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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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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雪正想拒绝,无意间看到骆蓉呆呆地望着得意忘形的长孙绛英,眼睛里醋意和无奈一闪而逝,白雪瞬间明白,她又多了一个情敌,而且自己的排名还得再往后靠,降格为“小四”了。

    女孩子争强好胜的个性促使她改变主意,她本来说不想陪长孙绛英疯的,但是她改主意了。

第二十九章 女人的战争

    “骆蓉,马义专门给配你的美容霜不是还有吗?你给两位妹妹试试,效果好着呢!”谷花没见过大世面,但好歹也是过来人,焉能看不出她们是“来者不善”,租房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虽然她对长孙绛英心怀敬畏,但是她和骆蓉相处日久,情同姐妹,她自而然地选择站在骆蓉一边。面对长孙绛英强势入住,骆蓉措手无策,关键时刻当姐姐的不能掉链子。

    果然,她看到了长孙绛英和白雪眼里一闪而过的醋意。虽然消逝飞快,但是谷花以女人天生的敏感,还是闻到了酸味。让她不解的是,似乎白雪的醋意比长孙绛英还要浓烈,这不符合常识呀?

    貌似白雪只是长孙绛英的跟班,放在古代,也就是贴身小丫环,她的反应是不是有点过了?谷花没有足够的智慧理解,她也没打算在这方面难为自己的智商。

    她没等骆蓉吩咐,就自作主张,风风火火地从骆蓉房间拿出马义配制的护肤膏,现宝一样现给长孙绛英和白雪看。

    “这护肤膏是马义特意给骆蓉配制的,老贵了,光药材就花了一万多,商场绝对没有,现在更是无价之宝。”谷花显摆着。

    长孙绛英接过护肤膏,放在掌心上仔细观察,它装在透明玻璃瓶里,可以看到它呈半透明状,拧开盖子,一股蜂蜜和草药混合的清香扑鼻而来,先不说护肤效果如何,这味闻起来就让人神清气爽,果然是好东西。

    “你们看骆蓉,天天上夜班,弄得满脸青春痘,皮肤也不好,马义看了心疼,立即给她配了这个护肤膏,效果真不错,简直是立竿见影,你看她现在的皮肤,白白嫩的,是婴儿白。”谷花脸上表情夸张,肢体语言也相当丰富。

    长孙绛英用指甲尖抠了一点涂在手背上,凉爽,滑腻,很有渗透力,那感觉比她买的品牌护肤霜好多了。

    “骆蓉,这护肤霜还有吗?要不卖一点给我吧?”

    “都说了这是无价之宝,马义的情义在里面呢,怎么能卖呢?”没等骆蓉反应,谷花已经拿回长孙绛英手上的护肤膏,边拧盖子边说。

    骆蓉知道谷花在帮自己,她正不知道如何开口呢,有谷花帮忙,她就不用开口了,可以免去了许多尴尬,所以她索性不说话,只是歉意地笑笑。长孙绛英很失望,但是她向来不喜欢强人所难。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羡慕可以有,嫉妒恨就免了吧。

    “马义每天都亲自给她敷,按摩,还给骆蓉看过相,说她身材高挑,该凸的凸了,该翘的也翘了,脸形也不错,下巴丰满,人中深而长,耳垂厚而大,是典型的旺夫相,对他的事业有帮助,也能生养,虽然现在讲计划生育不能多生,但是优生优育也很重要,是不是?”

    骆蓉的面相本来是马义喝多的时候与吕贺瞎掰的,吕贺与谷花在床头恩爱的时候又告诉了谷花,每天谷花一个人在家带乐乐,无聊的时候就自己揣摩一下马义是什么意思,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了用场。

    谷花边说,边有意无意地瞄向长孙绛英,长孙绛英今天穿的是宽松休闲装,不显山不露水,谷花看走了眼,以为她只是脸蛋可以,身材不咋滴,关于优生优育方面,她以农村妇女的专业眼光初步判断,长孙绛英不如骆蓉。

    呵呵,自己的妹妹还是很有优势滴!

    骆蓉正暗暗感激谷花帮自己拒“敌”呢,谁知道谷花话锋突变,居然瞎掰什么按摩、旺夫、生育,她还是未出阁的大姑娘,不象谷花已经结婚育女,脸皮可以比城墙还厚。她羞得满脸通红,她不确定马义是否这样评价过自己。想到马义,她更加心如撞鹿。

    长孙绛英脸也红了,她没料到谷花会因为一瓶护肤膏引申出那么多话题。关于优生优育,如果放在课堂上探讨一下,好象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村妇谷花这么叭唧,她就有些招架不住。长孙绛英目光转向白雪,希望她帮助自己说上几句,却看到白雪比自己还要尴尬。

    两个医学院的高材生,就这样败给了一个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农村妇女。

    还好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聊天向来不着边际,她们很快就在毫无意识中跳到了其他的话题,弥漫其中的尴尬、醋味也消失无影,她们迅速发展成了好朋友。

