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足迹-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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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荻显然早就预料到了我这样的态度,苦笑了一下,说:“如果这是军事行动,哪里由得你接受不接受。然而这并不是一场军事行动,所以我要屏蔽家园卫队的卫星监控就是违反战斗纪律,哪怕只有几分钟。我会被送上军事法庭,最重要的是,我会连累我的同僚,要干这样的活我必须借助他们的力量。”
“那就这么干吧。”我怕了拍李荻的肩膀,说:“你不会被送上军事法庭,因为我们是在为正义而战。”
“幼稚!”李荻白了我一眼,说:“有你这么推自己的亲妹妹进火坑的哥哥吗?不过……就这么干吧,你的这些家人,又何尝不是我的家人!而且我对那什么‘方舟会议纲要’也怀疑得很,军事法庭什么的对我来说还早着呢!”
真的是亲兄妹,我们想到一块去了。
这时我听到外面有动静,因为李荻在介入军方的卫星地图,所以监控屏幕暂时被她屏蔽了一下,难道这一下下就出了什么大问题了吗?
果真是末日,遍地凶险啊。(未完待续。)
第173章、我们都很困惑
李抒铭的无人机被击落,一度让我们有种变成了瞎子的感觉。所以高科技这种东西,能有当然好,但最靠得住的,还是人。我们现在的宿营防卫,监控探头是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但我从来也没有放松过岗哨的安排。
所以我也并不是很担心监控被屏蔽我们就会陷入完全没有防范的状态。
不过当我和李荻从通讯指挥车里出来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事情还是让我和李荻都有些惊讶——我们是靠着悬空的山崖扎营的,用车在石壁下面组成了一个半圆形防御工事,这样做的好处是监控和防御面积都要小很多,但坏处是视野不够开阔,如果危险是从我们身后的头顶上掉下来的话,我们就有些防不胜防。
结果危险就真的是从身后的石壁上空下来的,但是这个威胁刚一落地,就和担任暗哨的赵陌耗上了。结果我们就好像看武侠片一样,看到赵陌手里提着明晃晃的“破晓”正在和人拼杀,更夸张的是,赵陌的对手竟然还是一个道士,道士手里拿着一把古剑,和赵陌打得来来去去的,竟似乎棋逢对手。
道士?
这真特么的是末日来临,什么牛鬼蛇神都粉墨登场了啊!
道士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吧,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正在大学校园里撩妹,或者已经在万丈红尘中为生计奔波,当然生得好的话早已经豪华游艇私人飞机到处享受美好的生活,当道士?这个不说没有,但绝对是非常少见的。
关键是他为什么去当道士?我对和尚道士其实普遍都没有好感,因为在国内你不管走进一座寺庙还是一座道观,后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你要花很多钱。你要是带的现金不够,没关系,人家还有刷卡机。现在的和尚道士,我只能呵呵。倒是人家教堂,至少还不收门票。不要跟我谈信仰,在我看来,这些和尚道士比我们这些俗人还要俗了不知道多少倍!
眼前这个道士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小道士了,长得倒还挺拔,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头,身材也很匀称,长相没有太多可说的,脸长,眉毛很粗很浓,皮肤倒是挺白的,但长了很多青春痘,道士似乎是可以成家的,如果是纯粹的出家人,他这些青春痘就是他动了凡心的罪证。真正让我眼前一亮的倒是他手里的那把剑。
那是一把造型古朴,充满了秦汉粗犷风格的汉长剑。过去因为“鬼噬”的关系,和老威廉常有交流,也被他科普了很多古代兵器知识,知道汉剑在中国古代兵器史上占据过十分重要的地位。小道士手里拿的汉剑长约1米,护手菱形有花纹,剑身80厘米,剑柄约20厘米,和影视作品中雪亮的剑身不同的是,这把剑的剑身色泽偏暗,倒像镀了一层有色金属的效果,和“鬼噬”倒也有些异曲同工。可惜老威廉不在这里,不然他可以鉴定一下小道士拿的究竟是一把文物呢,还是一把山寨的仿品。
但即使是仿品吧,能和赵陌手中的“星断”打得火花四溅而又没有折断,也绝对是品质超级优良的仿品了。这个小道士可不像有钱买那种高端仿品的人,他留着道士发髻,一身灰色的道袍虽然最近似乎洗过,但怎么看都很旧了。
而能和赵陌打得火花四溅,本身也说明这个小道士还是有两手的。
“停!”我掏出手枪来,看着面色沉着,招式步法一丝不苟的赵陌,忍不住打断他说:“要解决战斗还是用手枪吧,不然太浪费时间了。或者就先不要打,大家讲讲道理。”
赵陌的职责就是担任暗中警戒,防备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的威胁,现在这个小道士已经暴露在了我们的枪口下,他的任务也就算完成了。一直以来赵陌都不是很喜欢说话,这时候他很麻利的用刀锋凌厉的逼迫对手后退了两步,趁这个机会,他也就收刀退出了战斗,默默的退到了我的后边,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停下脚步对我说:“可以的话,留下他。”
这是赵陌第二次要求我收揽人才,第一次是赵璎珞,那个女杀手的实力没有完全展现出来,一度让我怀疑赵陌看走了眼,但她那天露了一手移形换位,还是很让我惊艳了一把。第二次就是这个小道士了,这个倒不用多说,虽然我对传统武术还是门外汉,能和赵陌打得难解难分的,已经很能说明这个小道士的实力了。
但是黑暗中,还是有几支枪对着小道士的。小道士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满脸不高兴的站在了原地,反手握着剑,冷冷的看着我。不高兴也可以理解,不管是谁,被人用枪指着都不会高兴的。
我把自己的手枪插回了枪套里,摸出一支烟来,问:“道长要不要来一支?”
