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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死神来了-第6部分

小说: 死神来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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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他有那么可怕?” 
“嘿嘿嘿,传说凡是他出现的地方,连草木都不会生长。”老殷冷笑一声,“虽然没有那么严重,不过也相去不远,他冷酷得根本就没有心,没有心的家伙,不论是人是神,都是很骇人的。” 
“哦,我知道了。”反正也没可能相遇,我只是随口答应。 

目前来说,倒是那三个奇形怪状的外来客令我万分头痛。  
 
  
 作者: 可爱多的粉丝   2008…9…16 11:2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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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回复:【粉丝作品】死神来了——(一次发完)  
 13、《地府工作人员手册》的第一条就是不可以泄露天机,第二条就是不能跟人类沟通。不过那些狗屁规则对我来说形如空气,在离开地府之后的第一时间,我就跑到郑星若的家里去通风报信了。 

“快点走吧,离开这里,他们就要来了。”我心急火燎的冲进那个狭小房间,彼时夜色阑珊,明月高悬,郑星若正窝在床上睡大觉。 
“哎哟,原来是你,这么晚来有事吗?”她迷迷糊糊地扭亮台灯,头发蓬乱地从被子里爬出来。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些厉害死神吗?他们就要来杀你了!”我尽量压低声音,生怕有人听到这等机密要事。 
“哦,是这样。”她伸手“啪”地一声将台灯关上,又缩回被窝睡大觉。 
“喂,你不害怕吗?要来找你的可是死神!死神啊!”我气急败坏地大吼。 
“真是吵死人了!”郑星若猛地一掀被子,怒气冲冲地坐起来,“就是因为找我的是死神,我才不逃走,我搬家有用吗?逃跑有用吗?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他们还是会找到我,还不如多睡几天好觉。” 
这番话立刻令我瞠目结舌,半晌都不知如何回答。 
“看,我就说嘛,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她又去蒙头大睡。 
只余下我一个人,坐在漫漫长夜之中,进退两难。 

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我确实是庸人自扰。 
因为此时正值初秋,天气逐渐穿凉,第二天天空就飘洒起蒙蒙的秋雨,令整个城市都笼罩上一层萧瑟的秋意。 
街上的人不是打着伞,就是穿着防水的风雨衣,而偏巧不巧,以眼泪传播疾病的印Du死神恰恰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她守在郑星若的家门口,在朦胧的雨雾中,如一抹单薄的剪影,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无法发现她的存在。 
而郑星若前脚刚踏出家门,后脚她就跟了上去,雾蒙蒙的大眼睛里满含泪珠。 
那些预示着死亡与噩运的泪水,一滴接一滴,如断线的珠子般不断落在郑星若的肩膀上。看得我跟老殷连大气都不敢喘,万分紧张地等待着接下来的突变。 
但是十分不幸,这位美丽的死神一路走一路哭,女孩仍神采奕奕地走在赶课的路上,连半分要倒下去的意思都没有。  
 
  
 作者: 可爱多的粉丝   2008…9…16 11:2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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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回复:【粉丝作品】死神来了——(一次发完)  
 “我知道了,是雨衣!”一直到傍晚,老殷才参破其中奥妙,恍然大悟地猛拍大腿,“她的雨衣是防水的,所以死神的眼泪对她起不了任何作用!” 
“啊?这可怎么办?天气预报说这场雨要足足下满一周。” 
“我也拿老天爷没辙啊!”老殷嘶哑地哀鸣,“现在只希望这位死神储存的眼泪多点,能流足七天吧。” 
但是事与愿违,事实证明了,死神也跟人一样,哭多了也会闹眼疾。 
在第三天头上,这位异域美女就挺不住了,红肿着双眼来跟我们告辞。 
“爱尔威达!”她说完这句奇怪的话,就捂着脸骑上大象逃走了,无论十大阎罗如何努力挽留,她都连头都没有回一下,仿佛要摆脱一个可怕的噩梦。 
“哎,好像印DU那边的雨水没有我们这边多,真是百密一疏,失策啊失策!”老殷抱肩望着狂奔的大象,做着总结性发言。 
“这件事告诉我们,因地制宜是多么的重要!”我站在他身边做补充性说明。  
 
