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宇之最强修仙-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现在在哪里,我要见她!”杨逍急切地说道。
“我有她的电话,你可以直接和她联系。”叶岚抽出一张便条写下了一串号码,递给杨逍。
接着她拨了拨眼镜,从头到尾看了杨逍一遍,说道:“那颗子弹打断了你的胸骨,镶在了你的左心房中,真没想到你竟然能活下来。昨天我也是费了好些力气才为你取出子弹,这种伤势,正常来说起码得两三个月时间的休养,但是现在看来,仅仅一晚上的时间,你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杨逍感觉胸口一阵麻痒传来,这是伤口愈合的征兆,他解下了绷带和洁白的伤口棉,露出一个硬币大小的创口,杨逍用手一撮,表面的痂壳掉了下来,神奇的是伤口缝合线竟然也自动脱落,看样子好像是被身体自动排出体外的。
枪眼的地方只剩下一小块粉嫩的新皮肤,叶岚忍不住伸手摸了过来,温暖滑腻的触感让杨逍身体一颤,心中生出一丝莫名的异样感觉。
他看向面前正俯身垂首认真观察自己伤口的叶岚,精致的面容,锐利的眼神,白皙的皮肤和涂了淡淡唇彩的红唇,无不释放出独特的魅力。更加要命的是,从杨逍的角度看过去,叶岚的领口微微下倾,露出了一道幽深的沟壑,两团雪白跃然入目,于是他的心脏不可控制地开始了剧烈跳动。
“嗯,伤口恢复得很好,里面断裂的胸骨也都合拢了,咦……你的心脏跳动得好快,还有什么后遗症吗?”叶岚疑惑地抬头看向杨逍,猛然发现对方的眼神有些异样,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姿势有些暧昧了。
叶岚脸色一变,急忙站起身来,恢复到之前的冰山状态,冷冷地说道:“看来你已经完全恢复了,你可以走了!”
说罢转身而去,这次却和上次不一样,她的步伐凌乱而急促,似有些仓皇出逃的感觉,杨逍无声地笑了,刚才他可是看到了这个女人冰霜一般的脸上浮起了两片诱人的霞红。
“真是可爱的女人,可惜啊,这么年轻都是人家小姑了……”
第十八章 正直的女记者
杨逍穿上了一套叶岚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出了蓝月亮诊所,第一时间先去看望了伊莎,等了一晚上,小丫头肯定已经等急了。
见面之后,伊莎果然是哭得梨花带雨的,好好安慰了一阵,杨逍说事情已经解决了,很快她会回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接着他出来找了个电话亭,拨通了叶岚给他的那个电话号码。
“你好。”一段悦耳的电话铃声之后,话筒里面传出来一个清脆的女声。
“是艾米丽小姐吧,我刚从蓝月亮诊所出来,请问你在什么地方,我想当面谢谢你。”杨逍沉声说道,感谢是其次,主要是那一袋钱,欠鲨鱼帮的钱必须尽快还了,不然自己可就要被追杀了。
“呵呵,是你啊,你来威灵顿公园吧,知道那个骑士雕像吗?我在那里等你。”电话那头轻笑了两声,说道。
杨逍挂了电话,威灵顿公园就在酒店附近不远,他直接走了过去。
……
艾米丽是纽约时报的一名实习记者,身为纽约大学传媒系的高材生,她的偶像是世界第一战地女记者奥瑞雅娜。法拉奇,本着一切向偶像靠齐的原则,她的性格特征或多或少也带着那位七十年代的传奇记者的影子,自信、勇敢、坚强,不屈不饶。
当同龄的女孩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天天和帅哥型男约会的时候,她却穿上低跟鞋和深色的套装,不化妆就出门,终日奔走于纽约各大贫困社区,极力为弱者出声,向社会向政府向世界进行不屈地控诉!