    正聊得起劲,苍境孔发短信催促了,长孙绛英告别骆蓉。从黄村回来,长孙绛英故意绕了几条街,再逛了商场,当她们到达滨海国际饭店的时候,已经迟到了足足1个小时。苍境孔窝了一肚火,但他隐忍未发,在将长孙绛英哄上床之前,他是不会没有风度的。

    把妹需要技巧,绝对技术活,恰好这门技术是苍境孔的专长,他知道象长孙绛英这种女人天生高贵、骄傲,钱是打动不了她的,能让她动心的只有“真诚”和“爱情”。

    远远看到长孙绛英的车,苍境孔整整领带,捋捋炫酷的头发,手捧一束玫瑰,三步并作两步上前,车刚停稳,他立即为长孙绛英开车门,一只手挡在门顶上,贴心得象训练有素的大秘。

    “感谢英同学赏脸。”他一脸殷勤,哈腰,双手送上鲜花,两眼目光却游移不定,在长孙绛英身上溜来溜去,同时也不忘记在白雪身上揩点油。

    “苍境孔同学,同学之间吃个饭而已,没必要搞得那么隆重,我不习惯。”长孙绛英皱皱眉,接过鲜花,看都不看一眼,转手就塞给白雪。白雪一愣,随即想起自己本来就是来充当挡箭牌的,所以也没有多说,帮长孙绛英拿着花束,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苍境孔碰了一鼻子灰。可是鱼儿还没有上勾,他没有撤钓去饵的理由,所以心中有再大的怒火也不能发作,只是一脸讪笑。看着苍境孔不怀好意的笑容,长孙绛英愈是觉得今晚这餐饭是鸿门宴,她立即用目光示意白雪,提醒她多留几个心眼,白雪心领神会。

    ……

    “妈,听说马义家准备盖新房了?”

    菊子开始反击了,马义自然有三金帮料理,不需要她一个弱女子动手,她只需要在他家后院点一把火就行。

    阿虎的谆谆教诲,让她顿悟,步仁其实不是自己老公,两人之间只是一场交易,她与马义之间没有杀夫之恨。她也改弦易帜勾搭上了新的老板,对马义的恨意消了不少,但是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誓言,她这辈子都不会让马义好过。

    “是呀,听他妈说,马义在外面做大生意,赚了很多钱,过几天还会寄几十万回来呢!菊子,马义到底在外面做什么生意?以前怎么没听说他有这种能耐呢?”

    乡下女强人被金钱晃花了眼,她似乎后悔当初反对马义和菊子在一起了。

    “切,一个土包子,能做什么生意?还不是钻女人被窝赚的,那女人都50多了,比他妈还老。”

    菊子在电话里冷冷一笑。知母莫若女,菊子知道不用自己叮嘱,她妈马上就会将自己刚才的话传遍全村,甚至十里八乡。

    乡下人脑子不灵光,但是八卦的本事不比狗仔队差,马义一家很快就会被乡邻的口水淹没。

    “马义,你做了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菊子心如蛇蝎,充满报复的快感。

    “你说什么?你为什么不早说,这几天你没看他们一家多神气,你妈我都憋屈死了。”

    菊子妈乍听之下,不由愣了一下,但是她很快就回过味来,心头仿佛拨开乌云见日月,憋屈多日的闷气终于有了舒展的机会。

    姓马的原来赚的都是卖身钱,亏得自己这几天为了给菊子留条后路,怕万一城里的那个成不了事,菊子还能吃到回头草,对他们低头哈腰,主动向他们示好。可恨人家咸鱼翻身,根本不买她的帐,她心里的郁火正无处发泄。

    幸好菊子及时传递给她这个爆炸性信息,她不把整个山村炸得轰轰烈烈,都对不起她乡村女强人的名号!

    “妈,马义的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知道就好,可不要到处瞎传,乡里乡亲的,影响不好。”菊子太了解自己的妈妈了,假惺惺地劝慰她,实际就是在扇风点火。

    “妈知道,妈又不是三岁小孩。”菊子妈在电话拍着胸脯说道,电话另一端的菊子却冷笑连连。

    她现在就可以脑补马义父母在听到儿子“丑闻”后的绝望,特别是他妈妈,一辈子窝囊,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了,本以为生活有了盼头,可是儿子不争气,居然干起辱没祖宗的营生,这辈子她还有什么指望?

