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家的那口子-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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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对她温柔无比,会下厨做饭给她吃,会帮她整理老是打结的长发,还有、还有,他的腿毛很性感,他的床上功夫超赞。
总之,他的好不是一下说得完的。
可是,这么大的一间公司居然归他管……
这么居家的男人,又一次跌破她的眼镜。
带着她闲逛的尽责秘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路从集团的发展史——咳,公司每个新进员工都必须熟读公司发展史——到公司员工性向调查,甚至连头头们的八卦都说上了。
永澜听得津津有味,嘿嘿,中间太过艰涩的过程,她那无用的脑袋很自动的跳过过。
她看见公司里丰厚的福利,桌球、撞球室、按摩室、亲子室、投篮机、游泳池、咖啡吧,还有冰淇凌,她最爱的那个牌子居然在他们大楼里开了分店!哇,诱惑得她这局外人都想来这里上班了。
一间大公司看不到随时督促的干部,人人自动自发,工作效率一等一,只能说身为老板的那个人,非常懂得人性。
每个人都有专长才干,只是,发展成东方集团这种规模,得竭尽多少人的智慧结晶?而他只花了九年。
他是很少很少的人类中,很优秀的一个,世间少有。
“这不是永澜?你怎么会在这里?!”惊诧的声音自快速往她这里移动的人群中响起,胡半夏看到了他久未谋面的未婚妻。
他们有一年半不见了吧?
印象中,她就是只傻乎乎的狐狸,没错,他也不是人,但是在外,他可是南天星的掌舵者,南天星的分量并不亚于东方集团,但是,论知名度、论规模、论每年青年学子们找工作的排行榜,他永远输给东方集团。
公司不及人家,他无话可说。可论容貌,他自认超越东方清俊太多,可是那个男人爱搞神秘,又搞到每个月上杂志、周刊、报纸,甚至花边新闻的比例都胜过他许多……
听到声音,确定是她不喜欢的那个人,永澜很孬的躲到秘书大姊身后。
胡半夏很想把自己未婚妻的态度解释为害羞,可惜,他很早以前就知道这只小白狐对他印象不佳。
也不是什么大事,狐狸嘛,不就花心了一点,床伴多了一点,老实说,他也不介意两人婚后各玩各的,像他这么开通的未婚夫,可是打着灯笼都没地方找,她何必那么死脑筋呢?
“离我远一点!”永澜对着他龇牙,不介意流露出野兽本性。
被当成挡箭牌的秘书大姊,顿时陷入两难的境地。
两位贵客都是公司重要的人,看起来又都认识,这样很难排解欸,她可不可以不要蹚这浑水?
其实胡半夏是个很称头的男人,典型的精英,有能力呼风唤雨的那种。可是人跟人在一起真的要缘分,她从见第一次见面就讨厌他,就算雷劫有他可以当遮蔽伞,她也宁可把铜板丢到烂,就是不要去敲他家的门。
她才不要欠这种很难还的人情呢!
“听说你渡过了劫,我正想找个时间上门,把我们的婚事了一了。”听到东方清俊已经来到公司的消息,他匆忙结束参观行程,却没想到会见到了因为事业忙碌而一直无心分神照顾的未婚妻。
唉!要见上东方清俊一面,真是不容易。
“我们都可以当作没这回事,我讨厌你!”爱劈腿的骚狐狸,最好哪天劈断你的腿!
“被人讨厌了呢,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不讨厌你就好了。”他风度一流,被骂了仍是笑嘻嘻。
狐族自从妲己以后,就像遭到诅咒似的,每个家族尽出公狐狸,母狐几千年难得一见,为了延续纯净的血缘,狐族通婚,约定俗成,他也无意在人的世界里找伴侣,所以这只小狐狸就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奇怪的是,以前这只小狐狸好看归好看,却缺少了一股会电人的狐媚神韵,这会儿怎么多出了一股箝住人目光不放的美丽?越瞧,眼睛越离不开她。
“什么讨厌喜欢的,胡总裁怎么对属于东方的东西都想染指呢?”东方清俊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利眸瞅着名为谈合作,却带着一堆属下来他地盘上,当他这里是直销工厂的男人。
“东方老板误会了,永澜是我的未来老婆,不算东方所有物。至于我们商谈的合作案,是互蒙其利对不对?我们不合作,是双方的损失。”
永澜是这家伙未来的老婆?!哼!
“有意跟东方合作的厂商很多,一点也不差你这一家。”陡地,东方清俊目光如霜。
“我知道,但请看在我的诚意上,和南天星合作,这对东方总裁前进阿联酋一事,一定有帮助。”这合作案他谈了几乎快半年,利润之高,让他说什么都不能放弃。
“你真想跟我谈?那就进来吧。”他冷哼,改变心意。
胡半夏欣喜若狂,转身想和永澜约一下见面时间,哪知道东方清俊的声音如追魂索直套住他的脖子——
“我不喜欢拖拖拉拉的人,你觉得未婚妻重要,还是案子重要?”这已是他身为男人最大的容忍。在他的眼皮下勾引他的女人?哼!找死。
胡半夏怔愣了下。
“我马上来!”
