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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4部分

天下无妞不识君-第1024部分

小说: 天下无妞不识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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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门的古风很重,尤重一些虚礼,尤其是当洪门有事的时候,经常都要大办酒席以庆祝,这是规矩,也是习俗。

    今天大败荣格雷,按照规矩是应该好好的庆祝一下。

    庆祝,自然要喝酒,有人喝酒,自然就有人敬酒。

    诸人一起向洪十三敬酒,毕竟她是洪门大姐大,洪门能有今日的大胜,洪十三自然是首功。

    洪十三从小便生活在洪帮派中,生活在一帮混黑的中间,混黑的大多喝酒,在很小的时候洪十三就学会了喝酒,他从小更是泡在酒罐子里,从而练就了一身的好酒量。

    平日,洪十三庆功的是时候总是离不开酒的,她是无酒不欢,喝酒也是海量,基本上是按瓶算的。

    可今天洪十三像是改了性子,不管谁来给她敬酒,她都是轻轻的抿一口,不多喝。

    秦关西没多想,他端着酒杯去给洪十三敬酒,“来,十三姐,我敬您一杯,祝您继续旗开得胜,带领咱们洪门走向跟高的的辉煌。”

    秦关西敬酒真没别的意思,只是高兴就敬了杯酒,可洪十三警惕看了秦关西一眼,张口就拒绝,“干嘛,想把我灌晕了然后把我给上了啊,我告诉你,我可防着你呢,以后你在的时候,我绝不喝酒。”

    靠!

    秦关西头顶滑出几道黑线,他瞪着洪十三说道:“你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好不好,我就是单纯的敬你一杯酒而已,没别的意思。”

    “切,别人可能没别的意思,至于你嘛,可不好说。”洪十三撇撇嘴,“你可不是啥好鸟,一肚子坏水,我要是不防着你点,说不定就让你给坑了呢。”

    “”

    秦关西觉着万分的蛋疼。

    “你爱喝不喝,不喝拉倒。”秦关西收回酒杯,扬脖一饮而尽。

    酒入喉,醇香无比。

    洪门所用的酒都是来自洪门一个百年老字号的酒庄,人工酿造,童叟无欺,味道很纯正。

    秦关西没有刻意缓解酒意,大口喝酒。

    只要秦关西不想醉,他可以千杯不醉,可一旦秦关西想喝醉,两斤白酒足以让他酒醉。

    “一人我饮酒醉,醉把佳人成双对,两眼,是独相随”

    喝高了,是真喝高了,李青扯着嗓干嚎。

    一帮洪门弟子从没听过那么曲风惊奇的曲子,一个个眼神发亮,“李青哥,这歌儿给听带劲呢,我们怎么没听过啊。”

    李青嘿嘿一笑,“这歌儿都没听过啊,在华夏这歌儿可流行了!”

    “好听!李青哥再来一遍。”

    “好嘞!”李青也不嫌自己嗓门难听,众人一起哄,他就又操着自己的破锣嗓子吼道:“弃了江山忘天下, 斩断情丝无牵挂 。千古留名传佳话 ,两年征战已白发。一生征战何人陪, 谁是谁非谁相随。 戎马一生为了谁 ,能爱几回恨几回!败了帝王斗苍天,夺得皇位以成仙。 豪情万丈天地间 ,续写另类帝王篇。”

    “好!”

    “有气势!”

    “除了沙马特一点,没别的毛病!”

    夜空中,一人已酒醉,秦关西眯着朦胧的眼睛,有些迷糊,有些迷茫。

    秦关西好久没醉过了,今天突然喝醉才发现其实喝醉的感觉挺奇妙的,喝醉了,身体就像在云端一样,飘啊飘,飘啊飘

    朦胧之中,秦关西依稀感觉到有个人架着他回了房间。

    秦关西神智有些迷糊,他看不清楚是谁架住了他,但有个感觉却非常的清晰,他的胳膊好像定在了什么凸起的地方,软软的,像是两个大馒头。

    “不能喝偏要喝那么多”

    “你这人怎么那么沉啊,跟个死猪似的。”

    “我靠,你脱了袜子再睡啊!”

