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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王不见王-第2部分

小说: 王不见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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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邦,这段时间她在Q市,你找着机会也帮我劝劝她,工作固然重要,但也不能这样总不回家啊!”
  说了这大半天,原来是想让他当顺路说客。只是,他们者人选挑的似乎并不合适!
  “这事儿,我恐怕说不上话。”
  秦振邦和叶炯榆的他们能不知道?
  “你试试,我们现在对谁都抱有一丝希望。”
  瞧这话说得,也太委曲求全了。冲着这点,秦振邦就再没有拒绝的借口,唯有尽力而为了。
  如果抱着尽力而为的态度去想要达成某件事的时候,那也就是说这个人对于这件事成功的信心近乎为零,剩下的就只有运气。
  很不巧,这件事上,秦振邦并没有过人的运气。
  以他们的关系,这也算是必然的结果。
  说起来,他们俩的关系有点复杂。彼此间非常了解,却无法心平气和的相处,但也不是爱斗嘴的欢喜冤家,他们的关系亦敌亦友,十几年来从未解除过备战状态。她也是大院里唯一一位能与他打成平手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想到这,秦振邦不免要想起他们当年的初次见面。
  其燕山大院和所有的单位大院一样,住了很多孩子,孩子多的地方自然会有孩子王。秦振邦便是这十几个孩子中的孩子王。十几个孩子里还分出了几个孩子中的主管,就像国家得分宰相、将军等这些官阶,能在秦振邦直接领导下的,也算是在孩子群中小有名望了。
  至于秦振邦为什么能成为孩子王,那是因为他的全能。官方的德智体美劳样样拔尖外,打架也是常胜将军,还有他强大的领导气场,让所有孩子不得不臣服,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到处跑。
  那个时候的孩子的生活很舒坦自在,每晚放了学,着急忙活地往家里奔,别误会这些孩子是粘家的好孩子,他们不过是为了赶着回家报到,放了书包好出去疯。
  每晚吃饭前,秦振邦总会带着一大群的孩子在院子里到处玩。他们会跑到警备司令部的训练场上玩沙子,打沙包,或者在操场上打篮球,在草坪上踢足球,玩得灰头土脸后,他们聪明的会踩着时间回家。在傍晚夕阳渐渐落下得只剩下淡淡余晖的时候,他们人还在离家不远的路上,院子里会听到很多不同方言的叫唤声,语言不一样,内容却是一样的。
  “XXX,回家吃饭了。”
  想想,以前的妈妈的中气应该都很足,能喊得这么大声。这些温暖熟悉的声音,成了那个年纪里最温暖的记忆。
  秦振邦的孩子王的地位不是没人挑战,却一直未被撼动。可见其实力雄厚。
  大院里秦振邦独霸江湖的局面一直维系到了秦振邦9岁那年。
  暑假,是大院儿了的孩子最开心的日子。白天里家长大都去上班了,家里除了勤务兵,根本没人,孩子们自然进入没人管的疯狂时期。
  那年暑假的某个上午,秦振邦带着一群孩子准备去警备司令部后山的新发现的山洞玩,才从操场上集结整齐人马正要出发,周宇成的突然出现临时叫停了他们的计划。
  “振邦,你们过来,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一个新朋友。”
  那年刚上大一的周宇成是大家熟识的大哥哥,虽然被叫停了玩乐的计划,大家都没有不高兴,秦振邦带着孩子们很听话的围了上来。
  这时候,周宇成从身后牵出一个穿着花花小洋裙的小女孩。
  “这位小美女是我的小外甥女。”所谓介绍,周宇成只是向大家宣布了小女孩的地位,剩下的就是小朋友之间的事儿了。
  “熙夕,你跟大家玩儿,小舅舅回家做功课了。”
  小女孩松开握着周宇成的手的她的手,认真的点点头。“嗯。”
  “振邦,照顾好我家小公主。”
  这是命令,可不是拜托。
  “哦。”
  秦振邦很酷的应承了周宇成的命令。他并不讨厌接受这种指令,这代表了他孩子王的地位。
  在周宇成转身走远后,小女孩才在众人的瞩目中落落大方地朝前跨了一大步,正式走进人群中央,友好地伸出右手。
  “大家好,我叫叶熙夕,今年5岁。”
  叶熙夕稚嫩的童音甜甜的,却丝毫不显造作,再加上她的大方得体,顿时为自己争来了许多男粉丝。
  若要按照时下最潮的叫法,当年的叶熙夕绝对是个超级萌的萝莉。
  “你好,我……”
  孩子中有小男生冲想去就要跟叶熙夕握手,被秦振邦丢去犀利的杀人目光给下了回去。低着头回到人群了。
  那个年纪的孩子应该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美好漂亮的东西总会吸引人,这点上没有年龄的区分。
  很显然,叶熙夕的初次登场吸引了不少小男生关注的目光。
  9岁的秦振邦才开始觉得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子很漂亮,她的齐肩娃娃头乌黑头发,头发质地很柔软。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雪/白的皮/肤,一双乌黑清澈的大眼睛上盖着厚厚卷曲的长睫毛,眨巴眨巴如黑夜里天上闪烁的星星,小巧的鼻子高挺中肉感十足,像极了女孩子爱玩的洋娃娃。
  可是,眼前的这个洋娃娃却让他的手下失控了,他开始无心欣赏她完美的外表,隐隐地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威胁感。
  大院里的孩子都属于军事化管理,也就是说这群孩子必须得服从孩子王的命令,就像军队里上级服从下级命令。
  “你好,我叫秦振邦,今年9岁,是这里的老大。”
  秦振邦上前一步,伸手握住了叶熙夕雪/白的小手,小手握在他的大手里,软软的很舒服。但他却不享受,他一心只想给她个下马威,让她知道这里的规矩。
  叶熙夕抬起头,仰望着那个比她高上很多的男孩子。他说他9岁,也就说眼前这个是个大哥哥。这位大哥哥长得很好看,但不是这里面最好看的。他说他是这里的老大,确实让她愣了一下,只是一下。因为她并不怕他,他激起了她小小年纪巨大的斗志。
  “什么是老大?”
