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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元芳之妖孽人生-第1部分

小说: 元芳之妖孽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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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芳之妖孽人生 】

'作者名' 能能    '类别' 都市异能   '最后更新时间' 2013…01…21 09:00:00。0


     
          师父老白 北仑风云

 第1章 天降古籍 '本章字数:3379 最新更新时间:2012…12…24 12:20:15。0'
 
   “元芳,你怎么看?”

  “老板!此事必有蹊跷。每一条生命背后必定有一个天大的隐情。”

  “滚,别以为你叫元芳了就是神探狄仁杰中的李元芳,你小子性沈,沈元芳!亏我老头子保举你做大堂经理,你丫的就是一个屁,这几月来做出了什么成绩来?连苍蝇蚊子都看不住,这么大的一只蚊子就死在景德瓷花瓶上,这也不是第一次了!给我滚,就现在,马上,立刻……”欧香夜总会中传来中年男子的嘶声怒吼。

  终于,几分钟后,沈元芳从夜总会的后门走出,因为是傍晚时分,前门的顾客络绎不绝,后门的他显得那般的孤寂。

  “靠,死肥猪,你丫的就是看老子不爽,以公谋私,别忘了老子可是扶了你爹一把,要不他早就死翘翘了!”心中极度不满的沈元芳不禁转身指着夜总会大骂。

  天色落下,江陵市的灯火瞬间变得通明,将整片黑暗的天空照出一大片灯红柳绿的色彩,可是偏偏这片天空之下,元芳发现竟然没有自己落脚之处。

  想自己也是一个标准的全日制大学出来的,可偏偏这两三年来一无所获,除了平时跟一些哥们混吃混喝、打架斗殴之外,更是一事无成。

  好在自己的运气还算不错,在大学时期认识了一个女朋友,这么多年来的颓废,她还对着自己不离不弃。

  这不,说曹操,曹操到吗?电话显示她的名字。

  “亲爱的茜茜,怎么这么早就给我打电话呀?你下班了?”沈元芳的女朋友叫安茜,在一个私企做秘书工作,对于这份时时都存在危险的工作,元芳也很担心,不是有句话叫,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嘛?不过因为生活所迫暂时没有办法更换。

  而电话那头却传来安茜激动的抽泣声,“元芳,我,我爸爸他,被送进了医院,,呜呜!”

  “茜,别哭,发生了什么事?”沈元芳也脑中一阵巨响,一下子失去了方向,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

  “尿毒症发作了,而且还有其他并发症,现在除了换肾没有其他办法了,我。。我不能失去他,怎么办呢?”哪怕是电话,沈元芳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女友那种梨花带雨的伤心。

  “怎么办,怎么办。。。”其实此时沈元芳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换肾怎么说也要三四十万的样子,可是自己去哪里拿呢?此时自己身上别说是三四万,三四千都是全部家产了。。

  电话两头一边是哭泣,一边是语塞,冷场了半分钟之后,安茜的声音再次出现,“你先来医院再说吧。”

  带着一心忐忑,招来的士,朝着江陵市人民医院驶去。

  沈元芳知道在安茜的心中,她的父亲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自己保不住她的父亲的话,他相信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这些年的浑浑噩噩,她都不怪自己,甚至她还拼命努力赚钱为了让父亲多做一次透析,可是偏偏事愿人为,发生了这个事情。

  带着一丝自嘲,沈元芳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无可救药了,四年前的那个雨天,自己和她在雨中相识;经过一年的追逐,终于在三年前的那个雨天,她接受了自己的表白,自己曾经是那么信誓旦旦的告诉她,要她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是这些年来自己又做了什么呢?网游,小说,酗酒,抽烟……这一切的一切哪一件不是深深伤了她的心呢?

  很多人说自己配不上她,但她却不在意,甚至希望用自己的爱来感化自己,可是自己呢?左耳进右耳出,听进去了多少呢?

  看来这次终于触碰到她的逆鳞了。

  带着一脸的神伤,微微一叹,自嘲一声,“自作孽,不可活啊!”

  的士停在了人民医院门口。

  “轰!”天公不做美,伴随着一声巨响,天色极快地黑了下来。

  看来又要下雨了,下了车,发现医院大门口停着一辆金色的宝马760,这个三百多万的车子,沈元芳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买不起,而偏偏就在此时,副驾驶中出来一个靓丽的女人,她不就是自己的女朋友安茜嘛?她怎么会在车里呢?

