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三暮四-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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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饭虽然不可口,但还是要吃的。他要了几个肉串,一盘毛豆,一盘煮花生。服务员问喝啤酒不喝,他想了想,说喝。
他想多喝点儿提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如果蚊子再咬他,也会喝多的,等它醉了就好办了。想到这里,一口喝掉杯中酒。
他保持着每吃二十个毛豆或花生喝一口酒的速度。一瓶啤酒很快就喝完了,他又叫了第二瓶。
毛豆这东西挺奇怪的,嫩的时候叫毛豆,好吃;老了就改叫黄豆了,也不好吃了,跟他妈爱情一样。
黄豆磨成豆浆就好喝了,爱情呢,也需要磨,或许磨着磨着就磨出味道来了。
他吃着毛豆,边喝边想。
喝到头晕目眩的时候,他结账回了家。
蚊子正在家里等着他,看他回来了,就像通人性的宠物见到期待已久的主人回来一样欢蹦乱跳,它在空中舞蹈起来以示欢迎,并不时冲他来个俯冲,吓他一跳。
欢迎仪式过后,它落在墙上,像是等待着他的检阅。他酒气上升,杀心大起,拿起她留下的吹气锤,向它砸去。毫无疑问,它飞掉了。清醒的时候都打不着,更何况他现在酒气熏天,曾一度把蚊子看成了两只,对敌人数目骤然增长一倍而己方仍他一人大为惊惶。
他的胸膛充满这些天因蚊子而起的愤怒,在酒精的催化下,转变成无法抑止的强烈的屠杀欲望,凡它所落之处,锤子就狠狠地砸下去,不知疲倦,动作却慢它好几拍。
这时候门响了。谁。难道是她回来了,他潜意识里想。
是他的邻居,邻居说三更半夜你不好好睡觉钉哪门子钉子,你不睡我们还睡呢,你要再钉起来没完没了,等你睡觉的时候我就对着墙打乒乓球。他诚恳道歉,并保证今天不再钉了,才把不依不饶的邻居打发走。
刚才折腾了半天也累了,出了一身汗,他脱掉背心,趴在床上,没想睡但还是睡着了。想醉倒蚊子,自己却先倒下了。
在未进入恋爱阶段前,当得知她在哪个宿舍后,每晚熄灯后,他就抱着吉他,去她的窗下唱歌。
开始整座楼的女生都喜欢听,但他会唱的歌不多,翻来覆去就那几首,时间长了就有人烦了,不让他唱了。他说你管不着,我又没给你唱,嫌吵你可以把耳朵堵上。见他不知悔改,她们就上报学校督察队,说每天晚上女生楼下都有个男生鬼哭狼嚎,扰乱校园治安,吓得胆小女生不敢睡觉。学校立即找他谈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以,但不要将自己追逐幸福的过程建立在牺牲他人睡眠的基础上。
于是,他抱着吉他离开她的窗口,回去给她录了一盘磁带,还是那几首歌,却多了一些他不便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说的话。整盘磁带音效粗糙,杂音不断,甚至混合着他咳嗽、喘气的声音,和音像店里的磁带自然没法比,但正是这种粗糙质朴的声音,才表现了他对她的无限真诚。 她听完差点儿哭了。磁带感动了她。
他们恋爱了。
夏末的月夜,他和她在图书馆楼后的树下接吻。正当她如痴如醉的时候,他松开搂着她的手,伸向自己的小腿。
“怎么了?”她问。
他说:“蚊子咬我一包。”
她和前男友面面相对,坐在铺着洁白餐布的餐桌两旁,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枝娇艳的玫瑰,旁边的蜡烛火苗扑朔,一瓶红酒摆在桌子中央,面前各有一套西餐具。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想起请我吃西餐了。”她展开餐巾。
“你想不起来了?”
