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家的那口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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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一个坐下的小动作牵动伤处,痛得他龇牙咧嘴的咒骂。看来,腰肋骨大概断了,指关节也全数瘀青。
倏地——
“谁?谁在房子里?给我滚出来!”
只见一袭月牙白飘进了他的视线。
“你不是走了,还在我的房子作什么?”以为早就该离开的人,此刻却一脸的睡眼惺忪,手里抱着枕头,一副无辜的、小白兔似的神情面对着变脸的他。
第一次端详她小小的、白白的脸蛋儿,一头现代人绝对嫌累赘的及腰长发,赤着小脚,站在他这两天制造出来的脏乱地板上。
“我不能走,没有要走。”呀,他一身的血,一定很痛,痛就会不舒服,不舒服脾气就坏,脾气坏,她只得捱骂。
“你吃定我,想赖着不走?”
“永澜不能走,天雷要来了。”坦白从宽,他是好人,应该会让她留下来的。
“天雷,那是什么碗糕?”
这两天为了摆脱那批人,他一直在外面混,早就忘了她这个人,根本没注意她离开了没,想不到他在外面拼死拼活的时候,房子居然被趁虚而入了。
显然她把他的话当成耳边风,瞧她这副居家模样,比他还要像主人翁呢。
“我们这一族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被那个讨厌的雷公劈上一次,要是能安全的避过去,才能真的变成大人。”永澜很好心的解释,希望他能明白她的苦衷。
屁字差点从东方清俊嘴里吐出来。当他三岁小孩吗?“工三小!天雷?满地都是避雷针的现代,雷公要劈人,几率少得可怜好不好,谁会那么呆,站在外头给祂劈?又不是发神经!”
第1章(2)
马的,她真的把他当白痴。
他全身痛得像被火车碾过,哪来的心思听她鬼话连篇。“我不管,反正你立刻给我消失……嘶,你在做什么?谁准你碰我的?”
逐客令才下了一半,一只小手陡地覆上他最大的伤口,轻轻拂过,说也奇怪,那痛马上消失,最教人讶异的是,连坑坑洞洞的口子也不见了,完好如初,一路平坦。
他把她的手抓过来看。马的!就跟扑通女孩子一样,润润嫩嫩的。
再看一次自己腹部的伤口,哪来的伤?弹性十足的肌肤,怎么按都一样。
“你……怎么弄的?”
东方清俊意会不过来。他眼花吗,还是错觉?如果他没有精神错乱的话……他就是见鬼了。
“不知道,永澜生下来就会了。”
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他,神佛不信,要是有传教士敢拦住他传道,他一定给人家一顿白眼,但现在若不是撞邪见鬼……就是他疯了。
像是知道他的想法,永澜连忙澄清。
“我不是鬼,你看我有脚。”她拉高裙摆,露出浑圆可爱的脚趾。
“你要是敢没有脚,我前天就把你轰出去了!”马的,他们家捡东西是弟弟东方孙朗的坏习惯,而他百年难得的善心大发,竟然捡了这么个玩意回来,真够晦气!
只是,女孩子的脚趾都像她一样的可爱美丽吗?
他在想什么?!他粗鲁的拉下她的裙子,盖住可爱脚趾。
“别告诉我你是哪里来的山妖鬼怪,我不想知道。”
他的人生还不够乱吗?又多她一个来凑热闹。还好他年轻,心脏够强壮。
“你为什么生气?”
他一定是失血太多、精神不济,才会产生幻听跟幻想,只要把眠补回来,这些幻觉一定会消失没错。
怪力乱神,退散!
不理会她,东方清俊起身往楼上走,却没有重申要赶走永澜的话。
他别扭的想着,她治好他的伤,就当酬劳,让她多住一晚吧。
反正多住一晚也不会怎么样……
* * * *
换下跟破布没两样的衣服,裸着身体躺在床上的东方清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安静得只能听见自己心跳声的夜里,楼下什么动静也没有。
她很听话,没来烦他,不许她上二楼,她就一步也没踏上来,所以也许隔天就会自动消失了吧。心里巴望着她赶紧消失不见,可是这样的夜,为什么知道楼下有个人跟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心?
把双臂枕在头上,他一定是被这几天接踵发生的事情搞昏头了。
真的是没一件顺心的事!父亲留下来的那些部众如影随形的逼着他,要他回到东方帮,回到枪林弹雨、腥风血雨里讨生活。
他们可是能言善道得很,说什么一个有百年历史的黑帮要是这样消失了,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帮众。
那么他们这些人谁又对得起他了?