  “老大就是这里的孩子都得听我的。”
  秦振邦有点不耐烦的解释。怎么会有人不知道什么叫老大呢?
  “那我也得听你的吗?”
  “那是当然。”
  “可是,我不想听你的。”
  叶熙夕很直接的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这话让在场的孩子都愣在当场。从来没有人这么直接地挑战秦振邦的权威。
  秦振邦身后,有个小男孩首先跳了出来。
  “你要跟我们玩儿,就得听老大的。我们都听老大的。”
  “你又是谁?”
  叶熙夕歪着脑袋,看着说话的小男孩,他比秦振邦长得好看那么一点点。
  “我叫沈嘉昊,跟你一样今年五岁,我就听老大的。”
  “不听他的就不能跟你们玩吗?”
  “是的。”
  沈嘉昊很义正言辞地回答。秦振邦是他哥,他自然听他的,毋庸置疑,誓死捍卫。
  “那算了,我回家了。”
  说完,叶熙夕转身朝家里的方向走去。
  也许是从没见过这么有个性的小女孩,叶熙夕的特别深深吸引了很多孩子。孩子群里有人想上去拉住叶熙夕,碍于秦振邦在场,没敢明目张胆,追随的心拦不住。
  从来叶熙夕就是个拥有萝莉外表的超级女王。
  叶熙夕的父亲叶枫委派到南非当驻地大使,母亲周宇婧自然追随丈夫去了南非。周宇婧的父母不舍得这个乖巧漂亮的外孙女,所以将她接来了其燕山大院,与他们住在一起。她在这里大院儿里一住便是9个年头。
  一山不容二虎,就算是一公一母也难容。叶熙夕的出现极大地挑战并占有了秦振邦的部分权威,大家在崇拜他的同时,也开始崇拜小小年纪的她,因为她漂亮,因为她有个性,也因为她和他一样德智体美劳样样满分。
  自此,其燕山大院正式进入双王统治的局势,二王势力均衡,不分高下。
  秦振邦与叶炯榆王不见王的恩怨情仇宣告正式开始。
  握手
  ……》
  今天,Q市市政府二楼的迎宾厅被精心的布置得焕然一新。厅中的米白色的真皮单座沙发分成两边整齐地摆放着,正前方的写意水墨画巧妙装饰下的背景墙前,两张真皮单座沙发隔着茶几并列摆放,沙发中间的茶几的鲜花为室内平添了几分柔和的典雅之气。为了今天的会议,接待办专门新换上的新鲜的香水百合和浅色的地毯,这让原本偏重于男性化的中式沉稳设计的厅内看上去柔和几分,再配上暖色调的光线,让迎宾厅看上去更平易近人。
  Q市市政府与赖氏集团代表的会议地点就设在这里。这种会议气氛很微妙,双方都很重视,都不希望怠慢了对方,却也不希望让对方觉得过于占了上风,所以这就最考验会议的组织者,他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点以小见大的细节,话说这就是公关的厉害之处,必能做到面面俱到,光看今天的装饰就能明显感受到他们的用心。
  下午三点,迎宾厅的前后两道门同时被推开,政府和企业的两队人马分别从前后门同时踏进会客室,这也是会议议程的设定。据说这两道门的设置也很有讲究,一条是通往领导办公室的内部通道,一条是迎接贵客进门的专属通道,彰显着主客同样备受尊重的地位。
  除开早在里面待命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叶炯榆和秦振邦几乎是同时踏进大门,出现在闪烁不停的闪光灯下。
  “书记,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香港赖氏集团副总裁,叶炯榆女士。”
  今天的叶炯榆延续了一贯的职业打扮,她一身简洁黑白色经典香奈儿套装,犀利中平添了几分优雅端庄。乌黑亮丽宛如绸缎一般的长发高高地盘在脑后,必不可少的黑框眼镜稳稳地架在鼻梁上,其实这根本就副平光眼镜,只为掩饰那双天生水汪汪的迷人大眼睛,再加上刻意加厚的底妆,完美的隐瞒了她的真实年龄,达到老气横秋的效果。
  秦振邦乍看到叶炯榆,眉头有不被任何人察觉的牵扯,如此细微,只有他自己知道。
  叶炯榆在工作人员的介绍后,迈开大步朝秦振邦走去,步调之间同时优雅地抬起自己的手。
  “秦书记,您好,很荣幸认识您。”
  尽管双方都希望平起平坐,但终究还是得有个高下之分。官、商地位谁高谁低,并不难分。人在屋檐下,就要学会低头,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哪怕只是形式,那也是种不可或缺的礼仪。
