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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旧书大亨-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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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纸张,就手感而言,越轻的书越是好东西。然后是题材,在经史子集里,最受欢迎的是子集类,因为它们的印量和存世量相对更少;近现代旧书,则以那些记载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图书最为看好。

    总之收藏旧书刊有两个重要原则“买书要买第一版,刊物要买创刊号”和“人弃我取”。总体来说,旧书市场淘金有以下几方面需要注意:一要注意版本。版本是决定其收藏价值的重要因素,故收藏时必须注意封底的版次和印次,这也是收藏的基本功。通常,木刻价值高于石印,石印价值高于铅印。对连环画来说,还要注意初版、再版和若干次印刷的差别。

    一般而言,第一版第一次印刷,除年代久存世少外,重要的是它用画家原稿制版,失真性小,最能真实记录原作风格,故收藏价值较高。二要注意存世量(发行量)。“物以稀为贵”是收藏的一大准则,宋版书之所以价格高昂,主要就是因为时代久远,因为迁徙、战争、灾害等原因,能较完整流传下来的书籍少之又少。

    连环画收藏也是这个道理,发行量越大,拥有者越多,其收藏价值愈小;发行量越小,拥有者越少,收藏价值则愈高。三要注意题材。像工具书、传记书,记录特殊年代特殊事件的书籍,都有很高的投资价值。一般而言,题材内容意义越重大越独特,收藏价值也越高。

    连环画收藏同样如此,像《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红楼梦》等文学名著题材的连环画,因为原著的文学意义大、地位高,而且多由著名画家绘制,珍品居多,故颇受收藏者欢迎。

    李大兵的这些见解,可以说与林逸的逐渐建立起来的认知不谋而合,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谈论的话题也就更热烈起来。

    此刻,啤酒,烧烤,还有知己,林逸很满足,也很快乐。

    那边曹一刀也很快乐,四个美女围着他,犹如“封神榜”中酒色无度的商纣王,呵呵笑着,呵呵笑着,只会呵呵笑着。

第七十二章。一个打十个

    (感谢书友们不离不弃的打赏,镔铁谢谢大家了!)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曹一刀回来了,脚步很稳,脸蛋子猴屁股般红,满身酒气。

    林逸问:“醉没有?”

    曹一刀一拍肚皮,“小瞧我,就我这酒量!”

    林逸:“那咋回来了?”

    曹一刀叹口气,一屁股坐下,然后模样忧郁地搓着光头说:“本来一切都很美好,如果我再使把劲儿,说不定会有一个缠绵悱恻的夜晚……可是,我看中的那个黄毛丫头叫王丽。”

    林逸奇了:“这又有什么关系?”

    曹一刀双手撑在大腿上,一脸悲切,“我妈也叫王丽。”

    “扑哧”一下,却是一直不苟言笑,犹如石像的黄教头一口酒喷出。

    “咳咳。”他明显呛住了。

    曹一刀惊异,瞪大小眼看着他,黄教头第一次,老脸一红,扭过头去。

    “你丫的原来会笑啊,我还以为你是石头人呢!”曹一刀说完拿过黄教头的白酒,随便用手一擦瓶口,然后仰头咕嘟嘟,猛喝一口,递给黄教头,“操行,原形毕露了不是,来,也整一口!”

    黄教头看着曹一刀递过来的酒,又看看他,终于,他接过去,当着曹一刀的面儿,猛喝一大口。

    豪爽,利索。

    曹一刀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说:“看你以后还怎么装,和老子喝了酒,你它妈就是我朋友,你就算是木头,老子也把你点燃了!”

    黄教头不说话,直接又把白酒推到曹一刀面前。

    曹一刀也不说话,又灌一口,再推给黄教头。黄教头再喝,再推………

    看两人如此拼酒,林逸急了,倒不是心疼这点酒钱,而是怕两人喝醉了。

    李大兵反倒对林逸说:“你别劝,他们正在兴头上,心窝窝里高兴,高兴就能喝,喝多少也不容易醉。”

    林逸一想,也是这个理儿,貌似喝酒和心情有关,心情好,就能多喝,心情差,几杯就挂。

    ……

    就在林逸们这桌推杯换盏的时候,黄头发女孩那桌发生了事情。却不知从哪里来了两个痞子模样的青年,其中一人留着长碎发,一只脚踩在椅子上,抖着腿儿,剔着牙;另一个戴着耳钉,头发染的花里胡哨,此刻正叼着烟卷,斜眼看着黄发女孩,笑嘻嘻地要凑一桌,喝几杯。

    那女孩们显然看出这两人不像是什么好人,当即拒绝了这两人。可是长毛男和耳钉男不依不饶,非要和人家女孩一起喝酒,还说喝什么交杯酒,另外还有一些不三不四的话。

    眼看女孩们被人纠缠,也算和他们有些缘分的曹一刀就要出手相救,熟悉这地头的李大兵却拉住他道:“这两人是这里的地头蛇,做事情心狠手辣没分寸,没人敢惹……”