他是商人,当然事业是首要,未婚妻嘛,就差一张纸的手续,相较之下,她可以等一下。
“永澜,你回家跟伯父说,我下个星期会找时间去拜访的。”匆匆交代一声,他随着东方清俊进了会议室。
“喂,你有话不会自己去跟我爸说?我又不是你们的传声筒!”这男人使唤人使唤得真习惯,真是太自以为是了!
她决定忽视胡半夏的交代。哼,谁鸟你!
第8章(1)
永澜不自在的试着回避东方清俊的眼神,试过之后,却又忍不住瞟向他,发现他仍旧目不转睛,单车的龙头差点撞上安全岛。
“你不看路,在看什么?不要看啦!”要不是双手得固定在龙头上,她一定早伸出去遮他的眼。
“你什么时候订的婚?”
“不清楚,我不关心。”要认真追溯,应该是她还在娘胎时就被指了婚事。
自己的婚姻不能作主,被家人当作“机密外交”手段,她也是有微词的。以前年纪小,对这种事还没有想法也就随他们去,现在她有了东方清俊,脑袋就会自动转弯。家里那么多男人,为什么他们不拿自己的婚姻大事来玩?
“为什么?胡半夏算得上是优秀的男人,拥有上市公司,要不是花边新闻多了点,还是个不错的男人。”就算他心里此刻开心得要命,男人呐,有时候就是爱言不由衷。
“你是在建议我嫁给他?想分手?”她眯起眼。狐狸也有脾气的好不好?身为她的男人,竟敢作这种建议?找死!
要不是在马路上,她会一脚踹过去,踢得他四脚朝天。
东方清俊顿时感觉到两道恶寒的眼光直射向他,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分手?你是我的人,这辈子都别打这个主意!我要说的是,我比胡半夏更优秀,如果要用世俗肤浅的眼光当择偶条件,我绝对比他更适合你,你爸妈没见过我,才会把你随便配给那样的次等货,要是他们见过我,一定会改观的。”
他没有自吹自擂,只是诉说事实。
在公事这一块,他欣赏胡半夏的锲而不舍,但是在私人感情这一块,他一点机会都不会留给他!
“有人可以这么臭屁吗?”他弄得她好想笑。他的谦虚内敛哪里去了?难道是因为知道了她跟胡半夏的关系,受到刺激,激发了他的危机意识?
那只黑狐狸要是听到他的话,准会气得上山修行,当和尚去吧。
她很少看到这么孩子气的他,方才的懊恼被忽然升起的浓烈情意取代。她承认,这男人能左右她的喜怒,当一个人的喜怒被左右了,那就是爱惨他的征兆。她爱他,爱到不能自己。
“我想,我也应该找个时间去拜访伯父。”
“你要有心理准备,我有八个哥哥,无数的姨娘。”会不会被刁难,她真的不敢挂保证。
“就算龙潭虎穴,我也一定去。”
“最好是那么夸张啦!”永澜笑得灿烂非凡。
他喜欢永澜的笑,不管露齿大笑,还是含羞带怯,就算现在在大马路上,她迎着头笑得人人侧目,他都觉得好看。
这种舒服惬意的生活,他喜欢,没有每天满档的行程,没有做不完的工作,不需要虚伪的应酬,可以不见讨厌的人……
有很多年他都在跟时间赛跑,每天喘不过气来,在工作上,他付出了很多,如今,他想过点自己的日子,最重要的是,因为身边有了她。
他的人生观一直很清楚,他知道人生除了钱,还有其他很重要的事要追求,譬如,一个从灵魂到身体都非自己莫属的伴侣。
他很幸运的找到了。
“永澜,我爱你!”迎着风,他忽然喊。
“你疯啦!”停在红绿灯前面的他们,有多少只眼睛在看,她要不要做人啊?
