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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校园枭雄-第14部分

小说: 校园枭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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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声不断响起,当凌沧结束演奏时,掌声达到了高潮,不时有人高喊道:“小提琴王子!”

“天啊!”沈凡蕾双手合十,目光炯炯的看着台上:“这还是咱们班的那个凌沧吗?”

“没想到他拉的还真不错!”梁翔宇不懂音乐,不过听得也很过瘾:“看来咱们班拿第一,是没有问题了。”

“别这么说。” 吴志涵插了一句:“丁世佳还没出场呢!”

接下来的节目就不怎么吸引人了,一年一班的室内乐团虽然再次出场,却搞得一塌糊涂。不是这个学生突然不会拉琴了,就是那个学生突然自顾自得唱上不相干的歌。

整个演奏断断续续的进行着的时候,凌沧回到了自己班级这里。

迎接凌沧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丁雪菡走过来热烈的拥抱了一下凌沧:“漂亮,真没想到,你在小提琴的造诣上竟然这么高。要是没有意外的话,你稳拿第一。”

丁雪菡把凌沧当成孩子,凌沧可没把丁雪菡当成大人。两人近距离接触的时候,凌沧充分感受到那坚挺的酥胸多么富有弹性,差一点就揽住丁雪菡的纤腰不肯放开。

丁雪菡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职业套装,下身裤子的款型略有些收紧,不仅令臀部更浑圆饱满,还凸显两条玉腿纤纤笔直。她的脸上画着淡淡妆,清纯甜美的笑容透露着对自己学生的骄傲。

“城里的老师就是漂亮啊……”凌沧暗自感叹:“为啥我初中的班主任就是个彪形大汉,还长了一巴掌宽的护心毛呢……”

丁雪菡哪里知道凌沧正在YY自己,告诉沈凡蕾等人:“今天凌沧表现不错,过两天我请大家吃饭,就当是给凌沧庆功了。”

“老师请学生吃饭,真难得啊……”梁翔宇拍了拍凌沧的肩膀,颇有些失落的说:“我们这还是占了你的光!”

“我是占了沈凡蕾的光。”凌沧把小提琴还给沈凡蕾,由衷的说了一句:“谢谢你,这是一把好琴。”

“不客气。”沈凡蕾打开琴箱,手指在琴弦上缓缓掠过,若有所思地说:“这把琴在你的手里,才没有浪费它的价值。”

“我还是第一次用这么好的琴……。。”凌沧微微叹了一口气:“面板用的是产自欧洲的鱼鳞云杉,反射板用的是高档黄杨木,连配件用的都是玫瑰木,而且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这你都看出来了?”

“玫瑰木非常漂亮,不过有一个缺点,就是使用时间长了,弦轴孔会变大。这把琴的弦轴孔没有什么变化,说明所选玫瑰木品质极佳。”顿了顿,凌沧接着说道:“更重要的是,这把琴是卡尔。贝克完全手工制作。”

卡尔。贝克是仍然在世地、最富盛名的制琴大师,制出的琴由于音色极佳,因而每把都卖到天价。他的琴成为音乐大师们的首选,还有很多人买来甚至不是为了用,只是为了收藏。只是因为他年岁渐高,所以早在多年前就已收山,将事业传给了后辈和弟子。想让他出山重新制琴,可不是花钱就行的,还需要有天大的面子。

也就是说,这一把琴的价值,根本不是金钱能衡量的。如果一定要定个价,那么拿到高档琴行挂上一百万的标签,眨眼地功夫就会被人买走。

凌沧早年在山里的时候,用的是另一位制琴大师的杰作,虽然同样价格不菲,不过比起卡尔。贝克的这把琴,还是差上许多。

只可惜在结束小提琴课之后,音乐老师把琴带走了,这是凌沧那个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的父亲的安排。否则凌沧会拿到城里卖个好价钱,让自己可以住到学生公寓去。

沈凡蕾很奇怪的问:“你怎么看出来这些的?”

“这里……”凌沧把琴反过来,指了指背面的两个签名,一个是卡尔。贝克,另一个则是沈凡蕾。

“其实……这把琴是我的。”沈凡蕾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爸爸想让我学小提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买了这把琴。可学琴太吃苦,我的手指磨破了好几次,于是改学了钢琴。这琴的轴线孔没有变化,也是因为基本没怎么用过。”

如果沈凡蕾把这把琴送给凌沧,那凌沧今后三年住学生公寓的钱都有了,毕业之后还能在明海市再买栋房子。不过沈凡蕾没这么大方,收起琴后只是告诉凌沧:“晚上去酒吧,我请客,给你庆功。”

“喂,你们俩个别唠了,丁世佳上场了……”梁翔宇拍拍凌沧和沈凡蕾的肩膀,不无担心的提醒道:“你们赶紧看看啊!”