她回忆了一下,什么也记不得,“忘了。”
“五年前的今天,是我们分手的日子。”
“哦,你还想着呢。”提到这个话题她有些尴尬。
“我希望今天不仅是我们分手纪念日,也是重新开始的一天。”
她低下头无语。
“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他。”
“有也没用。他打我,不要我了。”
“他不要我要。”前男友掏出一个精巧的首饰盒给她。
她打开,是一枚钻戒。
“嫁给我吧,现在我正式向你求婚。”
“……”
“答应我吧。” 前男友递上桌上的玫瑰。
她双唇微启:“我……”
他心里一慌,惊醒了。
神智清醒后,才感觉又被蚊子咬了两个包。刚才他袒露着一片后背睡着了,蚊子还没吃过这里的血呢,于是就决定把第一个包咬在那里。第二个包出现在眼皮上,当他感觉难受想睁开眼的时候,才发现眼睛已经睁不开了。眼皮肿得将眼球全部覆盖,本来眼睛就不大,这回连一条缝儿都没有了,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他曾经因为她而被人打的那一拳。
他刚刚认识她的时候,两人去迪厅玩。舞池里,一个男人对她起了歹意,蹭到她的身前,问几点了,搭上话后,这个男的就在她眼前摇臀摆腚扭来扭去,并打听她的名字、电话、住址,还要拉着她的手搂着她的腰一起跳舞。他顿生醋意,挡在她的面前,目光凶狠地看着那个男的。当时他还是一名大一的学生,那个男的已混迹社会多年。男青年推了他一把,说你躲开。他待在原地纹丝不动。男青年又推了他一把说,说你呢,躲开听见了吗?他还是没有挪窝,扬着脸无动于衷。小丫挺找打呢。男青年说着举起了手。他早有准备,先给了对方一拳。我看你丫是活腻味了。男青年揪住他的头发,给了他一个嘴巴。他还了对方一个嘴巴。她拉架,拉不开,双方的火气反而因她有增无减。他和男青年厮打起来。在保安赶来拉开架前,他的眼睛挨了对方一拳,当时感觉眼眶崩裂,眼珠都要掉出来,什么也看不见了。
后来他和她去了校医院,开了一堆消炎止痛的眼药水、眼药膏,每两小时上一次药,一个星期后才让眼睛微微睁开。
看来这次也在劫难逃,明天又要去医院了。不知道还能不能遇见她。
她发烧了,在内科门外候诊,看见他无精打采地坐在对面,那里是外科诊室。她看不出他得了什么病,不像折胳膊断腿的样子,只见他拼命地在身上挠来挠去,挠得山河一片红。她看着他笑了。他看她笑,就不挠了。
因为夜里和蚊子斗争而缺觉,他很快就睡着了。又被她叫醒。她说该你了。他向诊室看了看,里面已经没有病人。他说谢谢,然后挠着胳膊进去了。
大夫了解了他的情况,说这不属于医学疾病,吃药打针都不管用,只教给他一些防蚊知识,然后开了几盒清凉油,叫他痒了不要用手挠,以防感染。
他出了诊室,下楼,见她正扶着楼梯,吃力地向下探着身子,想捡起掉在地上的病历,却像个怀孕的妇女,弯不下腰。他猫腰捡起给了她,看见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和学号。她冲他笑了笑,说谢谢。她看他疑惑地看着她,便解释:刚打了一针,疼,不敢弯腰。他笑了笑,走了。 回到宿舍,他后悔了。为什么刚才不和她多聊上两句,为什么不问问她是否需要搀扶,为什么不把她送回宿舍……为什么他现在后悔,因为他喜欢上她。也许这就叫一见钟情,她笑起来那么好看。
好在他知道她的名字和学号。
他去了教学楼,在走廊的橱窗里找到她所在班级的课表,将课程、时间、地点都抄了下来。抄完他核对了一遍,确认准确无误后,才心潮彭湃地离开。
晚上自习的时候,他没有背单词,而是拿出她的课表。
第二天,他去上课,走错了教室,这是她的教室。他不好意思地退了出来。不知道她看见没有。
已经打上课铃了。他并不着急去自己的教室上课,而是趴在她的教室后门,想看看她,却没有找到。他想,可能是她病还没好。
又一天。课间他去了她的教室,对站在门口的一个女生说找她。他报上她的名字。她出来了。她看是他,笑了,问什么事?
他说,没事儿,就是问问你病好了吗。
她说,好了。然后又冲他笑了笑。
他说,还疼吗?他指了指自己的后腰。
她说,不疼了。她弯下腰给他看。
他说,那就好那就好。然后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笑了。
早上八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了医院。一只眼睛看东西太别扭了,明明感觉唾手可触的东西,实际却远在天涯,而有些东西看上去距离还远,却近在咫尺,一路上撞到好几个人身上。要是她在就好了,遇到障碍能扶着他及时躲开,还能楼上楼下帮他挂号取药。现在这一切都要他自己办,扶着楼梯颤颤巍巍,整个一个睁眼瞎。
拿上药,回了家,躺在床上上药,一会儿一次,上完药就闭目养神,胡思乱想,想着想着,就想起了她,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他和她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没有道理最终不走在一起,可惜最后她一个人走了。
背上的包又开始痒了,他伸手去挠,够不着,把身子缩成一团,还是够不着,正在着急的时候,一阵舒服传遍全身。包不痒了,有只手在帮他挠,他尽情体味着快意,突然觉得不对,大叫一声,啊!
