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天眼鉴宝 >

第31部分

天眼鉴宝-第31部分

小说: 天眼鉴宝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浩明看得目瞪口呆,没想陈曼菲居然会哭,可奈何他只是个外人,实在插不上话。

“妈…”彤彤抱着陈曼菲的胳膊,也跟着哭。

鞠奶奶气喘吁吁地用笤帚一指陈曼菲:“哭!哭!哭!都多大的人了!成天到晚就知道哭!我丑话说在前头!下次再让我见你女儿没家教!我不打她!我先拾掇你!惯吧!你就惯着她吧!”

说罢,鞠奶奶跟王浩明说了两句客道话,转身回屋了。

见鞠奶奶走了,陈曼菲呼出口气,快速将脸上的泪痕抹去。

板起脸,埋怨地看着彤彤:“活该挨打,叫你摔筷子啊!瞧瞧,闯祸了吧?嗯,下次不许气姥姥了!知道不?”

彤彤惨兮兮地点了点脑袋。

陈曼菲捋了捋女儿鬓角的头发,轻轻在她脑门上亲了一口,笑道:“傻样儿。”

呃,原来她是装哭的。

忽然,陈曼菲朝王浩明这边看了过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抱歉。让你看笑话了。”

彤彤抄起一包手纸气闷地砸向王浩明:“妈!都怪这家伙!”

“小点声,别让姥姥听见!”瞪她一眼,陈曼菲对王浩明道:“彤彤还你别跟她计较。”

王浩明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早知如此,就不来她家了。

“别这么说,去,陪你哥哥看电视,妈去刷碗,记得不算淘气哦。”

王浩明想帮忙收拾桌子,但陈曼菲死活不让。等她刚端着碗筷进了厨房。

鞠奶奶正好从屋里出来,拿着根拐技出门遛弯了,客厅里只剩了王浩明和彤彤俩人。

王浩明认为有必要把事情说清楚,便苦笑道:“咱俩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吧?”

彤彤气愤道:“你别得意!早晚让妈妈知道你的真面目!”

简直不可理喻啊。王浩明无奈耸耸肩膀:“唉…随你便吧。”拿起遥控器按开电视,“看什么?”

“给我!”彤彤抢过遥控,嗒嗒嗒,看起了动画片。

十分钟后,陈曼菲边解着围裙边从厨房走出来,见彤彤不吵不闹了,她微微一笑。

凑过去溺爱地捏了捏她软乎乎的脸蛋:“你个小东西。马上该开学了。不复习功课净天天看动画,早晚看成个小傻瓜。”

彤彤嘟嘟嘴:“妈妈才是傻瓜呢。”

陈曼菲笑着点了点她的脑门:“你啊……”

“对了妈,我没钱了。”彤彤嘿嘿一笑。双手捧在半空:“给我点。”

陈曼菲蹙眉道:“昨天不是刚给过你么,再说,姥姥限制了你的零用钱,也嘱咐我不能偷偷给你,不然要让姥姥知道,她可真会拿笤帚打你母亲的,给妈留点脸行不?”

“哎呀,姥姥不会知道的啦。”

“不行,不行。”

彤彤撒娇着摇了摇母亲的手臂:“妈,好妈妈啦,就我一点吧,求求你啦。”

她这么一来回摇晃,就见陈曼菲的胸脯也忽悠忽悠地左右摇摆,手臂、大腿的小肉在衣服里面颤颤巍巍,好是诱惑。

王浩明看得有点口话燥。忙别过头去,假装盯着电视机:“陈曼菲的身材脸蛋都无可挑剔,性格也好,谁要是娶了她,那可真…”

“你啊你…”陈曼菲被求得没辙了。

苦苦一笑,伸手揪了揪彤彤的鼻子头:“真受不了你,就会磨人。唉,给,给,五百够了吧?”

彤彤撇撇嘴:“才五百啊,抠门儿。”

“五百还不够?你要干什么去呀?”

“你别管了。反正不够。五千还差不多。”彤彤抱着陈曼菲的腰晃了晃:“好妈妈啦。”

王浩明被吓了一跳,他大学里一个月的生活费才六百块,她张嘴就是五千?

“要这么多?”陈曼菲一犹豫,折身回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没好气地递过去:“喏,五千,别乱花。”

我了个晕,你还真给啊?太惯她了吧?

彤彤当即哇塞了一声,枪过钱袋,惦着脚尖在她脸上吧唧了一口:“妈,我爱你!”

陈曼菲也俯身亲亲她的脑门:“妈也爱你,记住,不许跟姥姥说哦。”

“嘿嘿,你放心吧。”彤彤炫耀般朝王浩明挥了挥信封,高兴极了。

接着,就看母女俩腻腻呼呼地粘在一起,一会儿她亲她一口。一会儿她抱她一下,感情极深的模样。

半晌过去。看完了天气预报的陈曼菲,便把遥控器交给彤彤,并叫王浩明跟她去卧室。

陈曼菲的房间布置大都是暖色调的,很温馨。

除了床桌外,书架旁还立着几个柜式保险箱和古筝笛子等乐器。

王浩明稍稍一愣:“你会弹琴?”

