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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末日足迹-第7部分

小说: 末日足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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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问了,结果李荻说,你不是没有当成警察吗?那些人抢走了你的理想,我去给你抢回来。结果我这个看起来非常安静非常文秀的亭亭玉立的妹妹,就真的去当警察了。而且她毕业以后还进的是刑警队,我想我见到这些尸体都吐得一塌糊涂,不知道她最开始接触到刑事案件,接触到尸体的时候又该做么的受罪,她小时候似乎还挺怕黑……

    说真的,我欠他们的太多了。

    就在一瞬间,我决定从这里回去以后,我首先要回家去陪我老爸喝几杯,如果他老人家兴致高的话,我还可以陪他划几拳,然后陪老妈逛一下菜市场,最后我要去接李荻下班,如果她在执行任务蹲点什么,我可以等她一晚上。

    我不知道怎么突然间就想到这些了,想着想着我的鼻子就有些酸。但现在我还有事情要做,我屏住呼吸回到了那个躺满了尸体的房间,先用手机给那些尸体都拍了照,尤其是把它们之前身上的枪伤和后来被我李索打“死”时的枪伤做了对比拍照,这事在警察那里肯定不好交代,但是我没有任何动机要杀这些老外,我相信最后总能解释的。

    现场的一切不难推断,这几个老外是军火走私犯,他们弄了几箱老式的枪械到这里来,估计这栋大楼是他们的交货地点。这个老化工厂荒废了多年,平常基本上不会有人来,确实是个杀人越货走私贩毒的好地方。然而很不幸他们遇上了黑吃黑的主,从他们全部是正面中枪来看,他们事前毫无防范,估计前来交易的人是他们十分信任的人。剩下两箱军火没有被运走,大概是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那伙黑吃黑的家伙跑掉了。但是应该不会是警察,因为警察不可能把尸体和军火都扔在这里自己下班。

    根据现场的状况我做出这样的推断我认为是很靠谱的。

    那么,又是什么东西吓跑了那些黑吃黑的主呢?

    我很容易就想到了《生化》里面的舔食者。既然都能有丧尸了,为什么不可能有别的怪物呢?我的心里是一阵哇凉哇凉的,想不到自己500万没有中,却中了这样的大奖,而且估计还是附加奖励的。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现在要做的是马上报警。

    还有那些枪,我觉得这些走私贩很看不起我们本地的帮会,除了李索组装起来的那支格洛克17算是比较新的型号之外,剩下那些枪支都是各种老式的手枪。除了我拿到的这把史密斯韦森,还有美式m1911,我们自己国家的大黑星,还有枪管很长的左轮,看到这种左轮我就想起美国的西部片,这种枪出现在特么的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时代!至于出现二战时期的毛瑟军用手枪,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驳壳枪,我也一点都不意外了。更逗比的事,还有日本鬼子的南部十四式手枪,这哪是走私枪支啊,这是古董收藏吧?只是这种收藏,在我们国家是绝对不允许的。

    这些枪虽然老,但就这么搁在那里我很担心那些乡古哥万一找到了,一个个都拿着枪来追我和李索,特么的那事儿可就热闹了。但是那些枪藏也没地方藏,拿我们也不可能都拿走,最后还是李索有办法,她把还没有组装的枪的零件保险插销全都从窗子外边扔了出去。

    而我们留下了两支枪,她拿的那把格洛克17,我拿的史密斯韦森点44左轮手枪,子弹我们也拿了一些,在我们国家这样做事违法的,但经历了刚才那魂飞魄散的一幕,我觉得带支枪在身上还是要安全得多。如果什么事都不再发生的话,我把枪和子弹一粒不少的交给警察就是了。

    那些乡古哥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一时间,大楼里很安静,大楼外面也很安静,整个世界都很安静。我从来没有觉得世界像现在这么安静过,四周一点声音都没有,而视线里只有一片如火如荼的荒芜,鼻子里则充满了干燥的尘土味和浓密的荒草味,甚至似乎还有化工厂里经年不散的臭鸡蛋味……所有这些,都让我担心自己不是被扔在了一个繁华喧嚣的大都市的远郊,而是被扔在了另外一个星球,或者时空的垃圾堆里。

    如果不是李索跟在我后面,我真的不知道我是走在梦里,还是走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们就这样走到了楼顶,我拿出手机来一看,太好了,这里还有一格信号。我要报警,可是我打的不是110,而是李荻的电话。李荻就是警察,我打电话找她报警,这很合理。

    电话通了,但是一直没人接。

    我心里毛毛的,不知道李荻那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虽然这么多年来我对我这个妹妹一直不怎么上心,可是一想到她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我心里就慌得很,这跟恐惧不一样,但我觉得这种感觉比恐惧还要来得抓狂。