东方清俊露出得逞又开心的笑容,像个顽皮的大孩子,“我不觉得正常有什么好,我爱你!就算会被当成疯子我也觉得很幸福。”
被一个优秀的人这样当街告白,有多少女人能有这样的境遇?无关金钱,却让永澜得到了一种极致的满足和快乐。这一刻,就算要为这个人去死,她都心甘情愿。
“来比赛,看谁先到家?”她嚷嚷。
“我们不回家,去吃晚餐,普罗旺斯鱼汤。”他临时转弯,故意把她丢在后面。
“我要吃把费!”永澜气得哇啦哇啦大叫,赶紧煞车,转过龙头,拼命的蹬着脚踏,想要超过前面的男人。其实无关吃什么晚餐,只是单纯的想跟他唱反调。老天爷,永澜一点都不贪心,这样的快乐,只要能够拥有一辈子就好。
“把费就把费,但是先说好,不可以又把人家的鲜肉吧吃垮。”他们已经是很多家把费的拒绝往来户,要打知名度,真的不用这样。
“那店家不应该欺骗顾客什么599吃到饱,我只是让自己吃饱而已。”她嘟嘴为自己辩护。她还有很多疑问,像速食店的广告单上,绞肉片的厚度起码有五公分,等她真的上门拿到手,其实跟量完全缩水,这算不算挂羊头卖狗肉?还有那种骗很大的泡面,都把消费者当冤大头。
东方清俊嘴角抽搐,终于见识到她实事求是的一面。
“你这样说,好像我从来没让你吃饱。”
“这是两回事。”对这件事,她有她的坚持。
“那我们就去吃顿好的。”
“世界上还有什么餐厅比把费的肉还要多、还要好吃?”他们去过的餐馆也不少了,尽管食物的样子花稍,种类繁多,可是她吃来吃去并不觉得稀奇。
东方清俊莞尔,也不跟她争辩。
她对肉食的热爱,已经没有别的食物可以取代。对食物的喜好,本来就是很个人的东西,老实说,他就是喜好看她大快朵颐的样子,她真要再把人家的生鲜吧吃垮,那么他就考虑自己开一家,专门喂养像她这样的大胃王。
想想,这点子似乎不错,退休后,当成是打发时间的营生,也许能开发出一条不同以往的路子出来呢!
东方清俊兴致勃勃的想着。其实,像他这种个性的人,怎么可能闲得下来。
* * * *
说要去未来的丈人家拜访,几天后,东方清俊果真正式的坐在永家客厅中。
列席的人不多,除了在外地赶不回来的,永氏大家长、几个哥哥坐了一圈。
说是下马威,好像也不为过。
但见惯大场面的东方清俊,自然不为所动。
打从他一出现,就紧紧攫住所有人的目光,剪裁合宜的亚曼尼西装穿在他高大颀长的身上,让他本来就出众的外表更为出色。他就站在永澜身边,一手搂着她,那充满保护意味的臂弯,不用任何言语,已经告诉她的家人,他会是永澜最好的归宿跟港湾。
人前对她无微不至的宠爱表现恰到好处,一下就把胡半夏之前对永澜的漫不经心给比了下去。
“东方先生仪表非凡,非泛泛之辈。”看见一屋子的礼物,对东方清俊大人小孩伴手礼一个都没放过的周到礼数,永父只淡淡的扫过一眼。
对于他的财富多寡,他们已经作过调查。
“多谢伯父赞美,希望我给您带来的明前龙井,您喝得习惯。”身在敌营的他,得步步为营。
明前龙井又叫女儿红,最早的时候,明前茶的采摘必须由未婚女孩子来完成,而且不能用手,而是用双唇采下,因为用手指掐下来的茶叶,其掐痕在制成茶叶后扔去不掉,时到今日,虽然已改用手来采茶,但规矩还是不少。
永氏大家长的老眼亮了那么一下。
他对茶叶的热中,就像许多人对咖啡上瘾一样。
很显然,双方都打探过了自己。
永澜说过她父亲嗜茶,偏偏现在的好茶难找,经常感叹没有茶喝,而用心的东方清俊透过管道,竟拿到了明前龙井。
真要说,这包茶叶只是个饵……
“伯父如果喝得习惯,我手上还有珍贵的莲心、雀舌,都是茶叶中的珍品。”
喜欢品茶的人都知道,这茶按产期县后及芽叶嫩老分为八级,莲心、雀舌、极品、明前、雨前、头春、二春、长大,尤其莲心必须在惊蛰初过清明之前采摘,是珍品中的极品,就算有钱也不见得能买到的。
东方清俊继续说道:“我还请内地的朋友给我寄来龙泓清泉的山泉水,龙泓水清明如镜,配明前龙井再好不过。”
居然专程让人寄来烧茶的水,这份心意令人侧目。
“我这女儿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对于未来的亲家,我们总要摸清楚他的底细,我知道你很照顾我女儿,可是,你知道她是有婚配的人吗?”姜是老的辣,虽然对人家送来的礼欢喜得不得了,丑话还是要说在前面。
用女儿来换这几包茶叶,他还是吃亏。
“我知道,但是我跟令嫒两情相悦,女人要嫁当然要嫁最好的,在永澜还没有真正嫁人以前,她都有接受别人求爱的自由,伯父不是应该慎重的考虑我的提议?”
这还用说,任谁都知道,要是有这么出色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