“嗯,要不要听?”

“三生有幸。”

陈曼菲噗嗤一笑,“什么有幸不有幸的,你不嫌我噪音就行了。”

幽幽雅雅地慢步走到古筝后面,坐下,十根手指轻抚琴弦,宛若古钱身份高贵的公主一般,看看王浩明:“…想听什么曲子?旋律太快的不行我怕吵到邻居。”

王浩明摸摸鼻子:“我不懂,您随便选一个吧。”

“嗯,那好。”

琴声飘扬,十根轻巧的手指碰触到琴弦,溅起阵阵天簌之音。

陈曼菲弹奏的是一首旋律极慢的曲子悠悠荡荡,虚虚幻幻。相比于流行歌曲,王浩明对古筝之类的乐器一窍不通。

根本品味不出它的美。但是,陈曼菲的曲子却深深吸引了王浩明。并非是听觉,而是视觉上的享受。

或许是他太俗了,反正,古筝、旋律、美人、抚琴、种种镜头交织在一起。如诗如画,那一刻,王浩明就觉得陈曼菲太美了,美得让人心悸。

曲终。

陈曼菲浅笑着一抬头:“如何?”

王浩明赞叹地点点头:“真好。古筝是您从小学的?”

陈曼菲嘴角泛着苦笑,“你也看到我母亲了,她的教育方法比较严厉,我打小就被逼着学这学那,像古筝啊,书法啊,绘画啊,围棋啊,等等等等。呵呵,我都数不过来了。”

她给王浩明指了指装拔在墙上的一个“静”字,笔风很柔和。

“嗯,当时真觉得挺苦的,但现在想想,倒不这么认为了,每天弹弹琴,写写字,感觉挺充实的,很少有不开心的事儿能缠上我。”

王浩明四顾在屋子里看着陈曼菲的书法,一叹气:“真羡慕您,像我,就没什么本事。”

唉,比起人家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差距太大了。

第五十四章 再见罗峰 求推荐,求收藏啦!

聊了一会儿别的,王浩明忽然想起桩事情。道:“陈姐,你去过昌化吗?”

陈曼菲眨眨眼睛:“去倒是去过,怎么了?”

王浩明道:“我想过一段时间去昌化买几块鸡血石。但火车好像直达不了,想跟您打听打听怎么去最方便最快?”

“喜欢上鸡血石了?”陈曼菲一琢磨。沉吟道:“你稍等。”

她弯腰到了一个保险柜前,拿钥匙打了开,伸手进去,摸出一方带着血色的印章,鲜红的鸡血煞是刺眼,很浓、很艳。

她起身走来。放到了王浩明手里:“章还不错,是我前几年去昌化时拍卖得来的,做了两个章,好的这个我自己留了下,差一些的送了朋友。”

“嗯,你要是喜欢。也别大老远跑昌化了,这个送你吧,呵呵,虽说不是最好的大红袍。但血色也占了总体的百分之三十了。”

她这块,怎么也值几万了。

王浩明忙摇摇头:“谢谢您的好意,但,我是真得去趟昌化,还有其他事。”

陈曼菲笑呵呵道:“不会是想赌石吧?”

“呃,差不多。”

陈曼菲没意外,哦了一声,定神想了想:“说起来,我家里也真没一块像样的鸡血石呢,不是没兴趣,而是那种极品大红袍实在千金难求。”

“不说它,连高档些的鸡血都难找。我也寻了不少藏家,可人家不愿意卖。嗯,你要是真花低价赌到了大红袍或高档鸡血,记得先卖我哦。”

“您也想要?”王浩明没动脑子,随口道:“那咱俩一起去呗?”

陈曼菲一愣,眨着眼睛考虑片刻。笑道:“你什么时候动身?”

“我得下个月了。”

“我把手头的事情都安排完,估计也到下个月了,嗯,那到时候我开车,咱们一起走趟淅江?”

“好。”

………………

“我说你小子,这就是你说的早上啊?”王浩明看了看手表,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自己八点多钟就起来等李志,一直没见他的人影,电话也是打不通,老是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这都快中午12点了,这厮才露面。

“嘿嘿,哥们,别生气啊,我这不是先把那两位小姐送去机场嘛,咱们的事下午去办都行,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

李志一进门就是鞠躬作揖,倒是让王浩明有火不出来。

其实李志是昨天和辛蕊通电话,手机没电又忘了充,早上去送辛蕊和罗雨薇的时候,才想起与王浩明约的是上午。

不过在男性朋友与女性朋友之间孰轻孰重,李志在深思熟虑了一秒钟之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上车之后,李志一路向市外驶去,过了大约十多分钟,李志将车开到了一个别墅区大门外面。