  “轰!”天公再一次无情的轰炸着,好像要向世人表达它的愤怒一般。

  三步化两步,沈元芳朝着安茜走去,虽然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但他此时的心情怎么会好呢?为什么安茜会从那辆车中出现呢?车内的那个男人是谁呢?他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安茜也看到了沈元芳,眼角淡淡的泪迹之下,可见她刚才哭得有多么伤心,原本愤怒的元芳一时之间如泄了气的皮球,一点气都没有,缓缓朝着安茜走过去。

  见到元芳走来,她的心再一次揪起,但是她有什么办法呢?回忆着三年前的种种,她的眼角再一次落下,快步冲到沈元芳的怀中,痛苦着抽泣着。

  闻着那个熟悉的体香,感受着她那痛苦的心,元芳颤抖的双手紧紧的将她拥入在怀中,他多么希望时间在这一切停下来,让所有痛苦都宣泄出来。可能老天感觉到两人的痛苦而抽泣。

  哗啦啦,天空缓缓地落下??细雨,打在两人的身上,脸颊中,伴随的泪水缓缓落下,此时已经分辨不清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了。

  安静的相拥,本以为能长久,可是老天再一次发出一声雷鸣,将失神的两人唤醒,安茜缓缓挣开了沈元芳的怀抱,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这个自己深爱了多年的男孩子,今天就要做出一个决定,虽然这个决定对他不公平,但是自己不得不这么做,自己不能失去自己的父亲,那个生育和养育了自己,为这个家付出了一切的父亲。

  终于,她还是开口了,“元芳,我爸爸必须换肾,医院正好有肾源,不过需要三十万手术费,你知道的,我必须弄得这三十万,我不能失去我爸爸,哪怕我付出生命我也愿意。”

  这么平静的一句话,可是却深深的扎进沈元芳的心中,,,疼痛无比。

  三十万,对那些有钱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可是对自己这样的老百姓来说,简直就是天价,不是吗?

  “我借不到。”男人不能说自己不行,沈元芳也一直不愿意说自己不行,可是今天,他不得不低头。

  “哈哈哈……你知道嘛?当你说借不到的时候,我,我的心好痛,哪怕当初你颓废,我也没有这么心痛,这三年来,你为我做了什么?这三年来,你为自己做出来什么?我安茜能等三年,可是我等不了你六年,原来我还以为这个社会还充满着爱,可是此时呢?原来这一切都是骗人的,没有面包哪里爱情呢?对不起,我等不了了,我爸爸的病让我等不了了,身后那辆宝马车上就是我的老板,他告诉我只要我做他的情人,别说三十万,三百万都愿意给我,可是你知道嘛?我一直拒绝,我一直给我给你机会,可是我什么都没有等到,,,哈哈哈!”安茜仰天长笑,她已经不在乎任何人对她看法了,她只想告别这样的日子,她需要休息,真的,这些日子真的很累。

  沈元芳也知道安茜很累,可是他什么都做不了,那个在自己怀中撒娇而又有想法的女孩子,就这么转身,朝着那辆宝马走去,元芳知道,只要她打开了那个金色的车门,那么从今以后,他与她没有任何关系。相识相知相遇都在雨中,没有想到分手还是在雨中。

  是,他不甘,他很想冲过去将安茜抱住,可是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双脚动不了了,好像深深的陷入在这片土地上。

  眼角,一颗颗晶莹的泪水却被雨水所打散,分不清到底哪些是泪水,哪些是雨水。

  “轰!”老天传来一声巨响,不知为何他觉得这声巨响犹如击鼓庆祝一般。

  “难道老天都容不下我吗。。。。。”雨中的沈元芳竭力嘶吼,可是在其他人看来他就是一个傻子,没有人理会他,那辆宝马760也已经离开,那个曾经的最爱已经消失不见。

  “哈哈……顺天者昌,逆天者亡,你若要亡我,直接寻我,何苦让安茜一生痛苦,啊!!!”沈元芳指天长啸,之后滩下双手,抬着头,望着不远处的陵山,恨恨地咬着嘴唇。

  陵山是江陵唯一一座山,山并没有名气,但是却成江陵城观日出最好的地处,除此之外也就晨练的人,当然此时并没有没有什么人,但是在半山腰却偏偏有这么一个人影朝着山顶缓缓走去,他正是刚刚离开医院的沈元芳。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此时已经没有什么可留念了,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他,此时终于要成为这里的一片尘土。

  站在陵山的最高处,感受着袭来的冷风,还有雨后的冰凉,哪怕此时是夏天他也感觉不到任何一点舒适,抬着头感受着大雨磅礴落在脸上的痛楚,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看着脚下的悬崖峭壁。