她虽然还是一名大学在校生,但是已经颇有建树,在社区网上她有一个大v账号,曾经曝光了十几起恶劣的犯罪案件和社会事件,博得了很多关注,同时也聚集起了相当数量的粉丝。
皇后区唐人街的乞讨孤儿是她最近选择的一个研究课题,将作为她的毕业论文,同时也是对纽约时报的三个月实习期的一次总结。
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她最初的想法已经完全抛开了,因为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渐渐让她意识到自己这次针对的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现象了,而是一个盘踞在唐人街多年,势力盘根错节的强大恶势力组织。
他们有计划有预谋地从全世界搜罗10岁以下的孤儿,然后残忍地对他们进行肢体分离手术,以街头病残孤儿的形式,赚取路人的同情,获得施舍,以此来牟利。
这种手段简直残忍得令人发指,奇怪的是,这么多年以来,竟然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组织或者政府机构对这种现象进行报道或者清扫。
调查持续一个星期后,艾米丽采访了十多个乞讨孤儿,他们大多数表示抗拒和不配合,间或表现出恐惧和慌张的神色,但是这点困难阻碍不了一个正直女记者的脚步。
她跟踪了这些孩童,他们大多数白天在大街上行乞,晚上则三五成群回到地铁或者广场地下通道这些地方休息,每一个小团体都有一个年级稍大的孩子当领头,领头负责这小孩的吃喝拉撒,每天晚上会集中大家一起,然后收集所有人一天行乞获得的金钱,而最后,所有领头都会去到一间位于唐人街边上的修车厂。
艾米丽胆子很大,她甚至潜入过这个修车厂,这才发现了那个控制乞讨孤儿的残忍组织,她偷偷用相机照了相片,可是却不小心被里面的人发现了。
她从小性格很要强,学习过很多格斗术,跆拳道更是已经达到黑带三段,所以两三个小混混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但是相机也在搏斗中被损毁。
紧接着,她在回酒店的路上,被一个小扒手偷走了钱包,包括房卡、现金和驾驶证都丢失了,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当天晚上她带着警察去修车厂的时候,里面已经大变样,所有的手术室和关押的小孩,还有相关数据资料,全部不见了。
艾米丽因涉嫌报假警,被警察带走,得亏家族里面的叔叔把她保释了出来,并带回了曼哈顿,老爸警告她不要再去皇后区,那里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但是,正义的女记者很固执,很快她又回到了皇后区,继续调查乞讨孤儿,顺便还查起了唐人街的小扒手,钱包被偷的事,她还是耿耿于怀。
四天前的那个晚上,她终于看到了那个偷她钱包的小偷,于是一路尾随,没想到等她找到他的时候,后者已经浑身是血地倒地昏迷了。
看着小偷那年轻稚嫩的面孔,艾米丽心软了,把他送到了好朋友叶岚的诊所,叶岚是她大学的学姐,在学校时就是风云人物,医学院的高材生,毕业才三年已经开设了自己的诊所。
本来以当时他的伤势,躺个把月很正常,可以慢慢以他为突破口,来了解唐人街小扒手的日常生活和世界,这对她的论文很重要。
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第二天就私自出院了,艾米丽心中不是滋味,心想这下再想找个合适的采访对象可就难了,只是过了几天,竟然又让她遇到了。
这一次她在对方的身上发现了一些新奇的东西,比如两把手枪,还有一只染血的装满了美钞的袋子。
意识到这些东西应该是对方珍视的东西,于是在送他去诊所之前先把这些东西收下了,免得以后对方又不辞而别,她不敢保证还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再次碰到他。
果然,那个神奇的小偷,竟然又一次快速出院了,犹记得昨晚遇到他的时候,浑身是血、气息微弱的样子,叶岚都说这样的伤势恐怕少说也要休养几个月。
刚才电话里面的声音,却是一副中气十足的样子,应该是已经没有大碍了吧,她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好奇,那么严重的枪伤,他是如何一夜恢复的呢?
很快,她就见到了那个神奇的小偷。
他穿着一身简单的运动服,一头短短的碎发,身材矮小、瘦弱,皮肤很黑,单看外表这是一个很平凡的唐人街少年。
但是平凡中却透着一种非凡的气势,非凡来源于眼睛,晶亮、有神,甚至有一种霸道、侵略性的感觉,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前两次昏迷的时候他可都是闭着眼的,没想到这双眼睛竟是如此不平凡。
艾米丽从小到大,因为家族的关系,见识过很多所谓的人物,也见过很多青年才俊,但是今天他看到的这个少年却给她完全不同的感觉。
在艾米丽观察杨逍的时候,杨逍也在打量这位记者小姐。
淡蓝色牛仔裤配花边针织衫,脚踩一双阿迪达运动鞋,一头耀眼的金色长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自然垂在脑后,这样的装扮确实像一个女大学生。
不得不说,这位记者小姐真是有点不修边幅了,立体感十足的脸上却没有一点化妆的痕迹,湛蓝色的双眸中带着丝好奇的审视目光。
“艾米丽小姐,昨晚谢谢你把我送去了诊所,我很感激,但是我想,你不该截留我的东西。”杨逍直截了当地说道。
第十九章 恶虎遍地,英雄年少
艾米丽眉毛一挑,说道:“喂,小孩,我可是救了你,你这语气可不对!”