    一句话说得曹一刀怂了,就在曹一刀寻思着要不要上前的时候,一个人却早已上前喝止住了那两个男的,他不是别人,正是林逸。

    林逸不是英雄,也不愿意当什么英雄,不过他却知道,自己不站出来是不行的。因为他注意到,在那两个男子骚扰女孩的时候,会时不时地朝自己这边看一眼。

    就是这多看一眼,让心细的林逸起了疑心,也许从头到尾这些家伙骚扰女孩都是假的,真正的目的就是自己。

    所以说,女孩们只是被殃及的池鱼,自己没有不站出来的理由。

    果然,当林逸站出来那一刻,长毛男和耳钉男就直接把矛头对准了他。

    “哎呦,这里还有个不怕死的。”长毛笑呵呵地冲林逸说道。

    “估计是想学人家玩什么英雄救美,看你这小身板,四个妞你扛得住吗?”耳钉男淫笑道。

    林逸用眼神安慰了一下那四个受到惊吓的女孩子,示意她们尽快离开此地,然后对那长毛男和耳钉男说道:“喝酒讲的是兴趣,看到你们别说女孩子了,就算是大老爷们也会没兴趣,所以,你们还是收手吧。”

    “你说啥,兴趣?”长毛觉得十分搞笑,“尼玛,你没长脑袋,想要装逼是不是?”

    “我们长毛哥问你话呢,是不是装逼?”耳钉男冲林逸吼吼,眼神露出暴虐的兴奋。

    林逸站出来全凭一股子勇气,此刻被人这么一吼,心里也有些打突,就在他重新鼓足勇气,想要呵斥对方的时候,忽然,“啪啪”两声,从林逸身后上来一人,伸手就给长毛和耳钉男一人一个嘴巴子。

    这嘴巴子打得很响。

    旁边听到的人都觉得火辣辣的疼。

    黄教头出现在林逸面年,像座山护着他。

    两个家伙回过神来,刚想动手,啪啪!

    又是两个巴掌下去,长毛和耳钉男的脸再次火辣辣的疼,吐着血,牙都被打掉了。

    黄教头动作太快,根本就不给他们还手的机会。

    到了这时候,也不管什么了,长毛直接冲那些埋伏的伏兵喊道:“你们还不出来,想看老子被打死么!”

    然后就见从路边猛地涌出来一大群人,足足有十三四个,手里面都拿着家伙,钢管,短棒,还有铁链,如狼似虎地就冲了过来。

    林逸攒紧了拳头,从小到大,他都没怎么打过架,以前看电影看小说,说上面的人多牛气,一个打十个,林逸也羡慕的不得了,可那毕竟都是瞎编的,自己不可能成为那样的武林高手。

    但林逸是男人,并且是有血性的男人,遇到这种事儿,心中虽怕,却也不会软骨头,在他看来,对方人多,黄教头和自己两个估计是打不过,就算曹一刀和李大兵加起来,结果还一样,不过他必须要硬着头皮去上,总不能像娘们一样躲在后面。

    可是不等林逸转完这些心思,场中已经发生了状况。

    只见挡在他前面的黄教头毫无征兆地一脚踢中当头汉子胯下。

    嗷——!大汉捂着裤裆痛叫不已。

    黄教头再次扬手,一记手刀砍在他的脖子上,当场把他砍晕在地。

    稳,准,狠!

    旁边人全都看傻眼了。

    谁也没想到黄教头出手会这么狠。

    那帮凶徒哪里见过这么冷静的人,以往只要他们把人这么一围,对方就会浑身发抖,有的甚至吓出尿来。

    黄教头的冷静与狠辣,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可惜,对方人多势众,其中也不乏一些经常打架的好手,其中一人抡起钢管就朝黄教头脑门打来。

    黄教头眼中露出一丝锋芒,不退反进,在那钢管还未落下时,闪电抡拳,一拳砸中那人脸膛,把那人打得满脸开花,然后一个旋转回身,又是一脚把另一人踹飞出去!

    劲风袭来!

    黄教头头也不回,肘击身后,正中那人鼻梁,鲜血直接就飚了出来,回身,再次抓住了这个倒霉鬼的头发,然后膝盖上抬,砰地一声,一个膝撞将他击昏在地。

    一整套动作,干脆利落!

    黄教头吐口气,将带血的拳头伸到嘴边,轻轻地舔了舔指骨上的血渍,眼神射出可怕的光芒。

    所有人怕了,忍不住后退一步。

    心道,这人是个魔鬼!

