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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部分

旧书大亨-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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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林逸对武侠文化稍有了解,知道现代以白话文创作的武侠小说可分为“北派”、“广派”和“新派”。

    “北派”自1920年代盛行于内地,由“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和赵焕亭奠定基础,之后还有还珠楼主、白羽、郑证因、朱贞木和王度庐五位大家。自1980年广州《武林》杂志连载金庸《射雕英雄传》、广州人民出版社出版梁羽生《萍踪侠影》之后,“新派”作家征服了大江南北的读者,殊不知“新派”武侠小说是从“北派”作品中获取了不少创作的养分。而现在“北派”作家却很少为人道起。据称,《仙剑奇侠传》的背景来源就是“北派”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

    “广派”是1930年代盛行于香港的武侠小说,早于“新派”武侠小说,内容着重表现功夫的真实性,也就是说人物所用招式必有依据,主旨统一,提倡习武风气。称之“广派”或因作品以“广府语”(即粤语方言)行文,而作者大多为佛山人。着名的“广派”作家有邓羽公、朱愚斋、念佛山人、崆峒和我是山人等,他们的作品有《黄飞鸿正传》、《黄飞鸿别传》、《广东十虎屠龙记》和《三德和尚》等,常以“南少林”为主题,故事围绕洪熙官、方世玉、胡惠干及三德和尚等人。

    “新派”武侠小说的诞生与武术界太极派和白鹤派的比武有关,当时任《新晚报》副刊编辑的陈文统(梁羽生真名)前往报道比武,之后发现新闻报道反映不俗,总编辑罗孚请陈文统以是次比武为蓝本,于报纸连载武侠小说,这就是“新派”的第一部作品《龙虎斗京华》的来。一年后,梁羽生的同事查良镛也被罗孚邀请来进行创作,查良镛遂以“金庸”为笔名创作了《书剑恩仇录》。

    ……

    此时,看着眼前如此众多难得一见的早期港台武侠版本,林逸心中激动莫名。

    据林逸所知,那位民国武侠大师“蹄风”的着作颇多,在网上也上拍过,基本上一套四五千,“我是山人”的小说流传的也较多,价格大致在一套三千左右,因为广东方言的缘故,受众不是太多,所以价格反而偏低。而作为新派武侠大师的“金梁古”,其小说价值最大的是古龙,其次是金庸,再然后是梁羽生。

    为什么会这样?

    林逸研究发现,金庸成名较早,因此他的武侠小说被珍藏的也多,出版发行的也多。虽然在名气方面古龙不如他,但是由于古龙出名要比金庸晚,所以早期他的武侠小说不受重视,以至于存世较少,应了“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古龙早期的港台版本武侠小说可以说是一本难求。

    比如说台湾武侠春秋出版,1970年版本的古龙作品《铁胆大侠魂》(就是小李飞刀),一到三集,可以卖到13600元人民币。

    武功出版社70年代的《桃花杀手》上下两本,可以卖到6000多元。

    相比之下,武侠大师倪匡的旧武侠《万里雄风》三册全,1971年,武林出版社出版,一套才卖到3399元人民币。

    梁羽生的旧武侠《七剑下天山》上中下集全,有插图,伟青书店出版也才卖到1319元人民币。

    林逸也曾研究过这方面的原因,除了古龙成名晚,前期作品存世较少外,估计还源于他的英年早逝。毕竟在收藏界有这种传统,只要是名家的作品,随着他的离世就会水涨船高,越来越有收藏价值,收藏价码也不断地加大,以至于终成“天价”。

    ……

    就在林逸看着这些武侠旧书心生感慨的时候,一个声音道:“朋友,看你模样也是同道中人,何不坐下来喝上一杯?”

    林逸扭脸看去,却见不远处,设着一方酒桌,酒桌上摆放着“金门高粱酒”,两个中年男子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其中一人膀大腰圆,样貌威武,也正是他邀请的林逸。

    林逸不认识人家,再加上酒量一般般,就准备拒绝,可那威武汉子却直接站了起来,并且让出座位道:“想请不如偶遇,你我都是大丈夫,何必推辞呢?”

    林逸,无法再拒。(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六章。侠者

    林逸天生也是个性子随和的人,尤其在对方两次邀请下,自己要是再矜持,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所以在那位威武汉子邀请第二遍后,林逸就笑着走了过去,看着他们道:“叨扰了。”

    “呵呵,有什么叨扰的,一杯水酒而已。”威武汉子说道,“听你口音,是大陆来的?”