怎么会出现第三只手,难道是进来贼了。
他的大叫吓到了帮他挠痒的人,这个人也跟着大叫了起来。是女声。
他转过头一看,原来是她。
就好像她仅仅是出门买了一趟菜似的,他平静地问她什么时候进的门。
她说,回来一会儿了,刚才你睡着了。
他说,回来就好,不走了吧?
她说,不走了。然后看着他肿胀的眼皮和一身红疙瘩说,瞧我不在这几天,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蚊子打死了吗?
现在他不想打死这只蚊子了,恰恰还要感谢它,是它让他想明白了很多问题。
既然一只蚊子能让他开了窍,那么她自然也会因为别的什么而悟出道理。所以,她又自己回来了。
他没有问她去哪儿了。他知道,既然她回来了,去了哪儿并不重要,而且也不会去哪儿,否则她不会回来的。
他说不希望她再走了,即使日后的生活中还将充满争吵,和谁吵不是吵呢,还是找个自己最熟悉的和最熟悉自己的人吧。她说她也是这样想的。
他想,这回好了,明天早晨上班又有荷包蛋可以吃了。
也许你还关心那只蚊子的命运,你可以调动自己的想像力,做出种种设想:人畜和平共处,安乐祥和;为表示对蚊子帮他找回爱情的感谢,他不惜献出身体;在她的帮助下,他抓住了蚊子并把它放归大自然……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回来,他们又在一起了。 到这里,我的故事也讲完了。
余胜利上班的第三天,跟自己的前任、即将离开公司的王大庆出了一趟差,受益匪浅,从此无限热爱上这份工作。
四年前余胜利高中毕业,从老家考到这座城市上大学。一晃四年过去,毕业了,经过层层选拔,进了这家国际知名电脑公司驻中国分公司,做销售代表,也就是跑业务的。
余胜利对这份工作不是很满意。他学的是建筑设计,认为自己的未来本该是坐在洁净舒适的办公室里一边喝着雀巢咖啡,一边用着奔四电脑画图的,属于脑力工作者,而不该是整天东奔西跑上蹿下跳。但今年工作不好找,眼看着就要毕业了,为了能尽快找份工作使生活得以保障,他病急乱投医,印了一百张简历去招聘会上发,只要不是招保安或者公关先生的工作就投,结果撞见现在的公司。余胜利抱着骑马找马的心态来公司报到,想等有了更好的工作(专业对口且适合自己发展)就换。但是,这次出差却改变了他的想法。
在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中,余胜利坐火车的经验还仅限于同一车民工和乡下学生蜷缩在拥挤的硬座上往返于家乡和学校所在城市之间,空气污浊,人声嘈杂,热浪袭人,苦不堪言,以至于曾经在他心中向往了许久的假期不得不被敬而远之——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坐火车,而在坐上火车之前必不可少的和票贩子斗智斗勇、讨价还价的过程,就足以让他对坐火车心存畏惧。 一次,经过一番软磨硬泡,真真假假,他愣把自己说成是希望工程的救助对象,才从尚有一丝怜悯心的票贩子手里花一张半卧铺的价钱买了张坐票,正在交易的时候,警察来了,票贩子反咬一口,说自己是受害人,余胜利是倒票的。警察看赃物(车票和现金)都在余胜利的手里,便不容分说,把他带到车站派出所。先是一通全身搜查,一无所获,又让他蹲在旮旯里,陈述犯罪经过,主动交代问题,争取政府宽大处理。余胜利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感觉阵阵凉气正从地面升起,透过裤子,顺着屁股,凉遍全身。他看着墙上的红漆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涌出一股委屈,招谁惹谁了这是!本来还想着第二天到家过年的,这回看来年要在派出所过了,一想到这里,他差点儿哭出来。余胜利曾在系里的辩论会上获得过最佳辩手的称号,但此时由于紧张,竟然语塞,不知为自己辩解,昔日舌战群儒的壮观景象不再。
警察以为余胜利是惯犯,在演戏,就说:“装得还挺无辜,你要自己不交代,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