  
 作者: 可爱多的粉丝   2008…9…16 11: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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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回复:【粉丝作品】死神来了——(一次发完)  
 接下来登场的是来自埃ji的胡狼兄弟,之所以我会这样叫它,是因为它有着动物的身躯,却会说人话,所以对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以狼狗视之。 
不过这位胡狼兄弟后来的表现则充分证明了它绝不是一个能让人委以大任的家伙。 
因为它在出发的第一天,就莫名其妙地在诺大的城市中消失了。我跟老殷足足找了它三天,才在一家菜市场的肉铺前找到它。 
“喂!你不是说一口就能咬断那个女孩的脖子吗?怎么跑到这里来蹲点?”老殷气得几乎跳脚。 
但是胡狼兄弟连理都没理他,瞪着绿色的眼睛,不断对橱窗里的猪腿抛媚眼,摇尾巴,任我们如何问话也不回答。 
最后我跟老殷又不得不费了三天的功夫,才把它从肉铺前拽走,送它踏上归途。 
它走的时候,坐在九只黑猫拉的马车上,连道别的话都没说一句。 
因为彼时它的嘴里正叼着一只肥硕鲜美的猪腿,没空跟我们婆婆妈妈。 
“这个畜生!”直到马车在天际变成一个渺小的黑点,老殷才敢破口大骂。 
“看来动物就是动物,本能永远大于理智,千万不要在它们身上寄托希望。”我适时地做失败总结。  
 
  
 作者: 可爱多的粉丝   2008…9…16 11: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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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回复:【粉丝作品】死神来了——(一次发完)  
 但是第三位死神,也就是来自阿la伯的大胡子就绝非善类,他骑着银色骏马,手持月牙弯刀,眼神坚毅,鲜少表情。 
走到哪里都是一付别人欠了他100块钱的模样,一看就并非等闲之辈。 
深谙其中奥妙的我,在送走胡狼兄弟的当晚就失眠了。他的弯刀并不受季节的困扰,他看起来好像也不会被猪腿诱惑。 
我一闭上眼,仿佛就能看到郑星若浑身是血,被他取走首级的凄厉场面。 
不!绝对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即便要郑星若死,也该是我亲手杀了她,怎么能假手他人? 

于是当夜我便拿了把钳子,冒着生命危险摸到了地府的广场。此时正值最黑暗的午夜,那匹银白色的骏马正被栓在广场的灯柱下,在夜色中赫赫生辉,如一抹初降的雪痕。 
“对不起啦,马兄弟,我实在是迫不得已!”我一边说,一边用钳子拔白马的马掌。其间它还不耐烦地朝我飞起两腿,还好我身手灵便,才没有被它踢倒。 
就这样,次日黄昏,阿la伯骑士也被我们送上了归途。 
“玛什喇么!”彼时他骑着一瘸一拐的白马,一边挥手,一边与我们道别。 
老树,寒鸦,跛马。映衬着地府灰蒙蒙的天色,颇有几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悲凉味道。 

“喂,这次是你搞的鬼吧?”老殷遥望着骑士远去,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做总结性发言,而是对我横眉冷对。 
“怎、怎么会呢?”我急忙矢口否认。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该不会是爱上了那个杀不死的女孩了吧?”他眯起双眼,活像一只盯上了老鼠的猫。 
“你在开什么玩笑……”我的脸上突然涌起一股热潮,头摇得似拨浪鼓,“我现在连肉体都没有,哪有资格谈情说爱?” 

“那样的话更加糟糕,熨帖于灵魂的爱情才是最可怕的!”老殷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不过万幸的是,他看起来并没有跟阎王打小报告的意思。  
 
  
 
39 回复:【粉丝作品】死神来了——(一次发完)  
 14、经历过这次事件,一切又恢复平静,就连地府里天天无事生非的十大阎罗都不愿再去管郑星若的死活。 
或许他们已经使劲心力,就像人间的领导对待难啃的骨头一样,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有看到。 

“难道你不想回阳间了吗?”唯一不死心的大概只有老殷,稍有空闲就跑过来苦口婆心地劝我,“你跟我们有协议,除非你杀掉这12个人,否则你将永远留在地府。” 
“谁说我不杀她啦?我只是现在不想杀,并不代表一直不干掉她。”我抻着脖子顶嘴,“或许哪天我心血来潮,就一招取了她的小命。” 
“嘿嘿嘿,我们走着瞧!”老殷窃笑一声,仿佛看透我的心思。 
“走着瞧就走着瞧,我一定会让你看一场大戏!”我回了他一句,便一推窗户,跳入了郑星若的房间。 

“哦,跟朋友聊完天了吗?”她正带着耳机看碟片,见我回来,开心的跟我打招呼。 
“什么朋友啊,是个同事。”我想到老殷那一副对什么事都了然于胸的模样就生气,“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中年人,记得一定要躲远点!“ 
“对了,死神先生,我的死期是不是要到了?”她突然摘下耳机,难得表情严肃地看着我。 
“怎么会?”我朝她拍胸脯,“有我在,没人敢动你!你的生命只有我能带走!” 
“那我们一言为定,如果哪天我死了,你一定要过来接我。”郑星若微微一笑,“本来死亡就很可怕,再让一个陌生人带我走,我一定会很恐惧。” 
“没问题!”我朝她肯定地点了点头。 

