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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漫宇之最强修仙-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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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现在手中也很拮据,自从这次回归之后,因为做了英雄,要保留自己身份的隐蔽性,所以就没再去打黑拳了,失去了最大的资金来源,这段时间打击罪恶倒是顺了不少赌金和毒金,但也就是一些零钞,来去不过百十万,生活虽然不愁,但是相比他即将要实施的大计划,却是大大的不足。

    这次机会难得,如果运气好,把这笔劫匪抢的钱,吞为己有,无疑将大大缓解他的资金压力。

    话说回来,这钱既然是劫匪从银行抢来的,那么自己再从劫匪手中取回来,不算是违背道义,大不了事后自己多散散财,做做好事,也算取之有道,用之于民。

    不过大白天的,穿着暗武者的装束去终归不合适,所以他只是穿了一件最普通的羽绒服和牛仔裤,戴上厚厚的帽子和口罩出了门,直接打车去中央街。

    一路上,杨逍也在计算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比如出现其他超级英雄,或者现场媒体记者过多,这都不适合行动了,什么都得视现场情况而定。

    要知道,他现在选任务可是有挑剔性的,像火灾、车祸、意外工地事故等等,吃亏不讨好的事情,他是能不做尽量不做,所谓术业有专攻,那些事是政府英雄的工作,不是他的,他冒然前去搞不好还要被抓取当小白鼠呢,最好的结局也是被威逼入伙。

    他现在虽然武道有成,已然步入江湖一流高手的行列,且有掌心炮这个杀手锏,但是比起那些高来高去的英雄们还是很有些差距的。

    就拿蜘蛛侠说,据马特介绍说,蜘蛛侠的力量起码是普通成年男子的100倍,轻轻一跳就是七八米高,几十米远,而他的身体强度更是强悍,可以无视一般的步枪子弹,甚至直接抵御高爆手雷,杨逍虽然有金刚不坏神功,但也是自叹弗如。

    因为神功不能一直运着,但是身体却一直在那。

    看来这个世界的小虫还是很给力的,无怪乎能成为全球偶像呢。

    杨逍有意结交蜘蛛侠,但是这哥们最近被麻烦缠身,哈利兄弟要杀他,女友离他而去,心态渐渐变得颓废而傲慢,一身炫酷的蜘蛛服也变成了黑色,整天和警察局长的女儿打情骂俏。

    马特曾去找过他一次,说介绍暗武者给他认识,可是他却一点兴趣都没有。

    杨逍猜可能是自己的名气还不够吧,毕竟他只出现了这十几天时间,而且行动都在夜晚,知名度确实并不算高,直至目前他也只累积了500多名粉丝罢了,距离一万名粉丝的任务要求还有很远的距离。

    且不去管他,杨逍之前也从电视上看到了蜘蛛侠去城北火灾现场救人去了,一时半会也回不来,这次行动应该不会碰到他。

    不多时,他已经来到了劫案事发现场,但是车辆和人流重重堵截,他很难看得到具体情况,索性爬上了附近一处楼房的天台。

    从这里,正好可以看见不远处的警匪交火现场,四辆警车把银行大门围得严严实实,可是匪徒的火力却异常凶猛,各种步枪微冲横扫一大片,反观警方只有手枪,而且还因为人质的关系,投鼠忌器,火力方面被压制得死死的。

    不过警方有强大的后援力量,远处隐隐有直升机的螺旋桨声音传来,杨逍意识到劫匪可能撑不了多久了,这场劫案从暴露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悲剧收场。

    不能再等下去了,得赶在警方冲进去之前,先一步从劫匪手中抢到钞票,杨逍一个加速冲到了另一栋房屋的天台,快速接近遭劫银行的大厦。

    ……

    罗伯特此时的心情很糟糕,他为了这个计划耗费了无数心思,本来一开始都很顺利,没想到最后关头出了问题,而且还被警察赌了个正着。

    询问了两个从外面退回来的手下,得到的回答却让他很莫名其妙,这四辆警车是同时开过来的,而且没有开警笛,直到靠近几十米之内,才被手下发现,而且警方没有任何预兆和警示,就直接开枪。

    在外面等候的押运车司机第一时间就被击毙,还好守在门两边的兄弟都穿了防弹衣,不然都得趴。

    罗伯特是聪明人,从警方有预谋的行动可以看出,绝对是出了内鬼!至于内鬼是谁,他心中也有了计较,所有知道计划的人都在这里了,除了一个人靶眼!

第七十二章 完美的刺杀

    这个疯子是真的要致自己等人于死地,只为创造话题新闻,吸引那个超胆侠和暗武者前来,他怎么就那么大把握,暗武者或者超胆侠一定会来?

    罗伯特很头疼,如今犯下如此大案,又被警方堵住,几乎已经没有成功的可能性了,不论他有多少人质,都不保险,这么多年来,从没见过联邦政府为了几个人质而向匪徒妥协的。

    想明白这点,罗伯特索性心下一横,为今之计,也只有突围一条路了,在大股警力还没有到来前,突围!

