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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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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再一次失算了。

    因为他误判了马义的性格,其实马义是一个挺正常的人,他之所以在亮仔面前表现奇葩,实际是与他闹着玩的,就象猫玩老鼠一样,猫玩老鼠不是因为老鼠好玩,而是为了更好剥它的皮。

    马义玩亮仔,他是想杀鸡给猴看,他想让其他人明白,小孩不听话,会有狼外婆,三金帮不听话,会有他马义这个冷面甚至变态的判官。因为他突然有心想掌控滨海地下世界,而滨海实在太大,他势单力孤,很难掌控局面,所以他想借这帮精英之手,为他做事。

    当然目的不能太明显,不然彰显了他们的重要性,他们会骄傲。他必须将他们完全臣服于自己,他才能实施自己的计划。亮仔是步高的红人,本来他是最好的人选,可是他心眼太活泛,不容易掌控,不好掌控的人,就象一个定时炸弹,别看他现在对你附首贴耳,搞不好随时都可能就炸了,所以这种人不能留。

    “孺子可教也!”马义向亮仔竖起大拇指,亮仔以为马义准备放过自己,不由心一喜,可是马义却接着兜头给他泼下一盘冷水,“不过很遗憾,你站错队了,既然你拒绝为我所用,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字:死!”马义后面的话主要是说给三金帮其他精英听的,所以他故意加大音量。

    话音刚落,他握刀的手轻轻一拉,就割断了亮仔劲部大动脉,为了达到震慑的效果,他还故意放慢了出刀速度,以便他们看清楚他的动作。当橙刀划过亮仔脖子的时候,三金帮的精英们似乎听到利刃割破皮肤的声音,脖子不由一阵发凉,他们不自觉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他们才发现,完整无瘕的脖子原来很可爱。

    “唔……唔……”亮仔双手捂着伤口,双眼绝望地望着马义,他不是菜鸟,劲部大动脉被人割断的后果是什么他一清二楚,现在哪怕马义想放他一马,他都已经没有活的机会,因为这一直汹涌往外冒的,真是他的血,而不是油漆。大动脉断了,血是止不住的,他不超过6000毫升的血很快就会流完。

    “马……马义……特么滴……老子就是……做鬼……也不放过你!”亮仔拼尽最后一口气,骂道。马义耸耸肩,一副老子不怕你的样子,“你死我手里,我就是你的煞星,所以就算你死后成鬼,也只会怕我,却不敢对我怎样。”

    “走……着……瞧……”亮仔吐完这三个字,两腿一蹬,嗝屁了,他双目圆瞪,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呼……”马义站起来,呼出一口浊气。三金帮的精英随之慌乱后退,他们惊恐地看着马义,他们杀过人,但是他们没办法象马义一样变~态,杀人如杀鸡不说,还能在谈笑风生中杀人,这,确实是一项恐布的技术活,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做到,更别谈超越,其中有胆小的,他们紧紧捂着自己的脖子,深怕他也给自己一刀。

    马义假装无视他们的反应,其实心里暗自高兴,他们害怕,正说明自己的目的已经初步达成,下面的事,就好办多了。他收起橙刀,然后作惋惜状:“唉,这又是何苦呢?所以说人啊,就得追求进步。人生就象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则死,你们说,对吗?”

    杀人凶手马义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智慧长者,在谆谆教导三金帮的精英们。

第八十四章 男人的操守

    “是……是……”

    精英们慌乱点头。马义身上发出的杀气气场很强,由不得他们不点头。马义对他们的表现非常满意,“你们都是知错能改的好孩子,以前你们之所以入岐途,是因为没有一个正确的带路人……”

    马义语重心长,完全切入智慧长者的身份,三金帮精英们则哭笑不得,眼前正装b的二货青年,若论年龄,他们哪个不比他大几岁,可是他竟然称呼他们是孩子!这不明显是岐视么?可是当他看到身首异处的步高和死状痛苦的亮仔,他们果断地表示欣然接受。

    其实称呼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代表什么,我们没必要斤斤计较,对吧?