    ……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欺软怕硬,这帮在“三不管”一向喜欢欺负老实人的家伙们,看到比自己凶残多的对手,再也不顾颜面,顿作鸟兽散。

    来的快,去的也快。

    如此快速的失败,让躲在墙角旮旯的朱胖子,马东城和刘满江三人瞠目结舌。

    原本想要吓唬林逸的他们,此刻却真被吓住了。

    ……

    林逸知道黄教头不是一般人,也听说过他从小习武,在部队呆过,可万没想到他会这么厉害。

    看过《叶问》,林逸还以为里面“一个打十个”是在吹牛,可是现在,林逸相信了,民间果然有这样的高手。

    可惜,黄教头做了一件大事儿,却没有丝毫做了大事儿威风凛凛的样子。

    坐下,依旧那副不冷不热,板着脸模样。

    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逸不说话,气氛很沉默。

    这时………

    “擦,你们没意思,大战获胜就要喝酒庆祝!来,全都举起杯子,谁不喝谁就是孙子!”曹一刀打破了这种沉默,大声地吼吼。

    四个人举起杯子,碰杯,喝酒,喝酒,碰杯………

    周围再次吵声如雷,大家伙却只大口喝酒,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心中那丝激动表达出来。

    当晚,曹一刀醉得一塌糊涂,因为他喝得最多,又是白酒和啤酒掺着喝,所以当林逸和黄教头把他搀回去时,一路上大吐特吐。

    回到下榻的客栈,黄教头为了保证卧室整洁,直接把曹一刀这货丢到了外面的公共厕所里,老曹抱着里面的马桶又是一阵猛吐,吐完以后,呼呼大睡。

    第二天,厕所外面一大群人夹着裤裆怨声满天地骂着厕所里的龟孙咋还不开门。

    老曹被这些噪杂的声音吵醒了,松开抱着的马桶,瞅瞅四周,这才发现身处何地。

    于是,一声嘶吼,“老黄,我曰你先人!”

第七十三章。练摊儿

    (五千字大章送到!多谢打赏!)

    第二天,林逸和曹一刀,黄教头准备乘车离开白浪街。怎么来,就怎么离开,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的时候卷走三百万。如此买卖,硬是做的。

    当天,据说朱胖子等人走的比他们还早,甚至没和徐浩明徐大佬打招呼就离开了。

    所以徐浩明只就单独给林逸他们送行,在送行的时候,徐浩明把林逸拉到一旁,神色忧郁地说:“林逸啊,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的话,实际上我这次让你来这里买卖佛经不是目的,主要要有一件事儿想请你帮忙。”

    虽然认识徐浩明时间不长,林逸却也知道此人的实力和能量,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办不了的。

    仿佛看出了林逸的心思,徐浩明就叹口气道:“还不是因为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听徐浩明这么一说,林逸立马就想起了那个败家子徐天佑,貌似这小子现在在“卖酱油”,也不知道徐大佬让自己帮忙做什么。

    不过很快,林逸就明白了。

    一句话,可怜天下无母心。

    ……

    南都市

    大清早,徐天佑徐大少就开着自己老爹分配的那辆破旧的银白色东风小康来了到距离南都市区十里外的农贸市场。

    作为一个曾经辉煌过的败家子,徐天佑很不习惯开这样破旧的货车,手动挡,没有液晶显示屏,没有音乐播放器,更没有磨砂方向盘,真皮沙发座椅,驾驶空间拥挤狭小,空调还是坏的,闷热难当,可以想象,如果在这样劣质的环境下赶潮流玩车震可是要死人滴;可惜,他那辆超拉风的红色奥迪a3被老头收了钥匙,丢给他这辆塞满货物的破车,告诉他:“去吧,去卖酱油!”

    奥迪a3虽然不算太高档,开出去至少也有面子,至于这俩破烂的东风小康,徐大少真怀疑自己能不能开出感觉,结果是,真的很有感觉,自卑的感觉,尤其上路以后,被帕萨特,被雪弗莱,甚至被byd悠闲超车以后,徐大少的自卑感就更强烈了,从而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落魄的处境,以及被家里压迫的惨状。人说虎毒不食子,看起来自己那个卖酱油的老爹不是老虎,是恐龙,打定主意要灭绝自己的子孙后代。

    三里桥农贸市场,是城市开发以后从市中心搬迁过来的。在这里主要经营各种农作物蔬菜产品,因为价格低廉实惠,经常会有市民大清早就跑过来光顾,有的甚至开着私家车大老远跑过来买一块钱三斤的山野菜。

    开着奔驰宝马来这里买野菜,那叫做“闲的蛋疼”,开着东风小康来这里卖酱油,那叫做“开拓市场”。

    徐大少就是来开拓市场的,虽然他认为不管自己开不开拓,这个市场还就那熊样,要死不活的,酱油永远干不过石油,有本事倒腾石油去,那才是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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