说的比唱的好听,真抱歉,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些脑袋里装着石头的老混蛋,有没有想过时代不同了,街头帮派能有多久的寿命?
他一点都不在乎东方帮会式微,散了、垮了、倒了都无所谓,反正鸟兽散不就是这么回事。
他的父母都抛弃他们走了,干么继承他们留下来的残骸,真的没必要。
本来已经疲惫到无力的身体,经过这一番思索,很好,脑袋越想越清楚,东方清俊这会比白天还要清醒了。
他气愤的把枕头往墙壁一扔,下了床,下楼去。
楼下没有任何光线,他一下来就踢到自己制造出来的啤酒罐,捡起来捏在手里,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
客房门是开着的,他告诉自己绝对不是存心偷窥。
只有几坪大小的客房里,一身茸茸白毛的她,像是会微微发亮,趴在温暖的垫子上甜睡着。
原来她睡着的时候会现出原形,她很小,是一只年幼的小狐狸。
她真的不是人。
东方清俊只觉得头上乌云翻涌。
像是感觉到什么,她忽然转头,高高竖起了两只漂亮的耳朵,当目光对上他的双眼,便摇了摇蓬松的大尾巴,接着看似懊恼的把头埋进两只前爪里。
她在害羞吗?
东方清俊轻掐自己的手臂。是真的。
重新关上门,他头也不回的转身上楼。进房,把自己埋进他的床。
卡早困卡有眠,明天起床,一切的错觉都会消失无形。
* * * *
头戴安全帽,脖子上挂着擦汗毛巾的东方清俊,扛着细条钢筋在建筑工地里穿梭。
这工作他做了几天,不必用脑筋,只要有强壮的体力就能胜任,拿的是日薪,一天两千五百元,算高薪。
再过半小时就下班,领了薪水,要购买的日常用品……钱,暂时应该够用了。
不管如何,家里多了个人,该准备的少不了。
他不承认自己脑袋坏了,钱是为他自己花的,他要在这里住下来,总是得把房子打理成一个能住的样子。
那间屋子是空壳,除了几组简单家具,连个泡面的锅子也找不到,更别说香皂毛巾之类的用品。
前面一段日子,他忙着跟东方帮的残渣部队玩躲猫猫,哪来的美国时间想这些琐碎事情。
那天他醒来,那只狐狸没走,甚至干脆不要脸的用她的狐狸样子到处走来走去,一点自觉都没有。
其实撇开那些怪力乱神不说,她那身白毛还真是漂亮,把她当成宠物养也不是不可以。
说起来他能这么坦然接受她,是因为他看了不少现代时下流行的玄幻、修仙、穿越、军事、游戏的网路快餐文化。其实这世界要什么没有,差别在于自己要不要信而已。
相处了几天,他发现她跟人没什么不同,比较让人发噱的是,女生爱干净会收拾的美德她一样也没有,不管屋子有多乱,她都能安之若素。
她不会开火下厨,不会自己倒杯水来喝,也没看过她出门,套在身上的衣服,好像就那么一百零一件,万年不变,可是也没从她身上散发出什么奇怪的味道来。妖怪不是都会变来变去?还是她已经修炼到可以不用吃东西、不用洗澡清洁的境界?
当然,前面的这些全都属于猜测。她压根就像他以前想的一样,不懂人情世故,人类的煮食器具她不去碰,也不认为身为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她,得要多付出点什么来换取住宿这类的概念。她肚子饿了只会讨吃,吃食还不能太差,看不中意会翻脸绝食,说他看不起她,要她吃馊水。
瞧瞧,谁见过这么大牌的寄宿狐狸?
刚开始的客气,一定是假装出来的。
为了她的伙食,他只好出来打工。
至于修炼这件事——他确定没见过,了不起有月光的夜里,她会坐在窗口晒晒月光,更多,就没有了。
其实应该不用对她存有太多想像,一只要吃三餐、宵夜不能省、吃饱睡睡饱吃的狐狸,能对她有多少期待?
既然只是纯打工性质,只要是工头的命令,他就去做,他年轻力壮,又听话,爬鹰架、绞铁丝、拌水泥,全做得有模有样,不像那几个说是为了学校报告、不得不来混个成绩的大学生,能摸鱼就摸鱼,不到下班时间,已经在讨论下班后要去泡网咖,还是和新把到的妹去是把费(Buffet)。
东方清俊一点都不羡慕大学生,自中断学业后,他就自修武道,后来因为一连串的事故,在父母的安排下,他最后到了德国格斗学校,在外这些年下来,他眼界更加宽广,心胸远远胜过同侪许多。
“要约他吗?”