    林逸就道:“是啊,刚来不久,听说这里旧书市场很繁荣,所以就来看看了。”

    “你来晚了。”威武汉子倒了一杯酒给林逸,说:“实不相瞒,我就是这家春秋武侠书店的老板,鄙姓邓,叫邓长波。他是我的朋友,也是书友,姓熊,叫熊耀东。以前我们都是经营旧书生意的,那时候生意也好做,很多台湾名人都在我们这里淘过书,比如说古龙,诸葛青云,司马翎,还有卧龙生等等,都经常来这里串门子。”

    “可是现在,老熊已经改行了,偌大年纪去做了出租车司机。而我呢,就苦守着这个旧书店,直至今日。”说完这些,威武汉子端起酒杯,“来,喝一杯先!”

    话虽没说多少,林逸却已经感受到了他的苦楚,于是也就端起了酒杯。

    白酒下肚,火辣辣的滚烫。

    台湾金门高粱酒,果然辛辣,不输二锅头。

    见林逸也真够豪爽,那邓长波就更高兴了,说道:“我只听说大陆那边山东人比较豪爽,朋友你是哪里人?”

    林逸也不隐瞒,就说:“我是中原人士。”

    “哦,怪不得呢,兄台长得如此俊逸秀气。中原物宝天华,人杰地灵,我倒是仰慕已久,不知何时能够去那里看看。”

    “这个简单,朋友若是喜欢,尽管去游玩就是,在下必将一尽地主之谊。”林逸忍不住也豪爽起来。

    “哈哈,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为你这句话,我们再干一杯!”邓长波再次和林逸举杯痛饮。

    这男人之间,沟通一直都靠两样东西,一是香烟,二是白酒。

    古龙说了,越是能喝的男人,就越值得结交。

    眼前这位邓长波和熊耀东,似乎就是那种容易结交之人。尤其这书店老板邓长波,外貌就是那种很“大侠”模样的人物。

    ……

    几杯白酒下肚,大家伙也就越谈越热烈,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原来大家除了喜欢旧书之外,还都比较喜欢武侠小说,并且对武侠小说也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比如说邓长波,他认为,武者,武艺也;侠者,行侠仗义也。武而不侠,就是暴力。在恐龙时代,恐龙之间也会搏命,弱肉强食,它们中间绝不会有拔刀相助之事。人类社会则完全不同,有一股凛然正气充溢其间,那就是侠义精神。

    叙述武侠故事、表现侠义精神的作品就是武侠小说。

    写一部优秀武侠小说绝不简单,因为其中包括哲学、史、天文、地理、军事、科技、宗教、神话、诗词歌赋……真是包罗万象,其反映人类社会的深度广度是笔墨难以形容的。

    他又认为,读武侠小说就像吃花生米,不过足瘾决不会罢休,而武侠小说看得多了,自己也不免有一种“快意恩仇”的冲动,古人说得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听完这些话,林逸不禁惊讶,要知道,这些言论可不是一般书店老板能够说出来的,并且看这情景,貌似对武侠有点稍微“走火入魔”了。

    尽信书不如无书。

    读书多了,尤其读一些特殊的书多了,难免心底会有一些影响。这也是为什么会有“男不看《水浒》,女不读《红楼》”的原因。

    似乎看出来了林逸的担忧。那熊耀东就哈哈大笑道:“林兄弟,你不必替他担心。因为他们老邓家打民国开始,就是武术世家,说白了,都是武林中人!”

    见熊耀东揭了自己老底,那邓长波也不生气,就又狂饮两杯白酒,说开了自己的身世。

    他自言,自己从小习武,练的是在台湾比较有名的“**拳”。据说这种拳法原本在上海滩青帮盛行,后来国民党败退台湾,那些青帮高手害怕秋后算账,于是也就拖家带口来到了台湾。

    只是可惜,在上海滩的时候,他们都是什么帮主舵主,再不济也是个香主什么的,来到台湾就什么也不是。人生地不熟,只得卖艺为生。怎么卖艺?可不是在大街上练什么胸口碎大石,那也太低级了,太损身份,因而很多武林高手到了台湾之后,无一技之长,所做的只能是筹点钱开武馆,收费教徒。

    这邓长波的老爸就是“**拳”高手,以前在上海滩闸北叱咤风云,听说还和擅长潭腿的马永贞交过手。

    听到这里,林逸就感觉匪夷所思了。

    马永贞那可是很多影视中的英雄人物,难道现实中真的有?