“但是最近我真的觉得自己要死了。”她突然惆怅地长叹口气,眉宇间满蕴着一抹化不去的忧郁。 
“哈,有我这个白无常天天跟在身边,是个人都会觉得离死不远了!”我得意地扬了扬脑袋。 
“不是因为你的缘故,只是这几天突然很想完成一些愿望。”她盯盯的望着我,双眸如漆黑的潭水,看起来并不像在开玩笑,“据说人死之前经常会这样。” 
“那你的愿望是什么?我能帮上忙吗?”我也威襟正坐,尽量摆出一副认真的姿态。 
“我的愿望太多了……”她扳着手指开始数,“我想要本市那家最大的西餐厅的优惠券;去那个永远挤不到位置的咖啡店喝一杯咖啡;还希望我爸爸妈妈不要再吵架,像以前一样和好如初……” 
“等等,一个一个来!”她的愿望太多太杂,很多简直都算得上是贪念,我怕听个几年都听不完,急忙摆手叫停。 
“那你能帮我实现几个?”她目光炯炯,神采奕奕,方才那副沮丧的模样已经一扫而光。 
“我、我尽力而为吧……”我垂头丧气地答道,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好像又被算计了。 

虽然她的愿望离奇古怪,不过为了能让她一展笑颜,我仍使劲浑身解数帮她完成。 
最好办的大概是豪华西餐厅的优惠券,因为白无常在地府里也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官,所以我很轻松地就差遣到几个过路的野鬼。 
这些可怜虫为了能投个好胎,在夜深人静时潜入总经理办公室,神不知鬼不觉地便偷了一大沓优惠券,毕恭毕敬的交到我的手上。 
就这样,次日傍晚,我便跟郑星若一起,美美地享受到了一份超值的烛光晚餐。 

而人满为患的咖啡店就比较麻烦,我不得不亲自跑到那家店里,找了个好位置坐下。 
中午时分,第一个客人看到有空的位置,兴高采烈的举杯冲来,但是他往我的身上坐了几次,都差点摔倒,根本无法坐到座位上。 
接着第二个人也来了,这次是个美貌的年轻白领,她也试图爬到椅子上,不过直到差点扭断脚也无法达成目的。 
当第三个人再次尝试失败时,周围的客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都用恐惧而怀疑的目光盯着这把看似空着的椅子。 
就像我所设想的那样,当我在这家店里坐满三天的时候,已经没有一个客人敢接近这个座位。就连实在找不到位置的人,都宁可端着热腾腾的咖啡在吧台前站着,也不愿冒险去尝试一下。 
于是在第四天头上,我就带着郑星若,心花怒放地来到了咖啡店里,让她如愿坐到了那个被指闹鬼的位置上。 

“咖啡好喝吗?”我得意洋洋地站在她身后,邀功一般问道。 
“好喝,每次带回家都是凉的,还是在这里喝比较香。”郑星若心满意足地望着我,短发下的双眸蕴含着幸福的光辉。 
望着她绯红的脸颊,晶亮的眼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底竟涌起一丝甜蜜的感觉。 

这种如梦似幻,仿佛浸在香喷喷的乳酪里的幸福感,就连我生前跟琳琳约会时都没有体验过。 
 
我想我一定是恋爱了,就像所有恋爱中的男生一样,我很快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我忘记了我身为白无常,仅仅是一丝虚无缥缈的灵魂,竟觉得自己又变成了那个正在念大学二年级的青涩男生。 
会傻傻地守护自己所爱的女孩,为了她赴汤蹈火,做尽一切世人认为可笑之事。 
我们常常会结伴在灯火阑珊的街边散步;也会只买一张票,去看电影院最新放映的大片,享受着逃票的乐趣。 
而郑星若也在这些日子里,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 
她不再大大咧咧的说话,任短发慢慢变长,脸颊也逐渐变得丰满。只是偶尔独坐时,会长长的叹息。 
“喂,你为什么叹气呢?”我好奇的问道。 
“哎,小的时候我和其他女生一样,曾经幻想过会有一个白马王子。”她狡黠地看着我,“可是做梦都没有想到,长大后居然会遇上个死神。” 
“是白无常,白无常!”我急忙纠正她的错误,“虽然没有马,但总算沾了点颜色的边!” 

但是这样的快活时光只持续了一个半月,当天气慢慢变冷,草木凋敝之时,一向百病不侵的郑星若突然开始频繁地生病。 
她先是断断续续地感染小感冒,接着就开始隔三岔五的发烧,甚至连手脚都变得稍稍浮肿。 
而我则急得手足无措,除了在她身边转来转去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直至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力量有多么的渺小,我所能做的,只有日日守在她的床沿,手持哭丧棒,替她驱赶那些为人类带来病痛的小鬼。 

“嗨,死神先生,送我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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