小道士皱起眉头,越发不悦的说:“如果你是讲道理的人,就应该把你们的枪收起来。”
我摇摇头,你不抽烟更好,我还得省着呢,我把香烟收回去,说:“那不行,在完全确认你不是敌人之前,贸然收枪,只会增加风险。现在这个世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你说对吧?讲真,道长你偷偷摸摸的跳进我们的营地,这算什么事?”
“你们的营地?”小道士一脸怒极反笑的表情,嘿了一声,说:“你们不请自来,夜宿我天罡山紫云观门下,扰我清修,竟然还倒打一耙,说贫道偷偷摸摸?人心沉沦至此,岂不是可悲可叹?”
我也不爽的哼了一声,说:“叫你一声道长也是客气,你还就来劲了。你既然说这里是修行地,世人都可以修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来?不就是我们没买门票吗?可你也不看看眼下是个什么世界,俗人都要死光了,没有我们俗人养着,你拿什么清修?你不要告诉我,你在山上什么都没见到,更不要告诉我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了你也不知道。”我从来就不喜欢和尚道士,现在这个小道士还跟我装逼说什么我们打扰了他的清修我就来气。
听我这么一说小道士倒是沉默了一下,说:“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你眼中的一切苦难,未尝不是生命轮回,万物复苏之始?”
我觉得我跟这个小道士说不到一块,我觉得我和赵陌看好的人都说不到一块,我就是个俗人,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就算是赵陌自己,要不是我们一开始有那么一段经历,我觉得我们也说不到一块,能说到一块吗?他连话都不爱说,还怎么说到一块!?
我不想跟小道士磨嘴皮子,有这点时间,还不如去实地勘察一下走河道的可行性。所以我把小记者周灵洁叫了过来,这孩纸对一切不正常的人和事都充满了好奇心,让她来和小道士打交道好了。我对她就一个要求,就是把小道士忽悠走,不管说得来说不来,刚才看他和赵陌比剑,还是有一把水的,哪怕就像赵璎珞那样夹杂在我们的队伍里不肯出全力,但也是很有作用。
小记者欣然领命,她确实是个充满好奇心的人,不然她也不会放着对记者来说最容易露脸的“绝代佳人”不想采访,而想去采访“鬼噬”那把看起来丢在垃圾箱里也未必有几个人看得上的铁疙瘩的研讨会了。
不过说来也怪,小记者周灵洁一出场,那个小道士的表情就有些生动,我回头一看心里就乐了,小道士该不是动了凡心了吧?也不知道他“清修”了多久,不过如果真是“清修”,想必也没有见过几个女施主,至于年轻美丽的女施主绝大多数都躲在有钱人的豪宅里,小道士就更见不到了。小记者要说起来跟梁铮铮林鹿比还是有些差距,可也绝对是拿得出手的,也难怪这小道士见到她就不由得眼前一亮了。
随后我就听见小记者周灵洁问:“道长,你见过丧尸吗?”
小道士有些茫然,然后问:“你说的是那些着了魔,会吃人的人?”
周灵洁说:“对,我们管它们叫丧尸。现在满世界都是这样的活死人,它们已经死了,可有还活着,说真的,遇到丧尸,道长你使用纸符呢?还是跟它们讲道理呢?还是用剑?”
小道士说:“自然是用剑,它们既然已经遁入魔道,元神早已魂飞魄散,怎么还能讲道理?”