  秦振邦抿紧双唇,嘴角礼节性地向上扬起,脸上展露出官方的柔和线条,从容地伸出手,握上那一如当年般雪/白的手,当年的小手现在已经长大,长成纤细的芊芊玉手,握在手里还是那么柔软。
  “您好,叶副总,久仰大名。”
  握手间,两人四目相接,嘴角挂着相似的淡淡微笑里,有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韵味深长。在场的很多人或者都认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没人知道那背后长达十几年的故事。
  谁又会想到,这个握手戏剧性地再次出现在十三年后的今天。
  与此同时,远在香港的赖氏集团总部大楼的副总裁办公室里,赖氏集团太子爷赖哲宁正和自己的亲信智囊团,其姨夫郑恒也在紧锣密鼓的召开会议。
  “姨夫,这次在内地兴建分公司的计划,你怎么看?”
  端坐在大班桌前的郑恒,撑在椅子把手上的双手随意的一摊,嘴角很不屑的一撇。
  “能有什么看法?所有人都知道你父亲这次是豪掷万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赖哲宁听了这话,将原本在手上灵活转动的金笔拍在桌上,力道不重,感觉得出压抑着的隐忍。
  “万金?”赖哲宁嗤之以鼻的冷哼一声,“哼!过亿的计划,岂止万金?”
  赖氏集团上上下下谁不知道赖哲宁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忌讳得很,郑恒对于赖哲宁这样的反应并不觉得意外,也因为在料想之内,所以更觉得无谓。
  “这次姐夫的确太固执了,董事会都不同意他这么做,他以私人名义动用资金也要启动这项计划,为了一个女人实在太冲动了。”
  他郑恒并不是在火上浇油,他不过是就事论事。一直以来赖氏集团在内地的各项不论大小的投资都做得得心应手,再加上这些年内地与香港的商业投资交流的高成熟度,赖氏根本没必要花那么大一笔资金在国内成立分公司,但赖胜峰执意如此,除了要讨叶大美女欢心,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理由。
  “那女人就一红颜祸水。”
  这回赖哲宁没能忍住,咬牙切齿的低吼出声,手上的金笔也被他硬生生的折断。
  “阿哲,你也不用那么气愤。内地分公司才刚成立,等它稳定了再上市怕且也要登上三五年,放心,她根本影响不了你名下赖氏海外集团的发展。”
  “这点,我还真不怕,就凭她也想跟我平起平坐,痴心妄想。我只是不服气老头子拿那么多钱出来捧她,他把我这儿子置于何地?”
  这几年,叶炯榆几乎是香港商界的一个传奇,21岁英国剑桥大学双硕士学位毕业,应聘到赖氏集团当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业务员,但谁也不会想到,一年后,这名小小业务员竟爬到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也就是因为这样,引来了众人的关注。
  起初,赖哲宁对叶炯榆的印象只有一个,那就是美丽,不亚于任何一个当红女明星的美丽,尽管她用很多方法想要掩饰,但以他阅女无数的慧眼一眼便知龙与凤。身为香港上流社会钻石王老五的他毫不掩饰对她的兴趣,最后,是姨夫及时拉住了他。
  “看清楚形势。”
  很简单的一句话中有话,再加上外界的众多猜测,最后答案呼之欲出,她是他父亲的女人。
  或说回来,若不是郑恒,赖家恐怕就要上演一场父子争女的狗血伦理惨剧。
  在市场部任职短短3年后,叶炯榆成功地爬上了现在副总裁的这个位置,并尤其得到赖胜峰的信任。他是赖胜峰女人一说更是不胫而走。
  这让赖哲宁更是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厌恶到了极点,她根本就是一个利用自己青春美貌往上爬的女人。想到她平日里还要摆清高地将自己刻意打扮包裹起来,他就更觉得这女人恶心到了极点。
  自此,叶炯榆成为赖哲宁最大的眼中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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