    这正是菊子想要的,也是她目前能想到的,报复马义的办法,她知道马义正在被三金帮追杀,料定他已经惶惶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不敢见家人,她的计谋虽然简单直白,但是绝对凑效。

    她刚刚“溜”完冰,脸色呈病态红,心里有一股邪火乱窜,她渴望着有一支水龙头来给自己灭火,可是阿虎不在。他此时坐在一辆泥头车里,象一只野狼在静静地等待猎物出现。

    路段很好,僻静,没有监控摄像,是滨海国际酒店员工孙艳艳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他为了讨好新欢,正秉承新欢的旨意,准备在这里打发旧爱回姥姥家。

    干这一行阿虎是行家里手,保证做到天衣无缝,连警察都查不出端睨。

    新欢的心毒如蛇蝎,她为了牢牢控制住自己的经济来源,当然不能忍受别人和她争宠,她是新欢,她要趁着阿虎的新鲜劲还在时尽快消除隐患。

    孙艳艳不知道阿虎已经为她打开地狱之门,骑着他送的铃木女式摩托迎面而来,阿虎拉低帽沿,启动泥头车,松开离合,脚踩油门,双手乱打方向盘,造成泥头车失控的假象,呼啸着撞向孙艳艳。

    “吱……轰叭……”

    随着一声长长的怪叫,泥头车重创女式摩托车,孙艳艳就象暮春的一朵残花,调谢了。

第三十章 马义再中枪

    麻坡镇与昆余镇的交界处,有一座废弃的石矿场,矿场废弃日久,碎石机,筛石机的铁架已经锈迹斑斑,门口处,有几个民工模样的人或蹲或站,神情漠然地看着路云和马义从牧马人上下来。

    “我找辉爷。”

    路云径直上前,对一个胡子拉碴,个头矮小,三十左右的男子说道。男子不吭声,往矿场上唯一一栋两层钢筋水泥结构房一指,继续蹲在地上,“咕噜咕噜”抽着南方常见的水烟筒。

    马义目光犀利,一眼就看穿了他沉默的表象下,掩藏着的是凶残本性。其他人也一样,外表看起来很放松,其实内心时刻警惕着他和路云,只要他俩稍有异动,这些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拨出藏在腰间的砍刀,恶狼一样扑向他俩。

    “咚咚”马义的心脏猛烈地跳了两下,他终于明白路云为什么肯出高价骋用自己,果然这不是普通生意,是需要搏命的买卖。虽然他已经今非昔比,但是前面可能是龙潭虎穴,就凭他和路云两个人,他们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闯关。

    他赶紧催动天眼,5米范围内,除了那几个民工打扮的人,暂时还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人和不安全因素,再远一点的地方,已经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路云身上别着一枝银色的枪,弹夹装满子弹,一个类似遥控器的东西隐藏在她后脑的头发下,她的小内内是黑色蕾丝边的,神密地带光洁如银。

    马义恍然,原来路云是一只白虎。

    “愣什么?走。”路云将箱子丢给马义,率先走向石矿场场部。

    他们刚到门口,从里边走出两个人,一个人手里居然握着一支短管猎枪。幸好他们没有为难路云和马义,只是搜走了路云的枪,路云默契配合,似乎胸有成竹。路云能够那么淡定,是因为她仰仗藏在头发后面的类似遥控器的东西。但马义看不懂它是什么密秘武器,甚至感觉它不是武器,只是一个普通玩具。

    马义实在搞不懂路云为什么对一个玩具抱有那么大的信心。他不敢象路云那么托大,伸手入口袋,口袋里是一把牙签,本来是防三金帮人用的,现在看来,它要在这里发挥作用了。

    马义再次启动天眼,这栋楼房里果然危机四伏。一楼的房间里有四个人,三支短枪一枝长枪,楼顶上也有人枪,在他们开始上楼的时候,门口的几个也进来了,还顺手关上锈迹斑斑的大铁门。

    他们是想瓮中捉鳖呀!

    路云没有天眼,不可能发现目前处境的凶险,马义有心提醒,可是辉爷的人在身旁虎视眈眈,马义根本没有机会告诉路云,况且自己说了路云也未必会相信。

    辉爷是她的生意伙伴,马义不知道他们交情的深浅,他拿不准路云最终会选择相信谁,是他,还是辉爷?

    马义手心开始冒汗,如果只是动刀,他没把这帮杂碎放在眼里,可怕的是他们手中有枪。马义刚刚吃过枪的亏,心里还有阴影,他都不知道自己这次能不能应付得了。

    他焦虑地看了路云一眼,路云却视而不见。马义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不应该贪财,为了50万的薪酬,将自己推入危险的境地,这钱他有命挣,只怕没命花了。

    “怕了?”路云回头问马义,他是她的搭裆,搭裆怂了,对她没有好处。路云的目光如刀,刮得马义浑身不自在,马义一挺胸:

    “我怕个逑!”

    路云淡淡一笑。

    二楼整层就一个大办公室,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坐在老板椅上,双腿架在办公桌上,手指上的钻戒硕大而嚣张,身后站着两个彪形大汉,腰里各别着一支手枪。他们是中年男子的贴身保镖。

    “路小姐到了,有失远迎,有失远迎。”看到路云和马义,他只是双手抱拳打招呼,都没站起来,态度有点傲慢。

    “辉爷,我没有迟到吧。”路云眉头微皱。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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