    我就一遍一遍的打过去,总是打不通,就在我都快要绝望的时候,电话终于有人接听了。

    “李荻!你这死丫头怎么不接电话!?你没事吧?”电话一通,我就嘶哑的大喊了一声,都带上哭腔了,这时候我心里充满了恐惧,这时恐惧却不是为了他自己。

    电话里传来那个相处了二十几年的熟悉的女声,也是大声的喊:“我没事!忙着呢,出大事了,回头找你!”然后,不等我再问什么,电话就挂了。

    李荻那边很吵,而且她似乎还在奔跑。

    我又试着给我爸妈打电话,但他们的电话都没人接。我想起他们已经退休了,每年盛夏,他们都会离开省城光阴市,回老家的山林里避暑。这时我爸也许在哪个山沟里钓鱼,而我妈铁定又是东家西家的到处串门了。

    我反复给家人打了几次电话之后,手机就没电了。我慢慢的坐了下去,心里乱糟糟的。出大事了?我这里才出大事了呢。我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像散了一样,又酸又痛。天台的地板很烫,太阳依然明晃晃的照着。在这样的太阳下面,刚才发生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真实。可我身上挂着的枪,又用被太阳烤出来热度提醒我,所有的一切,就都是那么的真实。

    “出大事了。”我下意识的喃喃的念了一句,看来真的出大事了。

10。第10章 、一路无言

    我不知道如果我对李荻说自己遇上了丧尸的话,她会不会相信我,我身边还有个证人,可李索自己似乎就不太相信我们刚才见到的是丧尸。就在我给李荻打电话的时候,李索也在打电话,她讲的是英语,我不知道她在跟谁说,在说什么。我其实也不关心她给别人说什么,因为那与我无关。

    我不会yy在这里见到一个美女,然后她就哭着喊着要倒贴我,我没有那种主角光芒,没有那种王八之气。而且经过今天的这些事情,我也不想再和李索这个人有什么交集,因为跟她在一起,我觉得我总是特别的倒霉。这次我们遇到的是丧尸,下一次我们遇到的可能就是异形了。老实说,我还不想因为看了一眼美女就挂掉的。

    也不知道李荻那里的大事和我遇到的事情哪个更大一些。

    突然间我有种强烈的好奇心,我很想回去看一看,了解一下那几个军火贩子是怎么会变成丧尸的。从他们身上的弹孔来看,我确定他们是死了以后才变成丧尸的,可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死了之后变成丧尸的?就像是一部电影,看到了看头,就让人忍不住想接着往下看。

    但是,我马上打消了自己的好奇心,理由是,第一,就算我发现什么,我能改变什么吗?我只是一个都市里普通的上班族,芸芸众生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就算那几个家伙是感染了病毒,那也不是我能解决的。第二,纵观中外所有的惊悚片,凡是好奇心过剩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因为在影片的开头,总是由好奇心旺盛的人来充当炮灰。

    李索似乎也没有这样的好奇心,不过,在我们上楼之前,我看到她从背包里拿出一支试管,从一具尸体上面抽取了一些组织液。我不知道她和她说的那个“深绿”组织是不是就像她说的那样简单,对他们所做的事情,我谨慎的表示钦佩,毕竟那需要很大的勇气,更需要长久坚持的毅力,但我就是个普通人,我没有那么高尚的理想要去拯救地球,所以他们究竟是干什么的,也与我无关。

    在天台上休息了一下之后,我们绕到另外一个方向的楼梯口,远远的避开出现丧尸的那个房间,溜下了楼。我一口气从楼顶跑到了楼下,其间我的脚还被崴了一下,但是我似乎都感觉不到痛了。李索紧紧的跟着我,其实她要想跑快的话,我是铁定追不上她的。

    从大楼里跑出来,那些乡古都不见了,就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大楼面前又回到死一样的寂静和无边无际如火如荼的荒芜里,之前发生过的一切就像阳光下的水迹,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蒸发了不见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和疑惑,让我心里慌慌的,毛毛的。

    我不想,不敢,也不会再回去查看那几具被打爆了头的尸体,不管是真是假,我都不愿意再在这个地方停留。

    我是这么想的,我这个人吧,活了三十大几还是废柴一个,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干出点什么一鸣惊人的事情来,或者找到什么好的项目一夜暴富,虽然认识我的人都说过我什么事都做不好,但我一直觉得,那些小事,比如考公务员啊,读书啊,老老实实的跑业务啊,其实都不值得我认真的去做。就算拼了老命做到陈贶这样又怎么样?他现在是个局长没错,可他这个局长怎么来的,想来也不足为外人道。但就算抛开这些不说,就算给他当上一个处长,在省城这种地方,又算根鸟毛?