    “”

    秦关西睡的正香,洪门上下除了值班的兄弟,也睡得非常香。

    夜深,唐人街陷入睡梦中。

    在距离唐人街不远处的一个位置,有一帮黑影却在玩命的狂奔。

    荣格雷一脸狰狞。

    他脸上全是液体,说不清楚是汗水还是血液混成一团。

    荣格雷受了伤,胳膊肘的位置有一个十几厘米长的伤口,这伤口是在逃跑的时候被追捕而来的洪十三一刀劈出来的。

    那个娘们儿是真狠,一出手就跟玩命似的,要不是荣格雷腿脚麻利躲得快,洪十三那一刀砍中的就不是他的胳膊了,而是他的胸口。

    荣格雷回头一看,跟在他屁股后面还有一二百人都在逃跑,这些人较他鼎盛的时候还不足一半,他两次进攻洪门,两次不但没成功,反而是损兵折将,死伤大半。

    想到这儿,荣格雷忽然想骂娘。

    幸好,洪门的人没有深追,荣格雷见背后没有追兵赶来,他总算是松了口气。

    “大哥,怎么办?”一帮小弟问道,一个个的样子也是非常的狼狈。

    “今晚上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我还有点事要去做。”荣格雷说着,脸色又是一惨。

    大晚上,荣格雷还能去哪儿?他得去荣家,他去荣家没别的意思,是去道歉去的。

    荣家借给他两个高手,可这俩人冒了个泡儿之后就死了,虽然荣格雷心里也在大骂荣家的什么狗屁高手都是废物,但他却得去荣家道歉。

    荣格雷不敢得罪荣家,何况荣格雷还是荣家的一条狗,他这条狗在外面受了委屈,自然而然的要去找它的主人叫一叫装装可怜,再讨两块骨头。

    深夜里,荣格雷一瘸一拐的到了荣家。

    荣家家主自然不搭理荣格雷,所派出的是荣家的管家。

    荣格雷上来就哭诉他失败了,荣家借给他用的人中了对方的奸计,结果都死了,现在他回来,是来请罪的。

    那俩杀手对于荣家来说只是花钱样的另外两只狗而已,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可伤心的,但荣家管家听两个杀手榜上都有名次的杀手都死了,还是忍不住询问他俩是怎么死的。

    荣格雷使出了小心眼,他没有说实话告诉那俩杀手是怎么死的,荣格雷编了个谎言,就说那俩高手是中了埋伏。

    在荣格雷的嘴里,他的败完全归咎于洪门太小人,洪十三买通了杀手,布置在洪门外,而荣家派给他的那两个杀手大意之下中了招,吃了暗枪,死于非命。

    这个借口不算离奇,也能理解,荣管家听完之后,没有立即回答荣格雷,而是转身询问荣家家主的意见。

    荣家家主只说了一句,他们家的狗,只能他能打,别人,不行。

    有了荣家家主的这番话,荣管家自然知道怎么做。

    荣管家找到了荣格雷,高高在上,轻蔑道:“家主吩咐,我再给你找个强人,这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果失败了,你就不要再来了,我们荣家,不需要只知道吃肉不会咬人的狗。”

    被骂做狗,荣格雷不闹不怒不生气,反而腆着脸笑嘻嘻的说道:“还请荣家放心,这次我一定马到成功,只是不知,管家有什么高手要给我啊?”

    荣管家拍拍手掌,沉声叫道:“养了你这么长时间,也出来干活了。”

    “是。”

    阴暗的角落里缓缓走出了一个面色阴沉的男人。

    男人鹰钩鼻,各自不算高,一米六左右,身材短小却透着精悍的气息,男人身穿一身迷彩服,迎面走过来,就有一道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只有杀过人,而且是杀过许许多多的人的人身上才会有那么浓重的血腥味。

    迷彩服男人好像是从血池之中洗了个澡一样,杀气腾腾。

    荣格雷一见这人气势不凡,一看就知不是善茬,他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搓搓手道:“敢问兄弟怎么称呼?”

    迷彩服男人冷冷的看了荣格雷一眼,“天养生。”

    天养生?这名字,一听就知道这哥们儿童年肯定凄苦。

    也的确,他是在战火中长大,从小无父无母,更不知姓甚名谁,长大后懂事了,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就叫天养生。

    天养生,顾名思义,他无父无母,是老天爷把他养活的。

    荣格雷忙道:“幸会幸会”

    天养生只是瞥了他一眼,随后眼皮都不抬,他开口就冷冷的说道:“告诉我,杀谁。”

    简单直接,明了易懂。

    荣格雷笑的灿烂,道:“唐人街,洪门。”

    “多少人?”

    “大约三百人,可能有点棘手。”荣格雷叹了口气,一想到前几天洪门就剩下洪十三一个,今日洪门又发展到这等规模,他心里就像是吃了死苍蝇一样膈应。

    荣格雷本以为那个叫天养生的男人也会觉着棘手,可没想到他却淡淡的说道:“三天之后,一个活口不留,到时候,你记得带人来收尸。”

    “啊?”荣格雷彻底懵逼,脑袋半天没转过圈来。

    等荣格雷反应过来,正要询问些具体的情况,就见天养生扭头看向一旁的荣管家,“这些年我也替荣家办了不少事,这次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们了,事成之后,你们得履行当初答应我的承诺,替我找到那个人。”

    “荣家做事向来说一不二,只要你能灭了洪门,你要找的人我们自然帮你找到。”

    “好,希望你们信守承偌,不然,我发了疯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第一千六百二十五章 雇佣兵小队

    天养生点点头,冷眼瞥过荣格雷,“带路吧。”

    “好好好。”

    荣格雷屁颠颠走在前面带路,天养生跟在他身后。

    “问个小问题,兄弟准备怎么对付洪门?”荣格雷舔着脸笑道。

    “杀。”天养生来的吐出一个字。

    “如何杀?”