每一所学校都有校花,自然也就会有校草,花花草草方显当代学生本色。

丁世佳家境富有,人长得高大帅气,站在那里就像一缕阳光一样让人感到舒服。

英俊多金的男生往往受女生欢迎,丁世佳在学校有很多粉丝,每一个都想和他谈恋爱,其中还有不少想和他亻故爱。据说他的书桌里经常塞满女生写的情书,还有比较大胆的,把自己的内裤和胸罩也放进去。

没人知道丁世佳是怎么处理这些东西的,不过大家都知道虽然有无数绯闻缠绕着他,但目前为止还有那个女生被公开承认是他的女朋友。

“丁世佳,我爱你!”

“佳样,你是最棒的!”

台下女生顿时喊成一片,还亮出不少自制的标语,乍一看和明星登场没两样。

吴志涵摇摇头,感慨道:“这些丁字裤太疯狂了?”

凌沧奇怪地追问道:“什么丁字裤?”

“丁世佳的粉丝,自称是丁字裤。”吴志涵露出一丝**的笑容,低声补充了一句:“据说,她们里面穿的真都是丁字裤哦!”

“别说没用的了!”梁翔宇指了指台上,颇有些忧心地说:“凌沧,你本来可以稳拿第一,但丁世佳这一亮相就不好说了。”

“他能干什么,不就是唱点流行歌曲吗。”沈凡蕾不屑的摇摇头:“怎么能和凌沧比?!”

只要经常去K歌,唱功自然会提升。而如果想在古典音乐有上佳表现,需数年艰苦磨练作为根基,还要有足够的天分。

唱流行歌曲与古典音乐完全是两个层面的东西,技术含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但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吸引人。这就是为什么,这年头超女快男泛滥成灾,好点的古典音乐会却要很长时间才能碰到一次。

也就是明海一中的师生综合素质较高,如果放到其他某些学校,凌沧拉小提琴的功夫,只怕台下要有很多人睡着了。

“喂,你怎么这么说啊……”梁翔宇嘿嘿笑了两声,问沈凡蕾:“你不喜欢丁世佳?”

“我为什么喜欢他?”沈凡蕾微微摇摇头,淡淡的说:“我喜欢有味道的男生,丁世佳看起来太娘了!”

“我也有味道啊,你怎么不喜欢我?”

“你的味道都在脚上!”

丁世佳的头发略有些长,染成了深咖啡色,用?喱水做出很前卫的造型。在杨光的映照下,可以看出来他脸上画着妆,嘴唇上好像还涂了透明唇膏。

多年前一部《流星花园》,四个貌似很帅气的男生,引领了当今对男人的审美观念。总体概括一下,就是美容、化妆、留长发、说话嗲声嗲气。这股风刮到今日越发猛烈,搞得很多男人除了站着撒尿以外,和女人几乎没什么区别。

以至于,和今天的很多男人比起来,当年的F4倒还算是爷们。如果要说纯爷们,这年头得到女人堆里去找了。

丁世佳唱的是《死了都要爱》,唱功颇佳,台风也很不错,确实会对凌沧构成强力威胁。与之相应的,丁字裤们也更加疯狂,跟着一起合唱了起来,其中有的因为太过投入,结果泣不成声。

艺术节会评奖,虽然不是通过民主投票,完全由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决定,但他们多少会考虑学生们的意见。

丁世佳是凌沧的“意外”,他的粉丝太多也太疯狂,从眼下的局面来看,“艺术节第一名”最后会鹿死谁手,实在难说。

沈凡蕾等人正忧心冲冲,台上突然起了变故。丁世佳很努力地唱着,歌声却变成了:“死了都要BLA,不淋漓BLA不BLA,BLA~BLA~BLA~BLA……”

台下顿时响起一阵哄堂大笑,丁字裤也傻眼了,坐在那里不吭声。

张智气坏了,不顾表演正在进行,拿起话筒就喊道:“丁世佳,你到底是上来表演的还是耍宝的?”

“我……”丁世佳满脸委屈的看着张智,支支吾吾的想要解释,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李文涛摆摆手,轻声说道:“把歌唱完。”

丁世佳见自己还能正常说话,急忙接着伴奏又唱了起来:“死了都要BLA……”

台下再次爆发大笑,嫉妒丁世佳的男生们跟着一起“BLA”,喜欢丁世佳的女生们不住的摇头叹息:“佳样这是怎么了……”不嫉妒也不喜欢丁世佳的男生女生们,则抱着看热闹的心情,时不时的笑上几声。

终于,丁世佳坚持把整首歌BLA完,灰头土脸的下了台。所有人都知道,丁世佳这次只怕连个慰问奖都拿不到。

有了之前的这几道大菜,接下来的节目就不重要了,谁都不指望还能再来一次高潮。

等到艺术节文艺汇演正式结束,校方很快就公布了获奖名单。不出众人所料,凌沧获得了第一名,亲手从李文涛手里接过奖状和红包,还得到了一句:“继续努力”的褒勉。
 
   第十七章 前有狼,后有虎 '本章字数:4097 最新更新时间:2011…02…14 13: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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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场之后,沈凡蕾问凌沧:“你下午打算干些什么?”