“不要,根本约不动,你忘记他上次怎么拒绝我们的?”
几个年轻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飘进东方清俊的耳里。
“这次也许不会。”
“他本来就不合群,再说我们是大学生欸,虽然年纪差不多,但我听说他没读过高中,搞不好大字也不识几个,带出去丢脸啦。”
“这念头没念过高中的人的确少见。”
“道不同不相为谋,走啦。”
“其实,我觉得他还满帅气的……”
明知自己是那几个人话题里的对象,他却佯装什么都没听见似的,从他们身边大剌剌的走过去。
毕竟谈论他的人都不尴尬了,他这个被谈论者当然要表现得坦荡荡。的确,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爱嚼舌根就用力嚼吧!
他们的话,对他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相较于这些人,家里那只狐狸可爱多了。
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第2章(1)
回到家,手还没碰到门把,门就开了。
门里面露出一张充满喜悦的脸蛋。
“你在给我等门?”
她可爱的摇头,老老实实回答,“不是门,我在等你。”门一直没有离开家啊,她等的是他。
看来她跟新生儿一样,人类有些词汇对她来说还是太复杂了。
东方清俊莞尔,也不进去。
“你有名字吧?”原来不打算让她留下来,所以连她的名字也没问,现在既然打破了原则,两人要同住一个屋檐下,总不能老是喂来喂去的叫。
“永澜。”
“我叫清俊。”
“俊。”
“嗯。永澜,去过购物中心没有?”
她摇头。
“我对女生的衣服不在行,你得跟我去。还有,我穷得很,最好大卖场里的衣服你穿得习惯。”他的存款数字一向难看,如果她对穿衣也像吃食的要求那么多的话……
抱歉,这个她不包涵也不行。
“还有,外出你一定要听我的话,我没有说你可以离开我,一定不可以走开,知道吗?”
人心诡谲,他只能担保自己,不能保证别人对她没有非分之想。
他还想灌输她人心难测,世界复杂的观念,可是……他什么时候婆妈了起来?
他从来没有这么急迫的想维护一个人。
他的声音干涩道:“总而言之,外头的人不一定是坏人,可是,你一定要保护自己。”
永澜欣然点头。
这不难,她本来就是要住在他家,为什么要跟别人走呢?
她提问:“连说话也不可以?”
“不可以……我的意思是最好不要。”完了,他对她的占有欲好像更严重了。
“永澜知道了。”
他的话,她一定会听。
要出门欸!
* * * *
都怪自己的荷包太过困窘,塑胶袋里只能装回大卖场两百块得衬衫、五百元的长裤,还有夹脚拖鞋。
另外一个袋子里,则是最便宜的咖喱料理包、一只锅子和两双筷子,拜昂贵的物价所赐,光买这几样东西,东方清俊身上的两张大钞就只剩零头。
钱真不禁用。
幸好她对穿什么、用什么都没意见,南侨水晶肥皂洗脸洗发又洗澡,她也可以接受,如果是正常的女孩子,早就一脸嫌恶掉头就走了。
忽然,他的衣服被扯了下。
走在他后面的永澜,指着人家店前小黑板贴的甜筒海报说:“这个,永澜想吃。”
一个要价一百七十块得甜筒?!
马的,黑店,抢钱呐!
但……是女孩子都喜欢甜筒吧?
看见她期待的眼神,虽然价钱贵~~了点,但一个甜筒应该可以稍微满足一下跟着他出来,却什么好处都没捞到的心情吧?
“你等一下,我去去就回来。”
于是从购物中心回来的路上,永澜得到他忍痛买来的巧克力甜筒,冰淇凌上面撒满杏仁榛果核桃果粒,饼皮是兰姆酒酿葡萄口味。
好吧,东方清俊承认,看她吃得津津有味,他就觉得这东西贵得有道理。
“俊不吃吗?”
“男人不吃甜食。”他回答得天经地义,那晚嗜喝多多的样子,好像是错觉。
没错,他不吃任何甜点,只要甜的他都不吃,唯一例外是小时候妈咪给过的养乐多。
没有任何可以回忆怀念母亲的物品,除了那酸甜的滋味。
“你咬一口,真的很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永澜无限满足,很大方的把已经舔掉泰半的甜筒分给他吃。
她的眼神真挚,一点都不像虚应故事。
时间超过一分钟,巧克力融入了冰淇凌,眼看快要滑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