚……”许敬山罗嗦不停,话语含糊,醉眼斜乜着李素。

    李素也有点发晕,笑容迷离:“是啊,小婿那时不懂事,做过许多荒唐事,丈人大量,并未怪罪,小婿尤感于心……”

    许明珠见翁婿二人都有点醉了,不由有些担心,但是现在的气氛如此融洽,有心想劝也不忍开口,内心深处,她也很希望夫君能与娘家相处得好一些,女人所要的安全感其实就是这些。

    许敬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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