“那么,尊敬的艾米丽小姐,请问你可以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吗?”虽然对小孩这个称谓比较不满,但是看在对方是个美女,而且曾经救过自己的份上,杨逍还是耐着性子说道。
艾米丽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只见她走到了路边的树荫下,坐到了一处公共座椅上,然后对杨逍招了招手。
“你叫什么名字?”艾米丽拿出一个指甲刀开始修指甲,语气漫不经心地说道。
“布鲁斯,布鲁斯。杨。”杨逍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年纪呢?”
“18。”
艾米丽忍不住上下打量了杨逍一眼,说道:“看不出来啊,我还以为你最多13呢!”
杨逍被噎了一下,脸色不太好看了。
“为什么当小偷?”
“……这个和你有关系吗?”杨逍很无语。
“有,因为你前几天偷了我的钱包。”艾米丽抬头冷冷地说道。
“啊?有这回事?”杨逍惊讶了,他是真没想到自己还偷过这位小姐的钱包。
“当然,快说!你把我的钱包丢哪去了?”艾米丽咬牙切齿道。
“对不起,以我惯用的手法,钱夹子都扔垃圾箱了,恐怕找不回来了。”杨逍摊了摊手,遗憾的说道。
艾米丽恨恨地盯着杨逍看了半天,忽然噗嗤笑出声来:“算了,早知道找不回来了,我最近在写一篇社会调查报告,希望你为我提供帮助,可以吗?”
杨逍皱了皱眉说道:“你在调查街头的行乞孤儿?”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艾米丽惊讶地说道。
“我劝你不要再查下去了,扒手党已经盯上你了,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杨逍语重心长地劝诫道,扒手党心狠手辣,绝不是她一个女孩能抗衡的。
“扒手党?这就是他们组织的名字吗?不行!我必须查下去,街头那么多无辜的小孩,我不能无动于衷!”女孩眼中释放出坚毅的光芒,但是在杨逍眼中却多少显得有些不自量力。
他扶了扶额头,加重了语气说道:“你有可能会死的!难道你不怕吗?”
“不怕!如果所有人都保持沉默,那些孤儿将永远无法摆脱他们的控制!你应该是从小在唐人街长大的吧,难道你没有看到那些小孩吗?他们没有胳膊没有腿,但这并不是天生如此,而是有人故意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这是多么残忍的手段!那些孩子眼中的无助和绝望,你都看不到吗?!”艾米丽忽然情绪激动地说道,说道最后她的眼中已经噙满了泪水。
杨逍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已经无法阻止这个正义感泛滥的女记者了,不过为了报答她的恩情,自己怎么也得帮她一把。
“好吧,你需要什么帮助,我可以尽力而为。不过,你得首先把我的东西给我。”
艾米丽看着杨逍,好半响才平复了激动的情绪,说道:“其实你本质上并不坏,不是吗?”
……
半小时后,杨逍离开了威灵顿公园,手中提着一袋子美钞,那两把枪则被艾米丽没收了,理由很简单,这么危险的武器,他一个小孩子没法使用。
杨逍争取半天未果,索性不要了,反正以他的身手要想再搞把枪也不是什么难事。
艾米丽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杨逍为她提供扒手党核心人物的身份和信息,并且协助她采集扒手党的犯罪证据。
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没什么难度,关键是有很大的危险性,若是被对方发觉自己参与其中,恐怕相当不妙。
他昨天虽然去劫了对方一把,还把扒手党老大李威利狠揍了一顿,但自己是蒙着面的,而且整个过程中他也是带着手套,没有留下指纹,更没有说过一句话,对方根本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份。
但是如果和艾米丽混在一起,绝对会引起扒手党怀疑,所以这件事情还得从长计议,要么不干,要干就要把扒手党连根撅起,彻底铲除这个唐人街毒瘤。
对于这个组织,杨逍何尝不是深受其害,而且对其深恶痛绝,他现在真后悔昨晚上没有直接把扒手党的核心层一窝给宰了,这样就一劳永逸了。
可是,自己真的下得去手吗?
那可是杀人!
对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杨逍来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杀人都距离他极其遥远,包括昨晚上他准备劫扒手党一笔,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杀人。
但是,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扒手党这种组织,已经变态到可以肢解小孩来获取巨额利润,无疑已经比老虎更加凶残、可怖。
走在大街上的杨逍心中的想法已经慢慢开始了转变,重生而来,短短几天时间,两度历经生死,也让他认识到了很多东西。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高高在上的人们肆意摆弄权势、愚弄大众,甚至操控法律,弱者往往没有任何权利,甚至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