    他吩咐手下把衣服全部换成了普通人质的衣服,然后叫六个男的穿着他们的特警服,用胶布缠着他们的嘴巴,带上了头套和钢盔。最后拿来一个个鼓囊囊的装满废纸的帆布包,这是银行专门装美钞的袋子,接着同样把帆布包绑在他们的手上。

    借用一句华夏的成语偷梁换柱!罗伯特不无得意,再一次对《三十六计》给予了肯定。

    一行人动作有序,精准而高效,短短两分钟已经完成了所有准备,此时外面又聚集来了三五辆警车,警笛呜呜响个不停,催得人心底发慌。

    在这过程中,罗伯特已经组装出了单兵火箭筒,一个手势,所有人质被押到了大门口,然后扣动了扳机,所有人吓得蹲下来,青铜龙火箭弹带着红色的尾曳冲破了玻璃门,正中一辆警车,只听轰然一声,一个巨大的火球爆炸开来,躲在车后面的警察们顿时成了火人。

    火油引燃了附近两辆车,发生了连环爆炸,一时之间,纽约警方损失惨重。此时坐镇指挥的下城分局副局长霍华德心中叫苦不迭,他只听报案者说劫银行,不曾想劫匪连火箭弹都有!

    罗伯特一梭子子弹打在人质的脚下,大吼道:“不想死,就给我冲出去!”

    所有人一哄而散,咆哮着哭泣着,逃离这群恶魔,那六个偷换身份的倒霉鬼也提着帆布包,混杂在人群中,被逼着跑出了门。

    罗伯特吩咐手下早就把旅行包中的金条扔了出来,只留下美钞,顿时轻松了很多,最后他不舍地看了一眼宝库中那些带不走的堆积成山的金条,一咬牙转身道:“突围!”

    六个人背着六个旅行双肩包,紧跟在人群之后,也冲了出去!

    在他们身后,忽然一个戴着口罩和眼罩的高大身影悄无声息地自天窗外翻进来,手中几枚铁钉第一时间射出,打坏了银行大厅的所有监控摄像头。

    来者正是杨逍,他警惕地打量了一下大厅,除了正中间那具保安的尸体外,空无一人,此时外面又传来了激烈的驳火,与大厅内的寂静形成强烈反差。

    “该死!来迟了一步!”杨逍从窗户后面往外看去,只见一片烟雾,其中无数人影奔突,枪声、爆炸声、惨叫声不绝于耳,哪里还能分辨哪些是劫匪哪些是人质?

    但是当他回过身来看向宝库大门的时候,眼中顿时放亮了。

    透过狭窄的空间,他已经看到了宝库里面那堆成堆的金砖,这应该是大通银行的黄金储蓄吧。

    “我现在进去拿黄金,算不算抢银行呢?应该不算吧,又没人阻拦我,我也没伤害任何人,不算是抢劫,应该算是捡,可是……”杨逍一边走过去,一边心中纠结。

    正巧杨逍走到了那块被劫匪丢弃的金砖旁边,随手一操,试了试斤两,差不多有1公斤重,按每克40美元算,这一块就价值4万美金!

    我滴个乖乖!

    再看宝库中那闪闪的金光,杨逍的心一下就狂热了。

    “草,管他呢,劳资又不是圣人,反正没人看见,刚好那群劫匪跑出去了,就给我背个黑锅吧,嘿嘿……”

    言罢,杨逍手腕一翻,那块金砖已然消失,被收入了储物空间。

    接着他迫不及待地走进了金库,立刻开始收集金块,然而当他扫荡了第一个金架之后,不经意间扫向大厅的时候,他猛然发现了不对劲。

    地上的保安竟然……不见了!

    同时一道危险之极的感觉让他全身的毛孔瞬间炸开,只来得及微微闪身甚至来不及动念穿越,一柄冰寒的利刃已经刺进了他的小腹。

    杨逍内息搏动,迅速封住了伤口处的所有肌肉和血管,防止对方趁机搅动,同时左手闪电出击,探向来袭之人,直到此时他才看清了对方的面目。

    一个血红的标靶位于正眉心,一双慑人的灰白色眼睛中带着残忍的疯狂。

    这是……靶眼!

    杨逍心中掀起了巨浪,靶眼不是超胆侠的宿敌吗?怎么可能有这么强!完全躲过自己的感知,而且还能拥有如此速度!

    这么想着,左手却传来了落空的感觉,靶眼只留下了一道残影,或者说是对方一击之后就没想着继续攻击,而是早已计划好的撤离,这才能躲过杨逍的本能反击。

    须知杨逍现在一秒钟可以出手18拳,这么短的距离,就算对方比他的敏捷高出一层,也不可能完全躲得过去。

    这无疑是一个恐怖的对手!他不仅拥有不弱于杨逍的敏捷,更有着超乎常人的战斗直觉,杨逍心中一片凝重,毫不夸张地说,这应该是他自重生以来碰到的最强对手!