  二十四年前,自己的亲生父母将自己丢在了这里,要不是有人路过,估计早已升天,只是没有想到二十四年后的今天,自己又要在这里付出生命。

  “好,老天,竟然你要我亡我就成全你。”就在沈元芳打算纵身一跃之时,天空突然发生异象,一道银光竟然朝着沈元芳飞来,他一愣,只是刚刚一眨眼的功夫,便发现银光就在自己面前,而冲在最前面的则是一本古黄残旧的书籍。

  “这是?”犹豫间,书籍猛地撞到了元芳的身上,眼前顿时一黑,他便失去了知觉,而更加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沈元芳的身体被那本古籍吸了进去,消失不见。

  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刮来一阵强风将书籍朝着江陵城北的方向飞去。

  整个过程来的快,去得也快,简直就是在眨眼之间发生的,而银光闪过之后,江陵的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第2章 清纯可人 '本章字数:2434 最新更新时间:2012…12…24 12:20:24。0'
 
   江陵城北方边角的位置有一个偏僻地区叫做北仑,曾经的这里是非常热闹,可是几十年了,这里依旧如此,有着许多不知道多少年的小楼。因为北仑地处特殊,地质并不是很好,不便拆迁重建,这些小楼一直存放至今,不过却成了那些打工者住所,一个月三两百租金,在江陵成绝对找到比这个还要便宜的租金了,当然大部分人都选择自建房子,越是贫穷就住的越靠近北仑山脚,而老王一家就住在这个山脚的最角落,没有办法,他们家的经济并不是很好。

  “爸,你看,那里是什么东西?”放学回到家后,王雪发现自己的房子后面山脚位置有着一个白色的衣服状的东西,因为是傍晚时分,光线并不是很好,于是急忙找来了老王。

  老王也望了好一会,对这个白白的东西感到很奇怪,打算去看看。

  “爸,我和你一起去。”王雪是率先发现这个东西的,所以感到非常好奇。

  小心的两人拿上的扁担和手电筒来到了山脚。

  “好像是一个人?雪儿,电筒给我,你别过来。”老王皱了皱眉头,北仑区是很乱,但是还不至于发生命案,所以此时他很担心,心中也非常紧张,因为那个人的样子一动不动的,很有可能死了,所以他没有让王雪过来。

  走进一看,才发现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小伙子,虽然比较邋遢,但是五官倒是长得不错,虽然没有算得上非常帅,但是优秀还是有了。

  “死了吗?这么年轻就死了,那真的太可惜了。”凑近将手放在他的鼻下,感觉到一股热气,“原来没死啊!吓死我的。”这是老王叫来了王雪,帮忙将男子背回去,老实人就是如此,看到有人受伤了,他的第一时间就是帮助他而不是想他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

  翌日,他缓缓醒来,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沈元芳不禁疑惑,这里是哪里?难道是地狱的接待所吗?

  这时房门缓缓被推开,进来一个身材妙曼的女子,十八、九岁左右,她的脸蛋是那么清丽脱俗,弯弯的睫毛,玲珑的小鼻子与那张可人的小嘴,是那么令人留恋往还。她穿着白色短袖T恤,下身是条紧紧包裹着翘臀的浅蓝七分牛仔裤,露出一双洁白纤美的小腿。

  “你醒了?”

  “嗯,你是仙子吗?”沈元芳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所以便开始怀疑女子的身份,虽然女子年纪并不是很大,但她绝对是美人胚子,比起安茜也相差不了多少,如此美女不应该只有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吗?

  “噗嗤”王雪也被逗笑了,眉头一扬,“对啊!我是仙子。”

  “哦,看来我真的死了,没有想到我死了灵魂还能上天堂呢?”想起自己做过的一切,想起了离开的安茜,沈元芳的神情异常的失落,本想继续开玩笑的王雪也感到眼前这个男人的心伤,便直接提醒道,“这里是江陵城北北仑区,你还没有死,是我和我爸爸救了你的。”

  啊……

  沈元芳一愣,狠狠捏了捏自己的脸颊,发现很痛,自己没有死,竟然无奈的叹了口气,“唉,想死都死不掉。”

  听此,王雪有点怒了,自己和老王可是辛辛苦苦把他从山脚背出来的,而他倒好,竟然想死。本不想骂沈元芳,但是实在看不下去,最后忍不住河东嘶吼。

  沈元芳算是长了见识了,王雪竟然花费了五分钟将他骂的狗血淋头,花费了两个半小时与他讲道理,哪怕这些道理自己都能倒背如流,在她的强迫下不得不硬着头皮听完。

  不得不说的是王雪长得非常不错,白色的T恤内两个大白兔因为她的夸张行动上下起伏不断,让元芳那个大饱眼福。

  可能因为说累了,可能因为觉得自己说太多了,王雪丢下一句话,自己好好领悟于是便离开了。

  想到自己被一个陌生女孩子指着头皮教训了几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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