周灵洁说:“那就对了,我们用枪,也是一个道理。大家世界观不同,不过这个世界已经湮没却是事实,你要是真的修行,就不该躲在悬崖峭壁上,济世更是修行。”
小道士若有所思,但又有些为难的说:“我并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样的人。”
周灵洁笑笑,说:“且信你灵台上的一道闪光。走与不走都随你,不过那些东西会尾随我们的足迹而来,你就算有剑,也杀不出尸山血海。一念得道,一念成魔,你不走出去,就永远都不知道结果。”
小道士沉思了一下,说:“施主说得有理,受教了,小道号璇玑,未请教施主名讳。”
“我叫周灵洁,璇玑,我看你年龄比我还小,就不称道长了。璇玑,其实我们都很困惑,不知道世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如果你能给我们解惑,别忘了首先告诉我。”
这就算搞定了吗?我忍住了强烈的在小记者周灵洁那里八卦一番的冲动,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捡了一个小道士究竟有没有用。但是我们不把他捡走,就像周灵洁说的,不久就会有很很多丧尸尾随我们的足迹而来,那时候小道士就算不被咬死,也会被堵在悬崖上的道观里饿死,这也算是一份功德吧。
这是末日,不管你是什么样的身份,要活下去都很不容易。
不过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也都有活下去的权利。
我们没有等到天明,休息了4个小时之后,在一片浓得有些粘稠的夜色中,我们再一次踏上了征途,我们放弃了现有的公路,而是把车队开进了干枯的河道里。
河道崎岖不平,并不像张一山说的那么好走,也幸亏我们的车辆都具有很强的越野性能,否则还真走不过去。但是这条不是路的路也大大的缩短了我们的行程,40多公里的路程,我们从半夜出发,在夜里为了隐藏行踪,我们连车灯都没开,一路走得很慢。但走得再慢,借助机器的力量,天亮的时候,一个城市的轮廓已经出现在我们眼前了。
然而我们并不因此感到高兴,因为进入一个城市,本身就充满了危险。(未完待续。)
第174章、一切都是未知
天亮了。
这是一个深秋的早晨,天亮了,可是没有太阳,只有一片铅灰色的天空,连满天的云也是铅灰色的,抬头一看就让人满心的压抑。
我记得盛夏的时候,在光阴市,那时一大早,比现在还早,太阳就已经明晃晃的炙烤着大地,那样的阳光仿佛能把水泥地面都烤化,肉眼都能看到蒸腾的热气。就好像昨天还是那样的天气的,然而一转眼,阴沉沉的天空下刮来的风,就有些刺骨了。这种巨大的反差让我有一种强烈的疑惑感,我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经历过那样酷热的夏天,或者说如果我真的经历过那样的夏天,又是怎么样才没有被烤干的。
而现在,这个铅灰色的天空还有厚厚的云层,有些让我分不清这究竟是黎明还是黄昏,而且我几乎可以肯定,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天色大概就都是这个样子。也许接下来很多天都会是这样,这让人看不到希望。
比起现在来说,我倒更喜欢那样的夏天,毕竟有阳光。
这个城市以前我就来过,这就是个重污染的工业城市,整个城市周围都是矿山,而整个城市里里外外都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厂,严格的说,这就不是一个城市,而是一个巨大的厂区。我那时候还在一个保险公司跑业务,公司派人到这边来出差,谁也不愿来,说是抽签,但他们耍诈,把我丢了过来。我记得那时候这个城市的天空就是这样灰蒙蒙的,城市建筑其实挺现代的,高楼大厦立交桥一样都不少,作为一个地级市还有自己的轨道交通,城市布局也比较开阔,鸟瞰图方方正正的,就像一块电脑主板。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城市的科技含量很高,然而就是环境差,绿化少。
据说兴庆市政府也是下了大力气的,各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都种了不少,但是那些植物就是长不好,时间长了渐渐也就死掉了。我来兴庆市出差一个星期,每天洗头的时候冲过头发的水都是黑的。
除了环境差,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城市的人都比较凶悍,两个看起来文文秀秀的中学女生在公园里谈判,我当时就在她们旁边的长凳上啃面包,还没听清楚她们在说什么,她们就已经打起来了。而且一个拍板砖,另一个书包里藏了根铁管。我跑出去报警,遇到一个巡警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把我训了一顿,问我为什么不先阻止她们再出来,还威胁我说要是出了什么事,大头算我的。当时就把我吓得屁滚尿流,直接打车去机场了,本来我还想省钱坐火车回去的。
说内心话我希望这个城市彪悍的民风使得他们多有些人活下来,不过我就不希望遇到这个城市的幸存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