    似乎看出了林逸的狐疑,这邓长波就觉得被小瞧了,于是就喷着酒气说,那些事儿都是真的,都是自己老爸告诉自己的,说那马永贞确有其人,其功夫在江湖上也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只是这人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太骄傲了。

    当年马永贞初出江湖,不懂得待人接物、礼让他人,到处设摆擂台,张贴对联对自己自吹自擂,上联:“拳打南北二京”,下联:“脚踢五湖四海”,别人谁也没这么大口气的。马永贞的站桩功夫,虽然还没达到“泰山之稳,九鼎之重”的境界,但是比起近代一般的武术家,则强上百倍。

    马永贞路过浙江时,有一位嘉兴的老人慕名拜访他,这位老人精通少林七十二绝技里的“玉带功”,能抱千斤的重物。马永贞对老人招待的很好,喝酒喝过几巡以后,起来换衣服,身上穿上鸡皮扎袖英雄袄,脚上穿青缎快靴,脑袋上戴了一顶青色的毛帽子,请老人到室外较量武艺。老人出来以后,马永贞找了一根大约三丈长、两百斤重的铁链,铁链两头各有一个大铁环,永贞把大拇指翘起来,套在了铁环里,然后请老人也照他这么做,俩人再面对面站桩,互相拖拽。老人不甘示弱,依话照办,互相拖了大概半个小时,虽然老人能力抱千斤,可是毕竟年老力衰了,腿部稍微有点松懈,被马永贞拖过来了,老人很羞愧的走了。

    后来,马永贞到了上海滩摆设擂台,比武三天,上海的武术家没有一个能打败他的,结果马永贞年轻气盛的自夸说:“我是‘打遍上海滩无敌手’”,结果这句话就惹怒了邓长波的老爸邓老江。

    当时邓老江是青帮数一数二的高手,平时不显山不露水,毕竟上海滩鱼龙混杂,他练的**拳虽然厉害,还没到目中无人的地步,可是高手的脾气还在那儿搁着,见马永贞如此猖狂,他就直接找到了马永贞,说我和你只比一样东西,你要赢了的话,我就认了你天下第一,要是输了的话,那么就把你这破对联给我扯下来,自己烧掉!

    ……

    故事说到这里,戛然而止。

    邓长波再次端起酒杯,狂饮数杯。

    一开始林逸还没怎么在意,可是却渐渐被他这故事给吸引了。见他只顾着喝酒,不再说话,就忍不住道“那么后来呢?”

    邓长波就一擦嘴巴,吃了几口花生米道:“后来就没有了。因为我老爸也没对我说他俩谁胜谁负。”

    旁边那熊耀东点点头,说:“没错,他每次讲这个故事总是到这里就完了,弄得人很不爽。”

    林逸有些无语,这算什么事儿?说了半截就太监了,简直比那些网上写小说,写了半秃噜就断更的人还要可恶。

    (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七章。英雄

    邓长波喝多了酒,话就变得更多了,林逸虽然对故事只讲一半还耿耿于怀,却还是耐心地听他吹下去。

    老邓就吹着说,自己因为打小练武,**拳练得很棒,当年上学的时候,还做了很多了不得的事儿,比如说在天台和年级中那些校霸约战,被青春靓丽的校花爱慕,骑了机车出去和人家飙车,然后一伙人打群架,打断了人家的肋骨等等。总之从他所说来看,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个不省事的孩子,让爹妈操碎了心。

    “啧啧,这些都是我侠义心肠在作祟啊,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看武侠小说,才会开了这么一家武侠春秋的书店。”邓长波说完,就看了林逸一眼,见他似信非信,于是就撸起袖子道:“你不信我是吗?要不要我给你露一手,我们老邓家的**拳可不是吃素的。”

    林逸就忙道:“哪里,我一向对武林高手都十分敬佩。其实我有一个好朋友也是练拳的,他姓黄。”林逸想起了黄教头,不知为何,林逸觉得黄教头习武,那个陈天朗习武,还有眼前这位邓先生也习武,三人的气场却不一样。

    黄教头的气场是让人不寒而栗,平时看不出来他有多厉害,扔到人堆里就是一个不苟言笑的普通人;可是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你被一头黑色的豹子紧盯着。

    陈天朗属于那种锋芒毕露的,因为练过内家拳的缘故,年轻气盛,很容易让人家看出他练过。

    至于眼前这位声称自己练了**拳的老邓,林逸实在感受不出他那种武者的气场,也许是他喝多了酒,倒有几分醉汉的气场。

    嗯,一定是这样的。

    高人不露相,露相不高人。林逸说服自己,相信这是一位高手。

    ……

    夹起一粒花生米,邓长波潇洒地丢入嘴巴里,嘎吱嘎吱嚼几口,然后一只手掀开上衣,拍着臃肿的肚皮说道:“你们不知道啊,想当年,我也是打遍台南台北的……只是拳头够硬又有何用,兜里没钱,人家还是瞧不起你。为了赚钱,我开了这家书店,**十年代,这门生意绝对赚钱……这一点老熊知道的,你给这位林兄弟说说看。”

    那熊耀东就哈哈一笑说:“好汉不提当年勇,那时候赚钱容易花钱也快,你忘了,咱两连续三天在台北各大夜总会流窜,用酒漱口,用酒泡澡,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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