    噗!

    利刃离开了杨逍的小腹,他赶紧用内息封住了穴道,并没有多少鲜血流出,但是他的脏器和肠胃却已经被割裂,内出血不可避免,一个照面下他已经受了内伤。

    还好暂时不太影响战斗力,之前是他没有防备,才被偷袭得逞。

    现在正面对敌,杨逍沉心静气,运起了金刚不坏神功,一层灿烂的金色逐渐覆盖了他的皮肤,这下他终于可以不再畏惧任何刀枪之伤了。

    靶眼已经瞬息间飘退了五六米,在一个立柱旁重新站定。

    杨逍注意到他穿着一身保安服,胸口血迹斑斑,看妆容赫然就是之前地面上的那一具保安尸体。

    只是他先前看到的绝不是靶眼现在这服面貌,或许他也用了某种********吧,只是此人能够为了埋伏,竟然伪装成保安,并且躺尸这么久,这份耐性和心计,却是不得不让人叹服。

    嚓!

    杨逍锵然一声抽出了黑芒刀,事到如今他也要拿出全部战力了,眼前的靶眼实在是太强大了,不由得他不慎重。

第七十三章 和靶眼的第一次交手

    外界枪声大作,大厅之内却寂然无声,两个人影肃然而立,静静对视,他们的目光似乎凝结了空气中的温度,大厅骤然变得冷如冰窖。

    看到杨逍手中蓦然多出一把刀,靶眼的瞳孔骤然一缩,森然道:“果然有点意思,暗武者,超胆侠没和你一起来吗?”

    杨逍心中悚然一惊,暗道靶眼怎么知道自己身份的,要知道他现在穿着一身普通衣服,也没有用暗武者的标配扑克,就是为了避嫌。

    但是他转念一想,靶眼莫不是在诈自己?

    “莫名其妙,如果你是要阻止我拿金子,那么我只好宰了你。”杨逍不动声色地摩挲着黑芒刀的刀身,寒芒隐现,杀气凛然。

    “虽然阁下否认了自己是暗武者,但是你的实力很强,能够受我一刀,还没事的,在整个纽约也没几个人了,遇到你这样的对手,我很兴奋。”靶眼眼中露出一丝玩味,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了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

    杨逍心中一阵恶寒,暗骂变态,随即眼神一凝,脚下气劲砰然炸裂,下一刻已经如同一颗炮弹般直射而出,刀锋所指,空气如流水一般被刺破,发出哗哗的沉闷声响。

    杨逍快,靶眼却更快!

    只见他脚下微错,身形已然闪到了三米开外,然后一个突击,已然从侧后方袭向杨逍的后腰,手中两支匕首如蝴蝶般交错切割,准确地命中对方,不过这时却传来了金铁交击的声音,靶眼心中一惊,自己的匕首竟然切不破对方的皮肤!

    这是什么能力?

    犹记得前一刻自己轻松把匕首插进对方的胸腹之中,可是转眼间对方身上浮现出一层金色之后,竟然就切不进去了。

    他心中虽惊,但是战斗的本能却一点不弱,一击发出,不论成果,立即后退,但是他这次却没能全身而退。

    只见杨逍那势若雷霆的一刀忽然玄之又玄地转而扫向身后,几乎在靶眼击中他后腰的同时,无匹的刀锋已然横向扫荡过去。

    血刀十式,第一式血舞风华!

    刺啦!

    靶眼胸口的保安服如同被激光扫过一样,裂出一条大口,露出里面白嫩的肌肤。

    他抽身飞退,迅速拉开了距离,在他的感知中,胸口的肌肉已经失去了知觉。

    当他停步的那一刻,胸口的伤势才彻底爆发出来,只见两块大岩石般的胸肌之上突然崩裂出一道深达一英寸的伤口,大片灰黄的肌肉翻卷出来,但是却看不到多少鲜血。

    因为在刀划开肌肉的一瞬间,已经彻底毁灭了刀势范围内所有的细胞组织,血液凝结,经脉坏死,再没有比这更惨的伤势了。

    若是换做一般人,光是这个疼痛和恐怖的伤势就能让其崩溃,但是靶眼不是一般人,他不仅以杀人为乐,也时刻做好了被人杀死的准备,当遇到这个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人的时候,他心中反而生出一股巨大的喜悦。

    啪啪!

    他甚至鼓起了掌,眼中异彩连连,止不住的赞叹之色。

    “好刀,好刀!果然有意思!”

    杨逍眼尖,一眼看出了对方胸前伤口处内部泛出的点点金属银光。

    这家伙的骨头难道都是金属做的?

    他来不及细究,因为靶眼一句赞完立马主动袭杀过来!

    因为靶眼的敏捷要远远大于杨逍,所以这次他充分发挥了自己游斗的优势,围着杨逍不停地打转,伺机如毒蛇一般不时咬上一口。

    而且他的匕首不再是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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