凌沧看了看时间,才中午十二点,于是一扬手中的红包:“有钱了,出去挥霍一下。”

“随你吧。”沈凡蕾笑着摇了摇头:“晚上七点,蓝梦酒吧,不见不散。”

凌沧所谓的挥霍,不过是给自己买了个手机,毕竟信息时代,时刻保持通信联系还是很重要的。接下来,凌沧又狠狠心,买了一个笔记本,毕竟总用死猪的本子也不好意思。

这样一来,奖金就花干净了,凌沧还添进去不少。

让凌沧没有想到的是,手机刚刚开通没多久,就有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显示的是“私人号码”,而不是电话号。

“你好,哪位?”凌沧打定了主意,如果对方是通知中了什么奖,比如被非常六加一的李咏砸金蛋给砸中了,那么就告诉对方自己其实正是李咏本人。

“是我。”电话那边传来一个略有些沙哑的声音:“石老人。”

“是你?”凌沧几乎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大爷,你实在太神奇了,我刚把手机买来就知道号了!”

“你既然是用自己身份证买的,我当然很容易可以知道。”笑了笑,石老人接着道:“如果不展现点手段,你小子肯定以为老夫我只会蒙事,把话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没半点本事。”

“没有,没有,您老人家在我眼里一直都是很神奇的。”

“是吗,呵呵,其实给你打电话,主要也是因为想你了,想看看你什么时候方便过来喝茶。”

“如果没什么事,下午我就去。”

“好,一言为定。”

挂上电话,凌沧回了学校,把笔记本放到寝室,准备去石老人那里。

凌沧有很多问题想讨教这位神秘的老人,只是出了校门之后,隐隐有一种预感,这一路只怕不会风平浪静。

于是凌沧四下里看了看,发现有几个模样很痞的人,紧紧尾随在身后。他们装作是过路的样子,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向自己这里瞟来,而且自己走,他们也走,自己停下,他们也停了下来装作系鞋带或打电话。

“这也叫跟踪?”凌沧摇摇头,向学校后身的路走去,也就是和山樱交手的地方。那里比较僻静,凌沧打算好好教训一下他们,问清楚是什么人派来的。

凌沧本来不把这几个人放在眼里,但很快的,凌沧却不敢大意了,因为对方人越聚越多。很显然,他们早就已经布下包围圈,现在正在逐步收紧。

到了预定的那条路上,后面已经全是对方的人,距离也越来越近,凌沧正在思忖着应该怎么办,迎面走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

这两个女孩都很漂亮,脸上带着冷冷的笑容。其中个高的那个看到凌沧后,双手交叉胸前,随后用力向下一甩,手中多了两把蝴蝶双刀。这种刀长度与人前臂大致相当,特点是刀背宽厚,以利格挡。刀身只在前锋几寸的地方开刃,方便笔直的刺入人体,说起来是一种十分凶狠的兵器。

另一个女孩则从身后抽出一把不太长的刀,形状近似柳叶,是名柳叶刀。

“你们怎么称呼……”凌沧苦笑了两声,这正是前有狼、后有虎,自己根本无处可躲:“没说错的话,是冲我来的吧?!”

“正是!”两个女孩一起点了点头,随后报上了名:“二号晚香,四号蕃红。”

“哦。”凌沧点点头,突然转身向追来的那些人跑去,高喊道:“就是他们!”

这一举动出乎在场所有人的预料,后面追来的人本能的以为,晚香和蕃红是凌沧的帮手。至于晚香和蕃红,又以为后面的这些人是凌沧的手下。

晚香和蕃红向凌沧追去,凌沧等到快和那些人接触的时候,突然一侧身跳到一旁。结果后面这些人,与晚香和蕃红登时打在一处。

后面的这些人都是打架的好手,但在晚香和蕃红面前,却是不堪一击。

晚香把蝴蝶双刀舞成一团光影,顷刻便在一个人身上留下十几条刀痕,这个人还没来得及出手,倒地毙命。再看蕃红,柳叶刀一横,拦腰把一个人开肠破肚,内脏混合着鲜血流淌了一地。

等到对方暂时被压制住,蕃红挥刀向凌沧攻来。

凌沧本来想撤离这里,然而蕃红速度实在太快,一晃便横在了前面。凌沧右脚飞起踢向刀柄,却见蕃红把刀往回一抽,抬脚向凌沧胯下撩去。

“我扌?!绝户撩阴脚?!”凌沧急忙退身躲开:“你太卑鄙了吧!”

“没有你卑鄙,你也曾这么对待山樱!”蕃红说着,柳叶刀当头交叉劈下,一把刀竟好像变成了两把。

凌沧侧身躲过第一刀,却不料被第二刀划破了袖子,胳膊上也留下了一条不太深的伤口,鲜血立即流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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