    “用枪杀。”

    “你一个人?”荣格雷诧异说着,便诧异的看了天养生一眼。

    天养生冷冷的瞪着荣格雷一眼,杀气腾腾道:“话多的人最容易死。”

    荣格雷一噎,讪讪笑着,再不说话了。

    是夜,天地寂静,荣格雷带着天养生偷偷跑到洪门外认了个路,他指着黑夜中的洪门,牙根恨得痒痒道:“那就是洪门,你需要做的,就是把这里的人都给杀光,他们有几百人,其中有一个秃头特别不好对付,你得小心提防着他”

    背后,寂静一片,小冷风一吹,顺着荣格雷的衣领灌入后背,荣格雷打了个冷颤,回头望去,背后竟空空如也。

    天养生不知道什么走了,无声无息,像是幽灵。

    “怪人。”荣格雷嘀咕一声,裹紧了衣服,最后不甘的瞪了洪门一眼,起身离开。

    夜还在继续,人却未停止。

    黑夜中,一个矮小的身影在狂奔。

    是天养生。

    天养生跑到了洛城一个隐秘的地方,在这里,有一帮人在等着他。

    晚上,洛城一处破旧的体育场,这里早已废弃,廖无人烟。

    一堆篝火熊熊燃烧,篝火上挂着一条羊腿滋滋冒着肥油。

    八个男人,围在篝火旁靠着火,等待着羊腿的成熟。

    “刷”

    一道清风拂过,一道人影落于篝火之前,天养生拿起羊腿,也不管烫不烫熟不熟,直接撕掉了一大块肥肉大口咀嚼着。

    “头儿!你来了!”

    天养生嚼着腥气未除的羊腿,阴鸷的眼睛缓缓扫了一周,“有任务。”

    一听说有任务,八人齐齐爆出兴奋的目光,顿时有人大叫道:“头儿,什么任务?”

    “唐人街,一个黑帮,三百人。”

    “啊?黑帮啊。”八人撇撇嘴,显得有些无趣。

    他们只注意到黑帮这两个字,完全忽略了三百人的问题,好像三百个人就像是三只蚂蚁一样,不足为虑。

    天养生点点头,道:“解决了这八个人,荣家就答应帮我们找到咱们的敌人,咱们阿义报仇的日子不远了!”

    “这天终于到了!”八个人齐齐叫道:“二哥不能白死,我们一定要给他报仇。”

    这些兄弟,都是一个福利学校出来的,他们都是孤儿。

    战火炸掉了他们的学校,炸死了他们的老师,也炸死了他们的小伙伴,剩下的一些孤儿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为了活下去,他们什么都能做,什么都敢做。

    后来,他们长大了,学会了开枪,学会了杀人,慢慢的,他们团结在一起,成立了一个闻名世界的雇佣兵组织。

    而天养生则是这帮孤儿的老大,他带领他们杀人,做任务,赚钱,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

    但,天养生现在活着只有一个目的,报仇。

    抱他一个兄弟的仇。

    天养生的兄弟叫天养义。

    天养生坐在兄弟们中间,他直勾勾的盯着燃烧的烈火,火影慢慢变虚,他的记忆回到那天晚上。

    阿义,死在了他的面前,尸骨无存。

    天养生忘不了那天。

    那天,他接了个任务,是东南亚某国的赏金任务,目的是对付隐藏于金三角的一个毒亨金将军。

    这个任务,并不算太难,虽然目标是金三角位高权重,座拥几千军队的地方军方,但相比较之前的任务,这个任务算不上多难。

    不就是刺杀一个毒枭吗?一个土军阀而已,简单。

    天养生带着天养义,组建了一个雇佣兵小队,齐齐赶往金三角。

    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天养生和天养义做出了缜密的计划,他们事先设计好了进攻金将军的路线以及撤退的路线,甚至在撤退的道路上准备了山地越野车和直升机。

    一个简单的任务,却没有简单的完成。

    天养生和天养义本以为这个任务会轻而易举的完成,在任务开始时候,一切都很美好,可当任务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冒出了一个华夏男人。

    那个华夏男人,天养生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他杀了天养义,杀了他最好的兄弟,同时,他还救了金将军,让他的任务彻底失败。

    天养生忘不了那个男人的身手,他很强大,非常强大,当时天养生知道自己杀不了那个男人,所以在战火中间,天养生只能选择逃跑。

    天养生一口气从金三角跑了出去,这几年,他又领取了一些任务,杀了一些人,赚了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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