    因为,有时候小命比神马都重要,老话不是说么,好死不如赖活,他喊自己一声孩子,自己又不会因此掉一两肉,甚至说不定他一高兴真给自己派福利呢?马义正绞尽脑汁为自己的思想教育课即兴组织教材和理论,所以没有注意到精英们的表情。

    “所以我相信,你们不是不可药救,而是缺少一个带路人,我,马义不才,今天就毛遂自荐,担当你们的带路人……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创辉煌,率先一步进入小康。好了,我说完了。”

    马义难得今天能够口若悬河,站在三金帮精英面前,引经据典一口气得啵了十分钟之久,然后在展望了美好未来后华丽收尾。精英们早就昏昏欲睡,可是又不敢睡,只好强打精神聆听人生导师的教诲,虽然这是免费课程,可是他们内心仍然有难以抑制的痛苦。想当初,他们就是因为讨厌听老师唠叨才天天逃课,然后光荣加入黑社会的。

    他们已经在地下世界打滚多年,都是小有名气的地下世界精英,却被马义堵在荒郊野地上人生哲理课,那感觉,嗯,就象是被人塞粪坑里出不来啦。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更不敢反抗。马义说完了他们还得鼓掌,鼓掌他们倒是出于真心,庆幸凶人狂魔终于终止了念魔咒,让他们身心得以解放,所以掌得鼓相当热烈,马义看着眼前一张张青春活力的脸,心里陡然头升起一股傲骄,因为从不善辞令的他,今天却凭三寸不烂之舌,成功挽救了十几个已经堕落的灵魂,他还有信心自己、有能力让他们涅槃重生,重新涣发新的生机,这成就,说是丰功伟绩一点都不为过啊。

    “那个哈……”马义站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步高已死,玄堂已灭,你们没有了组织,我知道,你们已经习惯了组织生活,所以我决定,我们重新组织在一起,好不好?”

    精英们心里说我们敢说不好吗?我们不仅智商高,连情商都能甩亮仔好几条大街呢!

    “好!”他们轰然响应,脸上是找到组织,重获新生的激动,心里却是被逼上贼船,前途未卜的悲催,话说马义只是双眼能透视,却不能读心,他哪知道三金帮精英们真实的内心世界,他被他们的表相所迷惑,深以为自己刚才的一翻诲人不倦,已经结出丰硕果实。老话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天生就是坏人,他之所以变成坏人,是因为受后天环境的影响造成的。

    既然后天环境能将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变成一个坏人,那么,它也能将一个后天变坏的坏人变成好人,这个道理能说得通啵?如果你也觉得说得通,就送几朵小花给小笔呗?当然,盖红章、投贵宾神马的最好不过了,送红包?嘿嘿,当然也多多益善了!

    (哎呀,天天向你们求施舍,好害羞啦!)

    “你来……”马义向其中一个精英勾手指,这人只是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本来是很普通的三金帮打手之一,可是为毛马义向他勾手指,而不是向其他人勾手指呢?其实原因很狗血了,原因只是因为马义看他貌似有些眼熟而已。

    大家都知道,华夏人办事嘛,都喜欢找熟人,几乎没熟人就办不了事,马义也是华夏人,当然也不能免俗啦,他想重建组织,又不想事事亲为,当然必须首先从中挑选熟人作为他们的负责人了。至于是神马原因,小笔不懂,如果你有兴趣,不防深入研究一下,说不定一不小心,你就解开了这个千古谜题,从此你一鸣惊人,**丝变公知,赢得粉丝千千万,成为名符其实的大v哦!

    可是被勾手指的人却不知道马义为毛其他人不勾,非要勾自己啊,他只知道亮仔被他勾了手指之后,就被他当鸡给劏了,放了一地的血,现在血腥味还呛鼻呢。人家美女勾手指,那叫勾引,销~魂啊;马义勾手指,这叫勾魂,要命啊!

    情急之中,他“扑嗵”一声跪地上,双手支地,磕头求饶:“马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阿豹愿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阿豹?”马义惊疑地望着磕头好掏蒜的阿豹,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有点眼熟,自称阿豹的人是谁了。当初自己刚找到菊子时,这人就和菊子在一起,他是步仁的保镖,活埋自己的刽子手之一,他杀步仁时,也是他在自己背后开枪,让他刺杀行动暴露,逼得他落荒而逃。

    原来是仇人相见啊!

    拷!马义为自己糟糕的记性悲哀。

    “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杀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他对阿豹说道,他音量不高,但它就如同一道催命符,让阿豹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脱~裤子……尿尿(嘿嘿,你往邪恶那方面想了么?)。他赶紧~夹紧双~腿,逼退尿意,一脸悔恨交加的样子,“马哥,我当初也是受步仁指使,我就是一个小卒子,实在是事出无奈才冒犯了你,所以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

    马义没说话,一道橙黄色光芒暴起,阿豹顿觉下巴有一丝生疼,这光芒,他太熟悉了,因为他刚刚才见识过,亮仔惨死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阿豹顿时脸色如死灰,他浑身冰凉,如同坠入冰窖。

    “阿豹,你特么滴快来啊……”他仿佛听到步仁在喊他。

    “阿豹,你必须下来陪我……”他似乎听到步高在吆喝。

    “阿豹,来,来,我们去喝酒去。”他似乎看到亮仔在向他招手。

    “马哥,对不起,真不是我想杀你,我是吃人饭受人管,迫不得以。”阿豹眼角溢出泪水,苦苦哀求。马义收起橙刀和杀气,“好吧,我相信你是受人指使的,所以我大人有大量,决定不杀你!”