王浩明以前听别人闲聊的时候说起过,这里面最便宜的一套别墅,都需要上千万RmB,就这样还是有众多人趋之若鹜,将之看成是身份的象征。

当时听得王浩明是咋舌不已,虽然闻名已久,但王浩明却是第一次来。

别墅区内的保卫工作做的极其严密,在察看了王浩明和李志的身份证之后,大门处的保安又用对讲机和李志要去的住户家里通过话,这才放行。

只是他们所开的汽车被留在了外面的停车场,而是由一名保安驾了一辆高尔夫电瓶车,将两人送了进去。

进入到山庄之后,王浩明现,这里面栽种的树木多为南方树种,虽然现在是在冬日,整个城市的树梢上几乎都是光秃秃的。

到了里面之后,与外面就成了两个世界,就连那些草坪都是耐寒的绿色品种。

放眼望去,处处都是绿意盎然,一片生机,让人的心情在不自觉中就变的很舒畅。

王浩明甚至看到,有一户别墅的门前院子里,居然种了好大一块菜地,上面还盖上塑料薄膜,像个农村大棚一般。

王浩明不由得有些无语,这些有钱人,嗜好还真是独特。

电瓶车在一座别墅门前停了下来,李志跳下车,也不按门铃,咣当咣当的就砸起门来,看样子和这家主人颇为熟悉。

“你小子有门铃不按,踹什么门呀,找揍啊……”

大门应声而开,里面迎出来一个人,王浩明抬眼望去,不由得一愣,嘿,居然是熟人……

“呵呵,王老弟,这才一天没见,不会就不认哥哥我了吧。”

门内走出的男人朗声笑道,这人却正是昨天购买王浩明那部手稿的罗峰。

王浩明微微楞了下神,心中也就释然了,别的不说,就单是天都大酒店股东的身份,在此拥有一处别墅,也是合乎情理的。

更何况罗峰这人虽然言语亲近,但是身上却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想必还有别的自己并不知道的身份。

“李志带我来这里,也没说来见罗哥您的,不过我们可是恶客登门啊,今天的晚饭要您请了。”

王浩明开玩笑的说道,他虽然出身平家,但是向来对人都是不卑不亢。

也许这个社会是有阶层之分,不过这一点在王浩明身上,那是绝对体现不出来的。

罗峰闻言愣了一下,好像很久没有人用这种口气对自己说话了,倒是有点新奇的感觉。

不由亲热的拍了拍王浩明的肩膀,搂着他向别墅内走去。

一边走一边说道:“行,今天咱们还去天都,鲍鱼龙虾随你点,看昨天把你小脸都吃绿了,哥哥让你把昨天花费的再吃回来,这总行了吧。”

“嘿嘿,罗哥,把您那辆车借给我们就行了,吃饭我请,您看成不。”李志跟在身后,见缝插针的说道。

“你这臭小子,屁大点事,和我墨迹了半个月多了,行了,今天看在王老弟的面子上,那车给你用了。”

“md,老子还没开过几次呢,你小子别给我整散架了啊,还有,给我找来的藏獒要是我不满意的话,那可一分钱都不给你啊。”

罗峰扭过头去,看着李志恶狠狠的说道,却是一脸笑意,显然并不是真的生气了。

王浩明也听明白了,原来李志嘴里的那个老朋友,居然就是眼前这位。

不给这也好理解,在刚才过来的路上,就看到有几家别墅院子里,都拴着只凶猛的狼狗。

看到生人走进时,那呲牙裂嘴的摸样很是让人望而生畏,想必那些小偷看到了都会远远的避开。

其实王浩明并不知道,在这种保安严密的别墅区里,养这些玩意倒不完全是为了防盗,更多的为了体现出一种身份的象征。

在某些大城市的私人豪华别墅里面,有些人甚至豢养着一些黑豹和鳄鱼这类大型的食肉动物。

进入到别墅之后,王浩明不由得眼前一亮,并不是里面的装修多么奢华,而是非常有特色。

正对着大门的地方,有一个高约两米的巨大红木屏风,一共分为十二扇,上面雕龙砌凤,将房间与外面的世界很好的隔离开来。

绕过屏风,王浩明现,大厅的面积约在五六十个平方大小,而在四周的墙壁上,都是用一种紫色的木头将之包镶起来的。

并且散出一股清淡的幽香,让人心情在不知不觉中就变得安静了下来。

厅里的摆设也很简单,都是一些老式的仿古家具,只所以说是仿古的。

是因为这些家具看上去缺乏了那种时间沉淀下来的气息,仔细打量一下,就可以看出来是新近制作的。

整个大厅里没有一丝现代电器的痕迹,咋一进来,王浩明居然产生一种时空转变的感觉,似乎回到了数百年前古人的居所之中。

王浩明凝神向身边的一张紫檀四方桌看去,果然里面没用蕴含丝毫灵气,这也证明了这些家具虽然用料很珍贵,但却是现代制造的。

“老弟,我这里怎么样,是不是比茶室那个包厢还要有古韵啊,为了这些紫檀家具,我可是花费了不少心思啊。”

罗峰语气中透露出一丝自豪,这栋别墅他买下来时,大概花了二千多万RmB。

不过他仅仅是花在装修上面的钱,现在就已经高达三千万RmB了,并且绝大部分的钱,都是花在这些紫檀木上的。

这都是他亲自去东南亚选购来的上品大叶紫檀。

第五十五章 悍马

这些紫檀在许多地方都已经绝迹了,罗峰可是费了不少心思,才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