    我知道我这种人,典型的就是眼高手低,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活该一辈子就这么窝窝囊囊的过。其实我当年也没有把当警察当做一个理想什么的,虽然本来属于我的职位被别人顶了我很窝火,但对我来说,警察也就是一个工作而已。我多多少少是有点制服控的,总觉得自己穿上一身深色的警服的话会很帅很方便撩妹,仅此而已,倒是李荻太把这事当成一回事了,为此她甚至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不然她现在也许已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这会正在阿拉斯加的山谷里感受地球的脉动,或者在南太平洋的海上看着南十字星座构思她的情节。

    李荻不止一次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有一个机遇摆在我的面前,我一下子做出了令所有人都刮目相看的事情,她一定不会吃惊。在这个世界上,似乎也只有我这个妹妹这么相信我了,连我爸我妈都不相信我能做出什么大事来。她对我这种盲目的认可,大概是因为在每个小女孩心里,自己的哥哥都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吧。

    以前我对这些东西都不以为然,但现在我突然觉得,不知道哪个男人这么幸运,能娶到我这个妹妹做妻子。以前我巴不得李荻早点谈恋爱嫁人,但现在一想到她如果真嫁给什么人了,我就觉得有些不爽。有人说没有一个妹妹会真正喜欢自己的嫂子,反过来也一样,没有哪个哥哥真看自己的妹夫顺眼的。

    我好像在一瞬间领悟了很多东西,以前许多在我眼里根本不值一提的事情现在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好好的去珍惜。我决定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奋发图强,我再也不会沉迷于网游和精彩小电影,我会好好锻炼身体,我会每天按时吃早餐,按时上班,认真做好领导交代给我的工作。我还要打点好自己的形象,头发剪短,胡子刮干净,然后,好好的去谈一场恋爱……我有种非常强烈的想要改变自己的感觉,而且,这种愿望非常迫切,这让我又有一种很怪异的念头——我隐隐觉得,当一个人强烈想要什么的时候,往往都意味着他得不到他想要的那个东西,哪怕是我这种一事无成混吃等死的生活……这个逻辑让我心里很慌,很乱。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之所以会到这里来,是因为我的局长要去看一场本来我也要去看的演唱会,我不得不顶替他出差。他说这是个涉外的活动,很重要。涉外倒是真的,但我被这几个老外,还有李索这个混血给坑了。他们做的事情,我压根就不想沾边,但最后我还是不得不和李索成为了“我们”。

    我们现在沿着化工厂内部走了一圈,我们没有遇到那些乡村古惑仔,也没有再遇到什么奇怪的人和事。这个化工厂在荒草中安静的沉默了很久,现在也一直沉默着,并不打算给我什么提示的样子。

    我今天遇到的事已经够我写一本的了,但天地良心,我希望我什么都没遇到过。

    我们在废弃的化工厂宿舍边缘找到了水,那里有一个坏了的水管哗哗的往外流着水,不知道这样有多久了,反正那地上已经被水冲出了一条小水沟,水沟的周围长满了荒草。我在那里用水把自己的肚子灌饱,又在泥巴里挖出了一个啤酒瓶,我把啤酒瓶洗干净了,装满水提在手里,李索没有喝水,她只是用水淋了一下头,她那一头红宝石溶液一般的头发淋了水,就真的变成红宝石的溶液了。从头发上滴落下来的水珠还浸湿了她的衣服,虽然她的衣服并不透明,但湿漉漉的贴在她的身上,还是凸显出了一片令人遐想无边的曲线。

    我扭开了头,我现在心里很乱,连美女也不能打动我。一时间,我觉得我变成了一个苦行僧,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吃苦的,而美好的事物,比如美女,我一定要尽力远离的好。也许我会去修行,但我不会去寺庙里找那些和尚谈心,现在的寺庙,比红尘俗世更俗,当那些方丈都是上市公司的ceo,我还能指望他们帮我悟道吗?

    转了一圈,我们又回到了那栋大楼门口,我记得那里停着两辆车,也许我们可以打那辆车的主意,如果就这样走回去的话,这么毒辣的太阳,为觉得没有走到有人的地方,我们就都得晒成干尸。

    那两辆车都是锁着门的,我有点找不到下手的地方,这时李索比我果断得多,她从地上捡了一块砖头,“咣”的一声就把吉普切诺基的车窗给砸了,在一片死一样的寂静中,一阵汽车防盗警报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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