    “呃……”阿豹却愣了,他没想到马义会这么好说话,所以他竟然反应不过来。

    “莫非你不相信我?”马义鄙视。

    “信,我信!”阿豹如梦初醒,他双手抱着马义的大~腿,感激涕零,简直把马义当作自己亲爹敬仰,曾经灰暗的内心,也漏进了一丝光线,心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我再不好好做人,就真对不起当和人民的期望了。

    于是他暗下决心,从此一定要跟当过走,在当有话,听马哥的话,洗心革面重做人,为滨海市人民鞠躬尽瘁死而一已神马的。马义厌恶地将他一脚踢开,“我去,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么喜欢抱大~腿?”

    “呵呵,马哥的大~腿抱起来爽嘛!”阿豹爬起来,重新抱住马义的大~腿,一脸幸福得要死的**的样子。马义顿时鸡皮疙瘩暴起,“莫非你也喜欢吹~箫、暴菊~花神马的?”

    “这个……如果马哥喜欢,也可以有啦!”阿豹羞涩地说道。

    马义彻底服了,早在二千多的多年前,孟哥就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话很好懂,上过初中的人都能读懂,所以小笔就不再解释了。总之孟哥的意思就是,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必须得有骨气!

    骨气是什么?

    骨气是男人的脊梁,是和女人的贞操一样宝贵的男人的操守,没有了骨气的男人,灵魂是软弱的;没有骨气的男人,如同没有了贞操妓~女!马义忍住恶心,问阿豹:“你认识长孙望啵?”

    马义的问题太突兀,阿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脸上讪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啦。”

    “哦,也对,人家是贵族,而你却是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你们之间的差距,宽过太平洋,他怎么会认识你呢?”马义释然,“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阿豹眼睛一亮,“真的?”

    “木有问题啦!”马义打下包票,“而且我相信他会喜欢你的。”说罢,马义嘴角显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大脑yy阿豹和长孙望上演互暴菊花,情爱绵绵的活春宫,太邪恶了,他强大的内心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阿豹从马义的笑容里看出他貌似不安好心,可是他虽然是混混,但是他本性是纯洁的,思想都没有马义龌龊,他想过马义会杀他,手段也可能极其残忍,但是他从没有想过马义会将他往这种火坑推!

第八十五章 牛逼的凡人

    “马哥,刚才你也说了,我们之间有差距。确实,我就是一个混混,长孙望却是滨海的上层人士,我高攀不上人家,所以我想我们还是没必要认识啦,好不好?”阿豹开始推脱。

    “别呀,我告诉你啊,长孙望可是长孙家族的重要人物,属于财大气粗型人士,手握各种重要资源,如果你们成为朋友,你最少可以少奋斗十年。”

    阿豹终究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对权钱的贪欲简单粗暴,马义轻轻抛出一个香饵,他立即就忘了刚才的警惕,“咕……”他使劲吞咽口水,不想发财的混混不是好混混,他出来混,就是为了钱,不然你还以为他是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

    “可是……可是我们身份摆在那,我估计长孙望会嫌弃咱,不想与咱交朋友。”阿豹犹豫,莽夫也有自知之明嘛!

    “不会,我相信他也想与你交朋友,因为你们有共同的爱好嘛,有了共同的爱好,你们就有了共同的语言,有了共同的语言,你们就能成为好朋友,对吧?”马义给他下定心丸。阿豹顿时对长孙望充满好奇与向往,“马哥,说说看,我与他能有什么共同爱好?”

    “这个嘛……”马义开始卖弄,“你确定要说?”

    “当然。”阿豹点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马义深以为是,男男之间,如果没有彼此深入了解,没有深厚的情感基础,没有知己知彼,别说百战,就是一战都难成事,其中道理很简单,因为旱路肯定不好走,还要克服心理障碍神马啦。

    以你的经验,你觉得呢?(别东装西望,就问你呢!)

    “好吧,我今天就将我所知道的长孙望一字不落全告诉你。”马义脸上一副你赚翻了的样子。“第一个爱好,你们喜欢抱别人大腿……”马义说得慢条斯理,阿豹一阵羞涩,一张老脸象被泼了红油漆。

    “第二嘛,是重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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